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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新社会运动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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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峰 博士

上海电力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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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张宗峰

作者简介:张宗峰,复旦大学 社会科学基础部,上海 200433 张宗峰(1986—),男,山东临沂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博士生。

人大复印:《世界社会主义运动》2014 年 06 期

原发期刊:《理论月刊》2014 年第 20148 期 第 166-175 页

关键词: 新社会运动/ 运动形态/ 理论方法/

摘要:上世纪中叶以来,特别是巴黎“五月风暴”之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工人运动的新型社会运动,具体包括生态运动、学生运动、新女权运动、种族民权运动、同性恋运动、反战和平运动等利益诉求各异的群众抗议运动。随着新社会运动日益成为西方社会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也使其成为西方学界广为关注和研究的对象,主要研究内容涉及三个维度:一是将新社会运动视为运动实践事件本身展开研究;二是将新社会运动作为一种理论范式,分析西方新社会运动的产生、发展和未来趋势;三是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方法加以探索,找寻研究新社会运动的规律和方式。国内也有学者开始不同程度地关注新社会运动这个学术领域,但总的来说,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仍处于起步和初级阶段。

中图分类号:D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4)08-0166-10

上世纪中叶以来,特别是巴黎“五月风暴”之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工人运动的新型社会运动,具体包括生态运动、学生运动、新女权运动、种族民权运动、同性恋运动、反战和平运动等利益诉求各异的群众抗议运动。随着新社会运动日益成为西方社会一股重要的政治力量,也使其成为西方学界广为关注和研究的对象,主要研究内容涉及三个维度:一是将新社会运动视为运动实践事件本身展开研究;二是将新社会运动作为一种理论范式,分析西方新社会运动的产生、发展和未来趋势;三是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方法加以探索,找寻研究新社会运动的规律和方式。国内也有学者开始不同程度地关注新社会运动这个学术领域,但总的来说,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仍处于起步和初级阶段。为引起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本文拟对近年来国内外的研究状况进行必要的梳理,以期能够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一、运动实践与事件本身的研究

具体而言,西方学者关注的问题主要在于新社会运动这一新的政治景观为什么会在西方出现,以及新社会运动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社会结构的关系。具体到对新社会运动景观的产生、发展与未来趋势,原因、影响及运动过程的研究,西方学界的研究分析思路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具体性分析。将某一类型的新社会运动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具体地分析,或以某一国家为蓝本,具体分析这个国家内新社会运动的发展的情况。由于女权运动和生态运动在新社会运动形态中是规模较大、较为成熟的两种,因此,国外学界关于这两种运动形态的研究成果颇丰。瑞典学者爱伦凯(Ellen Key)在《妇女运动》[1]一书中,评论了妇女运动已取得的表面成绩及尚待解决的各种问题,探讨妇女运动对于独身妇女、婚姻、母道及一般男女等各方面的影响。法国学者皮埃尔·布尔迪厄从对卡比尔社会的一种人类学研究出发,揭示了今天存在于男性和女性无意识中的男性中心世界观的永久性,并根据男女之间的基础对立,重新阐释了社会生活和象征生活的既定条件,详细展现了生活的象征资本(荣誉)如何与男女之间的对立相辅相成。[2]迪特·鲁赫特(Dieter Rucht)对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这十年间德国生态运动的发展变化形势展开了分析,在《当今德国环境抗议概况》[3]与《德国环境运动的组织特征:既不是下降也非僵化》[4](p55-81)这两篇文章中,作者从议题、形式、组织规模、资源等方面分析了德国生态运动的动员水平以及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而玛丽·克斯(Maria Koussi)和曼纽尔·吉米(Mnauel Jimenez)则集中研究了南欧国家希腊和西班牙的生态环境运动。玛丽·克斯在题为《希腊环境抗议事件和环境声明:探究外部环境的影响》[5]一文中通过分析希腊的生态运动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政治机会角度研究了不同生态运动类型的动员水平变化;而曼纽尔·吉米在文章《西班牙环境抗议的十年:议题、行为者和领域》[6]中,分析了从1988到1997年十年间西班牙生态运动的发展变化,以运动规模和政治机会作为因变量探究了其对生态运动的具体形式和动员水平的不同影响。法国学者塞尔日·莫斯科维奇(Serge Moscovici)在《还自然之魅:对生态运动的思考》[7]一书中,对法国的生态运动历史进行了个案研究,但不仅仅是线性的纪实,而是对人的自然史中各种生命关系的梳理,对近代以来形成的理性至上的各种价值观念进行反思,展示了人类如何在科学进步的亢奋中,背叛自然、征服自然,直到将活的神秘的自然变成死的机械的自然,并最后失去了养育我们的自然的历史过程。

第二,对比性分析。比较分析方法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新社会运动形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分析;二是把各种不同类型的新社会运动在同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进行对比研究;三是将单一类型的某一新社会运动形态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多种类型的新社会运动在多个不同国家之间的比较分析。汉斯皮特·克里斯等人(Hnaspeert Kriesi et al.)合著的《西欧新社会运动:比较分析》[8]一书,使用政治机会结构概念分析,对1975年至1989年间西欧的荷兰、法国、德国、瑞士四个国家的五种新社会运动形式:反战反核和平运动、环境运动、团结运动、城市自治运动和同性恋运动加以比较研究,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新社会运动的动员能力、发展状况不仅受国家政治机会结构的制约,而且也与新社会运动的特定形式不无关联。社会运动动员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特定的政治分化结构决定的,而政治分化结构进而又根源于一个既定社会的社会分化和文化分化。与传统的政治结构内容不同,他们把政治制度中有型的体制结构也包括进去,进而强调社会运动动员的有型的体制设施同政治权力当局处理他们时沿用的主导的无形战略之间的区别。为阐明政治机会结构对社会运动的影响,他们提出了把政治机会结构的宏观层次与运动行动者的集体行动联系起来的机制,而政治机会结构的诸因素共同决定着政治权力的战略,这些战略意味着作为国家特有的对运动动员的促进或压制、它们成功的机会和它们不得不估计的改革或威胁的程度之混合,这种混合规定着一个既定社会运动的具体机会。通过表明社会运动动员的代价和收益,这些具体的机会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运动本身的战略、动员水平和动员过程的结果。

路德·克普曼斯(Ruud Koopmnas)在题为《西欧新社会运动及政治参与的变化》[9]的文章中分析了新社会运动对政治参与方式的影响,通过对比荷兰与西欧的英、法、德、瑞士和西班牙这五国的新社会运动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发展形势,认为新社会运动只是在某些国家占主导,而在多数国家中传统社会运动仍是主流。此外,他还得出结论说,新社会运动之所以产生并非是由于非传统参与形式的日益扩张,而是与不同国家的政治机会结构有关。

多娜泰拉·德拉波尔塔在《社会运动、政治暴力和国家——对意大利和德国的比较分析》[10]一书中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案,分析意大利和德国这两个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的社会运动。德拉波尔塔通过广泛地运用官方文献和深度访谈,解释了新社会运动参与者对外部政治现实的架构。她运用经验数据来建立一个关于政治暴力的中层理论,这个理论包括:在宏观层次上,对社会运动与国家间相互作用的分析;在中观层次上,对作为政治暴力倡导者的激进组织的发展变化的分析;在微观层次上,对“武装分子”身份和反主流文化建构历程的分析。作者通过研究那些其中出现暴力的社会运动家族,并把社会运动和制度相联系,最后提出对政治暴力性质的系统性分析。作者把对意大利和德国政治暴力的分析同时置于欧洲和美国的社会运动理论中,解释了20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这两个国家中的组织化暴力活动是如何与前十年出现的那些社会运动发生联系的。此外,作者把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根植于政治制度领域,把对新社会运动的研究置入“规范化”(normalization)研究的传统,并把所要研究的社会运动与政治过程联系起来。尤其是,她运用政治机会结构(the structure of political opportunity)这个关键概念来说明在60年代晚期出现新社会运动中的一部分是如何被整合进入政治过程,而另一部分是如何走向政治暴力的。作者还把政治过程方法拓展到国家以及影响政治暴力动力(dynamics)的最相关因素——警察,进而集中研究了这些社会运动的手法与警察的策略是如何相互影响的,以及以民权为取向的群体同以法律与秩序为取向的群体之间的平衡时如何影响这些社会运动的手法和警察的策略。而警察与抗议者之间的交互过程解释了意大利和德国的政治暴力团体在活动频率和战略上的很多差别。德拉波尔塔研究新社会运动与政治暴力始终不脱离历史,不但追溯了德国和意大利始自20世纪60年代的组织化暴力在80年代的崛起及其动力,而且还把她的发现根植于二战后两国各自体制更为广阔的政治制度发展之中,不但把对政治暴力的分析置入出现暴力活动的社会运动家族,而且还把新社会运动与制度联系起来。

其次,对多种不同类型的社会运动形态在同一国家内的发展状况的研究。约翰·勃格(John C.Bger)编著的《Teamster and Turtles 21世纪美国的激进政治运动》[11]一书分别对发生在美国的三种类型的新社会运动加以分类归纳和对比研究。第一种类型是关注物质利益的社会运动,包括学生运动、劳工运动、老年人运动等;第二种类型是关注身份的社会运动,包括同性恋运动、妇女运动、残疾人运动;第三种类型是为关注人类生活质量和世界和谐的运动,包括生态运动、和平运动以及人权运动。

再次,将某种单一类型的新社会运动具体运动形态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托德·雷德曼(Todd Lnadjmna)和布雷卡(Bioerai)就集中探讨了生态运动这一新社会运动形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形势。托德·雷德曼在《组织和影响:比较视角下的绿色运动》[12]一文中运用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对比分析了美、英、德、法、荷兰、西班牙、智利、墨西哥等不同国家里生态运动组织与政治机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布雷卡在题为《环境抗议和生态文化:一个比较的分析》[13]的文章中则从生态文化的维度对东欧六国与在美洲、亚洲和澳洲等其他国家的生态运动的动员状况进行系统的对比分析,并根据社会统计学和意识形态等变量将这些国家的新社会运动划分为不同的动员类型。克里斯托弗·卢茨(Christopher Rootes)在其主编的《西方环境运动——比较分析》一书中,对20世纪90年代环境运动在西欧、美国和世界其他地区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分析了环境运动的制度化及面临的困境、地方环境抗议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跨国环境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探讨了全球环境运动前景如何等问题。卢茨提出,西方环境运动正处在十字路口。发达工业社会中不断制度化的现存环境组织面临着更激进团体和地方性抗议者的挑战;尽管存在着日益增加的环境难题和经济与文化全球化的趋势,一种全球性环境运动的发展至多是初步性的。[14]

第三,从总体上对新社会运动进行宏观层面的研究。由西德尼·塔罗、查尔斯·蒂利、道格·麦克亚当等合著的《社会运动论》[15]一书对西方新社会运动的结果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理论视野超越了新社会运动在国家政策和政治影响的研究从而探索了一些新的领域,诸如国际和平运动的非国家领域、社会运动对科学研究机构影响的非政府领域、变化着的抗议性政策话语的文化领域、社会运动对生命过程影响的非制度领域等。作者们从宏观视角深入探讨了社会运动的政策结果、制度结果、文化结果、短期和长期的结果、有意和无意的结果,而且还比较了当代几大社会运动的政治结果。他们的这些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用制度化的方法解决底层社会抗争行为或集体行动事件的有益借鉴。西德尼·塔罗的另一本著作《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和争议政治》[16]考察了新社会运动产生的前提条件以及社会运动发展的历史,提出了一种集体行动理论,以阐释新社会运动的兴衰,为影响个人生活、政策改革和政治制度的运动力量提供了解读。塔罗不仅论及文化、组织和个人方面的运动力量源头,还特别强调了新社会运动作为政治斗争的一部分,作为政治机遇结构、国家战略和跨国扩散的变迁结果所经历的兴衰起伏。一方面强调新社会运动对个人生活、政策改革和政治体制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指出新社会运动动员水平的上升或降低既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又是政治机会结构、国家战略和跨国扩散变化的结果。

由莫里斯(Morris,A.D)、罗伯特·D.本福特(Robert D.Benford)、理查备·A.克劳沃德(Richard A.Cloward)、米拉·马克思·费里(Myra Marx Ferree)、戴波拉·费里德曼(Debra Friedman)等合著的《社会运动理论的前沿领域》[17]一书主要诠释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学学科内有关社会运动研究的范式变迁:即从占统治地位的功利主义导向的资源动员理论向以意义建构和象征斗争为主要切入点的社会建构论的转变。这一范式转变既得益于社会学家对上述其他学科的最新理论成果(如认知心理学、文化研究和社会史)借鉴,又得益于北美资源动员理论家和欧洲新社会运动理论家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批评。对于所有对社会运动和集体行为这一研究领域的读者来说,本书给出了研究社会运动的一个新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框架给予社会运动中的资源动员进程和意义阐释进程以同等的重要性,在空间轴上顾及到了微观(个体的)、中观(网络或组织的)和宏观(社会文化的)的分析层次,在时间轴上又涉及了社会运动形成、发展和哀亡的生命历程。

由杰克·A.戈德斯通主编的《国家、政党与社会运动》[18]一书,考察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生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社会运动和政党政治之间的交互作用,以社会运动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作为分析的中心问题,对不同国家不同种类的社会运动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作者们着眼于不同背景下社会运动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国家是如何塑造自己的对手,然后又如何回应这些对手的。他们认为,社会运动和政党并非互不相干、截然不同。事实上,二者深深地交织在一起。社会运动常常塑造选举竞争和政党政策,甚至能导致新政党的出现,同时,政党和政治活动塑造社会运动的机遇、人员结构和结果。在很多国家里,选举民主制本身就是社会运动的产物。在对美国公民权运动、新左翼、捷克斯洛伐克持不同政见者运动、墨西哥人争取民主的斗争以及其他种种事件的研究中,如若忽视政党政治和社会运动之间的紧密关系,就不可能理解这些新社会运动。本书的研究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新社会运动并未脱离传统政治,而是传统政治的扩展和延伸。

查尔斯·蒂利(Tilly,C.)在《社会运动(1768-2004)》[19]一书中梳理了自18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国家的社会运动,诠释了社会运动何以成为波及整个世界的大众政治手段。蒂利通过定位历史中的社会运动,对当代社会运动实践的起源、社会运动与民主化的关系、社会运动可能呈现的未来等问题,提出了不少富有创造性的洞见。蒂利解释了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社会运动正在如何变化——涵盖了新技术和全球化的影响,磨砺了人们对于上述影响是否为“新”以及怎样为“新”的认识;追溯了社会运动的创建与演进历程,伴之以对社会运动何以丧失活力的检讨;探索了诸如“民主化何以真正发生?”等根本性的问题;考察了社会运动与身份、公民权及资本的关系,并对社会运动能否生存于威权主义国家进行了思考。

二、作为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的研究

对西方新社会运动的准确理解不能局限在运动实践和冲突事件本身,随着运动实践的不断演进,对新社会运动的理论研究也从刚开始的崭露头角到现在已经成为西方学界的一门显学,新社会运动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登上学术舞台,新社会运动研究在理论上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范式转换,形成了若干研究范式和理论框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社会运动不仅是运动实践,也是理论范式,学界把研究新社会运动的理论范式笼统地成为“新社会运动论”。按照时间推进、运动实践演进和理论发展的历史轨迹,西方新社会运动形成、经历了以下五种研究范式,分别是集体行为论、资源动员论、政治过程论、框架整合论以及社会变迁与文化价值冲突论。

第一,集体行为理论。集体行为论是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早期的社会运动理论,而集体行为理论又是一系列理论的统称,具体又包括七种理论,分别是勒庞的集体心智理论、布鲁默的循环反应理论、特纳和克里安的突生规范理论、斯梅尔塞的值数累加理论、康豪瑟的群众社会理论、戴维斯的J曲线理论以及格尔的相对剥夺理论。而莫里斯(Morris,Aldon D.)和郝宁(Cedric Herring)从集体行为理论的研究取向和内在逻辑又可以把这七种集体行为理论划分为三个类型,[20](p137-198)第一类是符号互动取向的集体行为理论包括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集体心智理论、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布鲁默的循环反应理论以及特纳和克里安的突生规范理论。这类理论研究的轴心是社会互动过程,即从社会个体的心理冲突通过社会互动过程影响其他个体,从个体心理演变为社会心理最终形成社会集体行为,因而称作符号互动论的集体行为理论。第二类是结构功能取向的集体行为理论,包括斯梅尔塞的值数累加理论、康豪瑟的群众社会理论。虽然这类集体行为理论也是通过社会心理来解释集体行为,却极少关注从个体心理到集体社会心理的演变过程,它与符号互动论的聚焦点也是不同的,符号互动论研究的轴心是社会心理的互动过程,而结构功能论则更愿意从社会结构层面探究社会心理的根源,把集体行为视为一定社会结构影响的产物。第三类相对剥夺取向的集体行为理论,包括戴维斯的J曲线理论以及格尔的相对剥夺理论。事实上,这类集体行为理论也关心集体行为发生的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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