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新感
暑假参与了学校的游学计划,得以有幸去往美国,实地感受老美的风土人情,整体的行程最让我满意的是在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学习的三周。我不仅没有因为东西方饮食、行为习惯,语言、文化等各方面差异而产生隔阂与不适,相反,经过三、四天的体验之后,我十分顺利地适应了这里的学习生活,并且爱上了这个北方小城。它带给我的除了来自基础设施的便利以外,更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这种尊重毫无矫饰的成分,也并无任何邀功的心理,这种尊重感是一种人性的自然流露。尽管我们常常诟病美国人个人主义至上的价值观,但实际体验了之后,才领会到我这里提及的尊重感正是由这种个人主义所生发的。这种个人主义的作用不止于此,对于规则的遵守、隐私的保护、任务第一的践行原则等也都可视为个人主义的衍生品。而这一切,在普遍的价值认同中,都可归属文明社会的成分。当然,从逻辑的角度来说,这些条件既不充分,也非必要,但其内核中所表现出对于“人”的价值的认可和彰显确是判断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指标。
这里并非推崇个人主义至上,只是想特别提醒,在评判价值观方面,不能仅仅局限于口耳相传的“标准”,而我也仅仅是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反思中,获得对个人主义新的理解罢了。
我们时常从个人主义至上的信条中,臆想或者说实在领教到了其中“唯我独尊”的傲慢、冷漠与隔阂。但是个人主义本身的内涵果真如此吗?如下来自百度百科对于个人主义的解释:
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它主张一切价值以个人为中心,个人本身具有最高价值:作为一种对于政治、经济、社会、宗教行为的总的态度,它包括高度评价个人自信、个人私生活和对个人的尊重,反对权威和对个人的各种支配。( 朱贻庭.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
从以上的解释中,前文的谬误之处不攻自破。而以下我将要论述的命题也只不过是“鸡生蛋,蛋生鸡”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所以无所谓正误,而只求将自己的答案论述清晰。
信奉个人主义意味着对人性价值的皈依。这其中也包含着几层意思:第一,个体本身的价值受到重视;第二,将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相区别;第三,拒绝排他性思维模式。
就第一个层面而言,即是最易与最难实现的集合体。当认知主体为“我”时,个体是处于意识范畴之中的,但当认知主体为“我们”时,个体却极易掩藏于集体之中。当今社会,有太多的强权和统一来抹杀个体,强力宣传主流价值的基调,一致的言论口径,都在被集体意识所滋养,同时也在滋养着集体意识。使得边缘文化以及其中的个体更为缄默难言。个体变成集体的产物,也更加对集体依赖,犹如一个初生时便被人工饲养的猛兽一般,倘若有天回归了山林,它将在短期内必死无疑。我们时常批判个人主义中背离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或者说过于看重自身利益而忽视对社会集体的奉献,却也常常忽略了这个命题的前提条件,即社会由个体组成,社会价值的实现首先应以个人价值的实现为基础和前提,只有当个体明白了如何从人性价值的角度面对自身和另一个个体时,他才能由此迁移,从而实现对社会的价值奉献。例如维护社会的法律治安,除了依靠相关的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还需要依靠个体自身的自觉,倘若一个人尚且不明白遵纪守法对自己的重要性,那么也就难以让他真正领会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的价值。我们时常以集体主义的传统说服自己正是其信徒,所以当以个体存在和行事时,集体利益至上的信条成为一切行为和观念的先行准则,由此而形成了一大危机——信任危机。个体对自己的不信任,集体对个体的不信任,个体之间的不信任,使得个体所具有的个性、态度、情感、价值等在这种不信任中被消磨,导致最终出现特性是集体的特性,态度是集体的态度,情感是集体的情感,而价值也只有在集体获利时也能被认可,一切都被贴上集体的烙印,随波逐流成为了流行的风格。而这正是我们身处其中所应警惕和规避的危险。
现在来谈一谈第二个层面。何为“利己主义”?说白了,就是只顾自身利益,而完全忽视他人和集体的利益,甚至不惜以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我们时常批驳的个人主义至上,实际上主要剑指于此。但结合上一段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利己主义”却是对个体价值认可的极端表现,正如一个失衡的天平,当被指出偏袒一端时,为了保持公允,却施错力度,反而偏袒了另一端。我们常有一句老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大概就是来自中国的对利己主义的传统表达了吧。就纠正对个体价值、利益本身的忽视而言,这种价值观的方向无疑是值得认可的,因为它看见了个体本身的诉求,但它与个人主义相背离的是,它所注重的恰恰是利欲的满足。个人主义则更为注重的是个体的存在及其意义本身,强调人之为人的价值所在,而利益的满足仅仅是肯定个体存在之后的反馈,既不是个人主义的目的,也不是个人主义追求的结果。所以相比于利己主义,我们反而更应该关注的是个体在社会中的存在意义,即我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我对于社会而言意味着什么,我于社会之中是否能够更为全面地认识自我,我以观望社会、观望他人来省察自身,我以观望自己来与自我达成和谐,这应该个人主义所带给我们的感悟,思维的主语定于“我”,而不是由旁他开始思维,因为这恰恰是利己主义思维的起点,即社会能否满足我的诉求,他人可否对我有利。
最后,我们在秉持个人主义价值观时,仍需要避免一大误区——排他性思维模式。从字面即可了解,这种思维也可以看作是“利己主义”思维下的变体,因为如果从利己主义中的利欲思维摆脱出来,很容易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思维世界中,这时“利己主义”就转变为自我保护主义,但仍然归属“利己主义”。这种排他性思维让自我在个体那里变得硕大无边,而在现实中的表现却也十分极端,要么以傲慢自居,要么以卑微自处。崇尚个人主义,并非是排斥个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群体,相反,这种价值观是想在大的潮流趋势中仍然惊醒人们,不要让“我们”“他们”“你们”禁锢了“我”“他”“你”的存在,当个体在与社会打交道时,实际上面对的仍然是个体,即使个体身上带有集体特性的烙印,但个体仍然是有血有肉,有意识有思维的灵魂体,从这一点来看,个体之前自然平等,所以过分夸大自我或是过分贬低自我都是对这种平等的蔑视或不信任。个人主义价值观恰恰是向我们展示这种平等,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平等,而不是个体与集体的平等,这种平等让个体在相互交往中仍能看见自己的存在,但看见不代表就要忽视旁人的存在,因为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需要得到尊重,这才是平等在个人主义中宣扬的观念。
此次游学当真是我这二十几年来的一大转折,我第一次以学生的身份、以中国人的身份,迈出国门,参与交流,在全球化和网络发达的背景下,来自文化的不理解已经被消解得不少,所以我反而更容易关注到两国人民的思维方式、一般的行事方式以及对于文娱的态度等等,但我发现,越是深入了解,越容易发现这其中的巨大差异。当然这种差异并非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我们所拥有的工具便是时间,无论填埋沟壑也好,或是搭桥跨越也罢,吾辈自当勇于担此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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