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_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个人中心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 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privately or individually-owned business 《个体工商户条例》 具有经营能力的个人 5. 5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 4. 8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5. 9 个体工商户条例 7. 1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 1. 12 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 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 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个体工商户法律地位 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 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应照章纳税,服从工商行政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违法经营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财产责任 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 收益也归个人者,对债务负个人责任;以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消费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 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其收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者,其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其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个体工商户就业贡献 据《走第三条道路----与你一起做自由职业者》的分析,中国的个体户,超过半数为生存型创业,而不是机会型创业。也就是说他们只能自我雇用、自己生存 、自谋出路,不具有创造就业机会的功能,他们是自食其力的自由职业者。中国实有私营企业750多万户,从业人员8700万人,实有个体工商户3200多 万户,从业人员6500万人,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52亿人。这从另一个侧面来说明,个体私营大大缓解了社会的就业压力,而创业成功的非公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 个体工商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1] 个体工商户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 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 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1] 个体工商户第三章 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个体工商户第四章 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 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1] 个体工商户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注册号、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   第三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 个体工商户第六章 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公开 第三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场所及其网站公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以下内容:   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第三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登记机关不得对外公开。^[1] 个体工商户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1] 个体工商户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四十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   第四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文书格式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副本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修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 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 个体工商户设立步骤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如:**区)+商号(如:** )+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 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 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 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企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 、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个体工商户提供材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 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格,请根据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注:个体工商户不能跨区县变更经营场所。 (三)个体工商户换(补)照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换(补)营业执照申请书》 (四)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异同点: (二)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 (一)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 (二)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不 (四)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必须是家庭成员。 又:随着全民创业的热潮兴起,个人独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到各地中小投资者的欢迎,近几年个人独资企业也呈蓬勃发展之势。但有不少投资者在创业时 遇到一个困惑: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好还是设立个体工商户好?同时,各地工商局登记注册机构也会经常接到关于此类问题的咨询。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换 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所 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但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根据规定,个体工 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 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有关专家的争论焦点。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来开展法律活动的。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 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也不同。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 户一般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 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需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从实际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 求建立账簿,如果税务部门不作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 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四条 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自律。 个体工商户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 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工商户所需生产经营场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个体工商户经批准使用的经营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第二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2] 个体工商户中国情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我国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5139.8万户,资金数额3.2万亿元,从业人数超过1亿人;私 数据显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总量逐年增加,从1990年的2263万人,增长到2014年的2.5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员的比例从1990年的3. 5%增长到2014年32.36%。2014年个体工商户平均就业吸纳能力达2.6人,私营企业平均就业吸纳能力达12.6人,员工流动性总体稳定。 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就业的蓄水池,就业的主渠道。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研究”课题组对外发布的《中国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研究报告》 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5285万户,私营企业1802万户,吸纳就业2.73亿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占城镇就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吕鹏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商事制度改革使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高,越是新创办的企业,满意程 度越高。”中国个协副秘书长张久荣说:“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越能够吸纳足够多的中高端劳动力,促进产业结构顺利升级。我们希望有更多普惠性政策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在经营中难免要发生改变,下面就介 绍一下具体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分为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大部分经营者都选择的是个人经营,就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家庭经营是以家庭全部财产出资,所以只占很小 的一部分。变更组成形式一般为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家庭经营更为个人经营手续很复杂,不作详细描述。 吗?你能把别人的驾驶执照变更给你吗?同样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个人的一种属性,不能变更。   个体工商户变更场所需提供新地址的租房协议、房产所属证明文件。经或场所变更一般在区县一级变更,跨省不能变更,跨地区手续复杂,不如重新办理。   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在原来的范围上增加不用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停业期限 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不收费;发放营业执照,不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不收费。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不收费。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不收费。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不收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时限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 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为15日内。^[2]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及年检验照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 1.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6-04-16] + 2. 个体工商户条例 . 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6-04-16] + 4. 《中国个体私营经济与就业关系研究报告》显示 2.73亿人在个私经济领域就业 个体工商户图册 5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 8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9 个体工商户条例 1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 12 个体工商户停业/复业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