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要求,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场所的环境问题就显得日趋突出。由民建江苏省委集体所做的《关于控制商业场所环境污染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了江苏省环保厅的重视,提案中的有关建议,被吸纳进正在制定的《江苏省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此话题在上期预告后,读者罗计彤打来了热线电话,她说:“我特别喜欢逛商场,喜欢那儿的热闹劲儿,但我从来没想过商场污染这个问题,看来还是政协委员想得比我们远。”本期政心民意的嘉宾是一个群体:民建江苏省委。
提案篇
民建江苏省委: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中心和街区日趋增多和繁荣,但各种商店因经营活动而导致的噪声、废气、污水、光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这些污染行为不同程度地侵害着人们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也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的商业街区的五彩霓虹灯灯光高强度地长期闪动,除能源浪费外,更会对人造成视觉损害,对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辆的正常运行也造成光刺激和光影响,甚至构成交通事故的隐患。在某些商业场所的经营性宣传中,高音喇叭放送超出人们正常所能承受的音响,严重影响了商业场所工作人员、顾客、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商场的装饰装修选材不当也会造成污染,使商场空气质量问题日益显现。此外,有些餐饮店里烟雾弥漫,店外污水横流,也将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
我们经过走访和调研,提出如下建议:一、制定控制标准,实施有效管理;二、更新经营理念,创造绿色环境;三、检测环境质量,公布发布结果;四、责任落实到人,惩处整改不力。
建议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污控处金浩波:对提案中涉及的商业场所环境污染问题及四条对策建议,我厅会同省质检局对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认真梳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管理工作现状。(1)餐饮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2)餐饮店油烟:餐饮店油烟问题主要由位于居民区或居住户较近的一些餐饮店造成的,受害居民对此反响强烈。虽可对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进行管理,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还要从审批和监管上严格把关。(3)室内空气:目前执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对于其他室内环境(包括商业场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4)噪声:目前执行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大部分商业场所适用2类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最高环境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最高环境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5)光污染:要使商业街区的光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首先要立法和制定标准,用法律手段来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和商家的行为,使该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们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一、我厅于2002年5月提出了“环保进社区”和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大力改善社区和商业场所环境质量。二、加强对商业场所的环境检测和监督管理;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环境行为。
回应篇
民建江苏省委:省环保厅对提案办理认真,在提案正式答复之前,与我们进行了电话沟通,在答复件中,又对提案内容逐项进行了说明,使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国家、省、市对涉及商业场所的有关污染都有相应的《标准》,我省结合《标准》也即将出台《江苏省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在此我们希望《管理办法》尽早出台,政府有关市场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商业环境的管理,使群众得以在好的环境中购物、消费和休闲。
《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3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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