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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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个回答

董和刘,君当如竹,坚韧不拨显气节。
手持修罗刀,法场证菩提。
两三年前发生在我们当地的两件命案, 一.一个我们本地年青人在外地打工受几个人欺负,回到老家,通过网络聊天把一个女孩子骗出来杀害,并伪造强奸现场。被抓获后警方问及杀人动机,答案是“练胆”。被抓之前正 准备前往原打工地,把那几个欺负他的人全干掉。
二、因为吃了继母的鸡爪,继母恐吓孩子要把他从楼上扔下去,孩子大哭不止,然后用铁器击打孩子头部,喝骂孩子不准哭,导致孩子死亡,然后分尸抛弃。在几天后的寻找孩子过程中表现镇定,多次和孩子生父一起出门寻找,后奶奶发现平房顶有一处血迹,且继母夏天在洗冬天衣物,继母夏天再热的天也把门窗关得死死的,还有很多苍蝇爬在继母的门窗上,这才报案。(杀人碎尸后用她冬衣被褥包裹,并且没抛尸之前把尸体在她房间藏的,恐怖的是孩子的生父在藏孩子尸体的房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种人真应了那句“不杀,天理难容”
“原谅他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务是送他去见上帝。”
季言简,❤心怀甘草,易之蒹葭。个人微信公众号…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或许,答主也能明白,为什么还会存在了。
很多时候问题要换个角度思考
有些废死的人说“对于一个人,我们有什么权利剥夺他的生命?”
但是在我看来 很多情况根本就是“对于这样一个人,我们有什么权利让他继续活着?”
西原兔有,变瘦ing、推理小说新作补完ing、大量阅读…
每次看蝙蝠侠我都在想,明知道那些个犯罪分子根本关不住,出来又害那么多的人,蝙蝠侠还是不杀他们,一次次去阻止,一次次去拯救。

你明知他不会悔改,明知他会继续作恶,你还放他走。那他以后杀的人不是跟你杀的没两样?

后来我才明白,因为他是蝙蝠侠啊,他相信自己能一次次阻止犯罪,一次次救人于危难。他也一直拼了命的去做。

中国可没有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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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招远那个案子一样,
光天化日,乾坤朗朗,天理昭昭,众目睽睽
活活把人给打死
活活把人给打死
完了还认为自己绝对正确,死了也能被神庇佑。

这要是不枪毙……
那以后邪教不是分分钟在街上打死人……
难道要全民练武?
还是全民请保镖?
或是全城戒严?
还是毙了吧……
飞鸟冰河,←我是男的,不解释。奔向星辰大海。
我不过就评论了两句,还有人追到私信里和我辩,仿佛是我造就了一系列冤案致人死命一般,满满的正义感真是让我无话可说。这种接近三无用户的ID公布出来也没啥意义,我干脆公开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和逻辑。我不敢说我一定对,但攻击我的圣母们充满正义感的逻辑一定是错的,我干脆抽打一下。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让我们先来看看圣母们的逻辑吧。我所见到的主要有两种论调。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善良!悲悯!充满人文关怀!!我这个做过记者,做过调查,目睹过无数黑暗现实,如今麻木的为了混口饭吃而活着的人都惭愧的要去忏悔了。但是……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

我们来看看用这个逻辑,说另一件事情,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你知道一个女性一旦被强奸,造成的伤害有多大么?不仅仅是生理!还有心理!一个处女如果被强奸,就再也不可能是处女了!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切掉所有男人的丁丁,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请问有丁丁是造成强奸案的原因么?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真善良,真悲悯,真有人文关怀!不过请问,那些罪恶下的受害者,是不是应该也有第二次机会呢?谁给他们?你们这些圣母可以么?在你们为了有罪的人奔走呼号的时候,也请先考虑一下受害者的第二次机会吧

所以,这种狗屁逻辑,不过是诡辩而已,披着伪善的外衣,罔顾了权利与义务,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把道德感盲目扩散,利用人们的善心,造成更多分裂。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说。瞧,一涉及到生死,人类就那么深刻而慎重。

但这个问题上,我们讨论的不是生与死,而是罪与罚,或者说,是因与果。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们不用纠结于什么样的罪该死,只需要知道有一条红线不能跨越,跨越了就要死!这个原则我认为很合理,没人不同意吧?做人不能没有底线。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丁丁造成的么?

我们来看看出现这种冤案的原因,想必大家也都能明白,无非是立案、调查、审理、判决、复核这些环节中出了问题,造成了冤案。这个冤案的出现,不是因为死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生么?终身监禁固然能保人一命,给冤案一个翻身的机会。但是用同样的逻辑来说,那些失去自由的岁月,你能挽回么?怎么弥补?按照同样的逻辑,也就是“有刑罚——有冤案”下去,是不是干脆取消刑罚算了?不做就不会错,不判决,就不会有冤屈发生了。这样就完美了吧?天下太平?不客气的说,这就是“懒政”的逻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负责,这才是应有的公义。冤案本身就是一个罪,造成这个罪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监管住司法检查机关的工作,尽量减少冤案,这才是真正该做的事情。因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禁冤案的危害一点都不低,还是干脆不要刑罚的好,这样就不会有人因为不完美的司法而进监狱了,一点不完美的代价都没有,每一个良民都不用的担心受到冤屈了,多好!又回到前面的逻辑上了。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谈作为和责任。混黑道的都知道你出来混,早晚要还呢。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任,从该负责的人,从那些渎职的人身上引开,因为那些是掌握权力的人,是既得利益者,是能给他们几根骨头的人。他们避而不谈冤案与渎职的关系,而只谈死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的善良,是罪恶的帮凶。拜托,好好想想这其中的关系吧。对于那些刻意颠倒黑白,罔顾是非的人,我只能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希望罪恶早一天降临到你头上,然后我们再看你是如何善良悲悯人文精神的。我毫不客气的说,绝大部分这种人,都是会立刻变脸,恨不得将罪犯吃下肚才甘心的。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不是应该取消法律?

很多圣母用“宽容”来教育我。告诉你们,就是最宽容的上帝,也有审判日,他一点不宽容。他的口号是“别看你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总有一天,给你算总账,有罪的人都要下地狱,天天被烧烤,永世不得超生!因为他是神,所以他不会错,但我们是人,不完美,就不要妄想取代神的位置,否则只会越帮越乱。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感谢大家能看完我这么多废话。这么忙我还能写这么多,也真是被气到了。随手所写,到此为止,我研究我的电影去了。
因为中国没有真正的无期徒刑。

中国司法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问题。死缓两年无过错转无期,无期立功后转有期,再立点功就减到十几年了,中间还有各种保外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另外,只有基督教才认为每个人有原罪,都要接受上帝的末日审判。圣母们,我不信基督教,你凭啥说我有原罪,凭啥我们好端端的不信教人士就要被你们绑架?凭啥我们就的按西方的思维来?

法律是底线,底线不可突破。
叶明菁,美帝留学狗 作业太多 累感不爱
先说一个故事

12年的时候我刚刚高一,十二月的某一天正常上课时突然听到有人说我们学校里一个男生昨晚在回家的路上被杀了

一开始自然不信的, 但这个消息越传越广。我们学校因为晚自习十点多才放(住校生很多) 再加上我们学校当时作为新校区,周围建设还不完善,工地上三教九流的什么都有,渐渐的也为这个消息增添了可信度。直到下午班会时班主任确认了这个消息并提醒我们注意安全,我们才真正知道原来真有个男生被杀害了

被杀害的是国际部里一个高三男生,正准备出国,为人阳光,篮球也打得很好。事发时他其实已经回到了自家所在的小区,想去超市充个公交卡,但却突然毫无防备的被一个持刀男子狂砍数十刀,刀刀致命。

随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自然引起了轩然大波。犯罪分子很快被逮捕,法院也很快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这个叫龙辉的犯人,其实当他用刀在砍向少年之前,就已经持刀伤害了三名毫无防备的路人。然后就是这么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在法庭上说过的最多的话竟然是“我不知道”“忘了”“我没做过”“我没有做过”

当法院要求他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时,他说:“我没有,我什么也没有”

最终审判是什么,我已不大记得。但如同大部分悲哀的故事一样,这个恶魔并未得到义愤填膺的大家想象中的惩罚。他被认定为初犯,偶犯,最终只用负部分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如今,他依然逍遥自得的活着

而一个本可大有作为的少年,生命就这么停在了两年多前那个寒冷的冬夜,临终前最后一句话满是痛苦困惑:“我只是想去充一个公交卡,他为什么来砍我?”

对啊,为什么?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欲可以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然后装装傻便万事大吉,只留下被害人的亲人余生在无尽的痛苦与噩梦中度过。

有人说尊重犯人的生命体现了公平,仁慈,人道。可无数无辜的生命因恶贯满盈的罪犯而凋谢,无数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此而毁灭,最后却还被人要求要忍住泪水原谅眼前的恶魔,这公平吗?这仁慈吗?这人道吗?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要想获得别人对他生命的尊重,只有自己首先尊重别人的生命。当一个罪犯犯下罄竹难书的罪行时,他就不应该被当作人来对待。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做不到那么无私宽容,面对杀我手足者还能仁慈的宽恕。你犯下了滔天罪行,那么必须要对你实行相应的惩罚。不然,何足以慰藉冤死的亡灵?

至于那些呼吁着罪犯人权的圣母,撕心裂肺的痛没落在你们身上时你们自然不了解,等当你们有一天亲身尝到了受害者的个中滋味,不知你们会不会还坚持着呼吁罪犯人权

最后附上几张被害人父亲的微博截图。都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不知大家看了做何感想


愿学长天堂安息,愿世上所有恶魔都被正义的裁决。
西斯特尔,What is a man? A miserable little pile…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身的经历和感触,所以主观性不可避免。很多人批评我只是讲故事,灌鸡汤,答案太煽情不理性,我接受批评。我的答案权当抛砖引玉,希望各位读者多留意其他合理的答案,我个人也很期待真正的干货出现,然后挤掉我的答案。

但我想对看这个答案的人说,知乎的精神是分享,改变,发现更大的世界,知乎的用户来自各行各业,各个层次,有的甚至都还是初高中生,换句话说就是谈笑有鸿儒,往来多白丁。这个世界是你的,我的,是大家的,思想交流的擦出的火花才是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所以,无论任何态度的提问者,质疑者,我都欢迎,虽然交流过程中的语气可能随着当时的心情变化。

至于其他答案中抛出“智商不够”之类的论调的几位,大多数知友不一定有你们的专业知识和背景,有时候几句解释一点耐心就能解决一个人困扰很久疑惑,别让恶意毁掉一个人的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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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故事一

我12岁那年的暑假,母亲被公司派出去培训一个月,那时家里只有我和父亲。

我父亲那时是个重案组的组长,事情繁多,图方便就把我带到了公安局里,把我一个人放到值班室里,自己去忙了。

有一天下午,父亲的脸色突然很难看,整个局子里人都开始变得匆匆忙忙,几辆警车呜啊呜啊的出去,过了一阵都回来,当时有个叔叔扔了一个袋子在值班室,对值班的人嘱咐了几句就匆匆离开。

不一会儿,局里来了一批人,男女老少都有,中间一个女的哭成了泪人,父亲和同事们把他们迎到值班室,把我赶了出去。

我在屋子外面看着他们闭了窗户,但是发现那个袋子不知怎么在窗子外面的地板上,我于是就捡起袋子,想还给父亲他们。但是我没有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袋子看了几眼。

袋子里有几张照片,我只看了一张,我只看到了——血!红色的血,时日太久,我记不清细节,只记得一个半裸的人躺在地上,周围一滩红色,我当时就懵了,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它塞进袋子里,然后快步跑到值班室门口,敲门要把东西递进去。

一个叔叔开的门,门开的瞬间,我看到哭成梨花的女的,狠狠地扇了父亲一巴掌,眼镜都被打掉了。

父亲没有说话,捡起眼镜带上,看见门口站着的我,默默地把我领到他们重案组的办公室,让我自己写作业,然后 把门关了。

我靠着书桌呆了几秒,想找个椅子坐,回头发现书桌边上是一袋子杂物,里面有他们出警时用的装备,包括一副手套,要命的是那副手套他们用过了,而我就靠在手套上面,我的衣服上,沾满了血红。

是夜,我一晚上没有睡着,脑子里都是红色的血。从此以后,我每夜,是真的每夜!睡觉前都会检查门窗有无锁紧,煤气阀门是否拧紧。前几年因为有事外出奔波,我都会再三确认每一个我入住的酒店的安全措施,搞的女友觉得我有神经病。

大概一年以后,父亲调离原单位。有次回来和旧同事们吃饭,谈及此事,一个叔叔告诉父亲,那个命案的嫌犯两星期前被枪决。父亲嗯了一声,我清楚地记得,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被打了的脸。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他告诉我,那个打他的女的,是死者的老婆,后来上吊自杀了。

他们有个3岁的孩子,亲戚都不待见,送到孤儿院。前几年孤儿院倒闭了,那个孩子去哪里,他已离开多年,不知道,估计也查不到。

作案的是一帮流窜罪犯,当年在西北地区作了不少案,为了抓他们,一个叔叔还负了伤,在医院躺了半年。

父亲刑警生涯里办过的如此性质严重的案件不多,但很多案件,比如诈骗,人口贩卖,最终结果都相似,就是受害者家破人亡。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故事二

前年六月,在墨尔本读书的我假期回国,因为家在西北小镇,所以需要在上海从浦东到虹桥转机。但飞机延误,我又没怎么来过上海,所以一路磕磕绊绊,最后上了一趟直达的地铁,距离回家的飞机出发的时间只剩4个小时。

上车以后我长吁一口气,放松后突然觉得饥渴难当,于是就拿出一块巧克力来充饥。

这时候,地铁上来了一对“母女”,一个车厢一个车厢的乞讨而来。

走近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小女孩不过3岁大小,梳着双马尾,虽然污垢蒙面,但脸颊圆润,一双眼睛颇为灵动。

我看着女孩可爱,在她们过来的时候掰下一半巧克力,塞在她手里。那个“母亲”随口说了谢谢,但看到只是一块巧克力时,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拽着小女孩离开。这时我清楚的看见,小女孩的右脚走路一拐一拐,步幅小的时候看不出,疾行之下,这点腿瘸就暴露无遗。我看过新闻报道,有人专门致残孩子,让其乞讨图财,此情此景,让我不由得怀疑这种事是不是就在眼前。

我想到了我妹妹。

妹妹不是亲生,而是收养,警局两年前抓获一帮人贩子,所有孩子都送还回家,但惟独妹妹无人认领,想来是亲生父母不想要就卖给人贩子了。父亲看着可怜,就抱了回家,家里人人都把她当宝贝养,宠着惯着,和我小时候完全是两个人生。收养手续办下来的时候,母亲说对不住我,我问为什么,她说我不再是独生子女,以后可能要不了二胎,我说完全没关系,傻子才生二胎。

阿姨常说,要是没有救下妹妹,她现在不知道在何处过活,但绝对没有现在过得好。可当时,我分明感受到妹妹另一个的生活,就这样展现在我的眼前。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冲上前去,抓起小女孩的手,问她:“小姑娘,这个人是不是你的妈妈。”

小女孩被我突如其来的发问吓懵,瞪大眼睛看着我,却没有说话。那个“母亲”,气急败坏的开始骂我,要甩开我的手。我听不懂她在骂什么,我一直看着小女孩,我看到她的眼睛时而看看那个“母亲”,时而看看我,眼珠里的惊魂不定,却和妹妹在游乐场玩尽兴了以后回头怎么找也找不到家人时的眼神如出一辙!

我求助一般的看了一眼其他乘客,有风华正茂的学生,有西服打领的上班族,有闲人气质的中年人,有眼神热切的阿姨,但没有人说过一句话。

说实话,误过飞机我不在乎,已然回国,迟一两天回到家不是问题。

卷入麻烦我不在乎,我人属异地,地头蛇鞭长不及,大不了不再来上海。

就是我错了我也不在乎,警察查清事实,我错了,我道歉,就是把我拉到派出所教育都没问题!

我怕,我怕我报警以后无人来管,我怕警察来了例行公事,但真正令我害怕的,是四处无人站起,一个个都是一副唯恐麻烦上身,我就看看的表情。

那个眼神热切的阿姨把我劝了回来,告诉我,这事情让警察管好了。任由那对“母女”离开,那个“母亲”走时依旧骂骂咧咧。

我在中转站下了车(去虹桥好像要换乘)。在车站,我背着电脑,两只手拉着行李箱,忍不住流出了泪,泪水及嘴,一时没了风度,哭出声来,旁边的人(新乘客)看我就像在看傻逼。

去年元旦前后,我又去了趟上海,去往市中心的地铁上,我看到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在乞讨。

我默默地看着她们走过,和别人一样,安静的好像没看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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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故事想说的就是,生命有多么可贵,有多么脆弱,对周围人造成的伤害有多大,多深刻,书里的理论,文案的条例是不会告诉你们的。至于谈到人性和人权的,你来错时间,来错地方了。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感觉就是,你们的脊梁,支撑不起你们高贵的头颅。

稍稍从事些相关工作,读过些高大上的专业书籍,就开始大放阙词。见过几段忏悔,看过几部纪录片,于是乎悲天悯人。

至于偶尔看到的这一位心怀伟大的人
不是讽刺,希望你能从小善做起,从你做起,让我看到你的伟大,用事实来纠正我卑微的三观,用行动来证明你伟大的博爱,到时,我会认真的重新审视我从成长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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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何点赞数一夜过百,诚惶诚恐。这篇答案是几个月前一时激愤写下的,主观情绪强烈,这里试着梳理一下我的观点。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人的劣根性”之类的话题,但我觉得如今中国恶大过善,举个例子,我亲耳听到过一个开煤车的司机承认他撞到一个人之后直接碾过去,因为死亡的一次性赔偿远远比撞伤人被讹一辈子强。

至于犯下恶性案件的罪犯,我看不出对其改造的意义,因为生命不过七八十年,远远不够他们忏悔和赎罪的,以后人类的平均寿命更长时,自然就有讨论的必要了。

我讲两个故事也只是试图告诉大家,很多人间惨剧,其后果如山压,如洪泄,而承受对象往往只是受害者至亲至爱之人,所以,大家,尤其是专业人士们,不要把一个个案例仅仅当作新闻里的只字片语,档案中的文章片段,如过眼云烟,视之即忘,或化作万千数据中的一个点。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建更合理的法律系统,完善法律执行和监管程序上。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心怀高尚之人,我觉得你们应该从完善细小的法律法规做起,心怀改造天下之大志,跬步成千里,滴水汇溪流,总有一天你们心中的法治社会会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或者由于风云突变的强力改革)完成。

而渐开全民之智慧,善普等世之价值,不正是知乎存在的意义吗?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上!
HY先生,法警,写作,德牧爱好者,异地恋,商业爱…
马骋小小明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声爆发,哪怕刚才那个笑着跟你说警官给根抽抽呗,反正我就要走了。哪怕那个人刚才是被你竖着带进刑场,横着带去殡仪馆的!
可是当你想到的是,那么一个慈眉善目的女孩子就是贩毒几百公斤的大毒枭,那么和蔼可亲的中年男人就是杀了两个家庭母女的杀人狂魔,你就会觉得,他们的命,是命,那么那些受害者的命呢!
做错了事,就是要接受惩罚,这就是因果报应!
知乎用户,码农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赵乾,德国队政委
王达知乎用户、张逸超 等人赞同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受害者的公平。当圣母们宽恕犯罪者的时候,请问你们拿什么去面对受害者?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法律终究是要为人服务的,尤其是为众多的不懂法的人服务的。人们的满意程度决定了这个法能不能长久实行,就像秦法精细,但让人们普遍不满后,还不如一个约法三章。而法律能否让人们普遍满意的一个关键就是能否让人觉得公平。众多的斗升小民并不愿意去听所谓法学家的教育,而是当自己面对官司时候,得到的结果是否公平;进一步说,社会上学法律的人只是极少数,更多的各阶层的人是否能够对种种判例感到公平。这种公平感,才是法律存在的基石。

对于现阶段的司法建设及改革来说,所谓司法独立等,仅仅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什么?是通过这些改革法律更公平了,人们可以也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一系列问题,从而社会法治化。而要做到这点,就要求法院系统众多学法的人必须接地气,必须了解现阶段民众的想法,否则,当造成学法与不学法的人鸿沟加大后,法律判决让人们不公平感加大,从而在司法独立后,不满意的人增多,从而更呼唤青天大老爷——党管法就成了理所当然了。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纷纷出台——这就是民众普遍认为不公平的后果。后来虽有改判,但是昭通中院和云南高院的名声长时间蒙尘。诸位可曾想过?若是当初中院高院死缓判决出台,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所以说,圣母型法律是慷他人之慨,只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不公平感。现阶段若有实行,只会让司法建设被普遍的不信任,使得人们更多为快意恩仇的侠士喝彩,向敢于出头的青天大老爷跪拜。政法委、信访局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反而会迅速抬高。

最后,想对某些自觉懂法的圣母们说一句:不要认为自己懂法就比要求以牙还牙的普通老百姓高级,高级与否在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是否和谐,脱离了民情、脱离了现实的空中楼阁才是最大的白痴——就像上世纪大谈共产主义一样。
知乎用户,文字综合/司法警察/摄影/长笛/民航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

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
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算清醒。

墨西哥人民对自己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已经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了。
法师大叔,曾经的法官,现在的律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清醒。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你犯了错,你给别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你就要付出代价。
假如这种损失超过了限度,那你就要以生命来偿还,这道理不是很明白吗?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粗鄙之语,自封为“知乎水产保护阵线领袖”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我猜,结果是: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浮生未半,微信号是ID拼音,无事不用。
dong zf知乎用户、阎珺 等人赞同
因为人民群众的智商还不够低。
知乎用户,结交爱国者、理中客、自干五;凡喷子、言…
是谁给了你们宽恕罪大恶极者的权力?而且还要假借全国人民的名义?

无耻这两个字怎么写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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