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死刑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3个义项)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1]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 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 2. ▪ 死刑与死缓 4. 6 注射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 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 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 保留死刑。到2015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白俄罗斯和拉脱维亚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 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 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 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 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 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这些国家的刑事政策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沙特严格遵照13 00多年前的《古兰经》,因而在执行死刑方面往往带有明显的原始部落或部族争斗色彩。据大赦国际组织称,中东地区不少国家仍保留有某些残酷的死刑方式, 比如沙特的斩首,伊朗的石刑(即用乱石砸死犯人的刑罚)。该组织还称,沙特是世界上被执行死刑人数比例最高的国家。 废除死刑比较早且发展较快的国家,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早或者快的国家,由于他们的经济、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相对比不发达国家 要少一些,因此,废除死刑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稳定和进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废除死刑的急先锋。 韩国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判处死刑以后,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1994年至1997年执行死 刑的4年里,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杀人罪而被起诉,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 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据统计,南非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约占 美国针对一些特定犯罪(通常是一级谋杀罪)保留死刑,截至2011年还有34个州保留死刑制度。而要判处一个罪犯的死刑,其司法程序非常繁琐,为了减少 冤假错案和确保死囚的各项权利,美国投入了巨额的司法成本。据悉,一个检察官要最终胜诉一件死刑案,其花费将高达50万美元以上。2005年来,在国内 外人权组织的压力下,美国的死刑适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2006年,美国实施死刑的数量居全球第六,位列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和苏丹之后。18 46年5月18日,美国密歇根州宣布废除死刑,为该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rgia)一案中认为大部分州有关死刑的法规系属违宪;然而,1976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时,又重新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刑。此后更多的限制随不同案件而增多: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案(Atkins v. Virginia,对于智商低于70,亦即智能不足的人使用死刑是违宪的)和罗珀诉西蒙案(Roper v. Simmons)(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之被告课以死刑系属违宪)中。德克萨斯州为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占了全美国死刑执行人数的三分之一)。美国新墨西 哥州州长理查德森当地时间2009年3月18日宣布在该州废除死刑^[4] ,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不同的人权组织在州政府外示威,有支持者的声音,也有反对者的谩骂。理查德森表示,废止死刑的原因是当前司法系统有很多不完善 之处,这很容易造成草菅人命的事件。美国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十分谨慎且耗时冗长,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50个州中有36个州仍保留着死刑 ,近三分之二的美国民众也支持这种最重的刑罚。但是除了新墨西哥之外,蒙大拿、堪萨斯、马里兰等州也正在积极考虑废除死刑,以应付金融危机产生的资金拮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 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 是比较低的。”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看,各国废除死刑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就是原本对于废除死刑就持有积极态度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就西欧各国的情况看,废除死刑首先是减少在法律上判 死刑的罪名,然后引入替代刑或减刑以求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后在法律上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必经的程序,法国就是在1981年一步到位 彻底废除斩首刑的。实际上,目前为止,欧洲只有一个国家没有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白俄罗斯,^[5] 根据白俄罗斯刑事法典,只有两类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同时,如果不是以恶劣残酷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三人以上的故意杀人犯罪,很多犯罪人只是被处以七年至 十年左右的剥夺自由刑,对待腐败、渎职等贪利、公职犯罪的处罚措施很严厉,但立法上完全没有适用死刑的规定。白俄罗斯学者说,他们的死刑绝对不会对十八 南美洲一直是死刑废除运动的先锋,尽管南美洲废除死刑运动起步很早,也遭遇过几次倒退。阿根廷和巴西都曾经恢复死刑和再次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有百年 传统的南美洲,死刑废除运动进行得比较彻底,这与其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就是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国家,对原来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造以后,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这些国家中,首先开展废除死刑运动的 是罗马尼亚。1989 年12 月25日在抢决了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夫妇后,罗马尼亚立即宣布废除死刑。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7年10月26日,苏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法令,宣布废止死刑。但是鉴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苏联人民委员会很快又于1918年 9月5日颁布了《关于红色恐怖》的决议,下令恢复死刑。而仅仅在一年多以后的1920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 (枪决)》的决议,规定普通法院不得适用死刑。四个月后,由于协约国的武装进攻,苏联又恢复了死刑适用,并将其作为一种非常的刑罚方法规定在1922年 《苏俄刑法典》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1947年5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废止死刑》的法令,宣布在和平时期完全废止 死刑。但是在1950年和1954年,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先后颁布《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 事责任》的法令,恢复了对背叛祖国、间谍行为、武装匪帮、情节严重的杀人罪的死刑。1999年6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将所有的死刑或改为终身监禁,或减 为25年监禁。这样,俄罗斯已经成为一个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3] 。 最后还存在一些正在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主要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为主。在1965年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并没有一个国家废除 死刑。但到20世纪末,已有莫桑比克、毛里求斯等9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 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支持死刑,主要原因除了根源于他们的民俗和文化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警力较弱和政治的不稳定。 在废除死刑运动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与非洲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太平洋地区,许多太平洋岛国,由于受到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没有死刑。 Lollards)所采纳。1516年出版的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就曾争议死刑的益处,但尚无结论。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 法》就针对非正义、社会政策、死刑及酷刑进行分析。受此书影响,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纳大公国废除死刑,此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 废除死刑的地区。1786年11月30日,利奥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确废除死刑并命令捣毁其领域内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 1849年,罗马共和国废除了死刑,其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宪法。随后,委内瑞拉亦于1863年宣布废除死刑;1865年,圣马力诺 废除死刑,该国最后一例死刑执行案例发生于1468年。在葡萄牙,根据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于1867年在该国告终。 英国在1965年进行了一项五年实验,根据其1965年通过的法案,谋杀将不再被处以死刑。(叛国、暴力海盗行为、对皇家船坞纵火、以及战争时期的军事 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适用),而本法案最后于1969年确定为永久法案。英国最后一次死刑执行是在1964年。1998年时,英国宣布废除所有和平时期的死 刑。1976年,加拿大废除死刑;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此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法国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1985年,澳大利亚废除 。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适用死刑的犯罪数量,并以逐步达到废除死刑为目标。” 2010年,俄罗斯正式废除死刑,但随后的几年里犯罪率有显著地上升趋势。 非洲西部的多哥,其于2009年6月23日宣布废除死刑。 人权活动者反对死刑,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罚”。大赦国际则把死刑视为对人权的最根本背弃。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 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会杀死重要人证(就算这个人没有被冤枉)。例如在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聂树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死刑冤案等。 1. 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即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2、对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法律只为例外的国家罪行,譬如根据军法或叛国罪而产生的罪行设置死刑。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 玻利维亚,巴西, 智利,库克群岛, 3、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对普通的罪行譬如谋杀保留死刑,但在过去 10 年期间,实践中未执行任何人死刑。名单中还包括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死刑,但做出国际承诺不使用死亡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 4、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75个,即对普通罪行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哈马,巴林, 孟加拉国,巴巴多斯,贝拉鲁斯, 死刑案件渐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 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 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 白皮书称,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 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 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同时,该修正案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将执行死刑的法定条件由“故意犯罪”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减少了死缓罪犯被处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 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790人被判处死刑,1010人被执行;2008年则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 中国死刑制度包含一种独特的形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形式规定,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开始按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刑。 如罪犯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怀孕期女性,则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即: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 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 院15%的死刑判决。 主刑:管制 -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1966年以前,香港实行英国普通法及英国国会在1861年通过的法例,对以下罪行可以判处死刑: 与英国一样,当法官判处一名犯人死刑前,法官都会立时披上一块薄薄的黑巾在他的头上,然后判处犯人死刑。 1965年英国开始废除死刑。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于1966年起跟随宗主国停止执行死刑。当年最后一个被处决的犯人,名叫黄启基,越南人,黄启基 因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依例被判处缳首死刑,黄辗转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 于赤柱监狱执行绞刑。但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缳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赦 到了1993年4月,香港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的刑罚,正式废除死刑。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 废止的刑罚:死刑-笞刑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也没有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而澳门 禁止的刑罚:死刑- 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 (中国)台湾采用枪决执行。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中国)台湾是普通犯罪有死刑并有处决的地方。依据台湾刑法第33条,死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国)台湾刑法 对于死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37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剥夺公权终身,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力。第51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从刑不在此限,而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台湾刑法时,罚金 也不在此限。第63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未满18岁人或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第64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死刑不得加重。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为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2006年7月1日起,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 刑,不再减为有期徒刑。第80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罪之追诉权,因2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30年。第84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行刑权因3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40年。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 (伪造与变造币券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陆海空军刑法第27条 (违抗作战命令罪):敌前违抗作战命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唯一死刑或称绝对死刑的罪名已因2010年修正法律而消失。 (中国)台湾法律有相对死刑的罪名还是很多,但法官科刑时一般会审酌一切情状决定应否判死刑。((中国)台湾无陪审制度,所以由法官判刑。)依据不同的 罪名,相对死刑的罪名有以下本刑: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01条 (暴动内乱罪)第103条 (通谋开战端罪)第104条 (通谋丧失领域罪)第105条 (伪造、变造币券扰乱因而金融且情节重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333条第3项(海盗致死罪)第334条第2项 (掳人勒赎结合强制性交或使人受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20条 (强盗结合放火、强制性交、掳人勒赎或使人重伤罪)第347条第2项前段(掳人勒赎致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残害人群罪)死刑之执行,依据监狱行刑法第15章,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国定例假日不执行死刑。虽然在条文中提及以药剂注射或枪毙 来处决死刑犯(过去的条文更提及,死刑是枪决、电刑、绞刑及瓦斯执行),但数十年来一直只是采用枪决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中国)台湾在戒严时期,自 1949年开始,政治犯都在马场町执行死刑,直到1950年代中,政治犯改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安坑刑场处决。台湾在1987年解严后,所有死刑犯都在看守 (中国)台湾有一定的声音支持废除死刑,自从民进党执政后,执行死刑人数逐年减少,2006年至2007年没有任何死刑犯伏法,且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 mnesty International, AI)总部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2008年全球死刑现状报告》(Death Sentences 2008)指出,(中国)台湾已经连续4年处于死刑0执行的状况。而已就任的法务部长王清峰也倾向废除死刑。(中国)台湾实际上是有废除死刑的趋势,但 是一般民众仍普遍反对废除死刑,其立论主要在死刑具有吓阻力、节省监狱成本、直接解决再犯问题,而被(中国)台湾人所诟病的冤狱问题应该由改善司法及警 政品质下手、而非废除死刑。 另除了死刑外,(中国)台湾的刑罚并无法永久隔离犯罪者,因为(中国)台湾的有期徒刑有30年限制,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也不严格。 据(中国)台湾法务部统计,2014年,全台在押死刑犯共有90人,其中有29人已终审裁定死刑,等待执行,另有61人还在上诉或再审中。但在台湾有个 令人不解的现象是,犯人被判死刑后,法务部又不执行死刑,以至于死刑犯们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几乎接触过所有死刑犯个案的社会工作者林欣怡说:“死囚犯们不知道哪一天晚上睡到一半,就被叫醒,然后被拉去刑场面对死亡的恐惧,确实让他们承受着极大 在2012年12月21日傍晚6点30分,司法部再度执行死刑,总共在北中南三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广德强、陈金火、戴德颖、黄贤正6名死囚。201 4年死刑犯仍有55人待执行。当然,此举遭到欧盟的抗议,特别是法国谴责(中国)台湾,因为联合国在2012年12月20日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定”, 第二,欧盟考虑对(中国)台湾制裁。第三,要循循善诱台湾人,教导(中国)台湾人死刑是降低不了犯罪率。 主刑: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全球判处死刑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该国在2001年共执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国只执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决是绞刑,这在大多数国家已 经被废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执行的,而且死囚家属往往在执行之后才获得通知。 依据新加坡刑事诉讼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231条,判处死刑者,不得鞭笞。 死刑 (death penalty) - 监禁;徒刑;坐牢(imprisonment) (包括终生监禁;无期徒刑(life 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有宗教信仰,在上任期间一直拒绝 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该国判处死刑但仍然在世的人犯数目已超过100个,包括策划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以及井上嘉浩、丰田亨、广濑健一、横 但2008年鸠山邦夫在法务大臣任内,批准处决13名死刑犯,包括犯下多起诱拐及杀害幼童案的宫崎勤,部分日本人权团体称其为“死神”。 1987年,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取缔了死刑,使菲律宾成为当代史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亚洲国家。但仅一年后,由于菲律宾刑事犯罪率大幅上升,政治局 势依旧,要求恢复死刑的运动开始愈演愈烈。 1993年,国会通过恢复死刑法案。1994年1月,死刑再次在菲律宾生效,采用注射。但实际上没有一名犯人被执行。直至1999年2月5日,一名强奸 继女的犯人莱奥·埃彻盖雷伊成为死刑废除23年后第一个被送上黄泉路的罪犯。此后两年内,又有6人步其后尘,罪名都是强奸谋杀或抢劫谋杀。但在2000 年,冻结了死刑。 2001年,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上台后,作为笃信天主教的领导人,她明确表态,拒绝执行死刑。她颁布总统令暂停执行死刑,并将18名死刑犯改 判为无期徒刑。因此,死刑一直形同虚设。依照刑法判决,死刑犯仍不断产生,但却都无法执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宾共有死刑犯994人,除其中少部 2003年12月5日,总统阿罗约宣布,取消在菲律宾暂时中止执行死刑的决定,理由是,目前国内抢劫、绑架等犯罪行径日益泛滥。菲律宾的天主教会闻讯后 ,对此深表失望和痛心。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司法机构,已安排在2004年1月底之前,采用注射法对2名犯人执行死刑。此外,还有25名犯有抢劫罪的犯 人,和4名被指控走私贩毒的人,正面临着死刑。菲律宾南部和北部的中产阶级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主要目标,遭受了最为惨重的人员和物质 2006年6月26日,总统阿罗约再次签署命令,宣布废除死刑。 历经历史上的的种族灭绝大悲剧,联合国涉入甚深,因此早在1980年代末即已完全废除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 ,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另外,美国对于死刑是分开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再 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劳尔·卡斯特罗2014表示,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将减折为有期徒刑或30年监禁。^[11] 这是最新的一项改革措施。劳尔称,这一决定是出于人道目的而非缘于国际压力。一直有压力要求古巴废除死刑。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过每年古巴执行死刑的人数, 据外界估计大约为40至50人。不过死刑仍将保留在古巴的刑法典上。“放弃死刑对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国主义雇佣兵的威慑力是不负责任的和虚伪的。”劳尔 现时除了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欧洲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死刑^[12] ,但是法国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死刑支持者依然众多。 2007年2月19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废除死刑正式写入法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002年 ,决定废除死刑。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有86个国家仍保留死刑。自1993年以来,塞尔维亚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判决。 注射死刑 编辑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 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分情况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德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例静脉注射死刑的犯人是查理·布鲁克斯,其罪行是偷旧车时杀死一名机修工。1982年12月7日午夜,被执行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的事茨维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注射后犯人可以在90秒内死亡。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刑罚理应由犯罪者自行承担,然而在一些国家的封建社会,当罪名属于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死刑的执行范围往往扩大至犯人的亲属、朋 + 1. 赵秉志.《死刑改革的中国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 2. 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暂缓全球死刑 最终或废除 + 3. 法制日报:俄罗斯废止死刑 + 4. 美国新墨西哥州宣布废除死刑引发争议 + 11. 古巴将把死刑判决减折为有期徒刑或监禁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4-02-14] + 12. 法国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 + 13. 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废除死刑 + 14.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欧洲会议联盟[引用日期2014-05-8] 1.1 死刑与死缓 6 注射死刑 枪毙死刑犯现场照 揭秘中国死刑执行全过程(组图)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 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 ·[财经证券] 王石谈曾成杰案:贪官很多 很少被判死 ·[社会万象] 父亲杀母获死刑 10岁女儿上书最高法 ·[大陆] 新疆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5人获 ·[社会万象] 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女并肢解 死刑前不 ·[社会万象] 曾经轰动一时 男子杀害孕妇卖尸配冥 ·[国际] 网传美国女囚死刑实录 揭露世界最黑 ·[环球军事] 盘点近年解放军八大落马贪将 两人被 ·[大陆] 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不能开杀戒 ·[大陆] 唐慧:女儿遭轮奸案两疑犯死刑复核就 ·[财经证券] 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 注射死刑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 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死刑 利用注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想法最早由纽约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在1888年提出,因为他认为这比绞刑更省钱,然而这一想法却从未付诸实施。英国皇家死刑委 1977年5月11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的验尸员杰伊·查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较人道的死刑方法,被称为查普曼准则:“应当首先对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 介给了当地的立法机关,然后迅速地被接受。从那之后开始到2004年,38个允许执行死刑的州有37个引进了致命性注射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据报 致命性注射也被用于安乐死中,药剂配方和死刑相似。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 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 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 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它是“非剧毒致死, 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 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通常来说,三种药品被用于注射死刑: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 巴比妥酸盐也用于安乐死,但安乐死只运用一种药剂,而不是死刑执行中的三种。在安乐死中,通常的药剂用量是1.5克。 俄亥俄标准在罗梅尔·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后发展出来,确保了快速而无痛的麻醉(只用硫喷妥钠),并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钾的运用。它也提供了备用的 1、“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 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截至2009年来,注射执行死刑是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 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2、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 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3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中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 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 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自称是开执行车的网友说:一般执行车从法院开出后直接开往火化场,在路上执行死刑,或者开到偏僻的郊外执行完在开往火化场。虽说不痛苦,但是事实上从药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至2009年,美国有1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2014年6月19日,自2014年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的注射死刑出错之后,美国首次恢复执行注射死刑,17日一天之内在佐治亚州、密苏里州和佛罗里达 在佐治亚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1989年强奸并杀死一名15岁的女孩。他在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刻,以注射药物的来源为由提出上诉,但被最高法院驳回。 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是在密苏里州,他在1996年杀害了两名妇女,他在17日凌晨被注射药物死亡。17日晚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在当地时间18点对第 三名死囚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美国在俄克拉荷马注射死刑出错之后首次重新恢复注射死刑,24小时内处决三名死囚。^[2] 2014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监狱当局在一名对死刑犯注射了药物后,他开始躁动,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于心脏病。就像俄克拉荷马州一样,佐治亚州和密苏里 记载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 2. 美国首次恢复注射死刑 一天处决三名死囚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4-06-19] 注射死刑图册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亲历者忆:建国初周恩来为何主张不判日本战犯死刑? 纷纷主张判死刑。一次,周总理来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都说日本战犯该杀。周总理问:“为什么?”我年轻气盛,大声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总理说:“ 3个多月培训,最终确立一个审判原则:不判死刑,重犯只判有期徒刑;大多数只要认罪就免予起诉。这一原则,令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精神障碍杀人犯 仍可判死刑 犯下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嫌犯,依据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医师刘英杰鑑定,罹患幻听妄想的思觉失调症,因此有论者认为,恐因此逃过死刑。 认为精神病患不可判死刑最有力的论点,不外就是中华民国过去仍为联合国会员国时,曾经签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亦即「两公约」,「两公约」支持缔约国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 一、「两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项与第六项虽然表示,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 除。但毕竟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因为在第二项也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penalty),「选择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 择议定书」。换言之,1989年「选择议定书」不在「两公约施行法」的效力范围内,当然「选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也 ○六二号判决,「人权委员会决议第七项为:『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所有国家…不对患有精神或智力残障的人判处死刑或对此种人加以处决」,既系「敦促」, 据此,对于精神障碍之杀人罪被告判死刑,并未具体违反联合国「两公约」,亦未违反国内「两公约施行法」,而虽不符合「1989年议定书」,但我国既未签 因此,对于犯下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被告,即使罹患精神疾病,法院若判决死刑,在法理上并非站不住脚。 * 国安局长杨国强:共谍应判死刑 图片 死刑 死刑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儿子被投毒死了,凶手说这是个愚人节玩笑,凶手的父亲要求无罪辩护,大半年了一个道歉都没有。一审判死,这才来道歉。最高法复核死刑通过,连夜带着一大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死刑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执行的,这算哪门子同态复仇?这个案子怎么没有胜利者?正义和法制得… 显示全部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夏俊峰为什么被判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7赞成或者反对的人,其实都需要一种真实的,近距离的对死刑的体会,有了这种体会,才能了解这一话题的凝重。当前很多废除死刑的人,主要认为死刑的惩罚 性很低,而我有机会极近距离的体会了死刑带给人的种种,在这儿讲讲吧。我以前一个答案里讲过看守所里关… 显示全部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复旦投毒案,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如此关于废除死刑的观点是否不妥?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谢邀。浏览了一下这个问题下前排的回答,感到很沉重。一个『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的问题下,回答却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虽然从中可以感受到大家朴素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996年,内蒙18岁职工呼格吉勒图施救遭奸杀女子,却被认定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被匆匆执行死刑。多名办案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得表扬。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废除死刑 死刑执行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890 个回答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724 个回答 支持废除死刑的法学者们在平常的真实观念里,是如何看待受害者的权利的? 42 个回答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446 个回答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441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人贩判死刑真的不好吗? 10 个回答 民主 死刑 罪恶 正义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将立法问题与 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 显示全部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 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 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 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 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 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 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另外,只有基督教才… 显示全部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whitedot.jpg]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哪… 显示全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 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 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 显示全部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 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 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 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 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 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 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显示全部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我猜,结果是: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 连。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92 个回答 中国现在死刑还是用子弹吗? 7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为什么多数中国人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39 个回答 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 34 个回答 死刑真的有威慑力吗? 14 个回答 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 7 个回答 如果一个反对死刑者的家人被无辜杀害,他还会反对死刑吗? 29 个回答 为什么麻原彰晃至今未被执行死刑? 2 个回答 中国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受刑多少年?而「无期徒刑」真的是无期的吗? 6 个回答 调查类问题 死刑 人权 刑法 废除死刑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鉴于目前对于死刑的态度两极化,且比例悬殊。在现有问题中很难找出双方各自有价值的回答,特分为两个问题。支持死刑的朋友请到问题“在中国,你支持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题主你真是够了,分支持废死和不支持,你让中间派怎么办?怒答!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第一,法律的第一要义在于预防犯罪和提升社会总福利,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在今日中国,死刑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在福利社会,死刑的作用可以被不能减刑 的无期徒刑替代。今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福利几乎不存在,甚至会出现问了治自己的病专门犯罪进监狱享受医疗的情况,对于这样的罪犯,如果没有死刑, 是如果平民生活福利很好,蹲监狱的可怕程度就大大提升,这个时候用无期替代死刑从威慑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然后我们来看社会总福利,这关系到另一个假设,理性人假设。现今中国,死刑之所以有市场,和很多人还有着朴素的轮回或灵魂思想,要么就是在决策时把情绪 置于理性至上有关系,而这两者,都是理性人假说竭力希望削减的现象,其中前者认为,如果凶手不死,受害人就没法安息,所以一定要死刑,但是我们知道,科 综合起来看,这两类人都试图利用死刑完成这样一种社会总福利提升,即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补偿,可是我们知道,在理性假设中,情绪补偿是所有补偿类型中最易 第二,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一定有冤假错案,而死刑的容错率为零,对社会公正有伤害。我们之所以希望用(一般)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就是希 望提供这个例外,一桩杀人案,误判之后假的凶手进了监狱,几年后真凶落网,我们可以释放前者,尽国家所能地补偿TA,可是死刑呢?不论我们再怎么补偿家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关键是: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2.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 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 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 显示全部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我们没法对于假如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做出统计,但 由于死刑的执行避免了多少社会治安和不稳定现象(包含更恶劣的杀戮)的发生是可以估算的。 还有很多人强调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不明白什么事大势,也不知道我国的国情是否适合这个大势,如果大势代表的是大多数我们就该遵守,那么国家体制也该 了一条偏激定向的路的人,多问问父母,长辈,占据着中国大多数人口的普通人,农村人,看看他们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的理解,看看如果一个死刑犯与 而中国2013年死刑的人数只有2400人。 请注意,这2400人死刑犯就算全部都是无辜的,也不及车祸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而因车祸而死亡的每一个人、因车祸而破碎的每一个家庭都是无辜的。 我认为,我们做事应该分清轻重缓急,与死刑犯相比,即将死在路上的生命和即将因为车轮而破碎破碎的家庭才是我们更加需要关心的。 强烈呼吁,在废除死刑之前,先禁车,把所有的机动车全部都禁了。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显示全部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 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 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 显示全部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有行为能力者基于一种动机杀死一个人,分明知 道法律之外的人类规则,杀人偿命,只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规则,他就产生了对世的承诺。哪怕他事后反悔,法律也应该尊重行为人自由的承诺,对于实行死刑。这 先生所持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死刑会造成冤假错案之死亡后果的无法挽回,所以应该废除死刑(我呵呵!)。答案所举的冤假错案例子除了前两个是因为死刑造成 的被告人死亡无法挽回,其他的与死刑何干?难道没有死刑,被告就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何况!死刑的存在与冤假错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 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死刑本身在程序上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当然牛先生所举例子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拿十几年前的法制来套用今日的形势, 国家在认定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根据是看该法律的社会实效性(别跟我谈什么人权理论,什么天赋人权...什么国家也无权剥夺生命.)....废除死刑固然 背刑罚一致(国家为什么会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没想到最近却大量涌现了国家应该全面废除死刑的观点!!!)。。。总结一句 说,死刑的威慑力对于普通老百姓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国家的稳定效用也是非常大的....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本来这是在@牛继业下的评论,因为希望更多人看… 显示全部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 我还是支持死刑,只是希望条件严格一些罢了,如果没有死刑,有些事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例如招远事件,众目睽睽下的杀人凶手,你能判他个无期?废除死刑接 下来是不是就要无期减刑了?难道十几年之后让他出来再次报复社会?对死者及家人公平么?这反而更不利于社会吧,我反而认为保留死刑是对人权的重视,我们 保护的是合法公民,而非犯罪分子。所以,坚决支持死刑……另外,其他答主所言只是个例,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毕竟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可是因为这种失误的 个例而废除死刑,有点因噎废食了。一个坏人放出来会危害太多的好人了,不想让更多的守法公民遭罪,还是用死刑来震慑个人觉得很合适…… 我们周边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很多被判死刑的可能都是被冤枉的。我想说,我从不否认冤假错案很多,可是这 比起正常案件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考虑这种概率这么低的事件而放弃惩罚使得更多的应受死刑惩罚的人而被豁免,这才是错误的吧。关于冤假错案,那是法律程 序之类的问题,并不是废除死刑就能解决的吧,想通过废除死刑来保证那些人的人权,感觉还是有点天真了…… 最后还有一点个人觉得也很重要,就是如果不废除死刑的话就会导致私自解决了,我记得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孩子被杀,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孩子的父亲去杀了 罪犯一家,我想如果废除死刑,会有越来越多的这样案件发生了吧,人的生命是不是更不值钱了? 们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如果杀人之后可以免除死刑,那么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同情杀人犯的生命的时候,可曾想过躺在地下看着你的冤魂?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更多时候他会在不太老的时候就回归社会(比如那个在瑞典杀害上百名儿童的新纳粹分子,我后来没关注,但是瑞典无死刑,而且监狱里条件很好,之前据说他可 能十多年出狱)。我坚决赞同保留死刑,最后只想用夫子一句话结尾,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总结:中国目前不应该废除死刑。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知乎上看所谓的“法学生”回答问题很多时候真觉得挺悲哀的。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正一下明显的错误。希望知乎的有关法律的问题能够在以后稍微严谨一点。 @牛继业的是逻辑错误。在存在死刑的情况下,有冤假错案需要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学过法学的应该知道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冤案都存在证据不充 相信知乎上读过法学的人不少,国内大多数有经验的法学人都人会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的时机并不成熟。 死刑对于犯罪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更有可能导致犯罪者无所顾忌导致更多的罪行,这点已经成为公论。有些知友对此有所怀疑,我们不妨随便举一个例子, 在有过死刑执行案件的1970年到1973年,每年都会有38人左右的严重罪行犯人,但是在几乎没有死刑执行案件的1974年到1976年,受到 死刑判决的犯人大概为30人。从1998年开始的8年期间,在韩国虽然没有执行死刑,但是没有证据能够显示这一期间反人伦罪有急剧的增加。 《韩国死刑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韩]徐一泰 这个例子实在是没有说明性。一个人在中国念法学的说死刑没有威慑作用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中国的死刑适用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每年中国都有新闻,对外籍毒贩处以死刑。大家随意百度一下就有。死刑在遏制毒品犯罪上有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相关报道请有兴趣的自行百度。 1、死刑并不能震慑恶性犯罪,反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助长恶性犯罪。 我支持废除死刑,因为这是法律发展的趋势。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是不可能的。 @牛继业。你是个很有辩才的人,你很巧妙的转移了关注点。下面评论里还真有人附和。呵呵。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 ,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你… 显示全部 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 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 你说的案子,每一起都人命关天,但是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人枪毙了,这不是死刑的错,这是司法程序的错,按你的说法,是不是也该废除了? 坚定的支持死刑!招远案该怎么判?宽恕是无底线的么?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因为有冤案就废除 死刑是什么逻辑?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申诉的方向应该是规范公检法… 显示全部 坚定的支持死刑! 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因为有冤案就废除死刑是什么逻辑? 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死刑从来都不是用来教化人警示人或是复仇的,法律的目的更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它就是用来惩罚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恶魔的。 你们可以保护罪犯在死刑之前的人权,但是请不要混淆被审判剥离的人权。 题目改了,我站的队伍是支持~==========================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 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比如药家鑫,(有关药家鑫案,有朋友提出嫌疑… 显示全部 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 废除死刑的意见。原因同理,可以说是舆论错误,是民智的错,是二代横行的环境的错,但不是死刑的错。为避免此类事件,最该做的是提高媒体的水平,减少煽 比如周克华(依法击毙了,假如活捉了不杀社会上会怎样反应?),比如袭警逃狱的重犯(最近又发生了),比如毒枭……这些人不判死刑,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居然有因为法制不健全应该废除死刑的论调,风马牛不相及。 还有死刑主要是为了复仇的论调,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引用一个法律专业知友的话,法律的主要作用不是惩戒,而是引导。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 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 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这个问题再被提出来,就是因为前几天被爆出的内蒙小伙呼格吉勒图被误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 知乎上讨论该不该废死刑也有很多次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很多人还是想保留死刑的,所以死刑短时间内不能被废除。而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悲剧新闻,情怀 就来了,就想借几个特例来废除死刑,不知这逻辑从何而来。这些冤假错案仔细查查,绝大部分都是在最高法下放死刑复核权的时期的。自2007年1月1日起 ,死刑核准权被最高法收回之后,杀错的情况少之又少了。现在很多人还借着杀错人的一些悲剧事件来攻击死刑制度,即不合时宜,也站不住脚。 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觉得废死刑了才够档次,逼格够高,才跟上国际潮流,才够标新立异,殊不知法律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代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 天,多数中国人可以原谅那些犯重罪的人,觉得他们即使杀了人,伤了人,强X,虐待,贩毒等等,他们依然享有生命权且不能被随意剥夺,那也许中国废除死刑 的时机就到了。而在当下,甚至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中国人都不可能原谅这些重刑犯,甚至当这些罪行发生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身上,他们能讲出“ 现在教育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平均素质是得到提高了,可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妄图要废死刑,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你 前些天开大会刚决定要削减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这几天马上就爆出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妄图诱导舆论,给立法部门施压,你们这目的也太明显了点吧。知乎还有 最后,无论法律怎么变,我绝对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我或者我家人的死刑犯,法律不给他们一个死刑,咱自己动手,还要拉上几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垫背。 第360期:你应该知道的几个死刑数据 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 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生命永为天地间最贵,所以我们一直都很关注死刑 议题。除了死刑的人数的逐年减少,还有哪些可能是人们以前并不知道的事实? 一 中国适用死刑罪名的数量多次修订逐渐减少 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中国 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 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一般来说被取消的适用死刑罪名都是:长期以来很 少适用死刑的犯罪;从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考虑不需要适用死刑的犯罪,主要针对 部分经济犯罪等。 二 死刑案例中罪名统计分析:最高法复核152个死刑案 减少 超1/3死刑人数 从2013年7月2日至2014年9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共公布 了152份死刑复核裁定书。以裁定时间计算,2014年度45份,2013年度101份 奸、毒品五个主要罪名占到了所有死刑判决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从案件类型来看,判死刑最多的是命案,其次是毒品案。死刑复核法官在命案的 严重”。强奸罪判死刑其实是减少了的,但造成命案的就例外;当受害人为幼女 样本中出现5份不予核准死刑或部分不予核准死刑的案例,以此统计死刑的不核准 率为3.3%。实际的不核准率要更高一些,据了解不超过10%。样本中没有核准死刑 。 总体而言,死刑不核准率还是比较低的,说明地方法院判处死刑越来越谨慎, 也说明死刑案件质量有所提高。 三 中国死刑政策多年来的变化情况 1996年中央 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以后收归最 高人民法院来复核。业内人士普遍估计,现在每年的死刑人数已经大幅削减 。2007年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以后,中国死刑案件的最终决定程序就完全改 ,2007年判处死缓的人数,多年来第一次超过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数,进一 步体现了慎用死刑的政策。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 ,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 期二年执行。 四 中国关于废除死刑的民意变迁 最近十多年来,在涉及死刑存废 的讨论中,民意也非常频繁地被引用并成为阻挡死刑改革的重要因素。 多年时间后仍有超过一半的公众反对废除死刑。 五 贪官死刑案例统计 其实不难 看出来,网友们的不赞同废除死刑的原因,不外乎现在的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不公平的现象很多。当中“不能废除死刑,否则就是便宜了贪官,贪官非杀不 污受贿数额巨大的官员直接处以死刑,成为相当一部分民众的态度。 [jh.gif] 梦见死刑 [icon_13.gif] 收藏 梦见死刑:   梦见自己被判死刑,预示着梦者会得到有关健康方面的好消息;   梦见别人被判死刑,意味着梦者虽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进行的事情是能   “睡梦中,我好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判死刑,我的内心特别痛苦, 以下是梦见死刑的心理学解释:   梦见死刑,梦中的死刑,是健康与成功的象征。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死刑 杀人 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原标题: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李德意】据法新社11月14日消息,一印度尼西亚法庭当地时间13日晚些时间宣判一香港大毒枭死刑,因其在今年向印尼走私860千克甲基安非他命。 文章关键词: 死刑 香港 印度尼西亚 大毒枭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原标题: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2日推翻一家低级法院对加州死刑惩罚不合宪法的裁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禁止该低级法院   报道称,联邦地区法官卡尼去年裁决,由于不可预测的推迟导致任意性和罕见的执行,加州的死刑是个空洞承诺。   据悉,自从1978年以来,加州超过900人被判死刑,只有13人被执行。   那家上诉法院说,它不考虑一名谋杀犯被列入死刑名单二十多年的那种说法是否有效,因为那家低级法院应当在他被定罪时采用联邦法律而不是一种新颖的宪   法官格雷博写道,许多人都认为加州的死刑惩罚制度功能不良,加州判决和推迟执行的间隔非同寻常。但是,联邦人身保护权的目的是保证各州定罪在终审时   而赞成死刑惩罚的一组人说,死刑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自从2006年另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加州改革注射毒针程序以来,加州还没有执行过死刑。 文章关键词: 法院 死刑 加州 裁决   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 的罪行。目前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欧洲和太平洋国家以及加拿大都废弃了死刑,古 巴也将死刑的适用背景缩减到"战争时期叛国罪"。尽管对于"严重罪行"的定义时 常有争议,但当下仍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人"是犯人被判死刑   全球保留和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现状  全球保留和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现状 全球96国废除死刑,58个国家地区保留 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曾有过"死刑"这种刑罚制度,时至今日,仍有58 个国家仍然继续存有并执行死刑,其中包括美国、中国、日本等GDP位居世界前列 的国家。全球有96个国家已经废止了死刑,其余的国家则或是已经10年以上未执 行过死刑,或是仅允许在战时使用死刑。所有欧盟成员国依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 第2条,禁止使用死刑。蒙古是最近一个废止死刑的国家。 死刑支持者认为可遏制犯罪 死刑的支持者认为死刑可以遏制犯罪,并且是警方和检察官的一个有效工具,能 提供慰籍。反对者则认为死刑具有不可回复性,倘若误判,则无法加以救济。在 反对者看来,死刑并不比无期徒刑更能阻止犯罪,反而鼓励了一种"暴虐的文化" 中国死刑罪名目前有55个 重大犯罪活动时蓄意杀人。联邦法律中可判死刑的罪行还包括使用大规模杀伤性 法立法中死刑罪名多达71个。在1997年后罪种数略作减少,但仍保持了68个死刑 了13个死刑罪名,将死刑罪名减至55个。 [详细] (网易探索/制图 点击上图可  2010年主要国家死刑相关人数   2010年主要国家死刑相关人数 ,这一数字降到了30左右。2010 年,至少有23个国家依法执行死刑,比2009 年 多了4个。自有记录以来,2009 年是执行死刑国家数最少的一年。到2010 年底, 全球废除死刑的趋势较为明显。扣除掉一些数据不明朗的国家,全球有记录的死 全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由48上升到96个,整整扩大了一倍。实务上废除死刑的国 家则更多。只有少数国家能够提供2010 年动用死刑的官方数据。在白俄罗斯和中 国,死刑仍被列为"国家机密"。马来西亚、朝鲜和新加坡也只提供极少的信息。 在越南,法律禁止公布死刑数据。 [详细](网易探索/制图)   死刑保留国对待死刑的方式日趋人性和透明 美国死刑现状 历史上曾经存在多种死刑方式,其中不乏含有斩首、车裂、凌迟等严重的肉体惩 罚。但在当今保留死刑的国家中,更少的痛苦、更多的人性化的行刑方式正在成 为一种趋势。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通常由中级人 民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 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美国死刑执行方式更透明,司法部门会在网上公开数据 美国曾经在1967年废除死刑,但在1977年恢复。美国现有5种可以选择的死刑方式 ,分别为枪决、毒气、电刑、绞刑和静脉注射。根据死刑信息中心说,这些方式 行刑方法迈进。如今,美国34个司法区都将注射作为唯一或者主要的死刑方法。 美国的死刑一般在公众视线之外执行,但过程非常透明。每一起死刑案件的判决 与执行,都是本州或者全国报纸的重要新闻,政府的"司法信息统计网"对死刑裁 判与执行的数据随时都有更新。在死刑执行前,有关方面将执行死刑的地点、具 体设施包括死刑执行地的结构图等具体资料通过网络发布。 媒体、律师和亲人等可观看死刑执行 一套完整的死刑执行设施通常由由一个短期居留室、一个执行死刑室、一个药物 子上,然后室内的窗帘将被打开,以便让三个见证人室的人能够看到死刑执行情 请2名律师、2名亲友和1名精神劝告人到场见证。媒体见证人室由执行机关在死刑 新闻杂志、一家广播电台参加。在整个死刑执行过程中,有心电图测试仪测试受   当废除死刑还未成为国家全体国民的社会共识时,如何保证死刑犯的权利、 尊重死刑犯的人格尊严、保障死刑过程的透明公开,同样值得人们关注。 导语: 药家鑫案继续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作为该案的延伸,关于“死刑存废” 的问题也再次引起各界争论。“去死刑化”已经在全球很多国家发生,国内不少 知名法学家多年来也力主死刑的废除。基于尊重生命这一基本的文明方向,死刑 废除或大势所趋,但就目前来看,要取消死刑还有太多的难处。[详细] 犯罪率越低、社会越稳定,公众越倾向于接受废除死刑 死刑废除运动起源于18世纪末。经过200年发展,已有139个国家实质上废除了死 刑,占全球总数的70%。但废除死刑的运动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它需要社会 基础,与社会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众多研究已指出“死刑 不能减少犯罪”,但死刑存废的讨论总是与犯罪率被联系到一起。 欧洲是目前世界上废除死刑的主要实施地,而其发达的经济水平和相对稳定的社 ,有了低到社会可以“接受”的犯罪率。而许多非洲国家至今依然保留死刑,除 有关系。不论从公众心理承受能力、还是废除死刑导致的社会成本来看,安稳的 社会环境是废除酷刑和死刑的社会基础。[详细] 死刑是废是存,取决于公众更认同生命权、还是“以命换命” 死刑的存废属于立法问题。但由于其特殊性,死刑的废除从来不是几个“有胆色 的政治家”或“有远见的法学家”就能促成的。历史上,法国从极少使用死刑到 最终废除死刑,却曾由于民众情感和态度的反复,历时长达29年,才最终在1981 年正式通过废除死刑的法案。民意基础的形成过程总是漫长而多变的。而由于人 理念渐渐得到传播。这两点也逐渐构成了反对死刑的核心理念。不过,有反对的 声音却不意味着死刑存废有定论:正如有的人认为无辜者因死刑而冤死不可接受 众更认同“生命权至上”、还是“以命换命”,常常就决定了死刑废存的舆论基 各国死刑示意图。红色为保留死刑;蓝色为废除死刑,绿色为废除战争等特殊时期的死 刑,黄色为民意赞同废除死刑。 中国有4千年用死刑历史,公众对死刑的“迷信”根深蒂固 死刑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在中国已经存在数千年。它所蕴含的报应主义,复仇理 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其中尤其强调死刑的惩戒和震慑作用,汉武帝时 期死刑罪名多达1882个,而到清朝末年时死刑罪名也有840个。 在几千年死刑文化的影响下,“杀人抵命”已经成为民间和官方共同认可的“公 理”。长期以来,对杀人者和其他罪大恶极者判处死刑,在中国绝大多数公众心 作为一种刑罚,死刑当然不是表达愤怒的方式。但对于受害者亲友和对恶性犯罪 但死刑因其符合“杀人者偿命”的古训,在满足人们的报应观念,抚慰报复心, 作为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可谓最能体现“报应”的目的。举例来说,对于对贪腐 官员深恶痛绝的民众来说,最不能忍受的,是取消对贪污受贿者处以死刑。[详细 在给“死刑犯”写信的梁建红,2008年,梁建红因给杀害自己亲生儿子的凶手求情而轰 受“乱世用重典"的思维影响,死刑被作为“社会正义与安全的防线” 死刑能不能震慑犯罪行为?正如前文所说,世界范围内并没有相关研究能充分证 明,死刑的存在能有效震慑犯罪分子、降低犯罪率,但(尤其是)在治安状况不 重典”,像死刑这样的极刑能从肉体上消灭犯罪人、铲除重新犯罪的条件,不论 时期,台湾废除死刑运动者对死囚人权的强调,反倒加重了公众对于司法改革并 未给予被害人足够关注的不满情绪。而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情境下,死刑则被迫成 了所有问题的答案──即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它并非一劳永逸,但死刑起码“象 “生刑太轻、死刑太重”,废除死刑将面临如何处置“本该处死的坏蛋”难题 在中国,废除死刑除了将遭遇民意基础上的障碍以外,也有很多法律层面上的技 术难题。一个简单却几乎无法被回答的问题是:假如死刑被废除,又应该被什么 内的专业人士难以轻易对废除死刑予以肯定。[详细] 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是公众需求,取消死刑或引起“留活口”的质疑 中国现行刑法有444个罪名,其中可判处死刑的罪名为68个,占刑法规定的罪名总 数的15.3%。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施行后,死刑罪名将减至55个。“生刑太轻, 死刑太重”是目前刑罚制度的现状。这造成一个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尴尬:以贪污 废除死刑,这种严惩就无从谈起。 对于“舆论压力极大”的罪名,要立即取消死刑的难度可想而知。1997年,中国 新刑法起草时,很多人还难以完全接受取消盗窃罪死刑的这一事实,当时的立法 者不得不保留了死刑,只对情节限定严格条件。[详细] 死刑问题也许是“法意”与民意的矛盾最尖锐的体现之一。无庸置疑,死刑的受 广西原政协委员杀害人大代表被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 人王逸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逸环提出上诉。2015年1月23日, 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对被告人王逸环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 原标题:广西原政协委员杀害人大代表被执行死刑 * 广西原政协委员杀害人大代表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 男子怀疑妻子有外遇杀妻灭子 被执行死刑 * 杀妻灭子案犯 昨被执行死刑 * 男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杀妻灭子 今被执行死刑 * 男子强奸女司机未遂将其杀害 被执行注射死刑 杀害6名山村留守老人罪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11日在商洛市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陈军注射执行死刑。据悉,陈军在商南、 埃及: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埃及官方媒体11月14日报道说,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当天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药家鑫案为中国社会进一步思考死刑问题提供了又一绝佳机遇。与聂树彬、佘祥 及与是否应当对药家鑫适用死刑这一直接问题相表里的死刑存废这一根本性问题 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涉及对死刑功能的认识。死刑的两大功能一是报应,二是 预防。但其他刑罚同样具有此等功能,因此要证明死刑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就必 须证明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所不具的特殊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反之亦然。 就前者而言,除非“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式的亡命之徒,死刑对绝大 多数人的预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死刑是否具有终身监禁、长期徒刑等其 个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的问题。因此纠缠于死刑的特有预防功能,对死刑存废论 双方而言均缺乏说服力。至于后者,即死刑是否具有报应功能,答案也是肯定的 刑这一特殊报应手段,就需要关注死刑所特有的长期为报应功能所涵盖并掩盖的 只在死刑中保留下来。但并非所有死刑都具有报复功能。死刑的报复功能只存在 国家安全、贩毒等犯罪中,因为不存在被害人,因而死刑只是一种报应,不是报 为今之计,国家需要在死刑问题上恰当处理民众报复情感与刑罚文明的平衡关系 。在死刑存废决策过程中,不能过分迁就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报复心理,但也不 推行废除死刑政策,很可能会因被害方复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私力救济 的重现。因此,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应当从民众的报复心理着手。 在死刑配置上,国家可能更多关注于死刑的预防功能,而被害人和社会大众则更 罚即可达到预防效果,但从报复功能角度而言,可能非死刑无以满足被害方的复 仇心理。可以预见,在我国进一步废除死刑的名单上,对于那些没有被害人的严 调查显示,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死刑替代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的刑期, 的赔偿也是减少死刑判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兼顾 了国家废除死刑的目标与民众报复心理的满足。满意的民事赔偿则化解了被害人 人的杀人案件中是否适用死刑,被害方的报复诉求应当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偿,并不要求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的,可不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那些杀人动 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的案件,应当适用死刑,以 综上,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 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死刑治理社会,当时他们的死刑不亚于我们,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如果到了这个 社会,只有一种情况我同意保留死刑,即功利主义,如果废除死刑会导致更多的 人被杀,那为了整个社会的平安以及更多的人活下来,就不废除死刑。但随着人 类刑法制度的文明演进,已经可以脱离死刑而且可以使这个社会得到好的治理。" 世界范围内对死刑的看法 如果废除死刑会导致更多的人被杀,那为了整个社会的平安就不废除死刑。但随 着人类刑法制度的文明演进,已经可以脱离死刑而且可以使这个社会得到好的治 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 能否消灭,当务之急是,现在的死刑改革就此止步,刑法上还有55个罪名,这拿 吴英案引发对死刑的思考 大众对死刑的认识还需过程 讲堂149期 刘仁文 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 [查看全文] 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查看全文] 为后来的理由是,药家鑫只有一条人命判了死刑,李昌奎两条人命没有判死刑。 李昌奎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送往监狱服刑,法治社会强调生效判决以后有效 落实所谓的小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下动力就不是那么大了,勇气也非那么大了 ,甚至稍不注意这个案子判得不公平,说改判死刑就改判死刑?根据我所了解的 情况,李昌奎案后各地在裁判死刑方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退,目的是为了求稳 各个地方法院报来的死刑案件数量在最高法院显著增加,这是我通过读报而得到 的信息,因为死刑数字是国家机密,谁也不知道,我们也只是猜测。而在国外我 另外一个问题,有机会进行讨论,但死刑数字还是要朝着公开的方向前进。 中国的死刑不说重大的倒退或拐点,但怎样继续死刑改革,朝着2007年以来特别 是2011年刑法立法上取消死刑迈出的第一步,朝着积极的方向前进应当是我们关 为什么我国的死刑改革刚刚开始,刚刚朝积极的方向前进并且距离差距很大?因 认识,而且法院系统甚至包括检查系统对死刑改革的积极性不是那么大,这个问 其中104已经彻底废除谋杀罪和其它一切普通刑事犯罪的死刑,当然这里面有个别 国196个会员国中104个彻底的废除了刑事犯罪和谋杀罪的死刑,104个中有96个废 除了所有的死刑,包括军事刑法上的,包括特殊战争时期。剩下的92个国家法律 上还保留有死刑,其中只有43个在过去十年内执行过死刑(在过去十年只执行一 个也包括在内),早几年联合国通过决议号召那些还没有在法律上彻底取消死刑 的国家也暂停执行死刑,比如台湾地区连续多年没有执行死刑,去年在民意的压 力下恢复了死刑,原来的法务部长在很大的压力下也不签署死刑执行令,宁可辞 职,政治家的这种风范,为了自己信仰也不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过去十年内哪怕 执行过一个死刑的只有43个国家,在联合国会员国196个国家中少于1/4,时代发 在这里我说一下吴英案,第一,吴英真的不能被判处死刑,如果在李昌奎案、药 家鑫案有民愤,但在这个案子中有民意同情她。第二,集资诈骗罪设置死刑是不 科学的,刑法中普通诈骗罪从没有死刑,没有死刑的理由是,你盗窃诈骗都是财 产犯罪,盗窃是我没有任何过错,完全是盗窃人的过错,所以盗窃在过去是死刑 是死刑。台湾对此很不理解,为什么盗窃普通老百姓不判死刑,为什么盗窃银行 要判死刑?盗窃普通老百姓的东西会更痛苦,但银行的东西是国家的,国家不会 。盗窃罪在《刑法修正案(八)》全部取消了死刑。 回过头看来诈骗罪,立法的理由很简单。盗窃罪过去之所以设死刑是因为你有百 计在下一步取消死刑的罪名中,集资诈骗罪肯定会取消。在这样一个立法前途指 是判了死刑。前段时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去视察温州一带因资金断裂的企业 整个人格或者整个思想体系绝对是文明化的,绝对没有说要吴英案判死刑,他作 院能不能因领导对这种行为而严打或判处死刑?我特别希望最高法院高度看这个 问题。那是否一定判死刑就是严厉打击了?判死缓、无期徒刑难道就不可怕吗? 经济学家说吴英在若干年以后会是一个功臣,是检验中国死刑的一个牺牲品。如 定要判死刑立即执行是一个问题。再一个落实的个案特别是死刑的命运,这个人 永远不能把他作为一个工具,还是看本人的罪刑能不能判死刑,就算你另外一个 所以,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推进死刑罪名的削减,经济犯罪要首当其冲,在市场经 些罪名判死刑,因为我们只要树立一点,这一点恰恰是我们过去社会主义意识形 人生命为代价的就不要判死刑,不判死刑不是说要判死缓或无期,高晓松被关了6 造的信心也没有。我说,死刑要减少,但身心要提高。根据德国一个刑法学的研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死刑罪名在立法上没有取消掉,在司法中总是让人提心吊胆 取消死刑,当务之急取消经济犯罪,后取消腐败犯罪,然后取消不严重的暴力犯 死刑复核是怎么走的?郑筱萸案、邱兴华案杀得很快,为何一下子就复核了?吴 刘仁文:法律上就没有明确死刑复核多长时间。刚才讲到在中国的司法环境下, 快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判处死刑但不执行作为中国到彻底废除死刑的过渡,即判 处了死刑但不执行,现在为什么很多国家和地区保留死刑但没有执行?是因为有 一个专门环节,把死刑的执行从法院系统拿出来,由司法部来管理,监狱、劳改 的好处在于国家还没有具备废除死刑条件时,法院在一定时可以迎合民意判死刑 是里面带有很多程序的完善,比如说国际公约中的一个要求,任何被判处死刑的 放毒气),法官判了死刑,但没有执行,因为他的律师提出他有精神病。再比如 部分家庭是独生子,前面说到国家在死刑执行阶段有一个赦免制度这是一个理由 ,法律总不能说这家两个孩子判死刑,这家是独子不判死刑,法律只看事实。赦 国人)被我们国家判处死刑,当时整个欧盟抗议,我们的报纸很得意的报道说我 重中国的法律,尊重你们的主权,但能不能不判死刑?因为这样的案子当事人有 严重的精神病。我说福建南平、邱兴华这样的案子都被判处了死刑,都认为他们 是说中国的刑法没有人格症一说,精神病也达不到这样的标准,只有判处死刑。 所以我们对刑事责任评估要设有过渡措施,有严重人格症的人不要判死刑,判死 刑没有意义,因为这些人确实有毛病,有毛病的人对死刑没有刑法感受力。这样 在人类历史上有很多著名思想家、著名学者是支持死刑的,但我要说明一点是, 正当人们讨论“拐点来了”之时,“成都男子醉驾撞死4人获死刑”消息传来。拐 为何判死刑,而不是7年? [“醉驾死刑”,相当震撼] 确的。这次“醉驾死刑”,更是达到了空前的震慑效果 ...[详细] 飚车3年,醉驾死刑?同是醉驾,罪名不同?还有,即便认定醉驾是“以危害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从10年起刑直到死刑,弹性很大,比如本案判死刑是 [遏制醉驾,更要在死刑之外下功夫] 醉驾者托个关系就“小事化了”。如此虽有死刑震慑,但侥幸心理仍存...[详细1 ・5律师上书称判死刑过重 辩题:醉驾死刑。判的合理,还是判得太重[加入辩论] 毒贩死刑复核阶段已年满75岁 是否免死存争议 毒贩死刑复核阶段已年满75岁 是否免死存争议 毒贩死刑复核阶段已年满75岁 是否免死存争议 王伦业(右二)被法院判处死刑。图/防城港中院网站 贩运4公斤毒品的七旬老人王伦业,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目前,该案进 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而王伦业也刚刚年满75周岁。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 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复核”这一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算不算是“审判的时候”?目前在法 “75岁死刑复核”第一案。 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 伦业被判处死刑,其余几人则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判决后,王伦业等人均提 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目前王伦业已经 年满75周岁,案件进入到了死刑复核阶段。谢通祥认为,在刑事诉讼法里,死刑 复核被列为特别程序,但依然也在“审判”这一章节里。所以死刑复核也应看作 “死刑复核”这一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算不算是“审判的时候”?一审、二 审获刑时并未年满75岁的王伦业,能否在死刑复核阶段因为年迈而保命?带着这 认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程序,基本都涉及了实质的案件 75岁不适用死刑出于人道主义 岁的老年犯罪人采取的是原则上不适用死刑,但对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 也可以适用死刑。 也不宜对其适用死刑。这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二是考虑到部分已满75周岁的人 生理能力、心理能力尚好,又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如不对其适用死刑,难 死刑复核程序应属“审理阶段” 多,不仅包括一审、二审程序,还包括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判决生效前的期间。在死刑案件中,如果死刑复核裁定尚未作出,那么原一、二 赵秉志表示,在死刑复核期间,如果被告人已年满75周岁,那么当然也属于“审 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包括不能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中,王伦业在死刑 刑法典第49条的规定,应对其不适用死刑。 法专家洪道德。据洪道德分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复核是一项特别程 序,各省高级法院曾赋予对一些犯罪的死刑复核权。但2007年1月1日,死刑复核 已被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在刑事诉讼法的编列中,死刑复核程序被编列 在第三编第四章,也就是“审判”这一编中。单从字面意思理解,死刑复核就应 刑诉法还规定,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而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 洪道德指出,近年来,最高法还曾就死刑复核案件开庭审理。除了开庭审理,对 于不核准死刑的,做出了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或者直接进行改判。这就是 更为直接且明确的审判。因此,死刑复核应该属于审判的范畴。之所以专门设定 死刑复核程序,就是为了确保不出错,达到百分百的正确。 规定的75岁,焦点就在于死刑复核是否属于审判的范畴,这起案件也应该是国内 首例75岁面临死刑复核的案件,出现了刑诉法和刑法重合的情况,最终的核准结 相关阅读: 死刑 ?埃及穆兄会“总导师”再获死刑 2015.04.13 ?内蒙高院14日开庭审理赵志红案 其一审被判死刑 2015.04.11 ?埃及法院维持对穆兄会领袖巴迪亚等11人死刑判决 2015.04.11 ?埃及穆兄会前领导人被判死刑 ?禽兽男强奸猥亵五名女童 性质恶劣被执行死刑 我国现行全部55个死刑罪名一览(图表) 死刑适用的原则,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罪名中的死刑: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 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小编梳理了刑法分则现行全部55个死刑罪名,一起来看看 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刑或者死刑。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死刑: 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 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导语:湖南商人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7月12日突然被执行死刑,家属并未得到通知,也未见上最后一面。其女儿微博抗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 博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一微博被网友斥责为“冷血、无情”,但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什么在有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死刑犯会见亲属还这么难?[详细][网友评论] 分享按钮 “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 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明确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死刑犯可以与亲属临终告别;腐朽没落、四分五裂的国民政府时期,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也可以实现。而偏偏在我们如此进步的司法体制 下,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咋就这么难? 。“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直指导着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表现就是关于死刑犯与其亲属的临终 1949年后受到苏联法律制度影响,死刑犯大多失去了这项基本权利 由于1949年之后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受苏联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加之主要领导人的思想局限,之后的刑事立法,始终没有摆脱左倾的暗影。死刑执行的报复 中国的死刑犯的执行一直在两个极端上跳转:要么游街示众,杀一儆百;要么神秘主义,秘密行刑。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离现实一直很遥远。在长期的刑事执行中 ,没有关于死刑犯临终告别的法律规定。把死刑犯临终告别这一最具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长期拒之门外。所有被行刑的死刑犯几乎都没能享有和亲属告别的机会。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个“可以”,使得司法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规定如此暧昧,法院为减少麻烦多不予批准。死刑犯和家属的临终会见权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将死刑犯及其近 亲属的临终告别权明确为一项完整的法定权利。《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死刑犯还是“难得一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犯真正能和亲属会见的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 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 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安排等原因搪塞。死刑犯的临终会见仍然多是镜中花水中月。 对于死刑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临刑会见程序,公安机关往往基于安全和监管等因素考虑,在执行前不准许死刑犯与亲属相互会见。 最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但对于罪犯而言,即便提出了,如不转告,目前也无法监督;执行 死刑现场虽有检察官监督,但那时不可能为了等家属来推迟死刑的执行。对于家属而言,因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核准死刑应当通知,所以往往不知道被核准死 既然依法告知死刑犯有权会见亲属是法院的责任,那么长沙中院就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其三,刑场验明正身时 关于执行前死刑犯与其亲属想会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3月11日,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 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例实施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可见,死刑犯会见亲属的批准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的规定难以得到执行。 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由此视死刑犯会见亲属权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弹性权利,一旦准许会见,似乎给死刑犯及其亲属以一种特殊照顾的感觉。对此不禁要反思,当一 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 在国外,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死刑犯还是会被安排与亲属见面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呼声一片,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废除了死刑,这些国家不存在死刑犯临终告别问题。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因死刑的临终告别属伦理、 道德、和人权问题,刑法典大多未作规定。但资料显示,多数适用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 在美国,多数州废除了死刑(或备而不用)。保留死刑的州,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 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 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法律如何对待罪犯乃至死刑犯,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遭遇,应该说是大多数死刑犯的共同经历。即便是按照最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措辞依旧闪烁的“最后会见权”,如果像长沙中院一样不严格执 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做法,社会公众变得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 执法者蔑视法律、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对民众法治期望的扼杀,与死刑一样不可挽回。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导语: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从药家鑫到李昌奎再到今天再次引起社会争议的东莞理工大学命案,死缓与死刑的争议在继续,舆论与司法的角力在继续,重复的剧情 不只普通公众和大众媒体,包括一些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对此加以批评。网上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和处罚法官的呼声四起。 从被害人家属披露的判决书可以看到,判决书原文记载的法院作出死缓判决理由是:鉴于被告敖翔有自首情节,归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 一位网友在反驳要求重判死刑的网友意见时这样说: 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在排除合理怀疑后,经过反复讨论出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你是根据什么轻易的给人判了个死刑还是立即执行? [相关专题:观念进步 质疑死刑] [相关专题:破除死刑迷信] 死缓也是死刑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刑种,死缓也是死刑。只不过无须立即执行,判死缓实质就是判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很多网友这样评价,是不了解中国控制死刑的状况和必要性,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杀人案的轻重,不了解死刑的适用。” 阮其林教授说,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相关文件以来,司法界一直在试图控制、减少死刑宣判。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死缓实际执行的刑 其是喊叫,害怕被人知晓抓获而掐死被害人,表明并非预谋蓄意杀人。之后又惶恐不安而投案,表明良心、良知未泯,所以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如果这个普通的杀人案再判死刑,对我国减控死刑是很不利的。我们的法律和人民应当尊敬生命,不能把自己降到与犯人同等的程度。” 综上可知,死刑的严格限制,不仅是司法文明的大势所趋(刑罚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也是通过在实践中严格综合考量案情细节来掌握的。 担心刑罚不公而主张死刑的观点自相矛盾 错杀错放轻重分不清 这种观点认为现实中刑罚执行往往不公,腐败导致很多被判处长期监禁者早早逃出生天。与其这样不公平不如直接适用死刑。 这里面存在一个矛盾,认为现实司法不公,存在刑罚执行的不公平,那么主张适用死刑就一定公平吗? 非法律业内人或非案件相关人经常存在着一种虚幻的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平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觉。 如果现实司法本身充满了不公,那么死刑的适用又如何避免不公?错杀和错放,哪一个更严重,哪一个更不可接受?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 所以,慎刑恤刑的传统,严格适用死刑的法律精神,被告存在的可从轻减轻情节,统统都被无视,甚至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拿出来判死刑。 舆论对不同事件中的死刑待决犯,态度完全不同。 试问,如果这样的情形仍然不免死刑,那么自首的设置意义何在?悔罪的意义何在?案件情节要不要综合考虑?这样的刑罚是在鼓励什么? 更糟糕的,它们成了衡量死刑与否的经典案例,也成了“人民感觉”有力量的鲜活标本。我们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的证明。 谁能否认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与张显在网络舆论中的长袖善舞之间的关联?今天,曾经代表弱势和正义一方的张显所揭露的所谓真相,你能确定的是哪些? 曾经义正词严要求死刑的人们请扪心自问,你是否能清楚描述你对两案事实和证据的了解,你是否了解今天刑法的精神,你是否做到了在生命面前应有的敬畏和审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刘仰:查理惨案之后,还要废除死刑吗? 关键字: 法国巴黎枪击案巴黎杂志空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正当防卫血亲复仇律师 我在社交媒体的朋友圈表示,法国警方很可能采取当场击毙的做法。为什么?因为法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杀害12条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为全法国乃至全世界的公 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听起来很高尚:反对杀人偿命,反对以暴制暴,反对以剥夺生命的惩罚来威慑犯罪,认为这种威慑根本没用。然而,这种人道主 当场击毙,几乎可以看成是废除死刑后杀人偿命这一古老规则的顽强复活。我认为,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趋势很有可能会逐渐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杀人案 中,即便警方不当场击毙,受害者的亲属也很有可能继承血亲复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谋杀凶手,反正不会被判死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 最高权力依法执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斩断世世代代血亲复仇的链条,它仿佛是一声断喝:血亲复仇杀人到此为止!然而,废除死刑很可能会打开血亲复仇被 从世界各国的现有法律来说,当场击毙类似正当防卫,都被法律有条件地认可。这种认可本身就与废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废除死刑,当场击毙或正当防卫成为唯 现场,不知道人质的伤亡是否真的无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做一个猜测:因为废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决定,必须击毙,不给恐怖分子一丝活命的机会。这 打击恐怖犯罪绝不手软,这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废除死刑给打击恐怖主义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当场击毙成为执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 端暴力恐怖袭击的频发,很可能会使人们反思废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时日,如果某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重新恢复死刑,我不会觉得奇怪。 标签 >> 法国法国枪击案巴黎巴黎杂志社恐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 死刑,是不可触摸的痛? 田成有)【背景】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的刑罚措施,也是一种当今社会争议最大的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在世界刑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争议的问题。近 年来,学界的研究热情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持续高涨。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以及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同时是一个上至最高领导层,下至普通 百姓,以至于国际社会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小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刑法学问题;从大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关乎国际名声和国际形象的国际问题。怎   在当下中国,重刑主义、死刑主义还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谈论死刑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谈不好,会触   没有死刑是不行的。中国不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杀必杀这是基本的常理,完全废除死刑在中国还行不通。这些年来,法院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严格控制 死刑,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往往更偏重于考虑不杀的情节,而忽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忽视了应当判处死立 刑的各种因素;在司法理性和公众感受之间往往重视司法理性,忽视公众感受。从而使得我们的死刑政策与公众的感受之间产生巨大的反差。   死刑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要对法律与政策、国情与民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准确的把握与拿捏。判决不 仁道。就中国目前而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只能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要提出以杀止杀、严刑峻法,其立意不是寻求人道而是实现公   当然,废除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中国得慢慢适应,慢慢推进。 判处死刑的人数在不断下降,死刑的减少并没有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状况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犯罪的治本之策,更加   死刑裁判不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而应该是法官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权衡判断。用舆   一边是民众对死刑犯“杀人偿命”、“以命抵命”的朴素正义观;一边是民众“慎重对待死刑”、“认真对待生之权利”这样更加宽容和开放的声音。面对 化的因素综合考虑死刑的法律适用,要弥合传统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消除职业化思维与民众期待之间的鸿沟。 死刑案件,既要综合考量、权衡判断好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传统认识和国情现状,也要学会从整体上考虑如何让法律给社会带来持久、 + [ ] 死刑 法学专家解读周永康为何没被判死刑 原标题:独家网首发:法学专家吴法天解读周永康为何没判死刑 2.独家网:周永康为何没有判死刑? 受贿罪,最高刑期确实可以到死刑。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法律规定或者酌情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以及新闻提到的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 吴法天:我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死刑时数罪并罚采取吸收的原则,就本案来说,受贿罪无期、滥用职权罪七年、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四年,因为有一个无期徒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2月9日,刘汉、刘维等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被执行死刑。20多年来,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主持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 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20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1起违法行为 解说:2015年2月9号早上,刘汉、刘维等5人在湖北咸宁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让远在千里外的四川广汉露天茶铺的女老板王艳颇为感慨。至今她还无法 014年5月23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黑社会组织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 徒刑。宣判后多人提起上诉,经过再次审理,8月7号,湖北省高院在咸宁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在法律威严面前,案犯终于伏法 标签:刘汉 死刑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某婚恋网站承认“贩卖儿童判死刑”系“营销”:员工擅自启动 近日,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众多,几乎席卷网络。 不少网友按照格式复制后在传播,称“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帖子图片上显示的接力人数已有数十万。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 他质疑这是珍爱网的推广手段,甚至还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珍爱网节省了推广费用12.5万元,“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 对于近日有舆论指出我公司利用“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进行商业行为一事,我司现就此事做出声明: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 关键词 >> 拐卖妇女儿童 死刑 珍爱网 “于英生之妻被害案”真凶武钦元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史上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年龄最小的死刑犯是谁? 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 最“年轻”的死刑犯 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 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 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事迹甚至被改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 [3] 《美国未成年人死刑制度——对伦奎斯特法院刑罚观的法律思考》[J]王战军,《湖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p57 这个问题必然是很有争议的。其实我个人认为14岁以上,犯案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死刑的。比如日本那位。。。。 虽然从内心讲不支持死刑,但中国的现状还是没办法啊 我的看法是对罪大恶极的人,反而不适宜用死刑……罪与罚在这个时候无法相当…… 天朝貌似比死刑还严重的是剥夺政治权利。。。 就所作所为来看,太残忍了,支持死刑。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中国刑法再次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 中国周六(8月29日)宣布新的刑法修正案,取消9个死刑罪名,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最新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但郎胜表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 他表示,中国上一次刑法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但他说,仍需要保留一些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严重刑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犯罪的死刑。 这是中国在4年里第二次做出刑法修正减少死刑。 反死刑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囚犯人数比全世界其它国家处决死囚人数加起来还要多。 *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台湾枪决六名死囚 死刑存废争议再起 *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废除死刑 +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文章 通过 FIDH & World Coalition 出版 2015-10-10 亚洲毒品犯罪被判处死刑:国际人权联盟(FIDH)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10月10日发布报告对这一不合法做法的大量使用予以揭露 + 国际组织:处决毒品犯罪人员违反国际法 世界反对死刑日 参与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的数个国际组织表示其反对死刑这一残酷做法的立场。联合国、欧盟及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一起指出死刑并非 中国将死刑罪名降至46个,但仍保留毒品犯罪 中国取消了其刑法中九项适用死刑的罪名,该九项罪名为非暴力犯罪,较少使用死刑。 + 第十一届世界反死刑日:大加勒比海地区 第十一届世界反死刑日:大加勒比海地区 出版 2013-05-31 +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4-05-21 + 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 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 出版 2013-03-06 +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世界反对死刑日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2015年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呼吁人们关注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以期减少其使用。 * 第二任择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 暂停死刑执行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五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四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2010和2012年通过 *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联系我们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法工委: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名指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 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 ,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 郎胜指出,总的看,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 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 郎胜明确表示,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 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 取消9个死刑罪名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1/33)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 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 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 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关键词: 死刑 古今 中外 发指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戏做了删改 得遵守游戏规则 ——死刑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原本是一个长镜头 凤凰娱乐:最后还有这个死刑的一场(戏)这个部分,这个部分就是也有刻意的去简短吗? 我们(注射死刑)扎了几次全部都是(扎偏),原来拍摄一个镜头大概得有三个多分钟,从扎进去开始一直到他的脸到回来,到那个一管子、两管子,我们对正常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湖。”谈及狱中经历,他称:“那时就是弱肉强食,不能认怂。我见过非常坏的人,就想揍他。”节目中,他首度披露了看死刑犯的经历:“看死号待了三个月, >>>实录4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邓超谈夺影帝:死刑戏永生难忘 激情戏没让孙俪看到过 拍完死刑那场戏,导演抱着我痛哭 新京报:最后一场死刑戏对你是不是也有很大影响? 邓超:死刑的戏我自己永生难忘。因为拍的是长镜头,是用真实的针注射了葡萄糖,静脉注射特别疼,是我从未尝试过的疼,当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刑罚。如果草案能够得以通过,那将是中国立法上的又一个进步,死刑 当前的世界潮流,都是在废除死刑。联合国200多个会员国,已经有100多个废除了死刑。死刑由多到少,从有到无,是一个大趋势,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潮流 ,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体现。“贪官免死”这样看似跑题偏题的争论,反映的是当下公众的现实焦虑,更反映死刑在中国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对死刑功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这次刑法修 改的重点。但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 不用猜,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对贪官免死论做出抨击: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而时评人也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有人评论说 评论人王琳认为:“死刑的威慑力不容否认,反对废除贪官死刑的民意压力也不可漠视。为何废除贪官死刑问题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其真正的原因也许并 非那些我们已耳熟能详的“人道、文明、国际惯例”等口号。而更在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对贪官保留死刑必要,对贪官适用死刑也必要。如果空有死刑的刑责 设计,却束之高阁不愿动用,刑罚对贪腐官员的威慑力也就大大减弱了。以死刑没有威慑力,作为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说不过去。贪官并不是哲学家,能将生死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 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 这一解释使本就显得特别的贪官免死话题得以澄清。但是却也产生了另一个疑问。“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是如何算出的?恐怕还是对民意暂 1.你是否支持对贪官免除死刑? 2.你是否支持废除死刑? ( ) 反对,死刑不能废除 3.你更倾向认为当前在中国死刑是一个什么问题? 汹涌的民意背后是社会对死刑的迷信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更是对生命可以剥夺的暗示 学者萧瀚认为,从法理上说,死刑是一种将国家暴力杀人合法化的制度,即国家意志认为,某些国民因其特殊的罪行而应当被有计划有目的地杀死。然而,这一制 度设计与其制度总体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反对杀人,死刑却杀人。法律虽然反对谋杀,但它无法阻止人类中部分人不尊重生命,即使死刑 也无法阻止。非制度性的个体谋杀是非理性的,制度却是理性地杀人。因此,死刑远比个体谋杀更具有暴力示范效应。 死刑的特点使得冤案无从救济 萧瀚说,人类制度的不可能完美性,决定了任何司法,再完善的程序都无法避免冤案,而死刑的冤案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冤枉执行,便无可 挽回。因此,这通常会成为反对死刑的最有力论据,惟一能避免错误死刑的办法就是废除死刑。 “奈何朝杀而暮犯”:死刑的实际效果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曾经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杀得花样百出,但是他自己也感叹:“吾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萧瀚说,认为死刑具有最高效力的 震慑力其实是人们的错觉。迄今没有任何权威的研究结果表明死刑能够有效地降低犯罪率、防范恶性暴力犯罪;相反,倒是有研究表明中国历次“严打”过后往往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 破除死刑迷信需要厘清的问题 死刑的民意基础与同样残酷的现实 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已经逐渐形成底线共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部分学人认为应彻底无条件地废除死刑。但是调查显示这与民意背 道而驰。萧瀚认为,国内死刑的民意基础主要包括:传统“一命抵一命”的陈旧观念;1949年之后整整30年间,没有成文的刑法典,并且和平时期缺乏法治 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而非法律业内人或非相关人却存在着虚幻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 觉;同时,严重的贪腐现象也使得许多人误将震慑腐败的希望寄托于刑罚尤其是死刑,却遗忘了一个常识:弱势者在司法领域也是弱势,强势者在司法中也是强势 中国当下的讨论中,死刑的存废更多的聚集于司法公正、监督公权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是否作为一种残酷肉刑本身。这是当下中国民意焦虑的重点。时评人沈彬说 :“遏制腐败问题不能依赖死刑,而是要依靠制度制约、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等;反过来说,在这些制度目前还无法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先对贪官废止死刑,自然 正视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废除死刑 如萧瀚所言,现实是“法意与民意的剪刀差中,死刑存废之讨论变得极度尴尬甚至困难,即使是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都会面临民意的压力。越是司法 独立、注重程序正义的国度,死刑受限越严格,甚至彻底废除;越是没有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不力的国家,人们越热爱死刑。”但是必须看到,废除死 2009年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浙江“民间金融业者”吴英死刑。一审判决之后,法学界内外对此 案反响甚大。经济性犯罪中规定有死刑,其实隐含着某种物质利益高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法律判断,这背离现代刑事司法文明。 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有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其严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死刑的废除必定有漫漫长路要走,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促进司法公 正,严格适用死刑。 死刑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死刑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3个义项)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1]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 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 2. ▪ 死刑与死缓 4. 6 注射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 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 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 保留死刑。到2015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白俄罗斯和拉脱维亚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 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 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 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 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 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这些国家的刑事政策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沙特严格遵照13 00多年前的《古兰经》,因而在执行死刑方面往往带有明显的原始部落或部族争斗色彩。据大赦国际组织称,中东地区不少国家仍保留有某些残酷的死刑方式, 比如沙特的斩首,伊朗的石刑(即用乱石砸死犯人的刑罚)。该组织还称,沙特是世界上被执行死刑人数比例最高的国家。 废除死刑比较早且发展较快的国家,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早或者快的国家,由于他们的经济、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相对比不发达国家 要少一些,因此,废除死刑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稳定和进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废除死刑的急先锋。 韩国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判处死刑以后,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1994年至1997年执行死 刑的4年里,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杀人罪而被起诉,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 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据统计,南非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约占 美国针对一些特定犯罪(通常是一级谋杀罪)保留死刑,截至2011年还有34个州保留死刑制度。而要判处一个罪犯的死刑,其司法程序非常繁琐,为了减少 冤假错案和确保死囚的各项权利,美国投入了巨额的司法成本。据悉,一个检察官要最终胜诉一件死刑案,其花费将高达50万美元以上。2005年来,在国内 外人权组织的压力下,美国的死刑适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2006年,美国实施死刑的数量居全球第六,位列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和苏丹之后。18 46年5月18日,美国密歇根州宣布废除死刑,为该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rgia)一案中认为大部分州有关死刑的法规系属违宪;然而,1976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时,又重新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刑。此后更多的限制随不同案件而增多: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案(Atkins v. Virginia,对于智商低于70,亦即智能不足的人使用死刑是违宪的)和罗珀诉西蒙案(Roper v. Simmons)(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之被告课以死刑系属违宪)中。德克萨斯州为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占了全美国死刑执行人数的三分之一)。美国新墨西 哥州州长理查德森当地时间2009年3月18日宣布在该州废除死刑^[4] ,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不同的人权组织在州政府外示威,有支持者的声音,也有反对者的谩骂。理查德森表示,废止死刑的原因是当前司法系统有很多不完善 之处,这很容易造成草菅人命的事件。美国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十分谨慎且耗时冗长,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50个州中有36个州仍保留着死刑 ,近三分之二的美国民众也支持这种最重的刑罚。但是除了新墨西哥之外,蒙大拿、堪萨斯、马里兰等州也正在积极考虑废除死刑,以应付金融危机产生的资金拮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 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 是比较低的。”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看,各国废除死刑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就是原本对于废除死刑就持有积极态度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就西欧各国的情况看,废除死刑首先是减少在法律上判 死刑的罪名,然后引入替代刑或减刑以求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后在法律上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必经的程序,法国就是在1981年一步到位 彻底废除斩首刑的。实际上,目前为止,欧洲只有一个国家没有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白俄罗斯,^[5] 根据白俄罗斯刑事法典,只有两类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同时,如果不是以恶劣残酷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三人以上的故意杀人犯罪,很多犯罪人只是被处以七年至 十年左右的剥夺自由刑,对待腐败、渎职等贪利、公职犯罪的处罚措施很严厉,但立法上完全没有适用死刑的规定。白俄罗斯学者说,他们的死刑绝对不会对十八 南美洲一直是死刑废除运动的先锋,尽管南美洲废除死刑运动起步很早,也遭遇过几次倒退。阿根廷和巴西都曾经恢复死刑和再次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有百年 传统的南美洲,死刑废除运动进行得比较彻底,这与其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就是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国家,对原来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造以后,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这些国家中,首先开展废除死刑运动的 是罗马尼亚。1989 年12 月25日在抢决了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夫妇后,罗马尼亚立即宣布废除死刑。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7年10月26日,苏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法令,宣布废止死刑。但是鉴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苏联人民委员会很快又于1918年 9月5日颁布了《关于红色恐怖》的决议,下令恢复死刑。而仅仅在一年多以后的1920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 (枪决)》的决议,规定普通法院不得适用死刑。四个月后,由于协约国的武装进攻,苏联又恢复了死刑适用,并将其作为一种非常的刑罚方法规定在1922年 《苏俄刑法典》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1947年5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废止死刑》的法令,宣布在和平时期完全废止 死刑。但是在1950年和1954年,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先后颁布《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 事责任》的法令,恢复了对背叛祖国、间谍行为、武装匪帮、情节严重的杀人罪的死刑。1999年6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将所有的死刑或改为终身监禁,或减 为25年监禁。这样,俄罗斯已经成为一个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3] 。 最后还存在一些正在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主要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为主。在1965年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并没有一个国家废除 死刑。但到20世纪末,已有莫桑比克、毛里求斯等9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 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支持死刑,主要原因除了根源于他们的民俗和文化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警力较弱和政治的不稳定。 在废除死刑运动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与非洲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太平洋地区,许多太平洋岛国,由于受到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没有死刑。 Lollards)所采纳。1516年出版的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就曾争议死刑的益处,但尚无结论。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 法》就针对非正义、社会政策、死刑及酷刑进行分析。受此书影响,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纳大公国废除死刑,此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 废除死刑的地区。1786年11月30日,利奥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确废除死刑并命令捣毁其领域内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 1849年,罗马共和国废除了死刑,其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宪法。随后,委内瑞拉亦于1863年宣布废除死刑;1865年,圣马力诺 废除死刑,该国最后一例死刑执行案例发生于1468年。在葡萄牙,根据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于1867年在该国告终。 英国在1965年进行了一项五年实验,根据其1965年通过的法案,谋杀将不再被处以死刑。(叛国、暴力海盗行为、对皇家船坞纵火、以及战争时期的军事 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适用),而本法案最后于1969年确定为永久法案。英国最后一次死刑执行是在1964年。1998年时,英国宣布废除所有和平时期的死 刑。1976年,加拿大废除死刑;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此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法国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1985年,澳大利亚废除 。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适用死刑的犯罪数量,并以逐步达到废除死刑为目标。” 2010年,俄罗斯正式废除死刑,但随后的几年里犯罪率有显著地上升趋势。 非洲西部的多哥,其于2009年6月23日宣布废除死刑。 人权活动者反对死刑,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罚”。大赦国际则把死刑视为对人权的最根本背弃。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 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会杀死重要人证(就算这个人没有被冤枉)。例如在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聂树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死刑冤案等。 1. 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即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2、对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法律只为例外的国家罪行,譬如根据军法或叛国罪而产生的罪行设置死刑。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 玻利维亚,巴西, 智利,库克群岛, 3、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对普通的罪行譬如谋杀保留死刑,但在过去 10 年期间,实践中未执行任何人死刑。名单中还包括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死刑,但做出国际承诺不使用死亡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 4、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75个,即对普通罪行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哈马,巴林, 孟加拉国,巴巴多斯,贝拉鲁斯, 死刑案件渐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 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 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 白皮书称,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 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 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同时,该修正案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将执行死刑的法定条件由“故意犯罪”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减少了死缓罪犯被处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 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790人被判处死刑,1010人被执行;2008年则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 中国死刑制度包含一种独特的形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形式规定,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开始按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刑。 如罪犯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怀孕期女性,则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即: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 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 院15%的死刑判决。 主刑:管制 -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1966年以前,香港实行英国普通法及英国国会在1861年通过的法例,对以下罪行可以判处死刑: 与英国一样,当法官判处一名犯人死刑前,法官都会立时披上一块薄薄的黑巾在他的头上,然后判处犯人死刑。 1965年英国开始废除死刑。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于1966年起跟随宗主国停止执行死刑。当年最后一个被处决的犯人,名叫黄启基,越南人,黄启基 因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依例被判处缳首死刑,黄辗转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 于赤柱监狱执行绞刑。但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缳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赦 到了1993年4月,香港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的刑罚,正式废除死刑。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 废止的刑罚:死刑-笞刑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也没有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而澳门 禁止的刑罚:死刑- 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 (中国)台湾采用枪决执行。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中国)台湾是普通犯罪有死刑并有处决的地方。依据台湾刑法第33条,死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国)台湾刑法 对于死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37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剥夺公权终身,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力。第51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从刑不在此限,而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台湾刑法时,罚金 也不在此限。第63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未满18岁人或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第64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死刑不得加重。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为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2006年7月1日起,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 刑,不再减为有期徒刑。第80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罪之追诉权,因2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30年。第84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行刑权因3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40年。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 (伪造与变造币券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陆海空军刑法第27条 (违抗作战命令罪):敌前违抗作战命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唯一死刑或称绝对死刑的罪名已因2010年修正法律而消失。 (中国)台湾法律有相对死刑的罪名还是很多,但法官科刑时一般会审酌一切情状决定应否判死刑。((中国)台湾无陪审制度,所以由法官判刑。)依据不同的 罪名,相对死刑的罪名有以下本刑: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01条 (暴动内乱罪)第103条 (通谋开战端罪)第104条 (通谋丧失领域罪)第105条 (伪造、变造币券扰乱因而金融且情节重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333条第3项(海盗致死罪)第334条第2项 (掳人勒赎结合强制性交或使人受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20条 (强盗结合放火、强制性交、掳人勒赎或使人重伤罪)第347条第2项前段(掳人勒赎致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残害人群罪)死刑之执行,依据监狱行刑法第15章,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国定例假日不执行死刑。虽然在条文中提及以药剂注射或枪毙 来处决死刑犯(过去的条文更提及,死刑是枪决、电刑、绞刑及瓦斯执行),但数十年来一直只是采用枪决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中国)台湾在戒严时期,自 1949年开始,政治犯都在马场町执行死刑,直到1950年代中,政治犯改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安坑刑场处决。台湾在1987年解严后,所有死刑犯都在看守 (中国)台湾有一定的声音支持废除死刑,自从民进党执政后,执行死刑人数逐年减少,2006年至2007年没有任何死刑犯伏法,且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 mnesty International, AI)总部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2008年全球死刑现状报告》(Death Sentences 2008)指出,(中国)台湾已经连续4年处于死刑0执行的状况。而已就任的法务部长王清峰也倾向废除死刑。(中国)台湾实际上是有废除死刑的趋势,但 是一般民众仍普遍反对废除死刑,其立论主要在死刑具有吓阻力、节省监狱成本、直接解决再犯问题,而被(中国)台湾人所诟病的冤狱问题应该由改善司法及警 政品质下手、而非废除死刑。 另除了死刑外,(中国)台湾的刑罚并无法永久隔离犯罪者,因为(中国)台湾的有期徒刑有30年限制,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也不严格。 据(中国)台湾法务部统计,2014年,全台在押死刑犯共有90人,其中有29人已终审裁定死刑,等待执行,另有61人还在上诉或再审中。但在台湾有个 令人不解的现象是,犯人被判死刑后,法务部又不执行死刑,以至于死刑犯们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几乎接触过所有死刑犯个案的社会工作者林欣怡说:“死囚犯们不知道哪一天晚上睡到一半,就被叫醒,然后被拉去刑场面对死亡的恐惧,确实让他们承受着极大 在2012年12月21日傍晚6点30分,司法部再度执行死刑,总共在北中南三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广德强、陈金火、戴德颖、黄贤正6名死囚。201 4年死刑犯仍有55人待执行。当然,此举遭到欧盟的抗议,特别是法国谴责(中国)台湾,因为联合国在2012年12月20日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定”, 第二,欧盟考虑对(中国)台湾制裁。第三,要循循善诱台湾人,教导(中国)台湾人死刑是降低不了犯罪率。 主刑: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全球判处死刑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该国在2001年共执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国只执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决是绞刑,这在大多数国家已 经被废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执行的,而且死囚家属往往在执行之后才获得通知。 依据新加坡刑事诉讼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231条,判处死刑者,不得鞭笞。 死刑 (death penalty) - 监禁;徒刑;坐牢(imprisonment) (包括终生监禁;无期徒刑(life 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有宗教信仰,在上任期间一直拒绝 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该国判处死刑但仍然在世的人犯数目已超过100个,包括策划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以及井上嘉浩、丰田亨、广濑健一、横 但2008年鸠山邦夫在法务大臣任内,批准处决13名死刑犯,包括犯下多起诱拐及杀害幼童案的宫崎勤,部分日本人权团体称其为“死神”。 1987年,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取缔了死刑,使菲律宾成为当代史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亚洲国家。但仅一年后,由于菲律宾刑事犯罪率大幅上升,政治局 势依旧,要求恢复死刑的运动开始愈演愈烈。 1993年,国会通过恢复死刑法案。1994年1月,死刑再次在菲律宾生效,采用注射。但实际上没有一名犯人被执行。直至1999年2月5日,一名强奸 继女的犯人莱奥·埃彻盖雷伊成为死刑废除23年后第一个被送上黄泉路的罪犯。此后两年内,又有6人步其后尘,罪名都是强奸谋杀或抢劫谋杀。但在2000 年,冻结了死刑。 2001年,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上台后,作为笃信天主教的领导人,她明确表态,拒绝执行死刑。她颁布总统令暂停执行死刑,并将18名死刑犯改 判为无期徒刑。因此,死刑一直形同虚设。依照刑法判决,死刑犯仍不断产生,但却都无法执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宾共有死刑犯994人,除其中少部 2003年12月5日,总统阿罗约宣布,取消在菲律宾暂时中止执行死刑的决定,理由是,目前国内抢劫、绑架等犯罪行径日益泛滥。菲律宾的天主教会闻讯后 ,对此深表失望和痛心。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司法机构,已安排在2004年1月底之前,采用注射法对2名犯人执行死刑。此外,还有25名犯有抢劫罪的犯 人,和4名被指控走私贩毒的人,正面临着死刑。菲律宾南部和北部的中产阶级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主要目标,遭受了最为惨重的人员和物质 2006年6月26日,总统阿罗约再次签署命令,宣布废除死刑。 历经历史上的的种族灭绝大悲剧,联合国涉入甚深,因此早在1980年代末即已完全废除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 ,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另外,美国对于死刑是分开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再 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劳尔·卡斯特罗2014表示,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将减折为有期徒刑或30年监禁。^[11] 这是最新的一项改革措施。劳尔称,这一决定是出于人道目的而非缘于国际压力。一直有压力要求古巴废除死刑。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过每年古巴执行死刑的人数, 据外界估计大约为40至50人。不过死刑仍将保留在古巴的刑法典上。“放弃死刑对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国主义雇佣兵的威慑力是不负责任的和虚伪的。”劳尔 现时除了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欧洲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死刑^[12] ,但是法国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死刑支持者依然众多。 2007年2月19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废除死刑正式写入法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002年 ,决定废除死刑。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有86个国家仍保留死刑。自1993年以来,塞尔维亚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判决。 注射死刑 编辑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 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分情况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德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例静脉注射死刑的犯人是查理·布鲁克斯,其罪行是偷旧车时杀死一名机修工。1982年12月7日午夜,被执行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的事茨维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注射后犯人可以在90秒内死亡。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刑罚理应由犯罪者自行承担,然而在一些国家的封建社会,当罪名属于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死刑的执行范围往往扩大至犯人的亲属、朋 + 1. 赵秉志.《死刑改革的中国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 2. 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暂缓全球死刑 最终或废除 + 3. 法制日报:俄罗斯废止死刑 + 4. 美国新墨西哥州宣布废除死刑引发争议 + 11. 古巴将把死刑判决减折为有期徒刑或监禁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4-02-14] + 12. 法国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 + 13. 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废除死刑 + 14.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欧洲会议联盟[引用日期2014-05-8] 1.1 死刑与死缓 6 注射死刑 枪毙死刑犯现场照 揭秘中国死刑执行全过程(组图)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 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 ·[财经证券] 王石谈曾成杰案:贪官很多 很少被判死 ·[社会万象] 父亲杀母获死刑 10岁女儿上书最高法 ·[大陆] 新疆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5人获 ·[社会万象] 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女并肢解 死刑前不 ·[社会万象] 曾经轰动一时 男子杀害孕妇卖尸配冥 ·[国际] 网传美国女囚死刑实录 揭露世界最黑 ·[环球军事] 盘点近年解放军八大落马贪将 两人被 ·[大陆] 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不能开杀戒 ·[大陆] 唐慧:女儿遭轮奸案两疑犯死刑复核就 ·[财经证券] 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 注射死刑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 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死刑 利用注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想法最早由纽约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在1888年提出,因为他认为这比绞刑更省钱,然而这一想法却从未付诸实施。英国皇家死刑委 1977年5月11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的验尸员杰伊·查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较人道的死刑方法,被称为查普曼准则:“应当首先对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 介给了当地的立法机关,然后迅速地被接受。从那之后开始到2004年,38个允许执行死刑的州有37个引进了致命性注射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据报 致命性注射也被用于安乐死中,药剂配方和死刑相似。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 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 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 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它是“非剧毒致死, 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 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通常来说,三种药品被用于注射死刑: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 巴比妥酸盐也用于安乐死,但安乐死只运用一种药剂,而不是死刑执行中的三种。在安乐死中,通常的药剂用量是1.5克。 俄亥俄标准在罗梅尔·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后发展出来,确保了快速而无痛的麻醉(只用硫喷妥钠),并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钾的运用。它也提供了备用的 1、“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 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截至2009年来,注射执行死刑是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 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2、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 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3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中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 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 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自称是开执行车的网友说:一般执行车从法院开出后直接开往火化场,在路上执行死刑,或者开到偏僻的郊外执行完在开往火化场。虽说不痛苦,但是事实上从药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至2009年,美国有1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2014年6月19日,自2014年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的注射死刑出错之后,美国首次恢复执行注射死刑,17日一天之内在佐治亚州、密苏里州和佛罗里达 在佐治亚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1989年强奸并杀死一名15岁的女孩。他在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刻,以注射药物的来源为由提出上诉,但被最高法院驳回。 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是在密苏里州,他在1996年杀害了两名妇女,他在17日凌晨被注射药物死亡。17日晚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在当地时间18点对第 三名死囚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美国在俄克拉荷马注射死刑出错之后首次重新恢复注射死刑,24小时内处决三名死囚。^[2] 2014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监狱当局在一名对死刑犯注射了药物后,他开始躁动,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于心脏病。就像俄克拉荷马州一样,佐治亚州和密苏里 记载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 2. 美国首次恢复注射死刑 一天处决三名死囚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4-06-19] 注射死刑图册 沙特阿拉伯内政部表示,已经将47名死刑犯处死,其中包括知名什叶派教士尼姆尔。 内政部声明说,被执行死刑的47人都是因恐怖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的人。 他们分别在沙特全国12个地点同时被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什叶派领导执政的伊朗表示,沙特阿拉伯会因为处死尼姆尔而付出“极高代价”。 在逊尼派执政的巴林,一些什叶派穆斯林组织抗议活动,黎巴嫩真主党则称执行死刑为刺杀行动,并表示尼姆尔为了受压迫的人要求权利而死。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亲历者忆:建国初周恩来为何主张不判日本战犯死刑? 纷纷主张判死刑。一次,周总理来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都说日本战犯该杀。周总理问:“为什么?”我年轻气盛,大声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总理说:“ 3个多月培训,最终确立一个审判原则:不判死刑,重犯只判有期徒刑;大多数只要认罪就免予起诉。这一原则,令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精神障碍杀人犯 仍可判死刑 犯下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嫌犯,依据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医师刘英杰鑑定,罹患幻听妄想的思觉失调症,因此有论者认为,恐因此逃过死刑。 认为精神病患不可判死刑最有力的论点,不外就是中华民国过去仍为联合国会员国时,曾经签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亦即「两公约」,「两公约」支持缔约国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 一、「两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项与第六项虽然表示,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 除。但毕竟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因为在第二项也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penalty),「选择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 择议定书」。换言之,1989年「选择议定书」不在「两公约施行法」的效力范围内,当然「选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也 ○六二号判决,「人权委员会决议第七项为:『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所有国家…不对患有精神或智力残障的人判处死刑或对此种人加以处决」,既系「敦促」, 据此,对于精神障碍之杀人罪被告判死刑,并未具体违反联合国「两公约」,亦未违反国内「两公约施行法」,而虽不符合「1989年议定书」,但我国既未签 因此,对于犯下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被告,即使罹患精神疾病,法院若判决死刑,在法理上并非站不住脚。 * 国安局长杨国强:共谍应判死刑 图片 死刑 死刑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儿子被投毒死了,凶手说这是个愚人节玩笑,凶手的父亲要求无罪辩护,大半年了一个道歉都没有。一审判死,这才来道歉。最高法复核死刑通过,连夜带着一大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死刑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执行的,这算哪门子同态复仇?这个案子怎么没有胜利者?正义和法制得… 显示全部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夏俊峰为什么被判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7赞成或者反对的人,其实都需要一种真实的,近距离的对死刑的体会,有了这种体会,才能了解这一话题的凝重。当前很多废除死刑的人,主要认为死刑的惩罚 性很低,而我有机会极近距离的体会了死刑带给人的种种,在这儿讲讲吧。我以前一个答案里讲过看守所里关… 显示全部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复旦投毒案,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如此关于废除死刑的观点是否不妥?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谢邀。浏览了一下这个问题下前排的回答,感到很沉重。一个『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的问题下,回答却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虽然从中可以感受到大家朴素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996年,内蒙18岁职工呼格吉勒图施救遭奸杀女子,却被认定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被匆匆执行死刑。多名办案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得表扬。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废除死刑 死刑执行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890 个回答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724 个回答 支持废除死刑的法学者们在平常的真实观念里,是如何看待受害者的权利的? 42 个回答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446 个回答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441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人贩判死刑真的不好吗? 10 个回答 民主 死刑 罪恶 正义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将立法问题与 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 显示全部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 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 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 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 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 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 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另外,只有基督教才… 显示全部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whitedot.jpg]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哪… 显示全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 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 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 显示全部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 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 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 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 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 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 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显示全部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我猜,结果是: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 连。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92 个回答 中国现在死刑还是用子弹吗? 7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为什么多数中国人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39 个回答 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 34 个回答 死刑真的有威慑力吗? 14 个回答 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 7 个回答 如果一个反对死刑者的家人被无辜杀害,他还会反对死刑吗? 29 个回答 为什么麻原彰晃至今未被执行死刑? 2 个回答 中国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受刑多少年?而「无期徒刑」真的是无期的吗? 6 个回答 调查类问题 死刑 人权 刑法 废除死刑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鉴于目前对于死刑的态度两极化,且比例悬殊。在现有问题中很难找出双方各自有价值的回答,特分为两个问题。支持死刑的朋友请到问题“在中国,你支持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题主你真是够了,分支持废死和不支持,你让中间派怎么办?怒答!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第一,法律的第一要义在于预防犯罪和提升社会总福利,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在今日中国,死刑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在福利社会,死刑的作用可以被不能减刑 的无期徒刑替代。今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福利几乎不存在,甚至会出现问了治自己的病专门犯罪进监狱享受医疗的情况,对于这样的罪犯,如果没有死刑, 是如果平民生活福利很好,蹲监狱的可怕程度就大大提升,这个时候用无期替代死刑从威慑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然后我们来看社会总福利,这关系到另一个假设,理性人假设。现今中国,死刑之所以有市场,和很多人还有着朴素的轮回或灵魂思想,要么就是在决策时把情绪 置于理性至上有关系,而这两者,都是理性人假说竭力希望削减的现象,其中前者认为,如果凶手不死,受害人就没法安息,所以一定要死刑,但是我们知道,科 综合起来看,这两类人都试图利用死刑完成这样一种社会总福利提升,即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补偿,可是我们知道,在理性假设中,情绪补偿是所有补偿类型中最易 第二,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一定有冤假错案,而死刑的容错率为零,对社会公正有伤害。我们之所以希望用(一般)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就是希 望提供这个例外,一桩杀人案,误判之后假的凶手进了监狱,几年后真凶落网,我们可以释放前者,尽国家所能地补偿TA,可是死刑呢?不论我们再怎么补偿家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关键是: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2.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 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 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 显示全部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我们没法对于假如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做出统计,但 由于死刑的执行避免了多少社会治安和不稳定现象(包含更恶劣的杀戮)的发生是可以估算的。 还有很多人强调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不明白什么事大势,也不知道我国的国情是否适合这个大势,如果大势代表的是大多数我们就该遵守,那么国家体制也该 了一条偏激定向的路的人,多问问父母,长辈,占据着中国大多数人口的普通人,农村人,看看他们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的理解,看看如果一个死刑犯与 而中国2013年死刑的人数只有2400人。 请注意,这2400人死刑犯就算全部都是无辜的,也不及车祸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而因车祸而死亡的每一个人、因车祸而破碎的每一个家庭都是无辜的。 我认为,我们做事应该分清轻重缓急,与死刑犯相比,即将死在路上的生命和即将因为车轮而破碎破碎的家庭才是我们更加需要关心的。 强烈呼吁,在废除死刑之前,先禁车,把所有的机动车全部都禁了。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显示全部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 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 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 显示全部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有行为能力者基于一种动机杀死一个人,分明知 道法律之外的人类规则,杀人偿命,只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规则,他就产生了对世的承诺。哪怕他事后反悔,法律也应该尊重行为人自由的承诺,对于实行死刑。这 先生所持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死刑会造成冤假错案之死亡后果的无法挽回,所以应该废除死刑(我呵呵!)。答案所举的冤假错案例子除了前两个是因为死刑造成 的被告人死亡无法挽回,其他的与死刑何干?难道没有死刑,被告就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何况!死刑的存在与冤假错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 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死刑本身在程序上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当然牛先生所举例子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拿十几年前的法制来套用今日的形势, 国家在认定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根据是看该法律的社会实效性(别跟我谈什么人权理论,什么天赋人权...什么国家也无权剥夺生命.)....废除死刑固然 背刑罚一致(国家为什么会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没想到最近却大量涌现了国家应该全面废除死刑的观点!!!)。。。总结一句 说,死刑的威慑力对于普通老百姓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国家的稳定效用也是非常大的....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本来这是在@牛继业下的评论,因为希望更多人看… 显示全部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 我还是支持死刑,只是希望条件严格一些罢了,如果没有死刑,有些事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例如招远事件,众目睽睽下的杀人凶手,你能判他个无期?废除死刑接 下来是不是就要无期减刑了?难道十几年之后让他出来再次报复社会?对死者及家人公平么?这反而更不利于社会吧,我反而认为保留死刑是对人权的重视,我们 保护的是合法公民,而非犯罪分子。所以,坚决支持死刑……另外,其他答主所言只是个例,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毕竟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可是因为这种失误的 个例而废除死刑,有点因噎废食了。一个坏人放出来会危害太多的好人了,不想让更多的守法公民遭罪,还是用死刑来震慑个人觉得很合适…… 我们周边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很多被判死刑的可能都是被冤枉的。我想说,我从不否认冤假错案很多,可是这 比起正常案件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考虑这种概率这么低的事件而放弃惩罚使得更多的应受死刑惩罚的人而被豁免,这才是错误的吧。关于冤假错案,那是法律程 序之类的问题,并不是废除死刑就能解决的吧,想通过废除死刑来保证那些人的人权,感觉还是有点天真了…… 最后还有一点个人觉得也很重要,就是如果不废除死刑的话就会导致私自解决了,我记得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孩子被杀,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孩子的父亲去杀了 罪犯一家,我想如果废除死刑,会有越来越多的这样案件发生了吧,人的生命是不是更不值钱了? 们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如果杀人之后可以免除死刑,那么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同情杀人犯的生命的时候,可曾想过躺在地下看着你的冤魂?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更多时候他会在不太老的时候就回归社会(比如那个在瑞典杀害上百名儿童的新纳粹分子,我后来没关注,但是瑞典无死刑,而且监狱里条件很好,之前据说他可 能十多年出狱)。我坚决赞同保留死刑,最后只想用夫子一句话结尾,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总结:中国目前不应该废除死刑。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知乎上看所谓的“法学生”回答问题很多时候真觉得挺悲哀的。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正一下明显的错误。希望知乎的有关法律的问题能够在以后稍微严谨一点。 @牛继业的是逻辑错误。在存在死刑的情况下,有冤假错案需要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学过法学的应该知道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冤案都存在证据不充 相信知乎上读过法学的人不少,国内大多数有经验的法学人都人会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的时机并不成熟。 死刑对于犯罪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更有可能导致犯罪者无所顾忌导致更多的罪行,这点已经成为公论。有些知友对此有所怀疑,我们不妨随便举一个例子, 在有过死刑执行案件的1970年到1973年,每年都会有38人左右的严重罪行犯人,但是在几乎没有死刑执行案件的1974年到1976年,受到 死刑判决的犯人大概为30人。从1998年开始的8年期间,在韩国虽然没有执行死刑,但是没有证据能够显示这一期间反人伦罪有急剧的增加。 《韩国死刑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韩]徐一泰 这个例子实在是没有说明性。一个人在中国念法学的说死刑没有威慑作用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中国的死刑适用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每年中国都有新闻,对外籍毒贩处以死刑。大家随意百度一下就有。死刑在遏制毒品犯罪上有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相关报道请有兴趣的自行百度。 1、死刑并不能震慑恶性犯罪,反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助长恶性犯罪。 我支持废除死刑,因为这是法律发展的趋势。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是不可能的。 @牛继业。你是个很有辩才的人,你很巧妙的转移了关注点。下面评论里还真有人附和。呵呵。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 ,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你… 显示全部 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 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 你说的案子,每一起都人命关天,但是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人枪毙了,这不是死刑的错,这是司法程序的错,按你的说法,是不是也该废除了? 坚定的支持死刑!招远案该怎么判?宽恕是无底线的么?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因为有冤案就废除 死刑是什么逻辑?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申诉的方向应该是规范公检法… 显示全部 坚定的支持死刑! 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因为有冤案就废除死刑是什么逻辑? 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死刑从来都不是用来教化人警示人或是复仇的,法律的目的更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它就是用来惩罚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恶魔的。 你们可以保护罪犯在死刑之前的人权,但是请不要混淆被审判剥离的人权。 题目改了,我站的队伍是支持~==========================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 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比如药家鑫,(有关药家鑫案,有朋友提出嫌疑… 显示全部 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 废除死刑的意见。原因同理,可以说是舆论错误,是民智的错,是二代横行的环境的错,但不是死刑的错。为避免此类事件,最该做的是提高媒体的水平,减少煽 比如周克华(依法击毙了,假如活捉了不杀社会上会怎样反应?),比如袭警逃狱的重犯(最近又发生了),比如毒枭……这些人不判死刑,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居然有因为法制不健全应该废除死刑的论调,风马牛不相及。 还有死刑主要是为了复仇的论调,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引用一个法律专业知友的话,法律的主要作用不是惩戒,而是引导。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 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 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这个问题再被提出来,就是因为前几天被爆出的内蒙小伙呼格吉勒图被误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 知乎上讨论该不该废死刑也有很多次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很多人还是想保留死刑的,所以死刑短时间内不能被废除。而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悲剧新闻,情怀 就来了,就想借几个特例来废除死刑,不知这逻辑从何而来。这些冤假错案仔细查查,绝大部分都是在最高法下放死刑复核权的时期的。自2007年1月1日起 ,死刑核准权被最高法收回之后,杀错的情况少之又少了。现在很多人还借着杀错人的一些悲剧事件来攻击死刑制度,即不合时宜,也站不住脚。 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觉得废死刑了才够档次,逼格够高,才跟上国际潮流,才够标新立异,殊不知法律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代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 天,多数中国人可以原谅那些犯重罪的人,觉得他们即使杀了人,伤了人,强X,虐待,贩毒等等,他们依然享有生命权且不能被随意剥夺,那也许中国废除死刑 的时机就到了。而在当下,甚至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中国人都不可能原谅这些重刑犯,甚至当这些罪行发生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身上,他们能讲出“ 现在教育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平均素质是得到提高了,可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妄图要废死刑,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你 前些天开大会刚决定要削减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这几天马上就爆出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妄图诱导舆论,给立法部门施压,你们这目的也太明显了点吧。知乎还有 最后,无论法律怎么变,我绝对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我或者我家人的死刑犯,法律不给他们一个死刑,咱自己动手,还要拉上几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垫背。 美国执行死刑创“25年最低” Image copyright Image caption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最新数字显示,2015年美国执行死刑处死囚犯人数是25年来最少的。 根据死刑信息中心(DPIC)公布的数字,迄今共有28人被执行死刑。 死刑信息中心是美国一个反对死刑并记录死刑执行情况的压力组织。 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比历史新低的去年又下降了33%。2015年共有49人被判处死刑。 美国监狱中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人数自1995年以来第一次降到了3000人以下。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德克萨斯、密苏里和乔治亚三个州执行的死刑数量占了全美国2015年处死囚犯总数的86%。 死刑信息中心说,过去15年来,美国的死刑一直处于“稳定的下降趋势”。 * 争议七年加美输油管道项目被判“死刑” * 美国联邦药物管理部门扣押死刑使用药物 * 美俄克拉何马州无限期推迟执行三个死刑 [jh.gif] 梦见死刑 [icon_13.gif] 收藏 梦见死刑:   梦见自己被判死刑,预示着梦者会得到有关健康方面的好消息;   梦见别人被判死刑,意味着梦者虽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进行的事情是能   “睡梦中,我好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判死刑,我的内心特别痛苦, 以下是梦见死刑的心理学解释:   梦见死刑,梦中的死刑,是健康与成功的象征。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死刑 杀人 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原标题: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李德意】据法新社11月14日消息,一印度尼西亚法庭当地时间13日晚些时间宣判一香港大毒枭死刑,因其在今年向印尼走私860千克甲基安非他命。 文章关键词: 死刑 香港 印度尼西亚 大毒枭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原标题: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2日推翻一家低级法院对加州死刑惩罚不合宪法的裁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禁止该低级法院   报道称,联邦地区法官卡尼去年裁决,由于不可预测的推迟导致任意性和罕见的执行,加州的死刑是个空洞承诺。   据悉,自从1978年以来,加州超过900人被判死刑,只有13人被执行。   那家上诉法院说,它不考虑一名谋杀犯被列入死刑名单二十多年的那种说法是否有效,因为那家低级法院应当在他被定罪时采用联邦法律而不是一种新颖的宪   法官格雷博写道,许多人都认为加州的死刑惩罚制度功能不良,加州判决和推迟执行的间隔非同寻常。但是,联邦人身保护权的目的是保证各州定罪在终审时   而赞成死刑惩罚的一组人说,死刑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自从2006年另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加州改革注射毒针程序以来,加州还没有执行过死刑。 文章关键词: 法院 死刑 加州 裁决 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跨省运送3公斤毒品的罪犯陈静执行死刑。 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 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猥亵邻居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的罪犯李帮明执行死刑。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警察强奸女子致死其夫坐冤狱17年 二审获死刑   ●2015年5月15日,芜湖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武钦元不服提起上诉。 杀害6名山村留守老人罪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11日在商洛市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陈军注射执行死刑。据悉,陈军在商南、 埃及: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埃及官方媒体11月14日报道说,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当天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药家鑫案为中国社会进一步思考死刑问题提供了又一绝佳机遇。与聂树彬、佘祥 及与是否应当对药家鑫适用死刑这一直接问题相表里的死刑存废这一根本性问题 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涉及对死刑功能的认识。死刑的两大功能一是报应,二是 预防。但其他刑罚同样具有此等功能,因此要证明死刑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就必 须证明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所不具的特殊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反之亦然。 就前者而言,除非“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式的亡命之徒,死刑对绝大 多数人的预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死刑是否具有终身监禁、长期徒刑等其 个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的问题。因此纠缠于死刑的特有预防功能,对死刑存废论 双方而言均缺乏说服力。至于后者,即死刑是否具有报应功能,答案也是肯定的 刑这一特殊报应手段,就需要关注死刑所特有的长期为报应功能所涵盖并掩盖的 只在死刑中保留下来。但并非所有死刑都具有报复功能。死刑的报复功能只存在 国家安全、贩毒等犯罪中,因为不存在被害人,因而死刑只是一种报应,不是报 为今之计,国家需要在死刑问题上恰当处理民众报复情感与刑罚文明的平衡关系 。在死刑存废决策过程中,不能过分迁就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报复心理,但也不 推行废除死刑政策,很可能会因被害方复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私力救济 的重现。因此,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应当从民众的报复心理着手。 在死刑配置上,国家可能更多关注于死刑的预防功能,而被害人和社会大众则更 罚即可达到预防效果,但从报复功能角度而言,可能非死刑无以满足被害方的复 仇心理。可以预见,在我国进一步废除死刑的名单上,对于那些没有被害人的严 调查显示,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死刑替代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的刑期, 的赔偿也是减少死刑判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兼顾 了国家废除死刑的目标与民众报复心理的满足。满意的民事赔偿则化解了被害人 人的杀人案件中是否适用死刑,被害方的报复诉求应当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偿,并不要求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的,可不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那些杀人动 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的案件,应当适用死刑,以 综上,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 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原标题: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政)1月15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猥亵儿童、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   在商谈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男子邬某某竟将未婚妻杀害。昨日,此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一审时,被告邬某某被判处死刑。在二 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今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今日将罪犯修乃桥、胡向阳、刘富财、刘德磊、弭现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修乃桥山东首例快 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于是该院以抢劫罪,判处修乃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导语:湖南商人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7月12日突然被执行死刑,家属并未得到通知,也未见上最后一面。其女儿微博抗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 博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一微博被网友斥责为“冷血、无情”,但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什么在有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死刑犯会见亲属还这么难?[详细][网友评论] 分享按钮 “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 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明确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死刑犯可以与亲属临终告别;腐朽没落、四分五裂的国民政府时期,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也可以实现。而偏偏在我们如此进步的司法体制 下,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咋就这么难? 。“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直指导着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表现就是关于死刑犯与其亲属的临终 1949年后受到苏联法律制度影响,死刑犯大多失去了这项基本权利 由于1949年之后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受苏联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加之主要领导人的思想局限,之后的刑事立法,始终没有摆脱左倾的暗影。死刑执行的报复 中国的死刑犯的执行一直在两个极端上跳转:要么游街示众,杀一儆百;要么神秘主义,秘密行刑。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离现实一直很遥远。在长期的刑事执行中 ,没有关于死刑犯临终告别的法律规定。把死刑犯临终告别这一最具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长期拒之门外。所有被行刑的死刑犯几乎都没能享有和亲属告别的机会。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个“可以”,使得司法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规定如此暧昧,法院为减少麻烦多不予批准。死刑犯和家属的临终会见权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将死刑犯及其近 亲属的临终告别权明确为一项完整的法定权利。《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死刑犯还是“难得一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犯真正能和亲属会见的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 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 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安排等原因搪塞。死刑犯的临终会见仍然多是镜中花水中月。 对于死刑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临刑会见程序,公安机关往往基于安全和监管等因素考虑,在执行前不准许死刑犯与亲属相互会见。 最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但对于罪犯而言,即便提出了,如不转告,目前也无法监督;执行 死刑现场虽有检察官监督,但那时不可能为了等家属来推迟死刑的执行。对于家属而言,因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核准死刑应当通知,所以往往不知道被核准死 既然依法告知死刑犯有权会见亲属是法院的责任,那么长沙中院就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其三,刑场验明正身时 关于执行前死刑犯与其亲属想会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3月11日,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 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例实施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可见,死刑犯会见亲属的批准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的规定难以得到执行。 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由此视死刑犯会见亲属权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弹性权利,一旦准许会见,似乎给死刑犯及其亲属以一种特殊照顾的感觉。对此不禁要反思,当一 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 在国外,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死刑犯还是会被安排与亲属见面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呼声一片,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废除了死刑,这些国家不存在死刑犯临终告别问题。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因死刑的临终告别属伦理、 道德、和人权问题,刑法典大多未作规定。但资料显示,多数适用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 在美国,多数州废除了死刑(或备而不用)。保留死刑的州,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 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 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法律如何对待罪犯乃至死刑犯,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遭遇,应该说是大多数死刑犯的共同经历。即便是按照最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措辞依旧闪烁的“最后会见权”,如果像长沙中院一样不严格执 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做法,社会公众变得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 执法者蔑视法律、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对民众法治期望的扼杀,与死刑一样不可挽回。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导语: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从药家鑫到李昌奎再到今天再次引起社会争议的东莞理工大学命案,死缓与死刑的争议在继续,舆论与司法的角力在继续,重复的剧情 不只普通公众和大众媒体,包括一些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对此加以批评。网上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和处罚法官的呼声四起。 从被害人家属披露的判决书可以看到,判决书原文记载的法院作出死缓判决理由是:鉴于被告敖翔有自首情节,归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 一位网友在反驳要求重判死刑的网友意见时这样说: 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在排除合理怀疑后,经过反复讨论出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你是根据什么轻易的给人判了个死刑还是立即执行? [相关专题:观念进步 质疑死刑] [相关专题:破除死刑迷信] 死缓也是死刑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刑种,死缓也是死刑。只不过无须立即执行,判死缓实质就是判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很多网友这样评价,是不了解中国控制死刑的状况和必要性,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杀人案的轻重,不了解死刑的适用。” 阮其林教授说,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相关文件以来,司法界一直在试图控制、减少死刑宣判。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死缓实际执行的刑 其是喊叫,害怕被人知晓抓获而掐死被害人,表明并非预谋蓄意杀人。之后又惶恐不安而投案,表明良心、良知未泯,所以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如果这个普通的杀人案再判死刑,对我国减控死刑是很不利的。我们的法律和人民应当尊敬生命,不能把自己降到与犯人同等的程度。” 综上可知,死刑的严格限制,不仅是司法文明的大势所趋(刑罚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也是通过在实践中严格综合考量案情细节来掌握的。 担心刑罚不公而主张死刑的观点自相矛盾 错杀错放轻重分不清 这种观点认为现实中刑罚执行往往不公,腐败导致很多被判处长期监禁者早早逃出生天。与其这样不公平不如直接适用死刑。 这里面存在一个矛盾,认为现实司法不公,存在刑罚执行的不公平,那么主张适用死刑就一定公平吗? 非法律业内人或非案件相关人经常存在着一种虚幻的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平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觉。 如果现实司法本身充满了不公,那么死刑的适用又如何避免不公?错杀和错放,哪一个更严重,哪一个更不可接受?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 所以,慎刑恤刑的传统,严格适用死刑的法律精神,被告存在的可从轻减轻情节,统统都被无视,甚至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拿出来判死刑。 舆论对不同事件中的死刑待决犯,态度完全不同。 试问,如果这样的情形仍然不免死刑,那么自首的设置意义何在?悔罪的意义何在?案件情节要不要综合考虑?这样的刑罚是在鼓励什么? 更糟糕的,它们成了衡量死刑与否的经典案例,也成了“人民感觉”有力量的鲜活标本。我们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的证明。 谁能否认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与张显在网络舆论中的长袖善舞之间的关联?今天,曾经代表弱势和正义一方的张显所揭露的所谓真相,你能确定的是哪些? 曾经义正词严要求死刑的人们请扪心自问,你是否能清楚描述你对两案事实和证据的了解,你是否了解今天刑法的精神,你是否做到了在生命面前应有的敬畏和审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刘仰:查理惨案之后,还要废除死刑吗? 关键字: 法国巴黎枪击案巴黎杂志空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正当防卫血亲复仇律师 我在社交媒体的朋友圈表示,法国警方很可能采取当场击毙的做法。为什么?因为法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杀害12条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为全法国乃至全世界的公 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听起来很高尚:反对杀人偿命,反对以暴制暴,反对以剥夺生命的惩罚来威慑犯罪,认为这种威慑根本没用。然而,这种人道主 当场击毙,几乎可以看成是废除死刑后杀人偿命这一古老规则的顽强复活。我认为,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趋势很有可能会逐渐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杀人案 中,即便警方不当场击毙,受害者的亲属也很有可能继承血亲复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谋杀凶手,反正不会被判死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 最高权力依法执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斩断世世代代血亲复仇的链条,它仿佛是一声断喝:血亲复仇杀人到此为止!然而,废除死刑很可能会打开血亲复仇被 从世界各国的现有法律来说,当场击毙类似正当防卫,都被法律有条件地认可。这种认可本身就与废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废除死刑,当场击毙或正当防卫成为唯 现场,不知道人质的伤亡是否真的无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做一个猜测:因为废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决定,必须击毙,不给恐怖分子一丝活命的机会。这 打击恐怖犯罪绝不手软,这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废除死刑给打击恐怖主义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当场击毙成为执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 端暴力恐怖袭击的频发,很可能会使人们反思废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时日,如果某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重新恢复死刑,我不会觉得奇怪。 标签 >> 法国法国枪击案巴黎巴黎杂志社恐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 死刑,是不可触摸的痛? 田成有)【背景】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的刑罚措施,也是一种当今社会争议最大的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在世界刑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争议的问题。近 年来,学界的研究热情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持续高涨。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以及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同时是一个上至最高领导层,下至普通 百姓,以至于国际社会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小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刑法学问题;从大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关乎国际名声和国际形象的国际问题。怎   在当下中国,重刑主义、死刑主义还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谈论死刑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谈不好,会触   没有死刑是不行的。中国不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杀必杀这是基本的常理,完全废除死刑在中国还行不通。这些年来,法院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严格控制 死刑,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往往更偏重于考虑不杀的情节,而忽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忽视了应当判处死立 刑的各种因素;在司法理性和公众感受之间往往重视司法理性,忽视公众感受。从而使得我们的死刑政策与公众的感受之间产生巨大的反差。   死刑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要对法律与政策、国情与民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准确的把握与拿捏。判决不 仁道。就中国目前而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只能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要提出以杀止杀、严刑峻法,其立意不是寻求人道而是实现公   当然,废除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中国得慢慢适应,慢慢推进。 判处死刑的人数在不断下降,死刑的减少并没有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状况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犯罪的治本之策,更加   死刑裁判不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而应该是法官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权衡判断。用舆   一边是民众对死刑犯“杀人偿命”、“以命抵命”的朴素正义观;一边是民众“慎重对待死刑”、“认真对待生之权利”这样更加宽容和开放的声音。面对 化的因素综合考虑死刑的法律适用,要弥合传统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消除职业化思维与民众期待之间的鸿沟。 死刑案件,既要综合考量、权衡判断好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传统认识和国情现状,也要学会从整体上考虑如何让法律给社会带来持久、 + [ ] 死刑 法学专家解读周永康为何没被判死刑 原标题:独家网首发:法学专家吴法天解读周永康为何没判死刑 2.独家网:周永康为何没有判死刑? 受贿罪,最高刑期确实可以到死刑。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法律规定或者酌情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以及新闻提到的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 吴法天:我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死刑时数罪并罚采取吸收的原则,就本案来说,受贿罪无期、滥用职权罪七年、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四年,因为有一个无期徒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2月9日,刘汉、刘维等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被执行死刑。20多年来,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主持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 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20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1起违法行为 解说:2015年2月9号早上,刘汉、刘维等5人在湖北咸宁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让远在千里外的四川广汉露天茶铺的女老板王艳颇为感慨。至今她还无法 014年5月23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黑社会组织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 徒刑。宣判后多人提起上诉,经过再次审理,8月7号,湖北省高院在咸宁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在法律威严面前,案犯终于伏法 标签:刘汉 死刑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某婚恋网站承认“贩卖儿童判死刑”系“营销”:员工擅自启动 近日,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众多,几乎席卷网络。 不少网友按照格式复制后在传播,称“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帖子图片上显示的接力人数已有数十万。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 他质疑这是珍爱网的推广手段,甚至还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珍爱网节省了推广费用12.5万元,“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 对于近日有舆论指出我公司利用“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进行商业行为一事,我司现就此事做出声明: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 关键词 >> 拐卖妇女儿童 死刑 珍爱网 “于英生之妻被害案”真凶武钦元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史上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年龄最小的死刑犯是谁? 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 最“年轻”的死刑犯 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 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 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事迹甚至被改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 [3] 《美国未成年人死刑制度——对伦奎斯特法院刑罚观的法律思考》[J]王战军,《湖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p57 这个问题必然是很有争议的。其实我个人认为14岁以上,犯案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死刑的。比如日本那位。。。。 虽然从内心讲不支持死刑,但中国的现状还是没办法啊 我的看法是对罪大恶极的人,反而不适宜用死刑……罪与罚在这个时候无法相当…… 天朝貌似比死刑还严重的是剥夺政治权利。。。 就所作所为来看,太残忍了,支持死刑。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中国刑法再次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 中国周六(8月29日)宣布新的刑法修正案,取消9个死刑罪名,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最新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但郎胜表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 他表示,中国上一次刑法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但他说,仍需要保留一些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严重刑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犯罪的死刑。 这是中国在4年里第二次做出刑法修正减少死刑。 反死刑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囚犯人数比全世界其它国家处决死囚人数加起来还要多。 *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台湾枪决六名死囚 死刑存废争议再起 *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废除死刑 +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文章 通过 FIDH & World Coalition 出版 2015-10-10 亚洲毒品犯罪被判处死刑:国际人权联盟(FIDH)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10月10日发布报告对这一不合法做法的大量使用予以揭露 + 国际组织:处决毒品犯罪人员违反国际法 世界反对死刑日 参与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的数个国际组织表示其反对死刑这一残酷做法的立场。联合国、欧盟及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一起指出死刑并非 中国将死刑罪名降至46个,但仍保留毒品犯罪 中国取消了其刑法中九项适用死刑的罪名,该九项罪名为非暴力犯罪,较少使用死刑。 +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出版 + 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2-06-10 +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4-05-21 +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世界反对死刑日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2015年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呼吁人们关注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以期减少其使用。 * 第二任择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 暂停死刑执行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五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四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2010和2012年通过 *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联系我们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法工委: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名指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 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 ,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 郎胜指出,总的看,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 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 郎胜明确表示,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 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 取消9个死刑罪名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1/33)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 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 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 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关键词: 死刑 古今 中外 发指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戏做了删改 得遵守游戏规则 ——死刑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原本是一个长镜头 凤凰娱乐:最后还有这个死刑的一场(戏)这个部分,这个部分就是也有刻意的去简短吗? 我们(注射死刑)扎了几次全部都是(扎偏),原来拍摄一个镜头大概得有三个多分钟,从扎进去开始一直到他的脸到回来,到那个一管子、两管子,我们对正常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湖。”谈及狱中经历,他称:“那时就是弱肉强食,不能认怂。我见过非常坏的人,就想揍他。”节目中,他首度披露了看死刑犯的经历:“看死号待了三个月, >>>实录4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邓超谈夺影帝:死刑戏永生难忘 激情戏没让孙俪看到过 拍完死刑那场戏,导演抱着我痛哭 新京报:最后一场死刑戏对你是不是也有很大影响? 邓超:死刑的戏我自己永生难忘。因为拍的是长镜头,是用真实的针注射了葡萄糖,静脉注射特别疼,是我从未尝试过的疼,当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刑罚。如果草案能够得以通过,那将是中国立法上的又一个进步,死刑 当前的世界潮流,都是在废除死刑。联合国200多个会员国,已经有100多个废除了死刑。死刑由多到少,从有到无,是一个大趋势,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潮流 ,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体现。“贪官免死”这样看似跑题偏题的争论,反映的是当下公众的现实焦虑,更反映死刑在中国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对死刑功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这次刑法修 改的重点。但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 不用猜,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对贪官免死论做出抨击: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而时评人也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有人评论说 评论人王琳认为:“死刑的威慑力不容否认,反对废除贪官死刑的民意压力也不可漠视。为何废除贪官死刑问题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其真正的原因也许并 非那些我们已耳熟能详的“人道、文明、国际惯例”等口号。而更在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对贪官保留死刑必要,对贪官适用死刑也必要。如果空有死刑的刑责 设计,却束之高阁不愿动用,刑罚对贪腐官员的威慑力也就大大减弱了。以死刑没有威慑力,作为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说不过去。贪官并不是哲学家,能将生死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 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 这一解释使本就显得特别的贪官免死话题得以澄清。但是却也产生了另一个疑问。“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是如何算出的?恐怕还是对民意暂 1.你是否支持对贪官免除死刑? 2.你是否支持废除死刑? ( ) 反对,死刑不能废除 3.你更倾向认为当前在中国死刑是一个什么问题? 汹涌的民意背后是社会对死刑的迷信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更是对生命可以剥夺的暗示 学者萧瀚认为,从法理上说,死刑是一种将国家暴力杀人合法化的制度,即国家意志认为,某些国民因其特殊的罪行而应当被有计划有目的地杀死。然而,这一制 度设计与其制度总体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反对杀人,死刑却杀人。法律虽然反对谋杀,但它无法阻止人类中部分人不尊重生命,即使死刑 也无法阻止。非制度性的个体谋杀是非理性的,制度却是理性地杀人。因此,死刑远比个体谋杀更具有暴力示范效应。 死刑的特点使得冤案无从救济 萧瀚说,人类制度的不可能完美性,决定了任何司法,再完善的程序都无法避免冤案,而死刑的冤案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冤枉执行,便无可 挽回。因此,这通常会成为反对死刑的最有力论据,惟一能避免错误死刑的办法就是废除死刑。 “奈何朝杀而暮犯”:死刑的实际效果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曾经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杀得花样百出,但是他自己也感叹:“吾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萧瀚说,认为死刑具有最高效力的 震慑力其实是人们的错觉。迄今没有任何权威的研究结果表明死刑能够有效地降低犯罪率、防范恶性暴力犯罪;相反,倒是有研究表明中国历次“严打”过后往往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 破除死刑迷信需要厘清的问题 死刑的民意基础与同样残酷的现实 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已经逐渐形成底线共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部分学人认为应彻底无条件地废除死刑。但是调查显示这与民意背 道而驰。萧瀚认为,国内死刑的民意基础主要包括:传统“一命抵一命”的陈旧观念;1949年之后整整30年间,没有成文的刑法典,并且和平时期缺乏法治 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而非法律业内人或非相关人却存在着虚幻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 觉;同时,严重的贪腐现象也使得许多人误将震慑腐败的希望寄托于刑罚尤其是死刑,却遗忘了一个常识:弱势者在司法领域也是弱势,强势者在司法中也是强势 中国当下的讨论中,死刑的存废更多的聚集于司法公正、监督公权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是否作为一种残酷肉刑本身。这是当下中国民意焦虑的重点。时评人沈彬说 :“遏制腐败问题不能依赖死刑,而是要依靠制度制约、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等;反过来说,在这些制度目前还无法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先对贪官废止死刑,自然 正视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废除死刑 如萧瀚所言,现实是“法意与民意的剪刀差中,死刑存废之讨论变得极度尴尬甚至困难,即使是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都会面临民意的压力。越是司法 独立、注重程序正义的国度,死刑受限越严格,甚至彻底废除;越是没有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不力的国家,人们越热爱死刑。”但是必须看到,废除死 2009年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浙江“民间金融业者”吴英死刑。一审判决之后,法学界内外对此 案反响甚大。经济性犯罪中规定有死刑,其实隐含着某种物质利益高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法律判断,这背离现代刑事司法文明。 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有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其严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死刑的废除必定有漫漫长路要走,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促进司法公 正,严格适用死刑。 死刑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死刑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3个义项)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1]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 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 2. ▪ 死刑与死缓 4. 6 注射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 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 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 保留死刑。到2015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白俄罗斯和拉脱维亚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 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 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 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 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 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这些国家的刑事政策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沙特严格遵照13 00多年前的《古兰经》,因而在执行死刑方面往往带有明显的原始部落或部族争斗色彩。据大赦国际组织称,中东地区不少国家仍保留有某些残酷的死刑方式, 比如沙特的斩首,伊朗的石刑(即用乱石砸死犯人的刑罚)。该组织还称,沙特是世界上被执行死刑人数比例最高的国家。 废除死刑比较早且发展较快的国家,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早或者快的国家,由于他们的经济、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相对比不发达国家 要少一些,因此,废除死刑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稳定和进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废除死刑的急先锋。 韩国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判处死刑以后,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1994年至1997年执行死 刑的4年里,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杀人罪而被起诉,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 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据统计,南非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约占 美国针对一些特定犯罪(通常是一级谋杀罪)保留死刑,截至2011年还有34个州保留死刑制度。而要判处一个罪犯的死刑,其司法程序非常繁琐,为了减少 冤假错案和确保死囚的各项权利,美国投入了巨额的司法成本。据悉,一个检察官要最终胜诉一件死刑案,其花费将高达50万美元以上。2005年来,在国内 外人权组织的压力下,美国的死刑适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2006年,美国实施死刑的数量居全球第六,位列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和苏丹之后。18 46年5月18日,美国密歇根州宣布废除死刑,为该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rgia)一案中认为大部分州有关死刑的法规系属违宪;然而,1976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时,又重新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刑。此后更多的限制随不同案件而增多: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案(Atkins v. Virginia,对于智商低于70,亦即智能不足的人使用死刑是违宪的)和罗珀诉西蒙案(Roper v. Simmons)(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之被告课以死刑系属违宪)中。德克萨斯州为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占了全美国死刑执行人数的三分之一)。美国新墨西 哥州州长理查德森当地时间2009年3月18日宣布在该州废除死刑^[4] ,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不同的人权组织在州政府外示威,有支持者的声音,也有反对者的谩骂。理查德森表示,废止死刑的原因是当前司法系统有很多不完善 之处,这很容易造成草菅人命的事件。美国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十分谨慎且耗时冗长,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50个州中有36个州仍保留着死刑 ,近三分之二的美国民众也支持这种最重的刑罚。但是除了新墨西哥之外,蒙大拿、堪萨斯、马里兰等州也正在积极考虑废除死刑,以应付金融危机产生的资金拮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 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 是比较低的。”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看,各国废除死刑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就是原本对于废除死刑就持有积极态度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就西欧各国的情况看,废除死刑首先是减少在法律上判 死刑的罪名,然后引入替代刑或减刑以求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后在法律上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必经的程序,法国就是在1981年一步到位 彻底废除斩首刑的。实际上,目前为止,欧洲只有一个国家没有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白俄罗斯,^[5] 根据白俄罗斯刑事法典,只有两类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同时,如果不是以恶劣残酷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三人以上的故意杀人犯罪,很多犯罪人只是被处以七年至 十年左右的剥夺自由刑,对待腐败、渎职等贪利、公职犯罪的处罚措施很严厉,但立法上完全没有适用死刑的规定。白俄罗斯学者说,他们的死刑绝对不会对十八 南美洲一直是死刑废除运动的先锋,尽管南美洲废除死刑运动起步很早,也遭遇过几次倒退。阿根廷和巴西都曾经恢复死刑和再次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有百年 传统的南美洲,死刑废除运动进行得比较彻底,这与其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就是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国家,对原来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造以后,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这些国家中,首先开展废除死刑运动的 是罗马尼亚。1989 年12 月25日在抢决了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夫妇后,罗马尼亚立即宣布废除死刑。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7年10月26日,苏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法令,宣布废止死刑。但是鉴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苏联人民委员会很快又于1918年 9月5日颁布了《关于红色恐怖》的决议,下令恢复死刑。而仅仅在一年多以后的1920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 (枪决)》的决议,规定普通法院不得适用死刑。四个月后,由于协约国的武装进攻,苏联又恢复了死刑适用,并将其作为一种非常的刑罚方法规定在1922年 《苏俄刑法典》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1947年5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废止死刑》的法令,宣布在和平时期完全废止 死刑。但是在1950年和1954年,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先后颁布《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 事责任》的法令,恢复了对背叛祖国、间谍行为、武装匪帮、情节严重的杀人罪的死刑。1999年6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将所有的死刑或改为终身监禁,或减 为25年监禁。这样,俄罗斯已经成为一个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3] 。 最后还存在一些正在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主要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为主。在1965年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并没有一个国家废除 死刑。但到20世纪末,已有莫桑比克、毛里求斯等9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 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支持死刑,主要原因除了根源于他们的民俗和文化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警力较弱和政治的不稳定。 在废除死刑运动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与非洲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太平洋地区,许多太平洋岛国,由于受到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没有死刑。 Lollards)所采纳。1516年出版的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就曾争议死刑的益处,但尚无结论。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 法》就针对非正义、社会政策、死刑及酷刑进行分析。受此书影响,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纳大公国废除死刑,此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 废除死刑的地区。1786年11月30日,利奥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确废除死刑并命令捣毁其领域内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 1849年,罗马共和国废除了死刑,其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宪法。随后,委内瑞拉亦于1863年宣布废除死刑;1865年,圣马力诺 废除死刑,该国最后一例死刑执行案例发生于1468年。在葡萄牙,根据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于1867年在该国告终。 英国在1965年进行了一项五年实验,根据其1965年通过的法案,谋杀将不再被处以死刑。(叛国、暴力海盗行为、对皇家船坞纵火、以及战争时期的军事 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适用),而本法案最后于1969年确定为永久法案。英国最后一次死刑执行是在1964年。1998年时,英国宣布废除所有和平时期的死 刑。1976年,加拿大废除死刑;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此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法国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1985年,澳大利亚废除 。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适用死刑的犯罪数量,并以逐步达到废除死刑为目标。” 2010年,俄罗斯正式废除死刑,但随后的几年里犯罪率有显著地上升趋势。 非洲西部的多哥,其于2009年6月23日宣布废除死刑。 人权活动者反对死刑,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罚”。大赦国际则把死刑视为对人权的最根本背弃。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 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会杀死重要人证(就算这个人没有被冤枉)。例如在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聂树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死刑冤案等。 1. 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即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2、对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法律只为例外的国家罪行,譬如根据军法或叛国罪而产生的罪行设置死刑。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 玻利维亚,巴西, 智利,库克群岛, 3、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对普通的罪行譬如谋杀保留死刑,但在过去 10 年期间,实践中未执行任何人死刑。名单中还包括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死刑,但做出国际承诺不使用死亡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 4、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75个,即对普通罪行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哈马,巴林, 孟加拉国,巴巴多斯,贝拉鲁斯, 死刑案件渐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 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 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 白皮书称,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 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 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同时,该修正案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将执行死刑的法定条件由“故意犯罪”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减少了死缓罪犯被处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 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790人被判处死刑,1010人被执行;2008年则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 中国死刑制度包含一种独特的形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形式规定,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开始按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刑。 如罪犯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怀孕期女性,则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即: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 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 院15%的死刑判决。 主刑:管制 -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1966年以前,香港实行英国普通法及英国国会在1861年通过的法例,对以下罪行可以判处死刑: 与英国一样,当法官判处一名犯人死刑前,法官都会立时披上一块薄薄的黑巾在他的头上,然后判处犯人死刑。 1965年英国开始废除死刑。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于1966年起跟随宗主国停止执行死刑。当年最后一个被处决的犯人,名叫黄启基,越南人,黄启基 因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依例被判处缳首死刑,黄辗转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 于赤柱监狱执行绞刑。但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缳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赦 到了1993年4月,香港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的刑罚,正式废除死刑。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 废止的刑罚:死刑-笞刑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也没有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而澳门 禁止的刑罚:死刑- 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 (中国)台湾采用枪决执行。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中国)台湾是普通犯罪有死刑并有处决的地方。依据台湾刑法第33条,死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国)台湾刑法 对于死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37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剥夺公权终身,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力。第51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从刑不在此限,而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台湾刑法时,罚金 也不在此限。第63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未满18岁人或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第64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死刑不得加重。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为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2006年7月1日起,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 刑,不再减为有期徒刑。第80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罪之追诉权,因2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30年。第84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行刑权因3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40年。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 (伪造与变造币券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陆海空军刑法第27条 (违抗作战命令罪):敌前违抗作战命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唯一死刑或称绝对死刑的罪名已因2010年修正法律而消失。 (中国)台湾法律有相对死刑的罪名还是很多,但法官科刑时一般会审酌一切情状决定应否判死刑。((中国)台湾无陪审制度,所以由法官判刑。)依据不同的 罪名,相对死刑的罪名有以下本刑: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01条 (暴动内乱罪)第103条 (通谋开战端罪)第104条 (通谋丧失领域罪)第105条 (伪造、变造币券扰乱因而金融且情节重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333条第3项(海盗致死罪)第334条第2项 (掳人勒赎结合强制性交或使人受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20条 (强盗结合放火、强制性交、掳人勒赎或使人重伤罪)第347条第2项前段(掳人勒赎致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残害人群罪)死刑之执行,依据监狱行刑法第15章,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国定例假日不执行死刑。虽然在条文中提及以药剂注射或枪毙 来处决死刑犯(过去的条文更提及,死刑是枪决、电刑、绞刑及瓦斯执行),但数十年来一直只是采用枪决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中国)台湾在戒严时期,自 1949年开始,政治犯都在马场町执行死刑,直到1950年代中,政治犯改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安坑刑场处决。台湾在1987年解严后,所有死刑犯都在看守 (中国)台湾有一定的声音支持废除死刑,自从民进党执政后,执行死刑人数逐年减少,2006年至2007年没有任何死刑犯伏法,且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 mnesty International, AI)总部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2008年全球死刑现状报告》(Death Sentences 2008)指出,(中国)台湾已经连续4年处于死刑0执行的状况。而已就任的法务部长王清峰也倾向废除死刑。(中国)台湾实际上是有废除死刑的趋势,但 是一般民众仍普遍反对废除死刑,其立论主要在死刑具有吓阻力、节省监狱成本、直接解决再犯问题,而被(中国)台湾人所诟病的冤狱问题应该由改善司法及警 政品质下手、而非废除死刑。 另除了死刑外,(中国)台湾的刑罚并无法永久隔离犯罪者,因为(中国)台湾的有期徒刑有30年限制,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也不严格。 据(中国)台湾法务部统计,2014年,全台在押死刑犯共有90人,其中有29人已终审裁定死刑,等待执行,另有61人还在上诉或再审中。但在台湾有个 令人不解的现象是,犯人被判死刑后,法务部又不执行死刑,以至于死刑犯们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几乎接触过所有死刑犯个案的社会工作者林欣怡说:“死囚犯们不知道哪一天晚上睡到一半,就被叫醒,然后被拉去刑场面对死亡的恐惧,确实让他们承受着极大 在2012年12月21日傍晚6点30分,司法部再度执行死刑,总共在北中南三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广德强、陈金火、戴德颖、黄贤正6名死囚。201 4年死刑犯仍有55人待执行。当然,此举遭到欧盟的抗议,特别是法国谴责(中国)台湾,因为联合国在2012年12月20日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定”, 第二,欧盟考虑对(中国)台湾制裁。第三,要循循善诱台湾人,教导(中国)台湾人死刑是降低不了犯罪率。 主刑: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全球判处死刑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该国在2001年共执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国只执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决是绞刑,这在大多数国家已 经被废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执行的,而且死囚家属往往在执行之后才获得通知。 依据新加坡刑事诉讼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231条,判处死刑者,不得鞭笞。 死刑 (death penalty) - 监禁;徒刑;坐牢(imprisonment) (包括终生监禁;无期徒刑(life 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有宗教信仰,在上任期间一直拒绝 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该国判处死刑但仍然在世的人犯数目已超过100个,包括策划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以及井上嘉浩、丰田亨、广濑健一、横 但2008年鸠山邦夫在法务大臣任内,批准处决13名死刑犯,包括犯下多起诱拐及杀害幼童案的宫崎勤,部分日本人权团体称其为“死神”。 1987年,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取缔了死刑,使菲律宾成为当代史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亚洲国家。但仅一年后,由于菲律宾刑事犯罪率大幅上升,政治局 势依旧,要求恢复死刑的运动开始愈演愈烈。 1993年,国会通过恢复死刑法案。1994年1月,死刑再次在菲律宾生效,采用注射。但实际上没有一名犯人被执行。直至1999年2月5日,一名强奸 继女的犯人莱奥·埃彻盖雷伊成为死刑废除23年后第一个被送上黄泉路的罪犯。此后两年内,又有6人步其后尘,罪名都是强奸谋杀或抢劫谋杀。但在2000 年,冻结了死刑。 2001年,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上台后,作为笃信天主教的领导人,她明确表态,拒绝执行死刑。她颁布总统令暂停执行死刑,并将18名死刑犯改 判为无期徒刑。因此,死刑一直形同虚设。依照刑法判决,死刑犯仍不断产生,但却都无法执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宾共有死刑犯994人,除其中少部 2003年12月5日,总统阿罗约宣布,取消在菲律宾暂时中止执行死刑的决定,理由是,目前国内抢劫、绑架等犯罪行径日益泛滥。菲律宾的天主教会闻讯后 ,对此深表失望和痛心。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司法机构,已安排在2004年1月底之前,采用注射法对2名犯人执行死刑。此外,还有25名犯有抢劫罪的犯 人,和4名被指控走私贩毒的人,正面临着死刑。菲律宾南部和北部的中产阶级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主要目标,遭受了最为惨重的人员和物质 2006年6月26日,总统阿罗约再次签署命令,宣布废除死刑。 历经历史上的的种族灭绝大悲剧,联合国涉入甚深,因此早在1980年代末即已完全废除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 ,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另外,美国对于死刑是分开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再 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劳尔·卡斯特罗2014表示,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将减折为有期徒刑或30年监禁。^[11] 这是最新的一项改革措施。劳尔称,这一决定是出于人道目的而非缘于国际压力。一直有压力要求古巴废除死刑。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过每年古巴执行死刑的人数, 据外界估计大约为40至50人。不过死刑仍将保留在古巴的刑法典上。“放弃死刑对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国主义雇佣兵的威慑力是不负责任的和虚伪的。”劳尔 现时除了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欧洲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死刑^[12] ,但是法国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死刑支持者依然众多。 2007年2月19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废除死刑正式写入法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002年 ,决定废除死刑。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有86个国家仍保留死刑。自1993年以来,塞尔维亚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判决。 注射死刑 编辑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 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分情况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德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例静脉注射死刑的犯人是查理·布鲁克斯,其罪行是偷旧车时杀死一名机修工。1982年12月7日午夜,被执行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的事茨维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注射后犯人可以在90秒内死亡。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刑罚理应由犯罪者自行承担,然而在一些国家的封建社会,当罪名属于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死刑的执行范围往往扩大至犯人的亲属、朋 + 1. 赵秉志.《死刑改革的中国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 2. 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暂缓全球死刑 最终或废除 + 3. 法制日报:俄罗斯废止死刑 + 4. 美国新墨西哥州宣布废除死刑引发争议 + 11. 古巴将把死刑判决减折为有期徒刑或监禁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4-02-14] + 12. 法国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 + 13. 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废除死刑 + 14.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欧洲会议联盟[引用日期2014-05-8] 1.1 死刑与死缓 6 注射死刑 枪毙死刑犯现场照 揭秘中国死刑执行全过程(组图)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 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 ·[财经证券] 王石谈曾成杰案:贪官很多 很少被判死 ·[社会万象] 父亲杀母获死刑 10岁女儿上书最高法 ·[大陆] 新疆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5人获 ·[社会万象] 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女并肢解 死刑前不 ·[社会万象] 曾经轰动一时 男子杀害孕妇卖尸配冥 ·[国际] 网传美国女囚死刑实录 揭露世界最黑 ·[环球军事] 盘点近年解放军八大落马贪将 两人被 ·[大陆] 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不能开杀戒 ·[大陆] 唐慧:女儿遭轮奸案两疑犯死刑复核就 ·[财经证券] 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 注射死刑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 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死刑 利用注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想法最早由纽约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在1888年提出,因为他认为这比绞刑更省钱,然而这一想法却从未付诸实施。英国皇家死刑委 1977年5月11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的验尸员杰伊·查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较人道的死刑方法,被称为查普曼准则:“应当首先对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 介给了当地的立法机关,然后迅速地被接受。从那之后开始到2004年,38个允许执行死刑的州有37个引进了致命性注射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据报 致命性注射也被用于安乐死中,药剂配方和死刑相似。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 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 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 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它是“非剧毒致死, 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 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通常来说,三种药品被用于注射死刑: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 巴比妥酸盐也用于安乐死,但安乐死只运用一种药剂,而不是死刑执行中的三种。在安乐死中,通常的药剂用量是1.5克。 俄亥俄标准在罗梅尔·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后发展出来,确保了快速而无痛的麻醉(只用硫喷妥钠),并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钾的运用。它也提供了备用的 1、“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 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截至2009年来,注射执行死刑是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 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2、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 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3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中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 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 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自称是开执行车的网友说:一般执行车从法院开出后直接开往火化场,在路上执行死刑,或者开到偏僻的郊外执行完在开往火化场。虽说不痛苦,但是事实上从药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至2009年,美国有1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2014年6月19日,自2014年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的注射死刑出错之后,美国首次恢复执行注射死刑,17日一天之内在佐治亚州、密苏里州和佛罗里达 在佐治亚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1989年强奸并杀死一名15岁的女孩。他在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刻,以注射药物的来源为由提出上诉,但被最高法院驳回。 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是在密苏里州,他在1996年杀害了两名妇女,他在17日凌晨被注射药物死亡。17日晚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在当地时间18点对第 三名死囚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美国在俄克拉荷马注射死刑出错之后首次重新恢复注射死刑,24小时内处决三名死囚。^[2] 2014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监狱当局在一名对死刑犯注射了药物后,他开始躁动,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于心脏病。就像俄克拉荷马州一样,佐治亚州和密苏里 记载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 2. 美国首次恢复注射死刑 一天处决三名死囚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4-06-19] 注射死刑图册 沙特阿拉伯内政部表示,已经将47名死刑犯处死,其中包括知名什叶派教士尼姆尔。 内政部声明说,被执行死刑的47人都是因恐怖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的人。 他们分别在沙特全国12个地点同时被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什叶派领导执政的伊朗表示,沙特阿拉伯会因为处死尼姆尔而付出“极高代价”。 在逊尼派执政的巴林,一些什叶派穆斯林组织抗议活动,黎巴嫩真主党则称执行死刑为刺杀行动,并表示尼姆尔为了受压迫的人要求权利而死。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亲历者忆:建国初周恩来为何主张不判日本战犯死刑? 纷纷主张判死刑。一次,周总理来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都说日本战犯该杀。周总理问:“为什么?”我年轻气盛,大声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总理说:“ 3个多月培训,最终确立一个审判原则:不判死刑,重犯只判有期徒刑;大多数只要认罪就免予起诉。这一原则,令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从问题 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跳转而来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精神障碍杀人犯 仍可判死刑 犯下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嫌犯,依据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医师刘英杰鑑定,罹患幻听妄想的思觉失调症,因此有论者认为,恐因此逃过死刑。 认为精神病患不可判死刑最有力的论点,不外就是中华民国过去仍为联合国会员国时,曾经签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亦即「两公约」,「两公约」支持缔约国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 一、「两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项与第六项虽然表示,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 除。但毕竟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因为在第二项也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penalty),「选择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 择议定书」。换言之,1989年「选择议定书」不在「两公约施行法」的效力范围内,当然「选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也 ○六二号判决,「人权委员会决议第七项为:『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所有国家…不对患有精神或智力残障的人判处死刑或对此种人加以处决」,既系「敦促」, 据此,对于精神障碍之杀人罪被告判死刑,并未具体违反联合国「两公约」,亦未违反国内「两公约施行法」,而虽不符合「1989年议定书」,但我国既未签 因此,对于犯下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被告,即使罹患精神疾病,法院若判决死刑,在法理上并非站不住脚。 * 国安局长杨国强:共谍应判死刑 图片 死刑 死刑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儿子被投毒死了,凶手说这是个愚人节玩笑,凶手的父亲要求无罪辩护,大半年了一个道歉都没有。一审判死,这才来道歉。最高法复核死刑通过,连夜带着一大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死刑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执行的,这算哪门子同态复仇?这个案子怎么没有胜利者?正义和法制得… 显示全部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夏俊峰为什么被判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7赞成或者反对的人,其实都需要一种真实的,近距离的对死刑的体会,有了这种体会,才能了解这一话题的凝重。当前很多废除死刑的人,主要认为死刑的惩罚 性很低,而我有机会极近距离的体会了死刑带给人的种种,在这儿讲讲吧。我以前一个答案里讲过看守所里关… 显示全部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复旦投毒案,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如此关于废除死刑的观点是否不妥?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谢邀。浏览了一下这个问题下前排的回答,感到很沉重。一个『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的问题下,回答却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虽然从中可以感受到大家朴素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996年,内蒙18岁职工呼格吉勒图施救遭奸杀女子,却被认定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被匆匆执行死刑。多名办案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得表扬。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废除死刑 死刑执行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890 个回答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724 个回答 支持废除死刑的法学者们在平常的真实观念里,是如何看待受害者的权利的? 42 个回答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446 个回答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441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人贩判死刑真的不好吗? 10 个回答 民主 死刑 罪恶 正义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将立法问题与 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 显示全部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 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 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 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 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 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 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另外,只有基督教才… 显示全部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whitedot.jpg]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哪… 显示全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 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 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 显示全部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 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 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 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 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 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 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显示全部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我猜,结果是: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 连。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92 个回答 中国现在死刑还是用子弹吗? 7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为什么多数中国人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39 个回答 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 34 个回答 死刑真的有威慑力吗? 14 个回答 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 7 个回答 如果一个反对死刑者的家人被无辜杀害,他还会反对死刑吗? 29 个回答 为什么麻原彰晃至今未被执行死刑? 2 个回答 中国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受刑多少年?而「无期徒刑」真的是无期的吗? 6 个回答 调查类问题 死刑 人权 刑法 废除死刑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鉴于目前对于死刑的态度两极化,且比例悬殊。在现有问题中很难找出双方各自有价值的回答,特分为两个问题。支持死刑的朋友请到问题“在中国,你支持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题主你真是够了,分支持废死和不支持,你让中间派怎么办?怒答!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第一,法律的第一要义在于预防犯罪和提升社会总福利,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在今日中国,死刑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在福利社会,死刑的作用可以被不能减刑 的无期徒刑替代。今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福利几乎不存在,甚至会出现问了治自己的病专门犯罪进监狱享受医疗的情况,对于这样的罪犯,如果没有死刑, 是如果平民生活福利很好,蹲监狱的可怕程度就大大提升,这个时候用无期替代死刑从威慑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然后我们来看社会总福利,这关系到另一个假设,理性人假设。现今中国,死刑之所以有市场,和很多人还有着朴素的轮回或灵魂思想,要么就是在决策时把情绪 置于理性至上有关系,而这两者,都是理性人假说竭力希望削减的现象,其中前者认为,如果凶手不死,受害人就没法安息,所以一定要死刑,但是我们知道,科 综合起来看,这两类人都试图利用死刑完成这样一种社会总福利提升,即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补偿,可是我们知道,在理性假设中,情绪补偿是所有补偿类型中最易 第二,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一定有冤假错案,而死刑的容错率为零,对社会公正有伤害。我们之所以希望用(一般)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就是希 望提供这个例外,一桩杀人案,误判之后假的凶手进了监狱,几年后真凶落网,我们可以释放前者,尽国家所能地补偿TA,可是死刑呢?不论我们再怎么补偿家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关键是: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2.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 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 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 显示全部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我们没法对于假如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做出统计,但 由于死刑的执行避免了多少社会治安和不稳定现象(包含更恶劣的杀戮)的发生是可以估算的。 还有很多人强调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不明白什么事大势,也不知道我国的国情是否适合这个大势,如果大势代表的是大多数我们就该遵守,那么国家体制也该 了一条偏激定向的路的人,多问问父母,长辈,占据着中国大多数人口的普通人,农村人,看看他们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的理解,看看如果一个死刑犯与 而中国2013年死刑的人数只有2400人。 请注意,这2400人死刑犯就算全部都是无辜的,也不及车祸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而因车祸而死亡的每一个人、因车祸而破碎的每一个家庭都是无辜的。 我认为,我们做事应该分清轻重缓急,与死刑犯相比,即将死在路上的生命和即将因为车轮而破碎破碎的家庭才是我们更加需要关心的。 强烈呼吁,在废除死刑之前,先禁车,把所有的机动车全部都禁了。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显示全部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 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 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 显示全部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有行为能力者基于一种动机杀死一个人,分明知 道法律之外的人类规则,杀人偿命,只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规则,他就产生了对世的承诺。哪怕他事后反悔,法律也应该尊重行为人自由的承诺,对于实行死刑。这 先生所持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死刑会造成冤假错案之死亡后果的无法挽回,所以应该废除死刑(我呵呵!)。答案所举的冤假错案例子除了前两个是因为死刑造成 的被告人死亡无法挽回,其他的与死刑何干?难道没有死刑,被告就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何况!死刑的存在与冤假错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 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死刑本身在程序上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当然牛先生所举例子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拿十几年前的法制来套用今日的形势, 国家在认定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根据是看该法律的社会实效性(别跟我谈什么人权理论,什么天赋人权...什么国家也无权剥夺生命.)....废除死刑固然 背刑罚一致(国家为什么会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没想到最近却大量涌现了国家应该全面废除死刑的观点!!!)。。。总结一句 说,死刑的威慑力对于普通老百姓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国家的稳定效用也是非常大的....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本来这是在@牛继业下的评论,因为希望更多人看… 显示全部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 我还是支持死刑,只是希望条件严格一些罢了,如果没有死刑,有些事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例如招远事件,众目睽睽下的杀人凶手,你能判他个无期?废除死刑接 下来是不是就要无期减刑了?难道十几年之后让他出来再次报复社会?对死者及家人公平么?这反而更不利于社会吧,我反而认为保留死刑是对人权的重视,我们 保护的是合法公民,而非犯罪分子。所以,坚决支持死刑……另外,其他答主所言只是个例,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毕竟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可是因为这种失误的 个例而废除死刑,有点因噎废食了。一个坏人放出来会危害太多的好人了,不想让更多的守法公民遭罪,还是用死刑来震慑个人觉得很合适…… 我们周边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很多被判死刑的可能都是被冤枉的。我想说,我从不否认冤假错案很多,可是这 比起正常案件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考虑这种概率这么低的事件而放弃惩罚使得更多的应受死刑惩罚的人而被豁免,这才是错误的吧。关于冤假错案,那是法律程 序之类的问题,并不是废除死刑就能解决的吧,想通过废除死刑来保证那些人的人权,感觉还是有点天真了…… 最后还有一点个人觉得也很重要,就是如果不废除死刑的话就会导致私自解决了,我记得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孩子被杀,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孩子的父亲去杀了 罪犯一家,我想如果废除死刑,会有越来越多的这样案件发生了吧,人的生命是不是更不值钱了? 们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如果杀人之后可以免除死刑,那么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同情杀人犯的生命的时候,可曾想过躺在地下看着你的冤魂?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更多时候他会在不太老的时候就回归社会(比如那个在瑞典杀害上百名儿童的新纳粹分子,我后来没关注,但是瑞典无死刑,而且监狱里条件很好,之前据说他可 能十多年出狱)。我坚决赞同保留死刑,最后只想用夫子一句话结尾,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总结:中国目前不应该废除死刑。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知乎上看所谓的“法学生”回答问题很多时候真觉得挺悲哀的。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正一下明显的错误。希望知乎的有关法律的问题能够在以后稍微严谨一点。 @牛继业的是逻辑错误。在存在死刑的情况下,有冤假错案需要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学过法学的应该知道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冤案都存在证据不充 相信知乎上读过法学的人不少,国内大多数有经验的法学人都人会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的时机并不成熟。 死刑对于犯罪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更有可能导致犯罪者无所顾忌导致更多的罪行,这点已经成为公论。有些知友对此有所怀疑,我们不妨随便举一个例子, 在有过死刑执行案件的1970年到1973年,每年都会有38人左右的严重罪行犯人,但是在几乎没有死刑执行案件的1974年到1976年,受到 死刑判决的犯人大概为30人。从1998年开始的8年期间,在韩国虽然没有执行死刑,但是没有证据能够显示这一期间反人伦罪有急剧的增加。 《韩国死刑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韩]徐一泰 这个例子实在是没有说明性。一个人在中国念法学的说死刑没有威慑作用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中国的死刑适用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每年中国都有新闻,对外籍毒贩处以死刑。大家随意百度一下就有。死刑在遏制毒品犯罪上有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相关报道请有兴趣的自行百度。 1、死刑并不能震慑恶性犯罪,反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助长恶性犯罪。 我支持废除死刑,因为这是法律发展的趋势。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是不可能的。 @牛继业。你是个很有辩才的人,你很巧妙的转移了关注点。下面评论里还真有人附和。呵呵。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 ,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你… 显示全部 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 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 你说的案子,每一起都人命关天,但是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人枪毙了,这不是死刑的错,这是司法程序的错,按你的说法,是不是也该废除了? 坚定的支持死刑!招远案该怎么判?宽恕是无底线的么?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因为有冤案就废除 死刑是什么逻辑?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申诉的方向应该是规范公检法… 显示全部 坚定的支持死刑! 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因为有冤案就废除死刑是什么逻辑? 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死刑从来都不是用来教化人警示人或是复仇的,法律的目的更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它就是用来惩罚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恶魔的。 你们可以保护罪犯在死刑之前的人权,但是请不要混淆被审判剥离的人权。 题目改了,我站的队伍是支持~==========================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 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比如药家鑫,(有关药家鑫案,有朋友提出嫌疑… 显示全部 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 废除死刑的意见。原因同理,可以说是舆论错误,是民智的错,是二代横行的环境的错,但不是死刑的错。为避免此类事件,最该做的是提高媒体的水平,减少煽 比如周克华(依法击毙了,假如活捉了不杀社会上会怎样反应?),比如袭警逃狱的重犯(最近又发生了),比如毒枭……这些人不判死刑,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居然有因为法制不健全应该废除死刑的论调,风马牛不相及。 还有死刑主要是为了复仇的论调,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引用一个法律专业知友的话,法律的主要作用不是惩戒,而是引导。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 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 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这个问题再被提出来,就是因为前几天被爆出的内蒙小伙呼格吉勒图被误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 知乎上讨论该不该废死刑也有很多次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很多人还是想保留死刑的,所以死刑短时间内不能被废除。而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悲剧新闻,情怀 就来了,就想借几个特例来废除死刑,不知这逻辑从何而来。这些冤假错案仔细查查,绝大部分都是在最高法下放死刑复核权的时期的。自2007年1月1日起 ,死刑核准权被最高法收回之后,杀错的情况少之又少了。现在很多人还借着杀错人的一些悲剧事件来攻击死刑制度,即不合时宜,也站不住脚。 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觉得废死刑了才够档次,逼格够高,才跟上国际潮流,才够标新立异,殊不知法律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代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 天,多数中国人可以原谅那些犯重罪的人,觉得他们即使杀了人,伤了人,强X,虐待,贩毒等等,他们依然享有生命权且不能被随意剥夺,那也许中国废除死刑 的时机就到了。而在当下,甚至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中国人都不可能原谅这些重刑犯,甚至当这些罪行发生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身上,他们能讲出“ 现在教育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平均素质是得到提高了,可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妄图要废死刑,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你 前些天开大会刚决定要削减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这几天马上就爆出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妄图诱导舆论,给立法部门施压,你们这目的也太明显了点吧。知乎还有 最后,无论法律怎么变,我绝对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我或者我家人的死刑犯,法律不给他们一个死刑,咱自己动手,还要拉上几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垫背。 美国执行死刑创“25年最低” Image copyright Image caption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最新数字显示,2015年美国执行死刑处死囚犯人数是25年来最少的。 根据死刑信息中心(DPIC)公布的数字,迄今共有28人被执行死刑。 死刑信息中心是美国一个反对死刑并记录死刑执行情况的压力组织。 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比历史新低的去年又下降了33%。2015年共有49人被判处死刑。 美国监狱中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人数自1995年以来第一次降到了3000人以下。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德克萨斯、密苏里和乔治亚三个州执行的死刑数量占了全美国2015年处死囚犯总数的86%。 死刑信息中心说,过去15年来,美国的死刑一直处于“稳定的下降趋势”。 * 争议七年加美输油管道项目被判“死刑” * 美国联邦药物管理部门扣押死刑使用药物 * 美俄克拉何马州无限期推迟执行三个死刑 [jh.gif] 梦见死刑 [icon_13.gif] 收藏 梦见死刑:   梦见自己被判死刑,预示着梦者会得到有关健康方面的好消息;   梦见别人被判死刑,意味着梦者虽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进行的事情是能   “睡梦中,我好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判死刑,我的内心特别痛苦, 以下是梦见死刑的心理学解释:   梦见死刑,梦中的死刑,是健康与成功的象征。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死刑 杀人 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原标题: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李德意】据法新社11月14日消息,一印度尼西亚法庭当地时间13日晚些时间宣判一香港大毒枭死刑,因其在今年向印尼走私860千克甲基安非他命。 文章关键词: 死刑 香港 印度尼西亚 大毒枭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原标题: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2日推翻一家低级法院对加州死刑惩罚不合宪法的裁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禁止该低级法院   报道称,联邦地区法官卡尼去年裁决,由于不可预测的推迟导致任意性和罕见的执行,加州的死刑是个空洞承诺。   据悉,自从1978年以来,加州超过900人被判死刑,只有13人被执行。   那家上诉法院说,它不考虑一名谋杀犯被列入死刑名单二十多年的那种说法是否有效,因为那家低级法院应当在他被定罪时采用联邦法律而不是一种新颖的宪   法官格雷博写道,许多人都认为加州的死刑惩罚制度功能不良,加州判决和推迟执行的间隔非同寻常。但是,联邦人身保护权的目的是保证各州定罪在终审时   而赞成死刑惩罚的一组人说,死刑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自从2006年另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加州改革注射毒针程序以来,加州还没有执行过死刑。 文章关键词: 法院 死刑 加州 裁决 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跨省运送3公斤毒品的罪犯陈静执行死刑。 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 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猥亵邻居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的罪犯李帮明执行死刑。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警察强奸女子致死其夫坐冤狱17年 二审获死刑   ●2015年5月15日,芜湖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武钦元不服提起上诉。 杀害6名山村留守老人罪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11日在商洛市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陈军注射执行死刑。据悉,陈军在商南、 埃及: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埃及官方媒体11月14日报道说,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当天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药家鑫案为中国社会进一步思考死刑问题提供了又一绝佳机遇。与聂树彬、佘祥 及与是否应当对药家鑫适用死刑这一直接问题相表里的死刑存废这一根本性问题 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涉及对死刑功能的认识。死刑的两大功能一是报应,二是 预防。但其他刑罚同样具有此等功能,因此要证明死刑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就必 须证明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所不具的特殊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反之亦然。 就前者而言,除非“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式的亡命之徒,死刑对绝大 多数人的预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死刑是否具有终身监禁、长期徒刑等其 个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的问题。因此纠缠于死刑的特有预防功能,对死刑存废论 双方而言均缺乏说服力。至于后者,即死刑是否具有报应功能,答案也是肯定的 刑这一特殊报应手段,就需要关注死刑所特有的长期为报应功能所涵盖并掩盖的 只在死刑中保留下来。但并非所有死刑都具有报复功能。死刑的报复功能只存在 国家安全、贩毒等犯罪中,因为不存在被害人,因而死刑只是一种报应,不是报 为今之计,国家需要在死刑问题上恰当处理民众报复情感与刑罚文明的平衡关系 。在死刑存废决策过程中,不能过分迁就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报复心理,但也不 推行废除死刑政策,很可能会因被害方复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私力救济 的重现。因此,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应当从民众的报复心理着手。 在死刑配置上,国家可能更多关注于死刑的预防功能,而被害人和社会大众则更 罚即可达到预防效果,但从报复功能角度而言,可能非死刑无以满足被害方的复 仇心理。可以预见,在我国进一步废除死刑的名单上,对于那些没有被害人的严 调查显示,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死刑替代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的刑期, 的赔偿也是减少死刑判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兼顾 了国家废除死刑的目标与民众报复心理的满足。满意的民事赔偿则化解了被害人 人的杀人案件中是否适用死刑,被害方的报复诉求应当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偿,并不要求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的,可不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那些杀人动 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的案件,应当适用死刑,以 综上,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 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原标题: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政)1月15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猥亵儿童、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   在商谈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男子邬某某竟将未婚妻杀害。昨日,此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一审时,被告邬某某被判处死刑。在二 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今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今日将罪犯修乃桥、胡向阳、刘富财、刘德磊、弭现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修乃桥山东首例快 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于是该院以抢劫罪,判处修乃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导语:湖南商人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7月12日突然被执行死刑,家属并未得到通知,也未见上最后一面。其女儿微博抗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 博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一微博被网友斥责为“冷血、无情”,但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什么在有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死刑犯会见亲属还这么难?[详细][网友评论] 分享按钮 “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 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明确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死刑犯可以与亲属临终告别;腐朽没落、四分五裂的国民政府时期,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也可以实现。而偏偏在我们如此进步的司法体制 下,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咋就这么难? 。“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直指导着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表现就是关于死刑犯与其亲属的临终 1949年后受到苏联法律制度影响,死刑犯大多失去了这项基本权利 由于1949年之后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受苏联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加之主要领导人的思想局限,之后的刑事立法,始终没有摆脱左倾的暗影。死刑执行的报复 中国的死刑犯的执行一直在两个极端上跳转:要么游街示众,杀一儆百;要么神秘主义,秘密行刑。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离现实一直很遥远。在长期的刑事执行中 ,没有关于死刑犯临终告别的法律规定。把死刑犯临终告别这一最具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长期拒之门外。所有被行刑的死刑犯几乎都没能享有和亲属告别的机会。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个“可以”,使得司法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规定如此暧昧,法院为减少麻烦多不予批准。死刑犯和家属的临终会见权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将死刑犯及其近 亲属的临终告别权明确为一项完整的法定权利。《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死刑犯还是“难得一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犯真正能和亲属会见的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 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 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安排等原因搪塞。死刑犯的临终会见仍然多是镜中花水中月。 对于死刑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临刑会见程序,公安机关往往基于安全和监管等因素考虑,在执行前不准许死刑犯与亲属相互会见。 最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但对于罪犯而言,即便提出了,如不转告,目前也无法监督;执行 死刑现场虽有检察官监督,但那时不可能为了等家属来推迟死刑的执行。对于家属而言,因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核准死刑应当通知,所以往往不知道被核准死 既然依法告知死刑犯有权会见亲属是法院的责任,那么长沙中院就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其三,刑场验明正身时 关于执行前死刑犯与其亲属想会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3月11日,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 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例实施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可见,死刑犯会见亲属的批准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的规定难以得到执行。 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由此视死刑犯会见亲属权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弹性权利,一旦准许会见,似乎给死刑犯及其亲属以一种特殊照顾的感觉。对此不禁要反思,当一 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 在国外,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死刑犯还是会被安排与亲属见面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呼声一片,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废除了死刑,这些国家不存在死刑犯临终告别问题。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因死刑的临终告别属伦理、 道德、和人权问题,刑法典大多未作规定。但资料显示,多数适用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 在美国,多数州废除了死刑(或备而不用)。保留死刑的州,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 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 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法律如何对待罪犯乃至死刑犯,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遭遇,应该说是大多数死刑犯的共同经历。即便是按照最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措辞依旧闪烁的“最后会见权”,如果像长沙中院一样不严格执 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做法,社会公众变得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 执法者蔑视法律、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对民众法治期望的扼杀,与死刑一样不可挽回。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导语: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从药家鑫到李昌奎再到今天再次引起社会争议的东莞理工大学命案,死缓与死刑的争议在继续,舆论与司法的角力在继续,重复的剧情 不只普通公众和大众媒体,包括一些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对此加以批评。网上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和处罚法官的呼声四起。 从被害人家属披露的判决书可以看到,判决书原文记载的法院作出死缓判决理由是:鉴于被告敖翔有自首情节,归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 一位网友在反驳要求重判死刑的网友意见时这样说: 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在排除合理怀疑后,经过反复讨论出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你是根据什么轻易的给人判了个死刑还是立即执行? [相关专题:观念进步 质疑死刑] [相关专题:破除死刑迷信] 死缓也是死刑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刑种,死缓也是死刑。只不过无须立即执行,判死缓实质就是判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很多网友这样评价,是不了解中国控制死刑的状况和必要性,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杀人案的轻重,不了解死刑的适用。” 阮其林教授说,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相关文件以来,司法界一直在试图控制、减少死刑宣判。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死缓实际执行的刑 其是喊叫,害怕被人知晓抓获而掐死被害人,表明并非预谋蓄意杀人。之后又惶恐不安而投案,表明良心、良知未泯,所以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如果这个普通的杀人案再判死刑,对我国减控死刑是很不利的。我们的法律和人民应当尊敬生命,不能把自己降到与犯人同等的程度。” 综上可知,死刑的严格限制,不仅是司法文明的大势所趋(刑罚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也是通过在实践中严格综合考量案情细节来掌握的。 担心刑罚不公而主张死刑的观点自相矛盾 错杀错放轻重分不清 这种观点认为现实中刑罚执行往往不公,腐败导致很多被判处长期监禁者早早逃出生天。与其这样不公平不如直接适用死刑。 这里面存在一个矛盾,认为现实司法不公,存在刑罚执行的不公平,那么主张适用死刑就一定公平吗? 非法律业内人或非案件相关人经常存在着一种虚幻的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平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觉。 如果现实司法本身充满了不公,那么死刑的适用又如何避免不公?错杀和错放,哪一个更严重,哪一个更不可接受?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 所以,慎刑恤刑的传统,严格适用死刑的法律精神,被告存在的可从轻减轻情节,统统都被无视,甚至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拿出来判死刑。 舆论对不同事件中的死刑待决犯,态度完全不同。 试问,如果这样的情形仍然不免死刑,那么自首的设置意义何在?悔罪的意义何在?案件情节要不要综合考虑?这样的刑罚是在鼓励什么? 更糟糕的,它们成了衡量死刑与否的经典案例,也成了“人民感觉”有力量的鲜活标本。我们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的证明。 谁能否认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与张显在网络舆论中的长袖善舞之间的关联?今天,曾经代表弱势和正义一方的张显所揭露的所谓真相,你能确定的是哪些? 曾经义正词严要求死刑的人们请扪心自问,你是否能清楚描述你对两案事实和证据的了解,你是否了解今天刑法的精神,你是否做到了在生命面前应有的敬畏和审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刘仰:查理惨案之后,还要废除死刑吗? 关键字: 法国巴黎枪击案巴黎杂志空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正当防卫血亲复仇律师 我在社交媒体的朋友圈表示,法国警方很可能采取当场击毙的做法。为什么?因为法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杀害12条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为全法国乃至全世界的公 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听起来很高尚:反对杀人偿命,反对以暴制暴,反对以剥夺生命的惩罚来威慑犯罪,认为这种威慑根本没用。然而,这种人道主 当场击毙,几乎可以看成是废除死刑后杀人偿命这一古老规则的顽强复活。我认为,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趋势很有可能会逐渐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杀人案 中,即便警方不当场击毙,受害者的亲属也很有可能继承血亲复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谋杀凶手,反正不会被判死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 最高权力依法执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斩断世世代代血亲复仇的链条,它仿佛是一声断喝:血亲复仇杀人到此为止!然而,废除死刑很可能会打开血亲复仇被 从世界各国的现有法律来说,当场击毙类似正当防卫,都被法律有条件地认可。这种认可本身就与废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废除死刑,当场击毙或正当防卫成为唯 现场,不知道人质的伤亡是否真的无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做一个猜测:因为废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决定,必须击毙,不给恐怖分子一丝活命的机会。这 打击恐怖犯罪绝不手软,这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废除死刑给打击恐怖主义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当场击毙成为执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 端暴力恐怖袭击的频发,很可能会使人们反思废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时日,如果某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重新恢复死刑,我不会觉得奇怪。 标签 >> 法国法国枪击案巴黎巴黎杂志社恐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 死刑,是不可触摸的痛? 田成有)【背景】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的刑罚措施,也是一种当今社会争议最大的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在世界刑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争议的问题。近 年来,学界的研究热情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持续高涨。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以及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同时是一个上至最高领导层,下至普通 百姓,以至于国际社会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小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刑法学问题;从大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关乎国际名声和国际形象的国际问题。怎   在当下中国,重刑主义、死刑主义还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谈论死刑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谈不好,会触   没有死刑是不行的。中国不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杀必杀这是基本的常理,完全废除死刑在中国还行不通。这些年来,法院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严格控制 死刑,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往往更偏重于考虑不杀的情节,而忽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忽视了应当判处死立 刑的各种因素;在司法理性和公众感受之间往往重视司法理性,忽视公众感受。从而使得我们的死刑政策与公众的感受之间产生巨大的反差。   死刑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要对法律与政策、国情与民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准确的把握与拿捏。判决不 仁道。就中国目前而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只能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要提出以杀止杀、严刑峻法,其立意不是寻求人道而是实现公   当然,废除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中国得慢慢适应,慢慢推进。 判处死刑的人数在不断下降,死刑的减少并没有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状况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犯罪的治本之策,更加   死刑裁判不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而应该是法官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权衡判断。用舆   一边是民众对死刑犯“杀人偿命”、“以命抵命”的朴素正义观;一边是民众“慎重对待死刑”、“认真对待生之权利”这样更加宽容和开放的声音。面对 化的因素综合考虑死刑的法律适用,要弥合传统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消除职业化思维与民众期待之间的鸿沟。 死刑案件,既要综合考量、权衡判断好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传统认识和国情现状,也要学会从整体上考虑如何让法律给社会带来持久、 + [ ] 死刑 法学专家解读周永康为何没被判死刑 原标题:独家网首发:法学专家吴法天解读周永康为何没判死刑 2.独家网:周永康为何没有判死刑? 受贿罪,最高刑期确实可以到死刑。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法律规定或者酌情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以及新闻提到的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 吴法天:我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死刑时数罪并罚采取吸收的原则,就本案来说,受贿罪无期、滥用职权罪七年、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四年,因为有一个无期徒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2月9日,刘汉、刘维等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被执行死刑。20多年来,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主持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 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20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1起违法行为 解说:2015年2月9号早上,刘汉、刘维等5人在湖北咸宁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让远在千里外的四川广汉露天茶铺的女老板王艳颇为感慨。至今她还无法 014年5月23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黑社会组织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 徒刑。宣判后多人提起上诉,经过再次审理,8月7号,湖北省高院在咸宁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在法律威严面前,案犯终于伏法 标签:刘汉 死刑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某婚恋网站承认“贩卖儿童判死刑”系“营销”:员工擅自启动 近日,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众多,几乎席卷网络。 不少网友按照格式复制后在传播,称“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帖子图片上显示的接力人数已有数十万。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 他质疑这是珍爱网的推广手段,甚至还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珍爱网节省了推广费用12.5万元,“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 对于近日有舆论指出我公司利用“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进行商业行为一事,我司现就此事做出声明: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 关键词 >> 拐卖妇女儿童 死刑 珍爱网 “于英生之妻被害案”真凶武钦元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史上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年龄最小的死刑犯是谁? 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 最“年轻”的死刑犯 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 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 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事迹甚至被改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 [3] 《美国未成年人死刑制度——对伦奎斯特法院刑罚观的法律思考》[J]王战军,《湖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p57 这个问题必然是很有争议的。其实我个人认为14岁以上,犯案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死刑的。比如日本那位。。。。 虽然从内心讲不支持死刑,但中国的现状还是没办法啊 我的看法是对罪大恶极的人,反而不适宜用死刑……罪与罚在这个时候无法相当…… 天朝貌似比死刑还严重的是剥夺政治权利。。。 就所作所为来看,太残忍了,支持死刑。 从问题 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跳转而来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中国刑法再次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 中国周六(8月29日)宣布新的刑法修正案,取消9个死刑罪名,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最新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但郎胜表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 他表示,中国上一次刑法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但他说,仍需要保留一些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严重刑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犯罪的死刑。 这是中国在4年里第二次做出刑法修正减少死刑。 反死刑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囚犯人数比全世界其它国家处决死囚人数加起来还要多。 *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台湾枪决六名死囚 死刑存废争议再起 *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废除死刑 +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文章 通过 FIDH & World Coalition 出版 2015-10-10 亚洲毒品犯罪被判处死刑:国际人权联盟(FIDH)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10月10日发布报告对这一不合法做法的大量使用予以揭露 + 国际组织:处决毒品犯罪人员违反国际法 世界反对死刑日 参与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的数个国际组织表示其反对死刑这一残酷做法的立场。联合国、欧盟及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一起指出死刑并非 中国将死刑罪名降至46个,但仍保留毒品犯罪 中国取消了其刑法中九项适用死刑的罪名,该九项罪名为非暴力犯罪,较少使用死刑。 +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4-05-21 + 第九届世界反对死刑日:死刑非人道 第九届世界反对死刑日:死刑非人道 出版 2011-06-10 + 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屆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2-06-10 +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世界反对死刑日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2015年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呼吁人们关注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以期减少其使用。 * 第二任择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 暂停死刑执行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五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四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2010和2012年通过 *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联系我们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法工委: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名指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 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 ,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 郎胜指出,总的看,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 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 郎胜明确表示,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 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 取消9个死刑罪名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1/33)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 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 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 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关键词: 死刑 古今 中外 发指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戏做了删改 得遵守游戏规则 ——死刑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原本是一个长镜头 凤凰娱乐:最后还有这个死刑的一场(戏)这个部分,这个部分就是也有刻意的去简短吗? 我们(注射死刑)扎了几次全部都是(扎偏),原来拍摄一个镜头大概得有三个多分钟,从扎进去开始一直到他的脸到回来,到那个一管子、两管子,我们对正常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湖。”谈及狱中经历,他称:“那时就是弱肉强食,不能认怂。我见过非常坏的人,就想揍他。”节目中,他首度披露了看死刑犯的经历:“看死号待了三个月, >>>实录4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邓超谈夺影帝:死刑戏永生难忘 激情戏没让孙俪看到过 拍完死刑那场戏,导演抱着我痛哭 新京报:最后一场死刑戏对你是不是也有很大影响? 邓超:死刑的戏我自己永生难忘。因为拍的是长镜头,是用真实的针注射了葡萄糖,静脉注射特别疼,是我从未尝试过的疼,当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刑罚。如果草案能够得以通过,那将是中国立法上的又一个进步,死刑 当前的世界潮流,都是在废除死刑。联合国200多个会员国,已经有100多个废除了死刑。死刑由多到少,从有到无,是一个大趋势,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潮流 ,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体现。“贪官免死”这样看似跑题偏题的争论,反映的是当下公众的现实焦虑,更反映死刑在中国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对死刑功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这次刑法修 改的重点。但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 不用猜,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对贪官免死论做出抨击: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而时评人也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有人评论说 评论人王琳认为:“死刑的威慑力不容否认,反对废除贪官死刑的民意压力也不可漠视。为何废除贪官死刑问题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其真正的原因也许并 非那些我们已耳熟能详的“人道、文明、国际惯例”等口号。而更在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对贪官保留死刑必要,对贪官适用死刑也必要。如果空有死刑的刑责 设计,却束之高阁不愿动用,刑罚对贪腐官员的威慑力也就大大减弱了。以死刑没有威慑力,作为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说不过去。贪官并不是哲学家,能将生死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 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 这一解释使本就显得特别的贪官免死话题得以澄清。但是却也产生了另一个疑问。“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是如何算出的?恐怕还是对民意暂 1.你是否支持对贪官免除死刑? 2.你是否支持废除死刑? ( ) 反对,死刑不能废除 3.你更倾向认为当前在中国死刑是一个什么问题? 汹涌的民意背后是社会对死刑的迷信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更是对生命可以剥夺的暗示 学者萧瀚认为,从法理上说,死刑是一种将国家暴力杀人合法化的制度,即国家意志认为,某些国民因其特殊的罪行而应当被有计划有目的地杀死。然而,这一制 度设计与其制度总体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反对杀人,死刑却杀人。法律虽然反对谋杀,但它无法阻止人类中部分人不尊重生命,即使死刑 也无法阻止。非制度性的个体谋杀是非理性的,制度却是理性地杀人。因此,死刑远比个体谋杀更具有暴力示范效应。 死刑的特点使得冤案无从救济 萧瀚说,人类制度的不可能完美性,决定了任何司法,再完善的程序都无法避免冤案,而死刑的冤案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冤枉执行,便无可 挽回。因此,这通常会成为反对死刑的最有力论据,惟一能避免错误死刑的办法就是废除死刑。 “奈何朝杀而暮犯”:死刑的实际效果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曾经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杀得花样百出,但是他自己也感叹:“吾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萧瀚说,认为死刑具有最高效力的 震慑力其实是人们的错觉。迄今没有任何权威的研究结果表明死刑能够有效地降低犯罪率、防范恶性暴力犯罪;相反,倒是有研究表明中国历次“严打”过后往往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 破除死刑迷信需要厘清的问题 死刑的民意基础与同样残酷的现实 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已经逐渐形成底线共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部分学人认为应彻底无条件地废除死刑。但是调查显示这与民意背 道而驰。萧瀚认为,国内死刑的民意基础主要包括:传统“一命抵一命”的陈旧观念;1949年之后整整30年间,没有成文的刑法典,并且和平时期缺乏法治 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而非法律业内人或非相关人却存在着虚幻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 觉;同时,严重的贪腐现象也使得许多人误将震慑腐败的希望寄托于刑罚尤其是死刑,却遗忘了一个常识:弱势者在司法领域也是弱势,强势者在司法中也是强势 中国当下的讨论中,死刑的存废更多的聚集于司法公正、监督公权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是否作为一种残酷肉刑本身。这是当下中国民意焦虑的重点。时评人沈彬说 :“遏制腐败问题不能依赖死刑,而是要依靠制度制约、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等;反过来说,在这些制度目前还无法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先对贪官废止死刑,自然 正视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废除死刑 如萧瀚所言,现实是“法意与民意的剪刀差中,死刑存废之讨论变得极度尴尬甚至困难,即使是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都会面临民意的压力。越是司法 独立、注重程序正义的国度,死刑受限越严格,甚至彻底废除;越是没有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不力的国家,人们越热爱死刑。”但是必须看到,废除死 2009年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浙江“民间金融业者”吴英死刑。一审判决之后,法学界内外对此 案反响甚大。经济性犯罪中规定有死刑,其实隐含着某种物质利益高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法律判断,这背离现代刑事司法文明。 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有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其严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死刑的废除必定有漫漫长路要走,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促进司法公 正,严格适用死刑。 死刑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死刑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3个义项)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1]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 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 2. ▪ 死刑与死缓 4. 6 注射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 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 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 保留死刑。到2015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白俄罗斯和拉脱维亚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 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 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 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 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 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这些国家的刑事政策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沙特严格遵照13 00多年前的《古兰经》,因而在执行死刑方面往往带有明显的原始部落或部族争斗色彩。据大赦国际组织称,中东地区不少国家仍保留有某些残酷的死刑方式, 比如沙特的斩首,伊朗的石刑(即用乱石砸死犯人的刑罚)。该组织还称,沙特是世界上被执行死刑人数比例最高的国家。 废除死刑比较早且发展较快的国家,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早或者快的国家,由于他们的经济、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相对比不发达国家 要少一些,因此,废除死刑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稳定和进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废除死刑的急先锋。 韩国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判处死刑以后,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1994年至1997年执行死 刑的4年里,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杀人罪而被起诉,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 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据统计,南非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约占 美国针对一些特定犯罪(通常是一级谋杀罪)保留死刑,截至2011年还有34个州保留死刑制度。而要判处一个罪犯的死刑,其司法程序非常繁琐,为了减少 冤假错案和确保死囚的各项权利,美国投入了巨额的司法成本。据悉,一个检察官要最终胜诉一件死刑案,其花费将高达50万美元以上。2005年来,在国内 外人权组织的压力下,美国的死刑适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2006年,美国实施死刑的数量居全球第六,位列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和苏丹之后。18 46年5月18日,美国密歇根州宣布废除死刑,为该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rgia)一案中认为大部分州有关死刑的法规系属违宪;然而,1976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时,又重新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刑。此后更多的限制随不同案件而增多: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案(Atkins v. Virginia,对于智商低于70,亦即智能不足的人使用死刑是违宪的)和罗珀诉西蒙案(Roper v. Simmons)(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之被告课以死刑系属违宪)中。德克萨斯州为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占了全美国死刑执行人数的三分之一)。美国新墨西 哥州州长理查德森当地时间2009年3月18日宣布在该州废除死刑^[4] ,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不同的人权组织在州政府外示威,有支持者的声音,也有反对者的谩骂。理查德森表示,废止死刑的原因是当前司法系统有很多不完善 之处,这很容易造成草菅人命的事件。美国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十分谨慎且耗时冗长,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50个州中有36个州仍保留着死刑 ,近三分之二的美国民众也支持这种最重的刑罚。但是除了新墨西哥之外,蒙大拿、堪萨斯、马里兰等州也正在积极考虑废除死刑,以应付金融危机产生的资金拮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 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 是比较低的。”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看,各国废除死刑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就是原本对于废除死刑就持有积极态度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就西欧各国的情况看,废除死刑首先是减少在法律上判 死刑的罪名,然后引入替代刑或减刑以求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后在法律上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必经的程序,法国就是在1981年一步到位 彻底废除斩首刑的。实际上,目前为止,欧洲只有一个国家没有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白俄罗斯,^[5] 根据白俄罗斯刑事法典,只有两类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同时,如果不是以恶劣残酷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三人以上的故意杀人犯罪,很多犯罪人只是被处以七年至 十年左右的剥夺自由刑,对待腐败、渎职等贪利、公职犯罪的处罚措施很严厉,但立法上完全没有适用死刑的规定。白俄罗斯学者说,他们的死刑绝对不会对十八 南美洲一直是死刑废除运动的先锋,尽管南美洲废除死刑运动起步很早,也遭遇过几次倒退。阿根廷和巴西都曾经恢复死刑和再次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有百年 传统的南美洲,死刑废除运动进行得比较彻底,这与其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就是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国家,对原来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造以后,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这些国家中,首先开展废除死刑运动的 是罗马尼亚。1989 年12 月25日在抢决了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夫妇后,罗马尼亚立即宣布废除死刑。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7年10月26日,苏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法令,宣布废止死刑。但是鉴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苏联人民委员会很快又于1918年 9月5日颁布了《关于红色恐怖》的决议,下令恢复死刑。而仅仅在一年多以后的1920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 (枪决)》的决议,规定普通法院不得适用死刑。四个月后,由于协约国的武装进攻,苏联又恢复了死刑适用,并将其作为一种非常的刑罚方法规定在1922年 《苏俄刑法典》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1947年5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废止死刑》的法令,宣布在和平时期完全废止 死刑。但是在1950年和1954年,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先后颁布《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 事责任》的法令,恢复了对背叛祖国、间谍行为、武装匪帮、情节严重的杀人罪的死刑。1999年6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将所有的死刑或改为终身监禁,或减 为25年监禁。这样,俄罗斯已经成为一个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3] 。 最后还存在一些正在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主要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为主。在1965年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并没有一个国家废除 死刑。但到20世纪末,已有莫桑比克、毛里求斯等9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 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支持死刑,主要原因除了根源于他们的民俗和文化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警力较弱和政治的不稳定。 在废除死刑运动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与非洲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太平洋地区,许多太平洋岛国,由于受到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没有死刑。 Lollards)所采纳。1516年出版的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就曾争议死刑的益处,但尚无结论。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 法》就针对非正义、社会政策、死刑及酷刑进行分析。受此书影响,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纳大公国废除死刑,此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 废除死刑的地区。1786年11月30日,利奥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确废除死刑并命令捣毁其领域内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 1849年,罗马共和国废除了死刑,其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宪法。随后,委内瑞拉亦于1863年宣布废除死刑;1865年,圣马力诺 废除死刑,该国最后一例死刑执行案例发生于1468年。在葡萄牙,根据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于1867年在该国告终。 英国在1965年进行了一项五年实验,根据其1965年通过的法案,谋杀将不再被处以死刑。(叛国、暴力海盗行为、对皇家船坞纵火、以及战争时期的军事 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适用),而本法案最后于1969年确定为永久法案。英国最后一次死刑执行是在1964年。1998年时,英国宣布废除所有和平时期的死 刑。1976年,加拿大废除死刑;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此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法国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1985年,澳大利亚废除 。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适用死刑的犯罪数量,并以逐步达到废除死刑为目标。” 2010年,俄罗斯正式废除死刑,但随后的几年里犯罪率有显著地上升趋势。 非洲西部的多哥,其于2009年6月23日宣布废除死刑。 人权活动者反对死刑,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罚”。大赦国际则把死刑视为对人权的最根本背弃。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 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会杀死重要人证(就算这个人没有被冤枉)。例如在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聂树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死刑冤案等。 1. 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即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2、对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法律只为例外的国家罪行,譬如根据军法或叛国罪而产生的罪行设置死刑。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 玻利维亚,巴西, 智利,库克群岛, 3、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对普通的罪行譬如谋杀保留死刑,但在过去 10 年期间,实践中未执行任何人死刑。名单中还包括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死刑,但做出国际承诺不使用死亡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 4、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75个,即对普通罪行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哈马,巴林, 孟加拉国,巴巴多斯,贝拉鲁斯, 死刑案件渐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 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 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 白皮书称,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 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 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同时,该修正案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将执行死刑的法定条件由“故意犯罪”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减少了死缓罪犯被处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 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790人被判处死刑,1010人被执行;2008年则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 中国死刑制度包含一种独特的形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形式规定,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开始按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刑。 如罪犯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怀孕期女性,则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即: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 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 院15%的死刑判决。 主刑:管制 -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1966年以前,香港实行英国普通法及英国国会在1861年通过的法例,对以下罪行可以判处死刑: 与英国一样,当法官判处一名犯人死刑前,法官都会立时披上一块薄薄的黑巾在他的头上,然后判处犯人死刑。 1965年英国开始废除死刑。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于1966年起跟随宗主国停止执行死刑。当年最后一个被处决的犯人,名叫黄启基,越南人,黄启基 因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依例被判处缳首死刑,黄辗转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 于赤柱监狱执行绞刑。但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缳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赦 到了1993年4月,香港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的刑罚,正式废除死刑。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 废止的刑罚:死刑-笞刑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也没有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而澳门 禁止的刑罚:死刑- 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 (中国)台湾采用枪决执行。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中国)台湾是普通犯罪有死刑并有处决的地方。依据台湾刑法第33条,死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国)台湾刑法 对于死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37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剥夺公权终身,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力。第51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从刑不在此限,而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台湾刑法时,罚金 也不在此限。第63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未满18岁人或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第64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死刑不得加重。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为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2006年7月1日起,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 刑,不再减为有期徒刑。第80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罪之追诉权,因2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30年。第84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行刑权因3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40年。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 (伪造与变造币券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陆海空军刑法第27条 (违抗作战命令罪):敌前违抗作战命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唯一死刑或称绝对死刑的罪名已因2010年修正法律而消失。 (中国)台湾法律有相对死刑的罪名还是很多,但法官科刑时一般会审酌一切情状决定应否判死刑。((中国)台湾无陪审制度,所以由法官判刑。)依据不同的 罪名,相对死刑的罪名有以下本刑: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01条 (暴动内乱罪)第103条 (通谋开战端罪)第104条 (通谋丧失领域罪)第105条 (伪造、变造币券扰乱因而金融且情节重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333条第3项(海盗致死罪)第334条第2项 (掳人勒赎结合强制性交或使人受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20条 (强盗结合放火、强制性交、掳人勒赎或使人重伤罪)第347条第2项前段(掳人勒赎致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残害人群罪)死刑之执行,依据监狱行刑法第15章,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国定例假日不执行死刑。虽然在条文中提及以药剂注射或枪毙 来处决死刑犯(过去的条文更提及,死刑是枪决、电刑、绞刑及瓦斯执行),但数十年来一直只是采用枪决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中国)台湾在戒严时期,自 1949年开始,政治犯都在马场町执行死刑,直到1950年代中,政治犯改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安坑刑场处决。台湾在1987年解严后,所有死刑犯都在看守 (中国)台湾有一定的声音支持废除死刑,自从民进党执政后,执行死刑人数逐年减少,2006年至2007年没有任何死刑犯伏法,且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 mnesty International, AI)总部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2008年全球死刑现状报告》(Death Sentences 2008)指出,(中国)台湾已经连续4年处于死刑0执行的状况。而已就任的法务部长王清峰也倾向废除死刑。(中国)台湾实际上是有废除死刑的趋势,但 是一般民众仍普遍反对废除死刑,其立论主要在死刑具有吓阻力、节省监狱成本、直接解决再犯问题,而被(中国)台湾人所诟病的冤狱问题应该由改善司法及警 政品质下手、而非废除死刑。 另除了死刑外,(中国)台湾的刑罚并无法永久隔离犯罪者,因为(中国)台湾的有期徒刑有30年限制,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也不严格。 据(中国)台湾法务部统计,2014年,全台在押死刑犯共有90人,其中有29人已终审裁定死刑,等待执行,另有61人还在上诉或再审中。但在台湾有个 令人不解的现象是,犯人被判死刑后,法务部又不执行死刑,以至于死刑犯们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几乎接触过所有死刑犯个案的社会工作者林欣怡说:“死囚犯们不知道哪一天晚上睡到一半,就被叫醒,然后被拉去刑场面对死亡的恐惧,确实让他们承受着极大 在2012年12月21日傍晚6点30分,司法部再度执行死刑,总共在北中南三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广德强、陈金火、戴德颖、黄贤正6名死囚。201 4年死刑犯仍有55人待执行。当然,此举遭到欧盟的抗议,特别是法国谴责(中国)台湾,因为联合国在2012年12月20日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定”, 第二,欧盟考虑对(中国)台湾制裁。第三,要循循善诱台湾人,教导(中国)台湾人死刑是降低不了犯罪率。 主刑: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全球判处死刑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该国在2001年共执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国只执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决是绞刑,这在大多数国家已 经被废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执行的,而且死囚家属往往在执行之后才获得通知。 依据新加坡刑事诉讼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231条,判处死刑者,不得鞭笞。 死刑 (death penalty) - 监禁;徒刑;坐牢(imprisonment) (包括终生监禁;无期徒刑(life 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有宗教信仰,在上任期间一直拒绝 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该国判处死刑但仍然在世的人犯数目已超过100个,包括策划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以及井上嘉浩、丰田亨、广濑健一、横 但2008年鸠山邦夫在法务大臣任内,批准处决13名死刑犯,包括犯下多起诱拐及杀害幼童案的宫崎勤,部分日本人权团体称其为“死神”。 1987年,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取缔了死刑,使菲律宾成为当代史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亚洲国家。但仅一年后,由于菲律宾刑事犯罪率大幅上升,政治局 势依旧,要求恢复死刑的运动开始愈演愈烈。 1993年,国会通过恢复死刑法案。1994年1月,死刑再次在菲律宾生效,采用注射。但实际上没有一名犯人被执行。直至1999年2月5日,一名强奸 继女的犯人莱奥·埃彻盖雷伊成为死刑废除23年后第一个被送上黄泉路的罪犯。此后两年内,又有6人步其后尘,罪名都是强奸谋杀或抢劫谋杀。但在2000 年,冻结了死刑。 2001年,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上台后,作为笃信天主教的领导人,她明确表态,拒绝执行死刑。她颁布总统令暂停执行死刑,并将18名死刑犯改 判为无期徒刑。因此,死刑一直形同虚设。依照刑法判决,死刑犯仍不断产生,但却都无法执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宾共有死刑犯994人,除其中少部 2003年12月5日,总统阿罗约宣布,取消在菲律宾暂时中止执行死刑的决定,理由是,目前国内抢劫、绑架等犯罪行径日益泛滥。菲律宾的天主教会闻讯后 ,对此深表失望和痛心。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司法机构,已安排在2004年1月底之前,采用注射法对2名犯人执行死刑。此外,还有25名犯有抢劫罪的犯 人,和4名被指控走私贩毒的人,正面临着死刑。菲律宾南部和北部的中产阶级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主要目标,遭受了最为惨重的人员和物质 2006年6月26日,总统阿罗约再次签署命令,宣布废除死刑。 历经历史上的的种族灭绝大悲剧,联合国涉入甚深,因此早在1980年代末即已完全废除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 ,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另外,美国对于死刑是分开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再 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劳尔·卡斯特罗2014表示,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将减折为有期徒刑或30年监禁。^[11] 这是最新的一项改革措施。劳尔称,这一决定是出于人道目的而非缘于国际压力。一直有压力要求古巴废除死刑。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过每年古巴执行死刑的人数, 据外界估计大约为40至50人。不过死刑仍将保留在古巴的刑法典上。“放弃死刑对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国主义雇佣兵的威慑力是不负责任的和虚伪的。”劳尔 现时除了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欧洲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死刑^[12] ,但是法国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死刑支持者依然众多。 2007年2月19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废除死刑正式写入法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002年 ,决定废除死刑。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有86个国家仍保留死刑。自1993年以来,塞尔维亚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判决。 注射死刑 编辑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 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分情况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德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例静脉注射死刑的犯人是查理·布鲁克斯,其罪行是偷旧车时杀死一名机修工。1982年12月7日午夜,被执行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的事茨维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注射后犯人可以在90秒内死亡。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刑罚理应由犯罪者自行承担,然而在一些国家的封建社会,当罪名属于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死刑的执行范围往往扩大至犯人的亲属、朋 + 1. 赵秉志.《死刑改革的中国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 2. 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暂缓全球死刑 最终或废除 + 3. 法制日报:俄罗斯废止死刑 + 4. 美国新墨西哥州宣布废除死刑引发争议 + 11. 古巴将把死刑判决减折为有期徒刑或监禁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4-02-14] + 12. 法国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 + 13. 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废除死刑 + 14.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欧洲会议联盟[引用日期2014-05-8] 1.1 死刑与死缓 6 注射死刑 枪毙死刑犯现场照 揭秘中国死刑执行全过程(组图)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 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 ·[财经证券] 王石谈曾成杰案:贪官很多 很少被判死 ·[社会万象] 父亲杀母获死刑 10岁女儿上书最高法 ·[大陆] 新疆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5人获 ·[社会万象] 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女并肢解 死刑前不 ·[社会万象] 曾经轰动一时 男子杀害孕妇卖尸配冥 ·[国际] 网传美国女囚死刑实录 揭露世界最黑 ·[环球军事] 盘点近年解放军八大落马贪将 两人被 ·[大陆] 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不能开杀戒 ·[大陆] 唐慧:女儿遭轮奸案两疑犯死刑复核就 ·[财经证券] 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 注射死刑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 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死刑 利用注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想法最早由纽约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在1888年提出,因为他认为这比绞刑更省钱,然而这一想法却从未付诸实施。英国皇家死刑委 1977年5月11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的验尸员杰伊·查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较人道的死刑方法,被称为查普曼准则:“应当首先对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 介给了当地的立法机关,然后迅速地被接受。从那之后开始到2004年,38个允许执行死刑的州有37个引进了致命性注射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据报 致命性注射也被用于安乐死中,药剂配方和死刑相似。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 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 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 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它是“非剧毒致死, 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 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通常来说,三种药品被用于注射死刑: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 巴比妥酸盐也用于安乐死,但安乐死只运用一种药剂,而不是死刑执行中的三种。在安乐死中,通常的药剂用量是1.5克。 俄亥俄标准在罗梅尔·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后发展出来,确保了快速而无痛的麻醉(只用硫喷妥钠),并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钾的运用。它也提供了备用的 1、“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 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截至2009年来,注射执行死刑是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 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2、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 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3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中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 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 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自称是开执行车的网友说:一般执行车从法院开出后直接开往火化场,在路上执行死刑,或者开到偏僻的郊外执行完在开往火化场。虽说不痛苦,但是事实上从药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至2009年,美国有1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2014年6月19日,自2014年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的注射死刑出错之后,美国首次恢复执行注射死刑,17日一天之内在佐治亚州、密苏里州和佛罗里达 在佐治亚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1989年强奸并杀死一名15岁的女孩。他在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刻,以注射药物的来源为由提出上诉,但被最高法院驳回。 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是在密苏里州,他在1996年杀害了两名妇女,他在17日凌晨被注射药物死亡。17日晚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在当地时间18点对第 三名死囚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美国在俄克拉荷马注射死刑出错之后首次重新恢复注射死刑,24小时内处决三名死囚。^[2] 2014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监狱当局在一名对死刑犯注射了药物后,他开始躁动,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于心脏病。就像俄克拉荷马州一样,佐治亚州和密苏里 记载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 2. 美国首次恢复注射死刑 一天处决三名死囚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4-06-19] 注射死刑图册 沙特阿拉伯内政部表示,已经将47名死刑犯处死,其中包括知名什叶派教士尼姆尔。 内政部声明说,被执行死刑的47人都是因恐怖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的人。 他们分别在沙特全国12个地点同时被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什叶派领导执政的伊朗表示,沙特阿拉伯会因为处死尼姆尔而付出“极高代价”。 在逊尼派执政的巴林,一些什叶派穆斯林组织抗议活动,黎巴嫩真主党则称执行死刑为刺杀行动,并表示尼姆尔为了受压迫的人要求权利而死。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亲历者忆:建国初周恩来为何主张不判日本战犯死刑? 纷纷主张判死刑。一次,周总理来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都说日本战犯该杀。周总理问:“为什么?”我年轻气盛,大声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总理说:“ 3个多月培训,最终确立一个审判原则:不判死刑,重犯只判有期徒刑;大多数只要认罪就免予起诉。这一原则,令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从问题 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跳转而来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精神障碍杀人犯 仍可判死刑 犯下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嫌犯,依据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医师刘英杰鑑定,罹患幻听妄想的思觉失调症,因此有论者认为,恐因此逃过死刑。 认为精神病患不可判死刑最有力的论点,不外就是中华民国过去仍为联合国会员国时,曾经签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亦即「两公约」,「两公约」支持缔约国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 一、「两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项与第六项虽然表示,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 除。但毕竟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因为在第二项也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penalty),「选择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 择议定书」。换言之,1989年「选择议定书」不在「两公约施行法」的效力范围内,当然「选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也 ○六二号判决,「人权委员会决议第七项为:『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所有国家…不对患有精神或智力残障的人判处死刑或对此种人加以处决」,既系「敦促」, 据此,对于精神障碍之杀人罪被告判死刑,并未具体违反联合国「两公约」,亦未违反国内「两公约施行法」,而虽不符合「1989年议定书」,但我国既未签 因此,对于犯下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被告,即使罹患精神疾病,法院若判决死刑,在法理上并非站不住脚。 * 国安局长杨国强:共谍应判死刑 图片 死刑 死刑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儿子被投毒死了,凶手说这是个愚人节玩笑,凶手的父亲要求无罪辩护,大半年了一个道歉都没有。一审判死,这才来道歉。最高法复核死刑通过,连夜带着一大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死刑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执行的,这算哪门子同态复仇?这个案子怎么没有胜利者?正义和法制得… 显示全部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夏俊峰为什么被判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7赞成或者反对的人,其实都需要一种真实的,近距离的对死刑的体会,有了这种体会,才能了解这一话题的凝重。当前很多废除死刑的人,主要认为死刑的惩罚 性很低,而我有机会极近距离的体会了死刑带给人的种种,在这儿讲讲吧。我以前一个答案里讲过看守所里关… 显示全部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复旦投毒案,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如此关于废除死刑的观点是否不妥?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谢邀。浏览了一下这个问题下前排的回答,感到很沉重。一个『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的问题下,回答却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虽然从中可以感受到大家朴素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996年,内蒙18岁职工呼格吉勒图施救遭奸杀女子,却被认定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被匆匆执行死刑。多名办案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得表扬。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废除死刑 死刑执行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890 个回答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724 个回答 支持废除死刑的法学者们在平常的真实观念里,是如何看待受害者的权利的? 42 个回答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445 个回答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441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1081 个回答 民主 死刑 罪恶 正义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将立法问题与 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 显示全部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 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 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 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 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 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 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另外,只有基督教才… 显示全部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whitedot.jpg]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哪… 显示全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 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 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 显示全部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 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 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 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 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 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 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显示全部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我猜,结果是: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 连。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92 个回答 中国现在死刑还是用子弹吗? 7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为什么多数中国人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39 个回答 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 34 个回答 死刑真的有威慑力吗? 14 个回答 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 7 个回答 如果一个反对死刑者的家人被无辜杀害,他还会反对死刑吗? 29 个回答 为什么麻原彰晃至今未被执行死刑? 2 个回答 中国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受刑多少年?而「无期徒刑」真的是无期的吗? 6 个回答 调查类问题 死刑 人权 刑法 废除死刑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鉴于目前对于死刑的态度两极化,且比例悬殊。在现有问题中很难找出双方各自有价值的回答,特分为两个问题。支持死刑的朋友请到问题“在中国,你支持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题主你真是够了,分支持废死和不支持,你让中间派怎么办?怒答!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第一,法律的第一要义在于预防犯罪和提升社会总福利,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在今日中国,死刑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在福利社会,死刑的作用可以被不能减刑 的无期徒刑替代。今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福利几乎不存在,甚至会出现问了治自己的病专门犯罪进监狱享受医疗的情况,对于这样的罪犯,如果没有死刑, 是如果平民生活福利很好,蹲监狱的可怕程度就大大提升,这个时候用无期替代死刑从威慑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然后我们来看社会总福利,这关系到另一个假设,理性人假设。现今中国,死刑之所以有市场,和很多人还有着朴素的轮回或灵魂思想,要么就是在决策时把情绪 置于理性至上有关系,而这两者,都是理性人假说竭力希望削减的现象,其中前者认为,如果凶手不死,受害人就没法安息,所以一定要死刑,但是我们知道,科 综合起来看,这两类人都试图利用死刑完成这样一种社会总福利提升,即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补偿,可是我们知道,在理性假设中,情绪补偿是所有补偿类型中最易 第二,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一定有冤假错案,而死刑的容错率为零,对社会公正有伤害。我们之所以希望用(一般)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就是希 望提供这个例外,一桩杀人案,误判之后假的凶手进了监狱,几年后真凶落网,我们可以释放前者,尽国家所能地补偿TA,可是死刑呢?不论我们再怎么补偿家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关键是: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2.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 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 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 显示全部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我们没法对于假如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做出统计,但 由于死刑的执行避免了多少社会治安和不稳定现象(包含更恶劣的杀戮)的发生是可以估算的。 还有很多人强调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不明白什么事大势,也不知道我国的国情是否适合这个大势,如果大势代表的是大多数我们就该遵守,那么国家体制也该 了一条偏激定向的路的人,多问问父母,长辈,占据着中国大多数人口的普通人,农村人,看看他们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的理解,看看如果一个死刑犯与 而中国2013年死刑的人数只有2400人。 请注意,这2400人死刑犯就算全部都是无辜的,也不及车祸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而因车祸而死亡的每一个人、因车祸而破碎的每一个家庭都是无辜的。 我认为,我们做事应该分清轻重缓急,与死刑犯相比,即将死在路上的生命和即将因为车轮而破碎破碎的家庭才是我们更加需要关心的。 强烈呼吁,在废除死刑之前,先禁车,把所有的机动车全部都禁了。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显示全部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 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 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 显示全部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有行为能力者基于一种动机杀死一个人,分明知 道法律之外的人类规则,杀人偿命,只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规则,他就产生了对世的承诺。哪怕他事后反悔,法律也应该尊重行为人自由的承诺,对于实行死刑。这 先生所持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死刑会造成冤假错案之死亡后果的无法挽回,所以应该废除死刑(我呵呵!)。答案所举的冤假错案例子除了前两个是因为死刑造成 的被告人死亡无法挽回,其他的与死刑何干?难道没有死刑,被告就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何况!死刑的存在与冤假错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 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死刑本身在程序上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当然牛先生所举例子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拿十几年前的法制来套用今日的形势, 国家在认定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根据是看该法律的社会实效性(别跟我谈什么人权理论,什么天赋人权...什么国家也无权剥夺生命.)....废除死刑固然 背刑罚一致(国家为什么会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没想到最近却大量涌现了国家应该全面废除死刑的观点!!!)。。。总结一句 说,死刑的威慑力对于普通老百姓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国家的稳定效用也是非常大的....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本来这是在@牛继业下的评论,因为希望更多人看… 显示全部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 我还是支持死刑,只是希望条件严格一些罢了,如果没有死刑,有些事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例如招远事件,众目睽睽下的杀人凶手,你能判他个无期?废除死刑接 下来是不是就要无期减刑了?难道十几年之后让他出来再次报复社会?对死者及家人公平么?这反而更不利于社会吧,我反而认为保留死刑是对人权的重视,我们 保护的是合法公民,而非犯罪分子。所以,坚决支持死刑……另外,其他答主所言只是个例,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毕竟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可是因为这种失误的 个例而废除死刑,有点因噎废食了。一个坏人放出来会危害太多的好人了,不想让更多的守法公民遭罪,还是用死刑来震慑个人觉得很合适…… 我们周边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很多被判死刑的可能都是被冤枉的。我想说,我从不否认冤假错案很多,可是这 比起正常案件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考虑这种概率这么低的事件而放弃惩罚使得更多的应受死刑惩罚的人而被豁免,这才是错误的吧。关于冤假错案,那是法律程 序之类的问题,并不是废除死刑就能解决的吧,想通过废除死刑来保证那些人的人权,感觉还是有点天真了…… 最后还有一点个人觉得也很重要,就是如果不废除死刑的话就会导致私自解决了,我记得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孩子被杀,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孩子的父亲去杀了 罪犯一家,我想如果废除死刑,会有越来越多的这样案件发生了吧,人的生命是不是更不值钱了? 们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如果杀人之后可以免除死刑,那么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同情杀人犯的生命的时候,可曾想过躺在地下看着你的冤魂?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更多时候他会在不太老的时候就回归社会(比如那个在瑞典杀害上百名儿童的新纳粹分子,我后来没关注,但是瑞典无死刑,而且监狱里条件很好,之前据说他可 能十多年出狱)。我坚决赞同保留死刑,最后只想用夫子一句话结尾,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总结:中国目前不应该废除死刑。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知乎上看所谓的“法学生”回答问题很多时候真觉得挺悲哀的。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正一下明显的错误。希望知乎的有关法律的问题能够在以后稍微严谨一点。 @牛继业的是逻辑错误。在存在死刑的情况下,有冤假错案需要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学过法学的应该知道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冤案都存在证据不充 相信知乎上读过法学的人不少,国内大多数有经验的法学人都人会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的时机并不成熟。 死刑对于犯罪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更有可能导致犯罪者无所顾忌导致更多的罪行,这点已经成为公论。有些知友对此有所怀疑,我们不妨随便举一个例子, 在有过死刑执行案件的1970年到1973年,每年都会有38人左右的严重罪行犯人,但是在几乎没有死刑执行案件的1974年到1976年,受到 死刑判决的犯人大概为30人。从1998年开始的8年期间,在韩国虽然没有执行死刑,但是没有证据能够显示这一期间反人伦罪有急剧的增加。 《韩国死刑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韩]徐一泰 这个例子实在是没有说明性。一个人在中国念法学的说死刑没有威慑作用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中国的死刑适用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每年中国都有新闻,对外籍毒贩处以死刑。大家随意百度一下就有。死刑在遏制毒品犯罪上有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相关报道请有兴趣的自行百度。 1、死刑并不能震慑恶性犯罪,反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助长恶性犯罪。 我支持废除死刑,因为这是法律发展的趋势。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是不可能的。 @牛继业。你是个很有辩才的人,你很巧妙的转移了关注点。下面评论里还真有人附和。呵呵。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 ,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你… 显示全部 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 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 你说的案子,每一起都人命关天,但是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人枪毙了,这不是死刑的错,这是司法程序的错,按你的说法,是不是也该废除了? 坚定的支持死刑!招远案该怎么判?宽恕是无底线的么?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因为有冤案就废除 死刑是什么逻辑?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申诉的方向应该是规范公检法… 显示全部 坚定的支持死刑! 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因为有冤案就废除死刑是什么逻辑? 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死刑从来都不是用来教化人警示人或是复仇的,法律的目的更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它就是用来惩罚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恶魔的。 你们可以保护罪犯在死刑之前的人权,但是请不要混淆被审判剥离的人权。 题目改了,我站的队伍是支持~==========================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 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比如药家鑫,(有关药家鑫案,有朋友提出嫌疑… 显示全部 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 废除死刑的意见。原因同理,可以说是舆论错误,是民智的错,是二代横行的环境的错,但不是死刑的错。为避免此类事件,最该做的是提高媒体的水平,减少煽 比如周克华(依法击毙了,假如活捉了不杀社会上会怎样反应?),比如袭警逃狱的重犯(最近又发生了),比如毒枭……这些人不判死刑,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居然有因为法制不健全应该废除死刑的论调,风马牛不相及。 还有死刑主要是为了复仇的论调,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引用一个法律专业知友的话,法律的主要作用不是惩戒,而是引导。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 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 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这个问题再被提出来,就是因为前几天被爆出的内蒙小伙呼格吉勒图被误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 知乎上讨论该不该废死刑也有很多次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很多人还是想保留死刑的,所以死刑短时间内不能被废除。而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悲剧新闻,情怀 就来了,就想借几个特例来废除死刑,不知这逻辑从何而来。这些冤假错案仔细查查,绝大部分都是在最高法下放死刑复核权的时期的。自2007年1月1日起 ,死刑核准权被最高法收回之后,杀错的情况少之又少了。现在很多人还借着杀错人的一些悲剧事件来攻击死刑制度,即不合时宜,也站不住脚。 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觉得废死刑了才够档次,逼格够高,才跟上国际潮流,才够标新立异,殊不知法律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代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 天,多数中国人可以原谅那些犯重罪的人,觉得他们即使杀了人,伤了人,强X,虐待,贩毒等等,他们依然享有生命权且不能被随意剥夺,那也许中国废除死刑 的时机就到了。而在当下,甚至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中国人都不可能原谅这些重刑犯,甚至当这些罪行发生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身上,他们能讲出“ 现在教育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平均素质是得到提高了,可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妄图要废死刑,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你 前些天开大会刚决定要削减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这几天马上就爆出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妄图诱导舆论,给立法部门施压,你们这目的也太明显了点吧。知乎还有 最后,无论法律怎么变,我绝对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我或者我家人的死刑犯,法律不给他们一个死刑,咱自己动手,还要拉上几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垫背。 美国执行死刑创“25年最低” Image copyright Image caption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最新数字显示,2015年美国执行死刑处死囚犯人数是25年来最少的。 根据死刑信息中心(DPIC)公布的数字,迄今共有28人被执行死刑。 死刑信息中心是美国一个反对死刑并记录死刑执行情况的压力组织。 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比历史新低的去年又下降了33%。2015年共有49人被判处死刑。 美国监狱中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人数自1995年以来第一次降到了3000人以下。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德克萨斯、密苏里和乔治亚三个州执行的死刑数量占了全美国2015年处死囚犯总数的86%。 死刑信息中心说,过去15年来,美国的死刑一直处于“稳定的下降趋势”。 * 争议七年加美输油管道项目被判“死刑” * 美国联邦药物管理部门扣押死刑使用药物 * 美俄克拉何马州无限期推迟执行三个死刑 [jh.gif] 梦见死刑 [icon_13.gif] 收藏 梦见死刑:   梦见自己被判死刑,预示着梦者会得到有关健康方面的好消息;   梦见别人被判死刑,意味着梦者虽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进行的事情是能   “睡梦中,我好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判死刑,我的内心特别痛苦, 以下是梦见死刑的心理学解释:   梦见死刑,梦中的死刑,是健康与成功的象征。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死刑 杀人 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原标题: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李德意】据法新社11月14日消息,一印度尼西亚法庭当地时间13日晚些时间宣判一香港大毒枭死刑,因其在今年向印尼走私860千克甲基安非他命。 文章关键词: 死刑 香港 印度尼西亚 大毒枭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原标题: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2日推翻一家低级法院对加州死刑惩罚不合宪法的裁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禁止该低级法院   报道称,联邦地区法官卡尼去年裁决,由于不可预测的推迟导致任意性和罕见的执行,加州的死刑是个空洞承诺。   据悉,自从1978年以来,加州超过900人被判死刑,只有13人被执行。   那家上诉法院说,它不考虑一名谋杀犯被列入死刑名单二十多年的那种说法是否有效,因为那家低级法院应当在他被定罪时采用联邦法律而不是一种新颖的宪   法官格雷博写道,许多人都认为加州的死刑惩罚制度功能不良,加州判决和推迟执行的间隔非同寻常。但是,联邦人身保护权的目的是保证各州定罪在终审时   而赞成死刑惩罚的一组人说,死刑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自从2006年另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加州改革注射毒针程序以来,加州还没有执行过死刑。 文章关键词: 法院 死刑 加州 裁决 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跨省运送3公斤毒品的罪犯陈静执行死刑。 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 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猥亵邻居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的罪犯李帮明执行死刑。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警察强奸女子致死其夫坐冤狱17年 二审获死刑   ●2015年5月15日,芜湖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武钦元不服提起上诉。 杀害6名山村留守老人罪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11日在商洛市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陈军注射执行死刑。据悉,陈军在商南、 埃及: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埃及官方媒体11月14日报道说,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当天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药家鑫案为中国社会进一步思考死刑问题提供了又一绝佳机遇。与聂树彬、佘祥 及与是否应当对药家鑫适用死刑这一直接问题相表里的死刑存废这一根本性问题 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涉及对死刑功能的认识。死刑的两大功能一是报应,二是 预防。但其他刑罚同样具有此等功能,因此要证明死刑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就必 须证明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所不具的特殊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反之亦然。 就前者而言,除非“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式的亡命之徒,死刑对绝大 多数人的预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死刑是否具有终身监禁、长期徒刑等其 个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的问题。因此纠缠于死刑的特有预防功能,对死刑存废论 双方而言均缺乏说服力。至于后者,即死刑是否具有报应功能,答案也是肯定的 刑这一特殊报应手段,就需要关注死刑所特有的长期为报应功能所涵盖并掩盖的 只在死刑中保留下来。但并非所有死刑都具有报复功能。死刑的报复功能只存在 国家安全、贩毒等犯罪中,因为不存在被害人,因而死刑只是一种报应,不是报 为今之计,国家需要在死刑问题上恰当处理民众报复情感与刑罚文明的平衡关系 。在死刑存废决策过程中,不能过分迁就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报复心理,但也不 推行废除死刑政策,很可能会因被害方复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私力救济 的重现。因此,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应当从民众的报复心理着手。 在死刑配置上,国家可能更多关注于死刑的预防功能,而被害人和社会大众则更 罚即可达到预防效果,但从报复功能角度而言,可能非死刑无以满足被害方的复 仇心理。可以预见,在我国进一步废除死刑的名单上,对于那些没有被害人的严 调查显示,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死刑替代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的刑期, 的赔偿也是减少死刑判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兼顾 了国家废除死刑的目标与民众报复心理的满足。满意的民事赔偿则化解了被害人 人的杀人案件中是否适用死刑,被害方的报复诉求应当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偿,并不要求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的,可不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那些杀人动 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的案件,应当适用死刑,以 综上,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 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原标题: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政)1月15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猥亵儿童、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   在商谈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男子邬某某竟将未婚妻杀害。昨日,此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一审时,被告邬某某被判处死刑。在二 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今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今日将罪犯修乃桥、胡向阳、刘富财、刘德磊、弭现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修乃桥山东首例快 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于是该院以抢劫罪,判处修乃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导语:湖南商人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7月12日突然被执行死刑,家属并未得到通知,也未见上最后一面。其女儿微博抗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 博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一微博被网友斥责为“冷血、无情”,但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什么在有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死刑犯会见亲属还这么难?[详细][网友评论] 分享按钮 “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 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明确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死刑犯可以与亲属临终告别;腐朽没落、四分五裂的国民政府时期,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也可以实现。而偏偏在我们如此进步的司法体制 下,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咋就这么难? 。“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直指导着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表现就是关于死刑犯与其亲属的临终 1949年后受到苏联法律制度影响,死刑犯大多失去了这项基本权利 由于1949年之后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受苏联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加之主要领导人的思想局限,之后的刑事立法,始终没有摆脱左倾的暗影。死刑执行的报复 中国的死刑犯的执行一直在两个极端上跳转:要么游街示众,杀一儆百;要么神秘主义,秘密行刑。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离现实一直很遥远。在长期的刑事执行中 ,没有关于死刑犯临终告别的法律规定。把死刑犯临终告别这一最具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长期拒之门外。所有被行刑的死刑犯几乎都没能享有和亲属告别的机会。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个“可以”,使得司法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规定如此暧昧,法院为减少麻烦多不予批准。死刑犯和家属的临终会见权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将死刑犯及其近 亲属的临终告别权明确为一项完整的法定权利。《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死刑犯还是“难得一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犯真正能和亲属会见的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 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 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安排等原因搪塞。死刑犯的临终会见仍然多是镜中花水中月。 对于死刑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临刑会见程序,公安机关往往基于安全和监管等因素考虑,在执行前不准许死刑犯与亲属相互会见。 最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但对于罪犯而言,即便提出了,如不转告,目前也无法监督;执行 死刑现场虽有检察官监督,但那时不可能为了等家属来推迟死刑的执行。对于家属而言,因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核准死刑应当通知,所以往往不知道被核准死 既然依法告知死刑犯有权会见亲属是法院的责任,那么长沙中院就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其三,刑场验明正身时 关于执行前死刑犯与其亲属想会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3月11日,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 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例实施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可见,死刑犯会见亲属的批准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的规定难以得到执行。 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由此视死刑犯会见亲属权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弹性权利,一旦准许会见,似乎给死刑犯及其亲属以一种特殊照顾的感觉。对此不禁要反思,当一 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 在国外,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死刑犯还是会被安排与亲属见面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呼声一片,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废除了死刑,这些国家不存在死刑犯临终告别问题。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因死刑的临终告别属伦理、 道德、和人权问题,刑法典大多未作规定。但资料显示,多数适用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 在美国,多数州废除了死刑(或备而不用)。保留死刑的州,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 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 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法律如何对待罪犯乃至死刑犯,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遭遇,应该说是大多数死刑犯的共同经历。即便是按照最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措辞依旧闪烁的“最后会见权”,如果像长沙中院一样不严格执 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做法,社会公众变得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 执法者蔑视法律、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对民众法治期望的扼杀,与死刑一样不可挽回。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导语: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从药家鑫到李昌奎再到今天再次引起社会争议的东莞理工大学命案,死缓与死刑的争议在继续,舆论与司法的角力在继续,重复的剧情 不只普通公众和大众媒体,包括一些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对此加以批评。网上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和处罚法官的呼声四起。 从被害人家属披露的判决书可以看到,判决书原文记载的法院作出死缓判决理由是:鉴于被告敖翔有自首情节,归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 一位网友在反驳要求重判死刑的网友意见时这样说: 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在排除合理怀疑后,经过反复讨论出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你是根据什么轻易的给人判了个死刑还是立即执行? [相关专题:观念进步 质疑死刑] [相关专题:破除死刑迷信] 死缓也是死刑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刑种,死缓也是死刑。只不过无须立即执行,判死缓实质就是判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很多网友这样评价,是不了解中国控制死刑的状况和必要性,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杀人案的轻重,不了解死刑的适用。” 阮其林教授说,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相关文件以来,司法界一直在试图控制、减少死刑宣判。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死缓实际执行的刑 其是喊叫,害怕被人知晓抓获而掐死被害人,表明并非预谋蓄意杀人。之后又惶恐不安而投案,表明良心、良知未泯,所以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如果这个普通的杀人案再判死刑,对我国减控死刑是很不利的。我们的法律和人民应当尊敬生命,不能把自己降到与犯人同等的程度。” 综上可知,死刑的严格限制,不仅是司法文明的大势所趋(刑罚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也是通过在实践中严格综合考量案情细节来掌握的。 担心刑罚不公而主张死刑的观点自相矛盾 错杀错放轻重分不清 这种观点认为现实中刑罚执行往往不公,腐败导致很多被判处长期监禁者早早逃出生天。与其这样不公平不如直接适用死刑。 这里面存在一个矛盾,认为现实司法不公,存在刑罚执行的不公平,那么主张适用死刑就一定公平吗? 非法律业内人或非案件相关人经常存在着一种虚幻的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平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觉。 如果现实司法本身充满了不公,那么死刑的适用又如何避免不公?错杀和错放,哪一个更严重,哪一个更不可接受?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 所以,慎刑恤刑的传统,严格适用死刑的法律精神,被告存在的可从轻减轻情节,统统都被无视,甚至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拿出来判死刑。 舆论对不同事件中的死刑待决犯,态度完全不同。 试问,如果这样的情形仍然不免死刑,那么自首的设置意义何在?悔罪的意义何在?案件情节要不要综合考虑?这样的刑罚是在鼓励什么? 更糟糕的,它们成了衡量死刑与否的经典案例,也成了“人民感觉”有力量的鲜活标本。我们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的证明。 谁能否认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与张显在网络舆论中的长袖善舞之间的关联?今天,曾经代表弱势和正义一方的张显所揭露的所谓真相,你能确定的是哪些? 曾经义正词严要求死刑的人们请扪心自问,你是否能清楚描述你对两案事实和证据的了解,你是否了解今天刑法的精神,你是否做到了在生命面前应有的敬畏和审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刘仰:查理惨案之后,还要废除死刑吗? 关键字: 法国巴黎枪击案巴黎杂志空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正当防卫血亲复仇律师 我在社交媒体的朋友圈表示,法国警方很可能采取当场击毙的做法。为什么?因为法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杀害12条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为全法国乃至全世界的公 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听起来很高尚:反对杀人偿命,反对以暴制暴,反对以剥夺生命的惩罚来威慑犯罪,认为这种威慑根本没用。然而,这种人道主 当场击毙,几乎可以看成是废除死刑后杀人偿命这一古老规则的顽强复活。我认为,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趋势很有可能会逐渐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杀人案 中,即便警方不当场击毙,受害者的亲属也很有可能继承血亲复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谋杀凶手,反正不会被判死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 最高权力依法执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斩断世世代代血亲复仇的链条,它仿佛是一声断喝:血亲复仇杀人到此为止!然而,废除死刑很可能会打开血亲复仇被 从世界各国的现有法律来说,当场击毙类似正当防卫,都被法律有条件地认可。这种认可本身就与废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废除死刑,当场击毙或正当防卫成为唯 现场,不知道人质的伤亡是否真的无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做一个猜测:因为废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决定,必须击毙,不给恐怖分子一丝活命的机会。这 打击恐怖犯罪绝不手软,这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废除死刑给打击恐怖主义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当场击毙成为执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 端暴力恐怖袭击的频发,很可能会使人们反思废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时日,如果某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重新恢复死刑,我不会觉得奇怪。 标签 >> 法国法国枪击案巴黎巴黎杂志社恐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 死刑,是不可触摸的痛? 田成有)【背景】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的刑罚措施,也是一种当今社会争议最大的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在世界刑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争议的问题。近 年来,学界的研究热情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持续高涨。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以及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同时是一个上至最高领导层,下至普通 百姓,以至于国际社会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小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刑法学问题;从大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关乎国际名声和国际形象的国际问题。怎   在当下中国,重刑主义、死刑主义还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谈论死刑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谈不好,会触   没有死刑是不行的。中国不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杀必杀这是基本的常理,完全废除死刑在中国还行不通。这些年来,法院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严格控制 死刑,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往往更偏重于考虑不杀的情节,而忽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忽视了应当判处死立 刑的各种因素;在司法理性和公众感受之间往往重视司法理性,忽视公众感受。从而使得我们的死刑政策与公众的感受之间产生巨大的反差。   死刑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要对法律与政策、国情与民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准确的把握与拿捏。判决不 仁道。就中国目前而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只能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要提出以杀止杀、严刑峻法,其立意不是寻求人道而是实现公   当然,废除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中国得慢慢适应,慢慢推进。 判处死刑的人数在不断下降,死刑的减少并没有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状况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犯罪的治本之策,更加   死刑裁判不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而应该是法官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权衡判断。用舆   一边是民众对死刑犯“杀人偿命”、“以命抵命”的朴素正义观;一边是民众“慎重对待死刑”、“认真对待生之权利”这样更加宽容和开放的声音。面对 化的因素综合考虑死刑的法律适用,要弥合传统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消除职业化思维与民众期待之间的鸿沟。 死刑案件,既要综合考量、权衡判断好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传统认识和国情现状,也要学会从整体上考虑如何让法律给社会带来持久、 + [ ] 死刑 法学专家解读周永康为何没被判死刑 原标题:独家网首发:法学专家吴法天解读周永康为何没判死刑 2.独家网:周永康为何没有判死刑? 受贿罪,最高刑期确实可以到死刑。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法律规定或者酌情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以及新闻提到的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 吴法天:我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死刑时数罪并罚采取吸收的原则,就本案来说,受贿罪无期、滥用职权罪七年、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四年,因为有一个无期徒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2月9日,刘汉、刘维等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被执行死刑。20多年来,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主持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 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20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1起违法行为 解说:2015年2月9号早上,刘汉、刘维等5人在湖北咸宁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让远在千里外的四川广汉露天茶铺的女老板王艳颇为感慨。至今她还无法 014年5月23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黑社会组织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 徒刑。宣判后多人提起上诉,经过再次审理,8月7号,湖北省高院在咸宁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在法律威严面前,案犯终于伏法 标签:刘汉 死刑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某婚恋网站承认“贩卖儿童判死刑”系“营销”:员工擅自启动 近日,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众多,几乎席卷网络。 不少网友按照格式复制后在传播,称“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帖子图片上显示的接力人数已有数十万。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 他质疑这是珍爱网的推广手段,甚至还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珍爱网节省了推广费用12.5万元,“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 对于近日有舆论指出我公司利用“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进行商业行为一事,我司现就此事做出声明: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 关键词 >> 拐卖妇女儿童 死刑 珍爱网 “于英生之妻被害案”真凶武钦元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史上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年龄最小的死刑犯是谁? 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 最“年轻”的死刑犯 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 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 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事迹甚至被改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 [3] 《美国未成年人死刑制度——对伦奎斯特法院刑罚观的法律思考》[J]王战军,《湖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p57 这个问题必然是很有争议的。其实我个人认为14岁以上,犯案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死刑的。比如日本那位。。。。 虽然从内心讲不支持死刑,但中国的现状还是没办法啊 我的看法是对罪大恶极的人,反而不适宜用死刑……罪与罚在这个时候无法相当…… 天朝貌似比死刑还严重的是剥夺政治权利。。。 就所作所为来看,太残忍了,支持死刑。 从问题 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跳转而来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中国刑法再次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 中国周六(8月29日)宣布新的刑法修正案,取消9个死刑罪名,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最新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但郎胜表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 他表示,中国上一次刑法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但他说,仍需要保留一些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严重刑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犯罪的死刑。 这是中国在4年里第二次做出刑法修正减少死刑。 反死刑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囚犯人数比全世界其它国家处决死囚人数加起来还要多。 *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台湾枪决六名死囚 死刑存废争议再起 *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废除死刑 +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文章 通过 FIDH & World Coalition 出版 2015-10-10 亚洲毒品犯罪被判处死刑:国际人权联盟(FIDH)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10月10日发布报告对这一不合法做法的大量使用予以揭露 + 国际组织:处决毒品犯罪人员违反国际法 世界反对死刑日 参与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的数个国际组织表示其反对死刑这一残酷做法的立场。联合国、欧盟及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一起指出死刑并非 中国将死刑罪名降至46个,但仍保留毒品犯罪 中国取消了其刑法中九项适用死刑的罪名,该九项罪名为非暴力犯罪,较少使用死刑。 +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第十二届世界反死刑日 出版 2014-05-21 +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出版 2010-09-14 + 第十一届世界反死刑日:大加勒比海地区 第十一届世界反死刑日:大加勒比海地区 出版 2013-05-31 +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世界反对死刑日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2015年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呼吁人们关注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以期减少其使用。 * 第二任择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 暂停死刑执行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五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四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2010和2012年通过 *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联系我们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法工委: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名指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 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 ,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 郎胜指出,总的看,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 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 郎胜明确表示,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 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 取消9个死刑罪名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1/33)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 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 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 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关键词: 死刑 古今 中外 发指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戏做了删改 得遵守游戏规则 ——死刑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原本是一个长镜头 凤凰娱乐:最后还有这个死刑的一场(戏)这个部分,这个部分就是也有刻意的去简短吗? 我们(注射死刑)扎了几次全部都是(扎偏),原来拍摄一个镜头大概得有三个多分钟,从扎进去开始一直到他的脸到回来,到那个一管子、两管子,我们对正常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湖。”谈及狱中经历,他称:“那时就是弱肉强食,不能认怂。我见过非常坏的人,就想揍他。”节目中,他首度披露了看死刑犯的经历:“看死号待了三个月, >>>实录4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邓超谈夺影帝:死刑戏永生难忘 激情戏没让孙俪看到过 拍完死刑那场戏,导演抱着我痛哭 新京报:最后一场死刑戏对你是不是也有很大影响? 邓超:死刑的戏我自己永生难忘。因为拍的是长镜头,是用真实的针注射了葡萄糖,静脉注射特别疼,是我从未尝试过的疼,当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刑罚。如果草案能够得以通过,那将是中国立法上的又一个进步,死刑 当前的世界潮流,都是在废除死刑。联合国200多个会员国,已经有100多个废除了死刑。死刑由多到少,从有到无,是一个大趋势,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潮流 ,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体现。“贪官免死”这样看似跑题偏题的争论,反映的是当下公众的现实焦虑,更反映死刑在中国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对死刑功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这次刑法修 改的重点。但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 不用猜,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对贪官免死论做出抨击: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而时评人也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有人评论说 评论人王琳认为:“死刑的威慑力不容否认,反对废除贪官死刑的民意压力也不可漠视。为何废除贪官死刑问题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其真正的原因也许并 非那些我们已耳熟能详的“人道、文明、国际惯例”等口号。而更在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对贪官保留死刑必要,对贪官适用死刑也必要。如果空有死刑的刑责 设计,却束之高阁不愿动用,刑罚对贪腐官员的威慑力也就大大减弱了。以死刑没有威慑力,作为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说不过去。贪官并不是哲学家,能将生死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 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 这一解释使本就显得特别的贪官免死话题得以澄清。但是却也产生了另一个疑问。“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是如何算出的?恐怕还是对民意暂 1.你是否支持对贪官免除死刑? 2.你是否支持废除死刑? ( ) 反对,死刑不能废除 3.你更倾向认为当前在中国死刑是一个什么问题? 汹涌的民意背后是社会对死刑的迷信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更是对生命可以剥夺的暗示 学者萧瀚认为,从法理上说,死刑是一种将国家暴力杀人合法化的制度,即国家意志认为,某些国民因其特殊的罪行而应当被有计划有目的地杀死。然而,这一制 度设计与其制度总体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反对杀人,死刑却杀人。法律虽然反对谋杀,但它无法阻止人类中部分人不尊重生命,即使死刑 也无法阻止。非制度性的个体谋杀是非理性的,制度却是理性地杀人。因此,死刑远比个体谋杀更具有暴力示范效应。 死刑的特点使得冤案无从救济 萧瀚说,人类制度的不可能完美性,决定了任何司法,再完善的程序都无法避免冤案,而死刑的冤案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冤枉执行,便无可 挽回。因此,这通常会成为反对死刑的最有力论据,惟一能避免错误死刑的办法就是废除死刑。 “奈何朝杀而暮犯”:死刑的实际效果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曾经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杀得花样百出,但是他自己也感叹:“吾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萧瀚说,认为死刑具有最高效力的 震慑力其实是人们的错觉。迄今没有任何权威的研究结果表明死刑能够有效地降低犯罪率、防范恶性暴力犯罪;相反,倒是有研究表明中国历次“严打”过后往往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 破除死刑迷信需要厘清的问题 死刑的民意基础与同样残酷的现实 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已经逐渐形成底线共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部分学人认为应彻底无条件地废除死刑。但是调查显示这与民意背 道而驰。萧瀚认为,国内死刑的民意基础主要包括:传统“一命抵一命”的陈旧观念;1949年之后整整30年间,没有成文的刑法典,并且和平时期缺乏法治 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而非法律业内人或非相关人却存在着虚幻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 觉;同时,严重的贪腐现象也使得许多人误将震慑腐败的希望寄托于刑罚尤其是死刑,却遗忘了一个常识:弱势者在司法领域也是弱势,强势者在司法中也是强势 中国当下的讨论中,死刑的存废更多的聚集于司法公正、监督公权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是否作为一种残酷肉刑本身。这是当下中国民意焦虑的重点。时评人沈彬说 :“遏制腐败问题不能依赖死刑,而是要依靠制度制约、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等;反过来说,在这些制度目前还无法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先对贪官废止死刑,自然 正视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废除死刑 如萧瀚所言,现实是“法意与民意的剪刀差中,死刑存废之讨论变得极度尴尬甚至困难,即使是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都会面临民意的压力。越是司法 独立、注重程序正义的国度,死刑受限越严格,甚至彻底废除;越是没有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不力的国家,人们越热爱死刑。”但是必须看到,废除死 2009年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浙江“民间金融业者”吴英死刑。一审判决之后,法学界内外对此 案反响甚大。经济性犯罪中规定有死刑,其实隐含着某种物质利益高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法律判断,这背离现代刑事司法文明。 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有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其严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死刑的废除必定有漫漫长路要走,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促进司法公 正,严格适用死刑。 死刑______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死刑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3个义项)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1] ,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蓄意杀 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 2. ▪ 死刑与死缓 4. 6 注射死刑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基于人道主义,不适用死刑的人群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中国法律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与死缓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 死刑犯在作案时往往有获利或是报复的意图,从客观上讲,这是由于社会因素。所以社会应对死刑犯承担一定的责任。处决死刑犯对于其家属来说仍然是十分痛苦 必须保障他们不受歧视、不受侮辱、平等对待。因此判处死刑应极为慎重,一方面须张扬社会正义,一方面也应尽最大努力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除主观责任占主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 保留死刑。到2015年,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白俄罗斯和拉脱维亚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 被判死刑犯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 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 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 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 绝大多数中东和北非国家都强烈地反对废除死刑,甚至仍在不断地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这些国家的刑事政策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是紧密相连的。沙特严格遵照13 00多年前的《古兰经》,因而在执行死刑方面往往带有明显的原始部落或部族争斗色彩。据大赦国际组织称,中东地区不少国家仍保留有某些残酷的死刑方式, 比如沙特的斩首,伊朗的石刑(即用乱石砸死犯人的刑罚)。该组织还称,沙特是世界上被执行死刑人数比例最高的国家。 废除死刑比较早且发展较快的国家,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早或者快的国家,由于他们的经济、文化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相对比不发达国家 要少一些,因此,废除死刑不会影响他们的社会稳定和进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废除死刑的急先锋。 韩国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判处死刑以后,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1994年至1997年执行死 刑的4年里,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杀人罪而被起诉,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 犯增加了32%。南非在1994年废除死刑后,犯罪率持续上升,据统计,南非每年平均有近1100万人遭遇武装抢劫、谋杀、强奸或绑架等刑事犯罪,约占 美国针对一些特定犯罪(通常是一级谋杀罪)保留死刑,截至2011年还有34个州保留死刑制度。而要判处一个罪犯的死刑,其司法程序非常繁琐,为了减少 冤假错案和确保死囚的各项权利,美国投入了巨额的司法成本。据悉,一个检察官要最终胜诉一件死刑案,其花费将高达50万美元以上。2005年来,在国内 外人权组织的压力下,美国的死刑适用呈明显下降的趋势,2006年,美国实施死刑的数量居全球第六,位列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和苏丹之后。18 46年5月18日,美国密歇根州宣布废除死刑,为该国第一个废除死刑的州。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弗曼诉佐治亚州(Furman v. Georgia)一案中认为大部分州有关死刑的法规系属违宪;然而,1976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格雷格诉佐治亚州(Gregg v. Georgia)一案时,又重新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刑。此后更多的限制随不同案件而增多:阿特金斯诉弗吉尼亚案(Atkins v. Virginia,对于智商低于70,亦即智能不足的人使用死刑是违宪的)和罗珀诉西蒙案(Roper v. Simmons)(对于犯罪时未满18岁之被告课以死刑系属违宪)中。德克萨斯州为执行死刑最多的州(占了全美国死刑执行人数的三分之一)。美国新墨西 哥州州长理查德森当地时间2009年3月18日宣布在该州废除死刑^[4] ,立即引发了巨大争议。有不同的人权组织在州政府外示威,有支持者的声音,也有反对者的谩骂。理查德森表示,废止死刑的原因是当前司法系统有很多不完善 之处,这很容易造成草菅人命的事件。美国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十分谨慎且耗时冗长,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报道,美国50个州中有36个州仍保留着死刑 ,近三分之二的美国民众也支持这种最重的刑罚。但是除了新墨西哥之外,蒙大拿、堪萨斯、马里兰等州也正在积极考虑废除死刑,以应付金融危机产生的资金拮 日本每年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在日本的平安时代,虽然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死刑废止了三百几十年,但经议论后,以防止战乱为目的,死刑 印度的死刑适用也受到严格限制,且执行死刑的人数呈下降趋势,例如,从1982年到1985年的3年间,总共只执行了35例死刑,平均每年不到12例。 印度从1996年到2000年,5年间适用死刑总共才49例,平均每年不到10例。有的学者所指出:“考虑到印度作为世界上第二人口大国,这个数字应当 是比较低的。”印度从1999年至2007年的9年间,执行死刑的人数仅为1人。 从世界各国的具体情况看,各国废除死刑的情况有以下几个类型。 首先就是原本对于废除死刑就持有积极态度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南、北美洲。就西欧各国的情况看,废除死刑首先是减少在法律上判 死刑的罪名,然后引入替代刑或减刑以求在事实上废除死刑,最后在法律上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废除死刑必经的程序,法国就是在1981年一步到位 彻底废除斩首刑的。实际上,目前为止,欧洲只有一个国家没有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白俄罗斯,^[5] 根据白俄罗斯刑事法典,只有两类犯罪可以适用死刑。同时,如果不是以恶劣残酷手段恶意剥夺他人生命三人以上的故意杀人犯罪,很多犯罪人只是被处以七年至 十年左右的剥夺自由刑,对待腐败、渎职等贪利、公职犯罪的处罚措施很严厉,但立法上完全没有适用死刑的规定。白俄罗斯学者说,他们的死刑绝对不会对十八 南美洲一直是死刑废除运动的先锋,尽管南美洲废除死刑运动起步很早,也遭遇过几次倒退。阿根廷和巴西都曾经恢复死刑和再次废除死刑。在废除死刑已有百年 传统的南美洲,死刑废除运动进行得比较彻底,这与其文化传统和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次就是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从前苏联独立出去的国家,对原来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造以后,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这些国家中,首先开展废除死刑运动的 是罗马尼亚。1989 年12 月25日在抢决了前总统齐奥塞斯库夫妇后,罗马尼亚立即宣布废除死刑。 “十月革命”胜利后,1917年10月26日,苏联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法令,宣布废止死刑。但是鉴于社会形势的变化,苏联人民委员会很快又于1918年 9月5日颁布了《关于红色恐怖》的决议,下令恢复死刑。而仅仅在一年多以后的1920年1月1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彻底废止适用极刑 (枪决)》的决议,规定普通法院不得适用死刑。四个月后,由于协约国的武装进攻,苏联又恢复了死刑适用,并将其作为一种非常的刑罚方法规定在1922年 《苏俄刑法典》中,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7年。1947年5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了《关于废止死刑》的法令,宣布在和平时期完全废止 死刑。但是在1950年和1954年,其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又先后颁布《对祖国叛徒、间谍和反革命破坏分子适用死刑》的法令、《关于加重的故意杀人罪的刑 事责任》的法令,恢复了对背叛祖国、间谍行为、武装匪帮、情节严重的杀人罪的死刑。1999年6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将所有的死刑或改为终身监禁,或减 为25年监禁。这样,俄罗斯已经成为一个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3] 。 最后还存在一些正在积极推行死刑废除运动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主要以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为主。在1965年时,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并没有一个国家废除 死刑。但到20世纪末,已有莫桑比克、毛里求斯等9个国家完全废除了死刑。 还有一些非洲国家支持死刑,主要原因除了根源于他们的民俗和文化外,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有着居高的犯罪率、警力较弱和政治的不稳定。 在废除死刑运动中,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与非洲有着相似的地方。在太平洋地区,许多太平洋岛国,由于受到西方国家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没有死刑。 Lollards)所采纳。1516年出版的托马斯·莫尔《乌托邦》就曾争议死刑的益处,但尚无结论。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的《犯罪与刑 法》就针对非正义、社会政策、死刑及酷刑进行分析。受此书影响,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曾在托斯卡纳大公国废除死刑,此是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永久 废除死刑的地区。1786年11月30日,利奥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确废除死刑并命令捣毁其领域内的所有死刑刑具。2000年,意大利托斯 1849年,罗马共和国废除了死刑,其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除死刑的宪法。随后,委内瑞拉亦于1863年宣布废除死刑;1865年,圣马力诺 废除死刑,该国最后一例死刑执行案例发生于1468年。在葡萄牙,根据其1852年、1863年的立法,死刑于1867年在该国告终。 英国在1965年进行了一项五年实验,根据其1965年通过的法案,谋杀将不再被处以死刑。(叛国、暴力海盗行为、对皇家船坞纵火、以及战争时期的军事 犯罪仍然有死刑之适用),而本法案最后于1969年确定为永久法案。英国最后一次死刑执行是在1964年。1998年时,英国宣布废除所有和平时期的死 刑。1976年,加拿大废除死刑;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宣布取消死刑,此前以断头台斩首是法国执行死刑之唯一合法方式;1985年,澳大利亚废除 。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正式决议,希望“全世界能逐步限制可能适用死刑的犯罪数量,并以逐步达到废除死刑为目标。” 2010年,俄罗斯正式废除死刑,但随后的几年里犯罪率有显著地上升趋势。 非洲西部的多哥,其于2009年6月23日宣布废除死刑。 人权活动者反对死刑,认为其是“残忍、非人道、及侮辱人格的刑罚”。大赦国际则把死刑视为对人权的最根本背弃。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 造成的错误、另外死刑的执行也会杀死重要人证(就算这个人没有被冤枉)。例如在中国大陆的滕兴善死刑冤案、聂树斌死刑冤案、呼格吉勒图死刑冤案等。 1. 对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即法律对任何罪行不实行死刑,这些国家包括:安道尔,安哥拉, 亚美尼亚,澳大利亚, 奥地利,阿塞拜疆, 比利时,不丹, 2、对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法律只为例外的国家罪行,譬如根据军法或叛国罪而产生的罪行设置死刑。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阿根廷, 玻利维亚,巴西, 智利,库克群岛, 3、在实践中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对普通的罪行譬如谋杀保留死刑,但在过去 10 年期间,实践中未执行任何人死刑。名单中还包括虽然法律上没有废除死刑,但做出国际承诺不使用死亡的国家。这些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贝宁, 4、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75个,即对普通罪行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安提瓜和巴布达, 巴哈马,巴林, 孟加拉国,巴巴多斯,贝拉鲁斯, 死刑案件渐少 白皮书指出,中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自2007年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以来,中国死刑适用标准更加统一,判处死刑的 白皮书指出,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 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规定对审判时已年满75周岁的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并建立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制度,为逐步减少死刑适 白皮书称,死刑直接关系到公民生命权的剥夺,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从2007年开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中国实行死刑第二审案 件全部开庭审理,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加强死刑复核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确保了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 《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 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 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1、减少死刑罪名 取消1976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是:(1)走私类: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 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金融诈骗类: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死刑仅留集资诈骗罪)(3)发票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2、限制死刑的适用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3、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新法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 同时,该修正案提高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将执行死刑的法定条件由“故意犯罪”改为“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减少了死缓罪犯被处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但每年执行死刑的具体数目作为机密从未公开发布或得到官方核实。而各机构发表的的数字相差悬殊,如“意大利 反死刑组织”发表报告称,2006年全世界有5628人被处决,其中中国被处决人数达到5000人。“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统计的2006年数据为1790人被判处死刑,1010人被执行;2008年则至少有1718人被执行。 中国死刑制度包含一种独特的形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形式规定,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可改判为无期徒刑,开始按无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执行减刑。 如罪犯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怀孕期女性,则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按照旧刑法,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重罪者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 新刑法已经将这一条去除,即:凡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律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司法过程中,存在很多冤假错案,特别是在所谓的“严打”期间。一些法律学者认为“严打”有悖法制的观念,而且严打中被判死刑的人则通常会因为犯罪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 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10月31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中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将死刑的核准权于2007年1月1日 院15%的死刑判决。 主刑:管制 -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死刑 1966年以前,香港实行英国普通法及英国国会在1861年通过的法例,对以下罪行可以判处死刑: 与英国一样,当法官判处一名犯人死刑前,法官都会立时披上一块薄薄的黑巾在他的头上,然后判处犯人死刑。 1965年英国开始废除死刑。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香港于1966年起跟随宗主国停止执行死刑。当年最后一个被处决的犯人,名叫黄启基,越南人,黄启基 因为在深水埗永隆街刺死一名中国籍男子,依例被判处缳首死刑,黄辗转上诉至最高法院上诉庭及英国枢密院,仍维持死刑原判,最后于1966年11月16日 于赤柱监狱执行绞刑。但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会依据法例,判处犯人缳首死刑。不过所有在当时被判刑的死囚,都会一律自动由英女皇或港督赦 到了1993年4月,香港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作为最高的刑罚,正式废除死刑。香港于1997年7月1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后,没有恢复死 废止的刑罚:死刑-笞刑 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死刑,亦不得设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或保安处分,所以澳门也没有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而澳门 禁止的刑罚:死刑- 永久性、无限期或期间不确定之剥夺自由之刑罚 (中国)台湾采用枪决执行。国际特赦组织认为(中国)台湾是普通犯罪有死刑并有处决的地方。依据台湾刑法第33条,死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国)台湾刑法 对于死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37条 (褫夺公权之宣告):宣告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宣告剥夺公权终身,自裁判确定时发生效力。第51条 (数罪并罚之方法):宣告多数死刑者,执行其一。宣告之最重刑为死刑者,不执行他刑。但从刑不在此限,而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台湾刑法时,罚金 也不在此限。第63条 (老幼处刑之限制):未满18岁人或满80岁人犯罪者,不得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减轻其刑。第64条 (死刑加重之限制与减轻):死刑不得加重。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刑,或为1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2006年7月1日起,死刑减轻者,为无期徒 刑,不再减为有期徒刑。第80条 (追诉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罪之追诉权,因2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30年。第84条 (行刑权之时效期间):死刑之行刑权因30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但2006年7月1日起,延长至40年。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 (伪造与变造币券罪):意图供行使之用,而伪造、变造币券,因而扰乱金融,情节重大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陆海空军刑法第27条 (违抗作战命令罪):敌前违抗作战命令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唯一死刑或称绝对死刑的罪名已因2010年修正法律而消失。 (中国)台湾法律有相对死刑的罪名还是很多,但法官科刑时一般会审酌一切情状决定应否判死刑。((中国)台湾无陪审制度,所以由法官判刑。)依据不同的 罪名,相对死刑的罪名有以下本刑: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01条 (暴动内乱罪)第103条 (通谋开战端罪)第104条 (通谋丧失领域罪)第105条 (伪造、变造币券扰乱因而金融且情节重大)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333条第3项(海盗致死罪)第334条第2项 (掳人勒赎结合强制性交或使人受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国)台湾刑法 第120条 (强盗结合放火、强制性交、掳人勒赎或使人重伤罪)第347条第2项前段(掳人勒赎致重伤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残害人群罪)死刑之执行,依据监狱行刑法第15章,药剂注射或枪毙,在监狱特定场所执行之。国定例假日不执行死刑。虽然在条文中提及以药剂注射或枪毙 来处决死刑犯(过去的条文更提及,死刑是枪决、电刑、绞刑及瓦斯执行),但数十年来一直只是采用枪决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中国)台湾在戒严时期,自 1949年开始,政治犯都在马场町执行死刑,直到1950年代中,政治犯改在台北县新店市的安坑刑场处决。台湾在1987年解严后,所有死刑犯都在看守 (中国)台湾有一定的声音支持废除死刑,自从民进党执政后,执行死刑人数逐年减少,2006年至2007年没有任何死刑犯伏法,且根据国际特赦组织(A mnesty International, AI)总部于2009年3月24日公布《2008年全球死刑现状报告》(Death Sentences 2008)指出,(中国)台湾已经连续4年处于死刑0执行的状况。而已就任的法务部长王清峰也倾向废除死刑。(中国)台湾实际上是有废除死刑的趋势,但 是一般民众仍普遍反对废除死刑,其立论主要在死刑具有吓阻力、节省监狱成本、直接解决再犯问题,而被(中国)台湾人所诟病的冤狱问题应该由改善司法及警 政品质下手、而非废除死刑。 另除了死刑外,(中国)台湾的刑罚并无法永久隔离犯罪者,因为(中国)台湾的有期徒刑有30年限制,无期徒刑的假释条件也不严格。 据(中国)台湾法务部统计,2014年,全台在押死刑犯共有90人,其中有29人已终审裁定死刑,等待执行,另有61人还在上诉或再审中。但在台湾有个 令人不解的现象是,犯人被判死刑后,法务部又不执行死刑,以至于死刑犯们承受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几乎接触过所有死刑犯个案的社会工作者林欣怡说:“死囚犯们不知道哪一天晚上睡到一半,就被叫醒,然后被拉去刑场面对死亡的恐惧,确实让他们承受着极大 在2012年12月21日傍晚6点30分,司法部再度执行死刑,总共在北中南三地枪决曾思儒、洪明聪、广德强、陈金火、戴德颖、黄贤正6名死囚。201 4年死刑犯仍有55人待执行。当然,此举遭到欧盟的抗议,特别是法国谴责(中国)台湾,因为联合国在2012年12月20日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定”, 第二,欧盟考虑对(中国)台湾制裁。第三,要循循善诱台湾人,教导(中国)台湾人死刑是降低不了犯罪率。 主刑:死刑 -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全球判处死刑比例最高的国家是新加坡。该国在2001年共执行了70次死刑,而同年美国只执行了66次。而且新加坡的死刑判决是绞刑,这在大多数国家已 经被废除。新加坡的死刑是在每星期五早上执行的,而且死囚家属往往在执行之后才获得通知。 依据新加坡刑事诉讼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231条,判处死刑者,不得鞭笞。 死刑 (death penalty) - 监禁;徒刑;坐牢(imprisonment) (包括终生监禁;无期徒刑(life 日本的死刑以绞刑的方式进行,当犯人判处死刑后,如果要执行死刑,均必须由法务大臣签署死刑执行令。由于有部分法务大臣有宗教信仰,在上任期间一直拒绝 签署死刑执行令,在该国判处死刑但仍然在世的人犯数目已超过100个,包括策划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的主谋麻原彰晃以及井上嘉浩、丰田亨、广濑健一、横 但2008年鸠山邦夫在法务大臣任内,批准处决13名死刑犯,包括犯下多起诱拐及杀害幼童案的宫崎勤,部分日本人权团体称其为“死神”。 1987年,菲律宾总统科拉松·阿基诺取缔了死刑,使菲律宾成为当代史上第一个废除死刑的亚洲国家。但仅一年后,由于菲律宾刑事犯罪率大幅上升,政治局 势依旧,要求恢复死刑的运动开始愈演愈烈。 1993年,国会通过恢复死刑法案。1994年1月,死刑再次在菲律宾生效,采用注射。但实际上没有一名犯人被执行。直至1999年2月5日,一名强奸 继女的犯人莱奥·埃彻盖雷伊成为死刑废除23年后第一个被送上黄泉路的罪犯。此后两年内,又有6人步其后尘,罪名都是强奸谋杀或抢劫谋杀。但在2000 年,冻结了死刑。 2001年,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上台后,作为笃信天主教的领导人,她明确表态,拒绝执行死刑。她颁布总统令暂停执行死刑,并将18名死刑犯改 判为无期徒刑。因此,死刑一直形同虚设。依照刑法判决,死刑犯仍不断产生,但却都无法执行。截至2003年3月,菲律宾共有死刑犯994人,除其中少部 2003年12月5日,总统阿罗约宣布,取消在菲律宾暂时中止执行死刑的决定,理由是,目前国内抢劫、绑架等犯罪行径日益泛滥。菲律宾的天主教会闻讯后 ,对此深表失望和痛心。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司法机构,已安排在2004年1月底之前,采用注射法对2名犯人执行死刑。此外,还有25名犯有抢劫罪的犯 人,和4名被指控走私贩毒的人,正面临着死刑。菲律宾南部和北部的中产阶级代表们纷纷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主要目标,遭受了最为惨重的人员和物质 2006年6月26日,总统阿罗约再次签署命令,宣布废除死刑。 历经历史上的的种族灭绝大悲剧,联合国涉入甚深,因此早在1980年代末即已完全废除死刑。 作为公民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美国有必要保留死刑。事实上,本着宗教与人道精神,美国在1967年一度废除了死刑;不过在反对者的压力和残酷的现实之下 ,1976年美国又恢复死刑。并且由于联邦制保留各州独立立法权,美国在一些州有存在死刑,而在另一些州则没有此项。 另外,美国对于死刑是分开审理的--也就是说,如果控方主张被告判死刑,必须事先提出,且只能在死刑与非死刑之间抉择(不能在审理过程中改判徒刑)。再 加上在美国罪犯有权选择陪审团制度,而陪审团制度又要求100%通过,因此流审率极高,除了罪恶滔天的罪犯(比如连环杀人狂)以外,几乎不可能判死刑。 2009年3月,新墨西哥州废除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古巴国务委员会主席劳尔·卡斯特罗2014表示,所有的死刑判决都将减折为有期徒刑或30年监禁。^[11] 这是最新的一项改革措施。劳尔称,这一决定是出于人道目的而非缘于国际压力。一直有压力要求古巴废除死刑。官方一直没有公布过每年古巴执行死刑的人数, 据外界估计大约为40至50人。不过死刑仍将保留在古巴的刑法典上。“放弃死刑对真正的恐怖分子和帝国主义雇佣兵的威慑力是不负责任的和虚伪的。”劳尔 现时除了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以外,其他欧洲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死刑^[12] ,但是法国各界关于死刑问题的争论并未就此结束,死刑支持者依然众多。 2007年2月19日,法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召开联席会议通过一项宪法修正案,将废除死刑正式写入法国宪法。南斯拉夫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议会2002年 ,决定废除死刑。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有86个国家仍保留死刑。自1993年以来,塞尔维亚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判决。 注射死刑 编辑 我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我国增加了注射 “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我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据称,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北京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 院及数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北京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这组药物组方在成都等地的法院试用表明,根据死刑犯的体重确定用药剂量,整个行刑过程只需数分钟时间。注射后,犯人无痛苦、无抽搐、无明显的面色改变, 先给速效巴比妥类药物,可使人先处于镇静和深睡眠状态,否则,直接用肌松药的话死刑犯会感到窒息难受,同时也不人道,加用钾类药物,是使心脏加快停搏,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有关部门说,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是700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 “现在一颗子弹几毛钱,如果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相对应的成本应该与这个差不多,但是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花费就节省下来了。” 世界上有99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其中采用枪决的国家有86个,采用绞刑的国家有77 我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分情况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德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美国有19个州在法令中 人类历史上第一例静脉注射死刑的犯人是查理·布鲁克斯,其罪行是偷旧车时杀死一名机修工。1982年12月7日午夜,被执行于美国的德克萨斯州的事茨维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2004年2月20日,遵义市中院采用药物注射方式对一名罪犯执行死刑,该院的死刑执行车为全国首台投入使用。注射后犯人可以在90秒内死亡。 中国古时的死刑,除了用他杀的形式执行外,也有令受刑者自杀的方式,即所谓赐死。 刑罚理应由犯罪者自行承担,然而在一些国家的封建社会,当罪名属于通番卖国、欺君犯上、密谋造反等滔天死罪时,死刑的执行范围往往扩大至犯人的亲属、朋 + 1. 赵秉志.《死刑改革的中国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 + 2. 联合国大会通过议案暂缓全球死刑 最终或废除 + 3. 法制日报:俄罗斯废止死刑 + 4. 美国新墨西哥州宣布废除死刑引发争议 + 11. 古巴将把死刑判决减折为有期徒刑或监禁 .网易新闻[引用日期2014-02-14] + 12. 法国将废除死刑写入宪法 + 13. 南联盟塞尔维亚共和国废除死刑 + 14.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欧洲会议联盟[引用日期2014-05-8] 1.1 死刑与死缓 6 注射死刑 枪毙死刑犯现场照 揭秘中国死刑执行全过程(组图)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 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建国以来,负责执行死刑的都是公安战士。1982年以后改由新组建的武装警察来执行这项特殊的任务。执行死刑任务是正常的任务之一,每个武警战士自 ·[财经证券] 王石谈曾成杰案:贪官很多 很少被判死 ·[社会万象] 父亲杀母获死刑 10岁女儿上书最高法 ·[大陆] 新疆4-23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宣判 5人获 ·[社会万象] 男子用菜刀杀死妻女并肢解 死刑前不 ·[社会万象] 曾经轰动一时 男子杀害孕妇卖尸配冥 ·[国际] 网传美国女囚死刑实录 揭露世界最黑 ·[环球军事] 盘点近年解放军八大落马贪将 两人被 ·[大陆] 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不能开杀戒 ·[大陆] 唐慧:女儿遭轮奸案两疑犯死刑复核就 ·[财经证券] 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 注射死刑________ (BUTTON) 进入词条 (BUTTON) 搜索词条帮助 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 至2015年世界上有55个国家实行死刑,而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以及注射等。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 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 注射死刑 利用注射方式来执行死刑的想法最早由纽约医生朱利斯·布莱尔在1888年提出,因为他认为这比绞刑更省钱,然而这一想法却从未付诸实施。英国皇家死刑委 1977年5月11日,美国奥克拉荷马州的验尸员杰伊·查普曼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较人道的死刑方法,被称为查普曼准则:“应当首先对囚犯进行生理盐水的 介给了当地的立法机关,然后迅速地被接受。从那之后开始到2004年,38个允许执行死刑的州有37个引进了致命性注射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据报 致命性注射也被用于安乐死中,药剂配方和死刑相似。 注射时,死刑犯被带进执行室或执行车,执行法警将其固定在注射床上,连接好心率测量仪器。 具体执行时有三个步骤。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接下来,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 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射死刑中,唯一采用人工操作的就是打“通道”,即静脉扎针的过程。开始注射只需摁一下“注射键”即可。其余均为电脑操作。 毒”则体现在注射药品成分的无毒性。快捷注射死刑,死亡过程最多只需1分半钟。 染。此外,对于患有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死刑犯,注射死刑会降低其携带病毒的传播几率,而枪决则无法避免。 以往执行枪决时,被执行者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枪决往往要击中被执行人的头部或胸部,使其尸体无法完整。这会给死刑犯及家属带来精神压力,注射死刑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模拟注射死刑的演练 中国过去只规定了枪决一种方式,正是基于减轻犯人痛苦的考虑,而注射执行死刑能够更好地保全尸体,减少枪决造成的残忍场面,在修改法律时中国增加了注射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 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 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善,基本具备了注射执行死刑的条件。为适应新的死刑执行方式,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 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它是“非剧毒致死, 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 对死刑注射药物及器材的管理也将设立严格的制度,药物和注射用器材,由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配制和组装,市高法将辖区内开展注射执行死刑的法院及数 量汇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发放。然后由市高级法院统一保管,北京市三家中级法院执行死刑时,向高级法院申领。 通常来说,三种药品被用于注射死刑:硫喷妥钠使意识丧失,巴夫龙导致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钾刺激心肌,使心脏快速跳动,使得其他药物迅速布满全身, 巴比妥酸盐也用于安乐死,但安乐死只运用一种药剂,而不是死刑执行中的三种。在安乐死中,通常的药剂用量是1.5克。 俄亥俄标准在罗梅尔·布隆未完成的死刑后发展出来,确保了快速而无痛的麻醉(只用硫喷妥钠),并排除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箭毒和钾的运用。它也提供了备用的 1、“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进刑罚人道化的一个国际趋势。” 一位律师称,在他所接触的死刑犯中,大都有过注射执行死刑的愿望。 “相比枪决,注射死刑方式更文明、更人道,能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注射死刑方式也更容易得到死者家属的认可。“从枪决到注射的死刑执行方式变革,是推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了保证命中率,枪决时法警与犯人的距离必须很近。“考虑到中国人有一种保全尸的观念,给死刑犯保存一个完整的面部,法警会叫犯人张 而注射死刑,更加趋于人性化。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是中国死刑执行方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人道方向发展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趋势。 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处饶文军处长此前对媒体称:“注射执行死刑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充分体现。最高法院在 试点时曾征求死刑犯的意见,选择枪决还是注射,没有一个死刑犯要求枪决,全部选择注射。截至2009年来,注射执行死刑是最人道、最文明、最能为所有人 接受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 ” 。 2、网友热议注射死刑,认为不应对“那些人渣仁慈”。 “人道”、“人性”、“无痛苦”……连日来,一则“中国推行‘注射死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消息,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则提出异议:对那些犯人 给予人性化吗?注射死刑,凭什么对那些人渣仁慈? 某网友称,但凡是被判了死刑的人,要么是杀人放火,要么是罪大恶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危害,或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个死刑犯的背后,都要牺牲一个甚至N个家庭。失去财产的痛苦可以慢慢忘却,但失去亲人的切肤之痛,岂是短期内可以愈合?” 为什么要对他们执行无痛苦的“注射死刑”,难道他们不应该接受这份痛苦? 对于网络和社会上很多人发出的疑问,在中央电视台6月13日《新闻1+1》节目中,央视主持人白岩松以中国首例注射死刑案件报道参与者的身份发表了看法 有民意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是不是赞成注射死刑”,有七成人赞成,但被问及“你认为应该怎样执行注射死刑”,超过56%的人认为,罪大恶极的、民愤极 大的,还是应该执行枪决。对此,白岩松认为,接近70%的选择了注射死刑,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第二个选题更多诱发的是人们感性的心态,因为这里本身 三次,就把他执行死刑时候的痛苦程度跟他的犯罪程度画上一个等号,其实这两者从今天的这个角度来看不应该画等号,为什么呢?因为对一个人极致的惩罚就是 还有人认为,死刑是对犯罪人的最大的一种惩罚,它是一种最严酷的震慑,那么如果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让死刑犯能够平静地,据说是没有痛苦地离去的话, 在注射死刑的推出前后,“司法成本”所起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 自称是开执行车的网友说:一般执行车从法院开出后直接开往火化场,在路上执行死刑,或者开到偏僻的郊外执行完在开往火化场。虽说不痛苦,但是事实上从药 1977年5月11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使用静脉注射作为合法死刑方式的地方。之后,得克萨斯州也通过了法令。至2009年,美国有1 历史上第一例注射死刑的犯人1982年死于美国的得克萨斯州。 2014年6月19日,自2014年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的注射死刑出错之后,美国首次恢复执行注射死刑,17日一天之内在佐治亚州、密苏里州和佛罗里达 在佐治亚州,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在1989年强奸并杀死一名15岁的女孩。他在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刻,以注射药物的来源为由提出上诉,但被最高法院驳回。 第二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是在密苏里州,他在1996年杀害了两名妇女,他在17日凌晨被注射药物死亡。17日晚些时候,佛罗里达州在当地时间18点对第 三名死囚执行注射死刑。这是美国在俄克拉荷马注射死刑出错之后首次重新恢复注射死刑,24小时内处决三名死囚。^[2] 2014年4月,俄克拉荷马州监狱当局在一名对死刑犯注射了药物后,他开始躁动,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于心脏病。就像俄克拉荷马州一样,佐治亚州和密苏里 记载中国第一例注射死刑是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的死刑。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昆明中院从1997年3月28日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至今已使用此方法执行了数次死刑。 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由法警实施,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昆明中院使用较为先进的监测仪器对被执行对象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 而后注射死刑制度经过多年在全国仍未全面推广,据说主要障碍是有人认为该方式太便宜死刑犯了。 + 2. 美国首次恢复注射死刑 一天处决三名死囚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4-06-19] 注射死刑图册 沙特阿拉伯内政部表示,已经将47名死刑犯处死,其中包括知名什叶派教士尼姆尔。 内政部声明说,被执行死刑的47人都是因恐怖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的人。 他们分别在沙特全国12个地点同时被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之后,什叶派领导执政的伊朗表示,沙特阿拉伯会因为处死尼姆尔而付出“极高代价”。 在逊尼派执政的巴林,一些什叶派穆斯林组织抗议活动,黎巴嫩真主党则称执行死刑为刺杀行动,并表示尼姆尔为了受压迫的人要求权利而死。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亲历者忆:建国初周恩来为何主张不判日本战犯死刑? 纷纷主张判死刑。一次,周总理来学习班,学习班成员都说日本战犯该杀。周总理问:“为什么?”我年轻气盛,大声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周总理说:“ 3个多月培训,最终确立一个审判原则:不判死刑,重犯只判有期徒刑;大多数只要认罪就免予起诉。这一原则,令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接受。 从问题 中国大陆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跳转而来 法律 伦理 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关于死刑,法律人是怎么看的?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死刑的意义就在这里 本文原始出处应当是某本著作,已不可考,现在的文字转引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 显示全部 这个问题争议性很大,毋庸置疑。但是让我比较震惊的是收到赞同最多的那个答案——它并没有像一般呼吁废除死刑的言论那样,提出至少应是直观的数据,用以 证明死刑对暴力犯罪并无直接的打击作用等等,反而是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犹如央视引导老百姓说“你幸福吗”的话题,恕我直接,除了看出回复者对于那些“法律 同志说了嘛,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我们要让一部分人先死起来……怎么想都很好笑。穷山恶水的刁民为钱杀人,嗯,判个死刑;富裕地方的中产阶级激 求废除死刑,又能够提出“按照地区发达程度来决定废除与不废除”呢?也忒难以界定。按这种推导,所有说”死刑是我国跟外国发达国家文明程度之别的标杆“ 都是自打嘴巴,因为照这种说法,根据我们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我们还就只配被有中国特色一下。死刑存废不是因为地区不同文明程度不同而被刻意选择的,恰恰 相反,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会自然而然引导出对于死刑存废的考虑和变化。 【死刑所强调的报复和仇恨的理念对社会影响十分深远,死刑所代表的法律的惩戒意义超越了法律本身的教育意义】——法律从来都不是拿来教育人的,即便它有 滚,出来后满血复活五毒俱全,反侦察手段都提高了。很不幸,法律条文往往是滞后的,而刑罚手段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起到“补偿”作用。死刑有强大的公众认同 有人说到死刑的不可挽回,这完全正确。补充一点:在我国,宣布死刑并不等于斩立决,死缓也是死刑内容。“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很明智。 有人担心死刑会作为某党的暴权工具用来迫害人权:这也别担心了,要迫害你有的是办法,就像全款买房的大户会担心百分之二十的二手房产税吗?人看不上。目 前死刑案件中有很大比例还是普通公民之间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事件。有些人提出发达国家已经渐渐废除了死刑:那发达国家还有比较完善的(也或许是吃饱了蛋 疼的)动物保护法呢,该学的地方多着,要完善的东西也多着,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光废除一个死刑不会直接达到文明。 讲真,我觉得讨论死刑废除与否是个有意义的命题,讨论越多、有内容的回复越多,就说明了我国法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所以我给自己认为写得比 较客观丰沛的支持死刑的回复和支持废死的回复都各点了一个赞。死刑的废除,或者说死刑的抑制,不谈对错,也不问因果,至少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向,是 同样,我也很反对以民意操纵司法——虽然死刑对于受害者及社会公众的情绪补偿应该是比较痛快的方式,但是既然已经确立了第三方,有可以依照规则相对较为 多问题都有不同的面向,做不到绝对公平,就寻求相对公平,不能一蹴而就,那得嘞,慢工细活也是个选择。但是对于那些张口闭口“支持死刑都是野蛮人”然后 求废除死刑的可能性。这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社会的发展、制度的改善、法条的完整和执行力度的到位,有很多东西值得思索。 至于“是的,贩毒是错的,但还不是为了钱,如果我们都不吸毒,她们有什么可贩。还是那句话,死刑犯,社会也有责任”诸如此类的圣母说,看着缭乱,其实说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 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 2、江西的某地,一个老头强奸杀害了一个幼女,已经被送进派出所了。受害者家属听说因为罪犯年纪很大,不可能判死刑,花钱买通看守所里的在押犯,在看守 1、我国现在每年投入在监狱里的在押犯的经费逐年递增。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随着犯人数量的逐渐增加,就会出现美国某州的情况,花在每个罪犯的身上的税收 我没想到我一年半前的答案又被赞了这么多次。刚好我这一年半又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对要求废除死刑的人说说。 王二在他的答案引用了房龙的《宽容》,很多倡议废除死刑的人也希望原谅罪犯,给罪犯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对此我只有一句话: 二、死刑造成的冤案和误杀。 死刑造成冤案和误杀,并不是废除死刑的理由。因为死刑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误杀而废除死刑是因噎废食。我们该做的是严格审核每一起死刑案件,而不是废除死 如果废除了死刑,每年将会累积多少罪犯?这些罪犯因为在监狱里生活规律,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医疗保健,而且在监狱里也不太可能有太多意外,使得这些罪犯相 终上所述,我认为应当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在严重的暴力犯罪上,同时严格审核和复核死刑。我认为文明世界不应该是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而应该是一个是有死 史上首次 阿富汗判处7名轮奸犯死刑 对比死刑和堕胎 2013年全球被处以死刑的人数除中国外是1万人左右。 3、死刑残忍 执行死刑方式 普遍为无痛苦的毒针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但是对于受害的个体,却是一种「宽慰」别和我说人死了是 死刑从公众的角度也许不会降低犯罪率(其实我表示怀疑,这个结论是如何在中国的环境下得出的?) 中国古代的法律,死刑是要经过重重会审的,皇帝本身也可能会亲自审核,可见重视程度 我们应该更加谨慎的对待死刑判决,减少死刑判决 但是对于完全废除死刑,我觉得是书生气太足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几个新泰的无业游民,到了费县看这家房子挺好,估计有钱人家,心生歹… 显示全部 个人就是因为未成年而没有被判死刑的。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一 . 保留死刑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 显示全部 个人认为,我们现在法律对于死刑的指导思想:“保留死刑,少杀慎杀,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是最适合现代中国的。我把这个概念分成三个部分来看。 一. 保留死刑 死刑作为最严苛的刑罚,对暴力犯罪有着很强的威慑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南非,在废除死刑后,杀人犯罪率激升。一定程度上保留死刑,对暴力犯罪是有很强的 威慑性的。废除死刑的确是潮流,也是人道化的要求。但是,从各国案例来看,短时间内迅速废除死刑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大于废除死刑所带来的好处的。 死刑作为一个特殊的刑罚,有着很强的不可逆性。从近年来的各种冤假错案上来看,谨慎使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指导思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我们国家近年来 也的确为之做了很多努力。详细内容见参见: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三.经济犯罪一般不适用死刑 经济犯罪相对暴力犯罪有他的非暴力性。当然这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因为各种贪腐的新闻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但是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有一个特别重大 的背景条件:方便引渡。一旦经济犯罪者回国有被判处死刑的风险,他就可以申请在西方国家长期避难。我国对经济犯罪不适用死刑,可以方便引渡很多外逃贪官 所以我的态度是慎刑,而不是废死。评书里常说秋后问斩。是要把死刑复核权放到最高法。极少斩立决的是证据十分确凿且罪大恶极。现代对死刑判决更加慎重。 在中国的国情下,不死刑不足以震慑,惩罚,防治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我国人口不缺,原谅犯错需要承担的社会成本太高。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罪犯杀了我唯一的亲人,该死的。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 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 显示全部 如果取消死刑,可以预见很可能会发生的事是: 什么?没有死刑了?只要坐牢就行? 既然这样,我就带上毒药和炸药,把他全村全族都杀光,宁杀错不放过,反正我也不会被判死刑的,大不了一起坐牢呗。说不定在牢里我还能杀掉他,反正我仍然 不会被判死刑。 所以,还是多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公平公正公开点吧,死刑也许要更严格点,但是不应该废除。 2015年6月补充一个:说起来,废除死刑,位高者会很吃亏,因为说不定哪个对生活没有希望的仇家就会把你干掉,然后安稳的吃牢饭过一辈子。 死刑就是核威慑,不能乱用,但绝不能废除。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我会亲自去杀了ta。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这么说吧,如果我爱的亲人死于暴力犯罪,而罪犯没有被判处死刑, 反正又不会判死刑o(`ω´ )o 最近在读边沁的《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试着拿我所了解的功利主义解答一下。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按照边沁的观点,人类的 1.死刑(刑罚)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其作用是什么? 刑罚带来的东西绝不止如此,它是在以恶治恶,所以,当一项公共政策造成的最终影响是社会幸福感的总体增加,那么它就是善的,反之为恶。今天讨论死刑应不 在讨论死刑废除上,大家都会不可避免地碰到所谓「原则性问题」,比如「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或是「杀人就该偿命」。可是我们要知 的?因为它可以让大家的行为得到边界,从而合理地规范每个人可得到的快乐、应该承担的痛苦。讨论死刑应不应该废除的时候,我们其实不太应该在一直坚守一 3.那么死刑这种刑罚会带来什么效益? 先看一般预防:此时我们要讨论的就是死刑和取消死刑后的替代刑罚,何者的威慑力更大,在不考虑其他的条件时,我们应该选择威慑力更大的。 再看特殊预防: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绝对是最高的,因为毕竟死了就没法犯罪了。 4.死刑或不用死刑会消耗什么样的成本? 执行死刑的成本:如果是一个可以改过自新的人,杀了他其实是一种不经济的做法,因为他会成为社会劳动力带来社会价值。这种价值有多少?现行的死刑的执行 不执行死刑后会带来的成本:犯人关押中是否会产出社会价值?如果有,有多少?犯人在刑满出狱后是否会再犯?再犯的几率如何?造成的负面效应多大? 死刑的效益-死刑的成本=死刑的作用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不要说这种人只是少数,人少不构成“可以随便关几年 如果死刑废除了,反社会人格的冷血杀人犯怎么办?中国的死缓可是25年(以前是14年)就能出来了。 等中国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会反对,因为【有没有】和【用不用】是两码事… 搬运自人人网 郭文放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县光市发生一件残忍的凶杀案。当时23岁的本村 这是一个日本第一个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更生的机率,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这些辩护团律师成员们正是所谓的人权拥护者,以废除死刑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务。 至此,本来是一场单纯的凶杀案的审判 ,却被这群赞成废除死刑的人权派律师们当成表演舞台, 开始他们一幕幕卑劣可耻的表演活动。 被告并非故意XX杀人而是伤害致死。检察官那方因为想让被告被处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恶不赦的形象。 2008年4月22日,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恶行重大处以死刑。距离命案发生时已经经过九年的岁月。 死刑宣判后的记者会上,本村先生并没有任何"胜利"的喜悦。 「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 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被告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的严重性,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 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 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 显示全部 我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只赞成废除经济类犯罪什么的死刑。 对于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恶性刑事犯罪,应该可以执行死刑,在生命被无辜剥夺以后,谁能没有报复和仇恨心理?不赞成死刑就是法律意识缺失的话,那么缺失 就缺失吧。这玩意我不在乎,我相信人类有文明的一面,但也有权利可以有野蛮的一面,只有由一个法律机构来宣判死刑,才可以让逝者家属避免因怒火无处发泄 下面是反驳几个逻辑上无法说服我应该完全废除死刑的原因: 1、因为死刑有可能错判,人关错了可以放出来,生命错了就回不来了。 因噎废食。而且我的主张是,在证据确凿,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有宣传死刑的权利。 2、因为文明的社会不需要死刑。 3、因为判处死刑无法让逝去的生命回来,也不会减低犯罪率,所以不如不判。 而这个正义,在极端情况下,应该且必须允许死刑的存在。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大部分人都恐惧被延误着的,极端的恶的存在,因为有这个存在的可能,所以要 有死刑的可能。就好像到目前为止人类虽然尽量用谈判来规避战争,但再文明的国家也不太会完全放弃战争的可能一样。 另外,就现阶段法律的实施,我希望法律专家在全盘否定死刑的时候拿数据说话,说民众愚昧嗜杀的,也请拿数据说话,这几年来我国死刑的宣判和执行趋势是怎 样的?我国多少死缓的执行死刑了?多少死缓的变成无期了?多少无期的变成有期了?有没有情节恶劣的刑事犯罪放出来以后再犯的?民众真的是嗜杀吗?还是因 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应该讨论的是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慎重,但以文明进步的口号全盘否定死刑,用道德感来全盘否定死刑,用美国大部分地方没有死刑中国 有中国就是愚昧啊来全盘否定死刑的,你们到底是为了受害者和社会正义着想,还是只是在刷立场,做一个立场优越性爱好者?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 国家应该像对待死后捐赠尸体那样,定一个制度,公民可自愿签署,内容是,当自己(还包括父母子女)死于暴力犯罪时,罪犯可以免除死刑,愿意签的才是真正 支持废除死刑的。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當99%的人不用被1%的人所保護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廢除死刑了。不然,還是暫時留著吧。 法律 死刑 法学 法官 X 是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3、普及一下,一个案件从到法院立案到执行死刑的大概程序是:送达起诉书-合议庭阅卷-开庭-合议庭合议-承办法官写审理报告并层报分管领导-院领导将 案件提交审委会-承办法官上审委会汇报-审委会同意判死刑-承办法官写判决书-层报分管领导核稿-发送打印-排庭宣判-上诉(不上诉也一样)层报省高院 4、可以看出,承办法官在其中作用最大,对案情最熟悉,其他把关的人/机构主要考虑死刑政策。省高院/最高院的法官当然也分析事实,但很难做到以下:第 5、但是,作为承办法官往往纠结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有的案件,审理报告写到深夜是死刑立即执行,次日修改又考虑改成死缓。案情使然,十分 不是法定),合议后大家产生不同意见也有,少,大约20%以内。所以,作为主审法官,最头疼的就在这里:死刑与死缓之间的纠结,如何把握死刑政策和案情 的完美结合。笔者个人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判死刑的那种所谓“轻刑主义者”,有时说服老一辈“重刑主义者”颇费口舌。 7、判决书一般是承办法官宣读。读出“判处死刑”那几个字的时候,是没有任何感觉的。被告人一般也反应不大,鲜有情绪激烈者。想想他害死的那个/那些人 刑犯的幼儿,无辜的幼儿可能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母亲,而最凶残的死刑犯在面对自己的子女时,也会显出人性脆弱的一面。 9、承办法官是要送死刑犯最后一程的。从送达起诉书认识这个人开始,一直到执行死刑,目睹她/他从活人到尸体的全程,最后一幕是目送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 以下,一名前法官的真实感受: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 一、曾在刑庭轮岗,判过一些刑案,死刑没判过,但见过一些罪大恶极的重刑犯。现在我国强调慎杀、少杀,所以能判死刑的,基本都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之徒 仔细细看了三遍,才敢去和承办法官合议。第一次签判死刑犯合议笔录的时候,突然意识,签下去,这就是一条人命了,当时连手都有点抖,和书记员说,我再看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离职前在中院的刑庭干过几年,说说自己印象比较深的几件事,第一次宣判死刑是同寝室的大学生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杀了室友,宣判的时候被告人两腿一软直接 还笑着问我大概多久死刑命令能核准下来。那时候死刑见的多了人也比较麻木了,不过这么慷慨赴死的还是第一次见,还笑着和他聊了两句,心里想着要在战乱年 代这小子估计没准成了一方豪杰之类乱七八糟的。还有就是有时候出于工作需要,有时候会去看守所直接宣判,第一次面对面给被告读死刑判决的时候感觉很尴尬 ,最后判处死刑这几个字硬是卡了好几秒才念出来,被告当时看我的眼神我现在还记得,当天整晚就没睡好觉。后来和老同志交流了下,他们都是直接把判决书递 补充一点,推荐各位可以看看羽重的回答,列出的10条基本就是一件死刑案件的具体走向,个人深有同感,并且最后一点尤为赞同,其实就我而言面对这些血淋 因此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死有余辜的,不过——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法官也是人,也会有心理活动,前段时间和一位刑事法官聊天,他说最近判死刑也判的少 讲的是另一种感受,以局外人看事情的感受。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所以看到那种 跟庭领导办过死刑案,也去过执行现场,最后收拾整理案卷也是我,同时也会看到案子调查的全过程。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终下死刑决定的都是最高院的专职死刑复核法官。最初在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有个小细节。当时最高法广泛地招揽北京各大院 校的法学博士。但死刑复核身背的责任太过沉重,虽然是最尖端最直接践行刑法理论的机会,仍旧应者寥寥。所以下文说的内心煎熬,我看不是个案,可以反映题 没错...如评论所说,卢老师在文章里放了挺多个人观点,主张废除死刑。但不代表我的观点,大家都可以各抒己见啦~希望大家也可以看一下评论区各位的观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卢老师的这个访谈只是谈谈自己的感想而已,并不是在以此论证废除死刑的合理性。虽然我们在评论区讨论死刑制度,但不必要把这篇文章 他担任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法官的心得。 默的教师形象。场景切换至最高法院大楼内,他自然而然地进入到「死刑复核法官」的官方角色中,态度威严,言辞谨慎。对某些问题,他点到即止,避免   他本人经历的「灵魂之苦」正是缘于学者和法官的双重身份。作为法学教授,他脑子里死刑废除论根深蒂固。作为法官,他却不得不一次次在死刑复核 裁定书上签字—大多数时候他得写下「核」,「核」就是「杀」。落笔之时,就是死刑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他反思自己的工作价值,有时沮丧不已,「我说 。皮肉也苦,跟灵魂上的煎熬一比真不算什么。一纸死刑命令下去,7天之内对方就变成了一具尸体,真的不一样。   我亲眼看见这些所谓的死囚栽倒在我脚跟前。溅起来的泥浆、血浆、脑浆,沾在了我的裤腿上。死刑犯中枪后垂死挣扎。绳索还捆着,就在草地上爬啊   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我曾经开玩笑说,如果进入法院,我肯定全部投反对票,众人皆曰可杀,我一个人反对。真去最高法的时候,我明确地告诉自 己,不能做堂吉诃德,不能和风车作战。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我去干这个活,那我得干得跟其他人一样。刑法中仍有55项死刑罪名,有,就得用。   2013年4月10日下午,我第一次在死刑复核裁定书上,写下了核准意见。   案卷中一般都附有死刑犯的照片,大多是彩照。照片很重要,至少对我而言,我要掌管这个人的性命,至少得见他一面吧?他不是个物件,也不是什么 决,还得直接签署死刑执行命令。白天签字杀人,晚上去教堂忏悔。还不因为他是法官,这是他的job,不得不干。我虽然没有宗教信仰,但恻隐之心总   死刑复核法官最主要的工作是看案卷。我的办公室桌上、茶几上、墙角里案卷都堆得跟小山似的。死刑案件你想想,一审到二审,案情最简单的也有十   但当我离开这个办公室,回到学校那个做学问的氛围中,「超我」跑出来指责我了:你不是个学者吗,你不是主张要废除死刑吗,为什么在这个案子上 你妥协了,你让步了。借由杀掉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我的情绪得到了宣泄。这才发现,哦,原来我是个凡人,肉身一个。理论上说废除死刑,与实际操作起 一个坚决主张废除死刑的死刑复核法官   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有时候我们会对被告人有强烈的同情心,尤其是受害人真有过错的。四川的李彦杀夫案,被告   最高法的同事说我是「卧底」,既开玩笑,也当真。毕竟我从身份、志向上都跟他们有一些差别。我坚决主张废除死刑,却要下手签署核准死刑的文件   对于我主张的完全废除死刑的总目标而言,「求其生」只是一个次优(second best)目标,是一种近乎无奈的选择,但依然是立法存置死刑前提下,通过司法努力限制死刑能达到的最优选择。换成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客观全面地 努力告吹,生的希望一一破灭后,才迫不得已使用死刑。「求其生而不得」,死刑方能成为「例外」的刑罚。   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会直接下去调解,这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跟被害人家属、当地政府、政法委、公安局、街道办接触,就是要看看有没有不判被告 人死刑的余地。如果能调解成功,法官真的很有幸福感,留下一条人命啊。事实上我们内部考核,调解成功算一项工作成就。   我们有一个案子,死刑复核的主审法官是个处级干部,他认为不该核。我们庭长觉得应该核掉。有分歧了,庭长说一起讨论。疑难案件一般都会提到每   按一般人理解,法律规定被告人该死就判死,有什么好商量的,对吧。法律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是不是所有超过50克的都   我打听了一下,原来案发时被告人尚未成年,依法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你闹什么劲啊?没到18岁,硬要他死啊?你难道要我们最高法院公然违   生活在保留死刑的国度里,想想觉得很悲哀。我们法官勤勤恳恳、日以继夜、身心俱疲,总的来说不就是杀人吗?我一介书生,每天早上6点半就背个 书包出门,一趟公交车,倒三趟地铁,从城西北穿行到城东南,就为了在死刑核准文书上多签几个名字吗?心里有恨啊。每次从最高法大楼里走出来,就感 背回家的东西,就两样,一箱山东白皮大蒜,一箱白面馒头,才12个。如果我们国家顺了世界历史潮流,向已经废除死刑的140多个国家看齐,也就帮   我们党中央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我们现在所有的司法机关都要超前。有两个例证。第一个,2007年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之前,党 行,大势所趋。现在这个制度改进就见成效了。念斌案,如果不是最高法打回了死刑判决,他都死好几回了。   第二个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废止了13个死刑罪名。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里说,「要逐步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就是明确信号啊。你看刑法修 正案(九)的草案里不是还要再废掉9到10个死刑罪名吗?   从共产党的发展史上看,废除死刑肯定是最后的目标。我们党现在虽然没有把目标明讲出来,但你看啊,1922年《中共中央关于时局的第一次声明 》里头就有一条,「废止死刑」。1956年,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也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   革命年代也好,建设年代也好,我们都有这样的主张,没有理由今天就放弃了。最近这几届关于死刑政策的表述,我是不满意的,是在倒退。废除死刑 会深刻变革时期,这时候使用死刑这种不留余地的手段,要更加谨慎。对于那些已经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这些判决把他们留在黎明前的   两年死刑复核法官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一件年代久远的事。1988年,我在法国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准备回国大干一番事业。我们学生公寓里头有一   法国1982年就废除了死刑,她生活的世界不再有死刑的威胁。她没往下多谈,我猜测她言下之意是,你会不会变成刑场上去扣扳机的法警?或者成 洁工,居然还同情我们。我说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即便回去有这种风险,关你什么事?我们毕竟发展是有差异的,既然我们文化里还保留死刑,我们就认 原文链接:死刑复核 灵魂折磨 -《人物》杂志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谢邀。一直在民庭工作,无缘体验。不过判处死刑不是某一名法官的工作,需要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然后层报最高院复核。 所以他宣判死刑的时候心里很冷漠,即便罪犯痛哭流涕其家属哭天喊地也完全无动于衷 而宣判死刑,是为了天理公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站在死刑犯的立场,哪怕一秒钟。” 作为基层的检察官,我妈监督执行过100来个死刑犯(感谢小伙伴补充提问,解释一下,我妈那个年代就是90年代很多都是中院委托基院执行的,现在有没有 不好说。),90年代的时候还是枪决(感谢补充,现在很多地方还是枪决,可能注射费用也高吧…)但她从来都觉得这些死刑犯不可原谅,尤其是故意杀人犯, 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 显示全部 要好的学长曾经去最高院刑庭实习,按我国当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所有的死刑判决都需要最高院进行复核,换言之,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全部是由最高院刑庭的法 官们最后把关的,因此学长在最高院实习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法官进行死刑复核。 按他给我提供的信息,一方面的确精神压力特别大,正如上面答案里提到的卢建平教授所说,“核,还是不核?这是所有死刑复核法官面对的终极问题。”对于一 但另一方面,据公开报道我国是死刑执行数世界最高的国家,虽然具体的数字一直不得而知。但是但凡能触及到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刑种的罪行,按民间的看法大多 所以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应该(只能说应该)是看着世上最险恶的罪行,做着世上最艰难的决定。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嗯,可以点没有帮助,折叠了也不要紧。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 跑个题吧,反正我已经习惯跑题了,我已经把这个问题答成了为什么死刑有其存在意义…… 我是没机会判人死刑了……毕竟我不是法官,我父亲也不是。但总还都算是在公检法这个系统里打拼。 某个农民因为经济原因,杀死自己的父亲,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立即执行。执行的时候我父亲去了刑场,画面非常不美好。罪犯跪在地上,一个武警从后面对他的 但是我父亲,和某些人想的相反,并没有变成一个废除死刑主义者。因为他知道,在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故事里,被害人的痛苦,往往不亚于,甚至几倍于加害人的 这个农民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他的判决书里,有一句“手段特别残忍”。 我们现行的刑罚,为什么还要有死刑?赔钱不行吗?蹲二百年大狱不行吗?我们的法律一定要从肉体上消灭犯罪者这么无情吗? 具体到我们,或者说,具体到我和我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认可废除死刑?为什么我们希望把一些人亲手送上被告席,乃至于送上法场?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论出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死刑犯的生命,都是无价的。 是的。生命值得敬畏。但是怎么样才算是敬畏呢?不杀生,吃素,不给死刑卷宗签字,晚上去教堂里忏悔,这就是敬畏生命了吗? 如果因为敬畏生命,而一味反对死刑,那么如何看待那些被罪行所摧残的生命?如何告慰那些本来不该凋零的生命?他们难道不该被敬畏吗? 为什么我们认为死刑是有意义的? 因为死刑的存在,让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不能“花钱买命”,更不能像某些国家那样,罪犯在牢里舒舒服服地坐着,看电视,喝啤酒,玩PSP,来度过他们两 死刑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它对无价生命剥夺的残忍。 当然,刑罚,特别是死刑也不是万能的。 但是死刑的意义,就在于要告慰那些被强奸、被杀死的人,告诉那些被伤害、被撕裂的家庭,被剥夺、被侵犯的权益,你们被损害的东西,已经得到了道义上的补 曾经干过十几年公诉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大概也有十几起了。其中执行枪决的有十来起,后来改用注射了。 死刑执行当天,法院法警先去看守所把死刑犯提出来,然后法官和检察官去验明正身,宣布死刑命令,再问有无遗言之类的。如果刚好到饭点的话,一般会给他吃 顿好的,会吸烟的,会给几支好烟抽抽,也有些死刑犯要提出喝点酒的,一般也给一小杯酒过过瘾,虽然生前作孽,但是即将一死了账,所以也不必太为难。 到了刑场后,公安人员在外围警戒,法官指挥,检察官监督,武警执行。我们那边一般都是让死刑犯跪下,武警拿步枪顶着后背心脏位置开枪,然后法医上去看看 是否死亡,如果没死,那么再用手枪朝头部补一枪,然后法医再去看死了没。一般都是一枪毙命,但是也有武警打不准,或者死刑犯体质特殊,打个好几枪才死的 但是我会因此心软吗?会因此呼吁要取消死刑吗? 说实在的,平时去死刑刑场监督的时候,总觉得死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最终应该废除。但是那一刻,真想让那个凶手受凌迟的酷刑! 二、还是要说的是,每次执行死刑监督,我的心情都会比较沉重,枪决时死刑犯那种垂死的呻吟,注射时死刑犯临死前的抽搐,都不是能让人轻松的感觉。我反对 废除死刑,但是同样反对滥用死刑。 四、至于一些网友提出废除死刑的理由。我个人觉得:恶行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一次伤害,如果不让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则是对被害人与整个社会的再一次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个是强奸杀人案,被害人是13岁的幼女。 意志如铁,心冷似冰。因为确信死刑判决是以我自己的司法认知和正义观作出,没有任何犹豫,没有任何心理障碍。 这个案件合议庭意见一致:死刑! 另一个是三人合伙的谋杀案,手段极其残忍。但被害人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因此在合议庭内部产生了不同意见。我的意见是死刑,理由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被 求解的回答),我很担心他将来如果出狱,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而再次杀人。于是我坚持己见,最后合议庭多数意见判其死刑。 该案是当庭宣判,主谋听到对其死缓判决后当场瘫软,嚎啕大哭;而实施杀人行为的被告人听到对其死刑判决却没有任何表情,显然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意。 关于我的死刑正义观,我相信:过分强调对犯罪人人权进行保障的时候,我们会显而易见被害人的人权也完全被漠视了。详见:如何看待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主谋 焦哈尔·萨纳耶夫被判死刑? - 求解的回答 最后,如果你的观点是反正死刑是残忍的,就该废除。那么我问你: 如果你女儿就是那个被强奸杀害的13岁小女孩,你是否还会坚信死刑应当废除的观点? 当时的发言感觉过于激动了。死刑的废除是客观的历史规律,然而当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相应的物质条件和文化准备,因此死刑仍然是正当且必要的。就如不能因 为现在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就否定岳飞抗金的历史意义一样。是否正义的评价,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则毫无意义。详细论述详见:关于死刑,法律人 首先鄙视一下这类题目的泛滥。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 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 显示全部 法律是严肃的,判处死刑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你可以随便提起“能吃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有钱长得帅还器大活好是一种怎样的感受”等等这类轻松愉快的问 题,但对类似于“法官判别人死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人执行枪决”,“医务工作者依法执行注射死刑”,“监管死刑犯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等严肃且沉重的 判死刑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么简单。 不是法官觉得该杀,就直接Duang~的一下判了死刑,没多久就押去枪毙或者注射了。 更不是舆论媒体煽动一下,五毛和键盘侠一句“卧槽这还不判死刑?卧槽这傻逼就应该枪毙”就能左右判决的结果。 定罪决定了有没有判处死刑的可能,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不同罪名所保护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有些罪名一旦触犯,即使情节看起来不那么严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些不能适用死刑的罪名,即使犯罪情节极 其恶劣,也无论如何都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长期内不能,也不会废除死刑。但上述修正案及相关规定反映了坚持“少杀慎杀,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院以下的法院没有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的权力,中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避免错杀,滥杀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其在刑诉法中具有极其特殊和重要的地位,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执行完毕,司法错误的灾难性后 判死刑并不好玩,判别人死刑的法官不会有掌控别人生死的快感,有脑子的法官尽量不会判别人死刑,即使判了,能否通过复核程序,复核不通过前面的司法程序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问:犯什么事情了,答:杀人,问:杀了几个,笑着回答:两个,问:为啥杀人答:有仇问:什… 显示全部 我不是法官但见过很多死刑犯,之前因为实习的原因经常去看守所,去的次数多了,那里的人就熟了,后来才知道看守所里那些手铐脚铐都带的就是死刑犯,有一 次和一个死刑犯聊天。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 显示全部 有时候,反对死刑的,不过是反对它的不可逆性,什么是不可逆?假如你被误判了,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举个例子,被误判十年徒刑,洗冤后还得以以国家赔偿 补贴一部分(当然,这种补贴是不全面的),但是如果是被误判死刑的话,怎么对你进行补贴? 看到好几楼的回答都说到了有些极端犯罪的极其残忍,也提到说提倡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们不过是一群无用的圣母心态,关于这点,请允许我部分反对。 端残忍的案子,你可以说,我要是法官的话,我直接判他十个死刑------你完全可以这样说,因为你的话语不会产生作用,所以你不用面对来自误判后所有 法官不一样,他必须明断嫌疑人是否是确凿的罪犯,如果法官也陷入了来自道德的狂热,一开始就把嫌疑人定性为犯罪分子,那ok,我判你死刑。但是假如以后 唐慧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应该判死刑吗?当法律判决不合乎民意的时候该怎么办? 28 个回答 在我国,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之间有哪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1 个回答 长春盗车杀婴凶手一审被判死刑是否判决合理?赔偿是否在正常范围? 32 个回答 精神障碍杀人犯 仍可判死刑 犯下北投文化国小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嫌犯,依据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医师刘英杰鑑定,罹患幻听妄想的思觉失调症,因此有论者认为,恐因此逃过死刑。 认为精神病患不可判死刑最有力的论点,不外就是中华民国过去仍为联合国会员国时,曾经签属「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 际公约」,亦即「两公约」,「两公约」支持缔约国朝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 一、「两公约」中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一项与第六项虽然表示,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也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 除。但毕竟未强制缔约国废除死刑,因为在第二项也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罪行的惩罚」。 penalty),「选择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不会有人被执行死刑,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 择议定书」。换言之,1989年「选择议定书」不在「两公约施行法」的效力范围内,当然「选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必须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废除死刑」也 ○六二号判决,「人权委员会决议第七项为:『敦促』仍然保留死刑的所有国家…不对患有精神或智力残障的人判处死刑或对此种人加以处决」,既系「敦促」, 据此,对于精神障碍之杀人罪被告判死刑,并未具体违反联合国「两公约」,亦未违反国内「两公约施行法」,而虽不符合「1989年议定书」,但我国既未签 因此,对于犯下女童割喉命案的龚姓被告,即使罹患精神疾病,法院若判决死刑,在法理上并非站不住脚。 * 国安局长杨国强:共谍应判死刑 图片 死刑 死刑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儿子被投毒死了,凶手说这是个愚人节玩笑,凶手的父亲要求无罪辩护,大半年了一个道歉都没有。一审判死,这才来道歉。最高法复核死刑通过,连夜带着一大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看到的答案大部分都是从人的感情角度讨论的啊。我来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反对废除死刑意见吧。一、私刑和报复。我国已经不对未成年人使用死刑了,70岁以 上的人也不适用死刑,与之而来的是受害者家属的不满以及随之而来的私刑和报复。举两个实例。1、广东一位… 显示全部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死刑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判、依法执行的,这算哪门子同态复仇?这个案子怎么没有胜利者?正义和法制得… 显示全部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作为一名法官,最后判决宣布别人死刑是怎样一种感受? 阐明了这个问题。读完确实对人生、法律和社会都会有新的感受。一点私货;现在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最… 显示全部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夏俊峰为什么被判死刑?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7赞成或者反对的人,其实都需要一种真实的,近距离的对死刑的体会,有了这种体会,才能了解这一话题的凝重。当前很多废除死刑的人,主要认为死刑的惩罚 性很低,而我有机会极近距离的体会了死刑带给人的种种,在这儿讲讲吧。我以前一个答案里讲过看守所里关… 显示全部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 聪明的你请告诉我,废除死刑后拿这种货怎么办?挪威杀人狂:枪杀77人是自卫他才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来自子话题:废除死刑 复旦投毒案,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如此关于废除死刑的观点是否不妥? 为什么林森浩终审判决是死刑?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谢邀。浏览了一下这个问题下前排的回答,感到很沉重。一个『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的问题下,回答却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死刑。虽然从中可以感受到大家朴素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996年,内蒙18岁职工呼格吉勒图施救遭奸杀女子,却被认定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被匆匆执行死刑。多名办案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得表扬。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最开始是因为 :听他们说国外没有死刑! 废除死刑 死刑执行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890 个回答 你为什么支持废除死刑? 724 个回答 支持废除死刑的法学者们在平常的真实观念里,是如何看待受害者的权利的? 42 个回答 在中国,你支持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1445 个回答 为什么网上有一部分中国人热衷于死刑? 441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如何看待林森浩被执行死刑后有人认为黄洋父亲做得过了? 1081 个回答 民主 死刑 罪恶 正义 为什么中国现在还有死刑? 间睡了一天竞一无所知)该继母被抓后,警察问她杀人难道不害怕么,她的回答是不害怕,在娘家经常看她爸杀猪,杀那个孩子就当是杀猪。死刑有必要么?这两 我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这里特地答出来说一下。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将立法问题与 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 显示全部 死刑应不应该存在是立法问题。 死刑适用是否恰当,审判侦查是否合理冤枉,这是司法问题。 将立法问题与司法问题搅乱,来达到成全废除死刑的目的,这绝不是尊重法律。 如果支持废除死刑的人事这么一棒子人,我觉得,恰好反证明死刑现阶段决不能废除。 首先声明,我支持保留死刑,但对于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个不在讨论范围内,不要肆意延伸。比如我坚持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该判死刑,明知后果还制贩 售假药、伪劣食品的奸商该判死刑,但这我说了不算,法律专家说了算。那是具体法律细节,这里讨论的是立法的法理根基。 “你知道一个生命一旦被剥夺,就再也不能复生么?一件冤案如果被判了死刑,造成的后果永远无法挽回!只有废除了死刑,才能避免这种悲剧的出现!” 啊呀,按照这样的逻辑下去,我的丁丁就要不保了!!为了保住我的性福,我也要坚持保留死刑啊!!今天他们可以用这个逻辑废除死刑,明天就可以用这个逻辑 切掉我的丁丁!今天我不为保留死刑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保留我的丁丁说话了……(突然感觉好悲愤) 在看看另一个圣母论调:“即使对有罪的人来说,判处死刑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害,只会造成更多的悲剧,一个犯罪了的人,应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什么会有人被判死刑?显然是因为他做了足以被判死刑的事情。因为他的罪,所以他必须死,这是罪与罚的因和果。前面说了不讨论什么罪名适用死刑,这样我 如果出现了有人被误判死刑的冤案,那这种悲剧怎么办?这种悲剧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是,这个关死刑的存在什么事情?冤案是死刑造成的么?强奸案是因为有 刑造成的,是因为整个司法系统中有人失职造成的,就是“渎职——冤案”,是这个因和果,而不是“死刑——冤案”。今天我们取消了死刑,就能避免冤案的发 都看出问题不对了吧,冤案的发生,要让制造冤案的人负责,而不是让死刑这个惩罚负责。搞清因果,才能正本清源。让犯罪的人为死刑负责,让渎职的人为冤案 为怕承担后果,干脆取消死刑,我说了,这就是懒政。 还有人说,没有任何事情是完美的,你不能要求司法机构一点错都不犯,不造成冤案是不可能的。只有取消了死刑,才能将这种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 听上去很有道理啊,但又是狡辩。你能容忍司法机构的不完美,就不能容忍法律结果的不完美?你说只有取消死刑才能将不完美的危害降到最低,那我觉得终身监 说到底,这事就是罪与罚的关系,你犯罪,你受罚,你杀人,你死刑,你渎职,你进监狱,不要混淆。我不想谈什么法律的意义是震慑还是约束,我这里就谈因果 现在很多持反对死刑意见的人,其实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正是因为他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要更用力的掀起这个舆论。为什么呢?混淆因果,把冤案的责 刑造成冤案无法挽回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真的以为,死刑是造成冤案的根本原因,跟着摇旗呐喊。对于盲目跟随的人,我只能说你们善良是好事,但是自以为是 同学们,再遇到有这种圣母来和你们逼逼,鼓动你们废除死刑,你们就问两个问题:是不是取消死刑,冤案就不存在了?如果为了将冤案的危害降到最低,我们是 所以,我还是不宽容的好。我重申,死刑不可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不是报复,这是因果。没人逃得开。若打乱因果,天下才是真的大乱了。我们要做的, 是尽力维持司法公正,而不是简单的取消死刑了事。 就医等手段。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另外,只有基督教才… 显示全部 没有死刑,很多时候法律就成了笑话。我不愿意我交的税去养一些渣滓。 我不去评价这个判决是否公正,我也不知道法律是否有什么漏洞。但从这个案子里,我强烈的感受到了死刑的必要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疯子、变态,为了一己私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写这篇文章一开始的动机是浏览了一些关于死刑的其他答案,被其中的一些荒谬的论点和论据惊到,愤而敲打键盘写下了这两个故事。从故事到评论都是基于我自 几年前我问及父亲对死刑的态度,他问我记不记得当年的命案?我说刻骨铭心。 然后父亲问我,你觉得中国该不该有死刑? 我第二个故事想说的就是,对于现今的国人,包括每天对不公正冷眼旁观,对犯罪麻木不仁知乎者们,讨论死刑是否应该废除,然后举例国外如何如何的,给我的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whitedot.jpg] 历程中培养出的人生观,重新审视死刑的优劣。 我认为,当今中国死刑的作用其威慑作用要远远大于其惩罚作用,没有数据支持,没有文献引用,这就是我从个人经历和观察中的得到的结果。我并不想讨论“国 如今我国的法律环境和国民素质,注定了废除死刑的不合理,而在我看来这样的讨论毫无意义,与其花费精力和时间讨论,不如想想如何把你们的法律知识用来构 我个人赞同死刑终将被废除,但不是在现在。 我现在依旧认为,死刑在中国,必须存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然才去过两次刑场,目前还没能开枪,但这也是迟早的事。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哪… 显示全部 以前我一直觉得人的生命是难能可贵的自然成就,生命的重要性让我觉得死刑也许过于极端和残酷。没想到自己却阴差阳错的干了这一行当了行刑的一线法警,虽 我想说的是,死刑的存在,始终是有它的必要。 哪怕你在现场看到那么一个鲜活的人口吐血沫痛苦的表情,哪怕你在现场看到审判长宣读最高院长的执行死刑命令,死刑犯的平静和突然间家属一片震耳欲聋的哭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每个人犯了错都理应为此付出代价,如果这个错误足够大,那么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对 我很赞成上面 @綦鲁彬 的一句话,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是让人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 再说点个人新意的东西:现阶段废除死刑的话,将是对我国司法建设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毁灭性打击。 云南李昌奎案就是很好一个典型。李昌奎本身罪恶深重,也并无背景,结果撞到了少杀慎杀的圣母法官手中,逃避了死刑。结果呢?一时间全国声讨,各种阴谋论 惹得全民讨伐时候,省政法委书记出来说一句,坚决要求死刑。那么谁将是民众心中的英雄?今后提起此事,你说人们是支持司法独立呢?还是支持青天大老爷呢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粗浅的来讲,刑罚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侧重于刑罚的威慑作用;另一个是特殊预防,更侧重于对 犯罪分子的监管以至于其不再危害社会。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 显示全部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死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死刑来讲,一方面可以威慑潜在犯,另一方面也可以彻底消除社会上的隐患。毕竟监狱对人的改造能力是有限的,通过对一些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分子适用 死刑可以避免其再犯,相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成本也更低,同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告慰,避免产生更多的社会矛盾。因此,当前环境下是不适宜 废除死刑的。 但保留死刑也存在其弊端。刑法的目的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当今社会更侧重于保障人权。因为如果没有了刑法,执法者可以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想怎么打 击就怎么打击。这里的人权不仅包括被害人的人权,也包括犯罪人的人权。死刑是是一种剥夺人生命、最严厉的刑罚,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执法者稍有疏忽或发生 了其他人类不可预见的情况,对被告人适用死刑就是对生命权的践踏,一部分冤假错案就是因此而产生的。 个人认为,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但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渡阶段。在司法资源有限、社会观念保守的条件下,应当保留必要的死刑罪名。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墨西哥公布:今年9月失踪的40多名学生全部遇害现实是残酷的,某些国家也不知道是咋想的。很庆幸,我国的立法机构头脑还 墨西哥参议院通过废除死刑提案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 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主张废除死刑的,咱能不能先讨论两个问题: 1、现在可以判死刑,都能有这么多恶性犯罪。如果取消死刑,大家会不会更危险。 2、如果受害人是至亲,还能否做到堂而皇之地问这个问题,并给出废除死刑的答案。 不知你是否对废除死刑论产生了一丝动摇? 貌似已经答过一次了,当然我也不介意再答一次,因为我发现又有一群人被圣母们带沟里去了。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 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显示全部 请再次注意:死刑不是为了降低犯罪率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犯罪率的升高和降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跟死刑是否被废除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所有往这上面扯的都是头脑不 死刑的存在,是一个人为自己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 那种拿冤死人来说事的,求你们先去呼吁禁车,车轮下几乎个个都是冤死的,比死刑冤死的不知道多了多少倍。你们圣母的心应该开遍全世界每一条马路。 中国不废除死刑原因很简单啊,因为中国制定制度的人里面傻逼少呗!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为什么美国现在还有死刑?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我猜,结果是: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 连。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假设哪天说要让全国人民提案、投票来决定死刑的去留/方式等问题,你猜猜结果会怎么样? 保留死刑,同态复仇,斩首,车裂,枪决,炮烙,株连。 保留死刑,某种意义上降低了民间的报复概率。 * 为什么要废除死刑? 92 个回答 中国现在死刑还是用子弹吗? 7 个回答 死刑道德吗? 113 个回答 为什么多数中国人都不支持废除死刑? 39 个回答 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 34 个回答 死刑真的有威慑力吗? 14 个回答 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 7 个回答 如果一个反对死刑者的家人被无辜杀害,他还会反对死刑吗? 29 个回答 为什么麻原彰晃至今未被执行死刑? 2 个回答 中国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际受刑多少年?而「无期徒刑」真的是无期的吗? 6 个回答 调查类问题 死刑 人权 刑法 废除死刑 在中国,你反对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鉴于目前对于死刑的态度两极化,且比例悬殊。在现有问题中很难找出双方各自有价值的回答,特分为两个问题。支持死刑的朋友请到问题“在中国,你支持死刑 中国应不应该取消死刑? 希望取消死刑的人是怎样产生这种想法的?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一个连张明楷和老高搞一辈子争论都统一表明死刑存在的必要性符合现代的中国社会国情,尔等秀废除死刑的有多少理论学术和实践支持,就一拍大腿的不是a就 题主你真是够了,分支持废死和不支持,你让中间派怎么办?怒答!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先亮观点:我个人支持废除死刑,认为这是必然的趋势,但是强烈反对在现在的中国废除死刑。 第一,法律的第一要义在于预防犯罪和提升社会总福利,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讲,在今日中国,死刑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在福利社会,死刑的作用可以被不能减刑 的无期徒刑替代。今日中国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福利几乎不存在,甚至会出现问了治自己的病专门犯罪进监狱享受医疗的情况,对于这样的罪犯,如果没有死刑, 是如果平民生活福利很好,蹲监狱的可怕程度就大大提升,这个时候用无期替代死刑从威慑程度上就有了保障。 然后我们来看社会总福利,这关系到另一个假设,理性人假设。现今中国,死刑之所以有市场,和很多人还有着朴素的轮回或灵魂思想,要么就是在决策时把情绪 置于理性至上有关系,而这两者,都是理性人假说竭力希望削减的现象,其中前者认为,如果凶手不死,受害人就没法安息,所以一定要死刑,但是我们知道,科 综合起来看,这两类人都试图利用死刑完成这样一种社会总福利提升,即受害者家属的情绪补偿,可是我们知道,在理性假设中,情绪补偿是所有补偿类型中最易 第二,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因此一定有冤假错案,而死刑的容错率为零,对社会公正有伤害。我们之所以希望用(一般)不能减刑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就是希 望提供这个例外,一桩杀人案,误判之后假的凶手进了监狱,几年后真凶落网,我们可以释放前者,尽国家所能地补偿TA,可是死刑呢?不论我们再怎么补偿家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关键是: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2. 我觉得保留死刑是可以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环境下立即废死也有些过于激进。 1. 只保留极少的死刑罪名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严重不同意“为了避免冤假错杀所以要废除死刑”的观点。 废除死刑固然能有千千万万个理由,但要让真正的受害人给司法的纰漏买单,这才是不公平的。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 显示全部 前三包括很多的答案都以先阶段法律不健全执法不公正为论点,表示完全反对这种论断,意思是等法律体系健全了,执法公正了就可以判决死刑了?并且答主多以 个例来证明死刑判决的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但是这种大量是累计的大量,而不是对于总体而言的大量。鉴于我们没法对于假如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做出统计,但 由于死刑的执行避免了多少社会治安和不稳定现象(包含更恶劣的杀戮)的发生是可以估算的。 还有很多人强调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我不明白什么事大势,也不知道我国的国情是否适合这个大势,如果大势代表的是大多数我们就该遵守,那么国家体制也该 了一条偏激定向的路的人,多问问父母,长辈,占据着中国大多数人口的普通人,农村人,看看他们对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的理解,看看如果一个死刑犯与 而中国2013年死刑的人数只有2400人。 请注意,这2400人死刑犯就算全部都是无辜的,也不及车祸死亡人数的一个零头,而因车祸而死亡的每一个人、因车祸而破碎的每一个家庭都是无辜的。 我认为,我们做事应该分清轻重缓急,与死刑犯相比,即将死在路上的生命和即将因为车轮而破碎破碎的家庭才是我们更加需要关心的。 强烈呼吁,在废除死刑之前,先禁车,把所有的机动车全部都禁了。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显示全部 死刑的成本越来越高。 死刑的威慑与预防作用受到质疑。 死刑的执行是不可回溯的。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我在看再战明天之前 觉得死刑不好 但现在觉得如果没有死刑 很多可恶的人是受不到惩罚 只有让他死才可以维护社会和平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 显示全部 法国有持续二百年的死刑存废之争,即使1981年之后废除死刑,至今绝大数法国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哪怕是卢梭也是承认死刑的存在,但主张限制死刑。所 以第一名拿社会契约论来论证死刑应废除论点有点自相矛盾。相反法国有一种承诺说一直是法国有力观点。当一个有行为能力者基于一种动机杀死一个人,分明知 道法律之外的人类规则,杀人偿命,只要行为人知道这个规则,他就产生了对世的承诺。哪怕他事后反悔,法律也应该尊重行为人自由的承诺,对于实行死刑。这 先生所持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死刑会造成冤假错案之死亡后果的无法挽回,所以应该废除死刑(我呵呵!)。答案所举的冤假错案例子除了前两个是因为死刑造成 的被告人死亡无法挽回,其他的与死刑何干?难道没有死刑,被告就不会把牢底坐穿?更何况!死刑的存在与冤假错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 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于死刑本身在程序上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当然牛先生所举例子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拿十几年前的法制来套用今日的形势, 国家在认定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根据是看该法律的社会实效性(别跟我谈什么人权理论,什么天赋人权...什么国家也无权剥夺生命.)....废除死刑固然 背刑罚一致(国家为什么会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就是因为经济犯罪罪不至死!没想到最近却大量涌现了国家应该全面废除死刑的观点!!!)。。。总结一句 说,死刑的威慑力对于普通老百姓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对于国家的稳定效用也是非常大的....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本来这是在@牛继业下的评论,因为希望更多人看… 显示全部 反对所有废除死刑的答案……(写完才发现貌似写错地方了,因为没有注意题主的问题,不过还是打算放在上面,希望赞同死刑的人们可以从我考虑的角度思考一 下,有时间准备重新编辑一下补在赞同死刑的问题下面) 我还是支持死刑,只是希望条件严格一些罢了,如果没有死刑,有些事根本不足以平民愤,例如招远事件,众目睽睽下的杀人凶手,你能判他个无期?废除死刑接 下来是不是就要无期减刑了?难道十几年之后让他出来再次报复社会?对死者及家人公平么?这反而更不利于社会吧,我反而认为保留死刑是对人权的重视,我们 保护的是合法公民,而非犯罪分子。所以,坚决支持死刑……另外,其他答主所言只是个例,冤假错案的确是有,毕竟世间没有绝对的公平,可是因为这种失误的 个例而废除死刑,有点因噎废食了。一个坏人放出来会危害太多的好人了,不想让更多的守法公民遭罪,还是用死刑来震慑个人觉得很合适…… 我们周边的新闻报道了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冤假错案到处都是,很多被判死刑的可能都是被冤枉的。我想说,我从不否认冤假错案很多,可是这 比起正常案件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考虑这种概率这么低的事件而放弃惩罚使得更多的应受死刑惩罚的人而被豁免,这才是错误的吧。关于冤假错案,那是法律程 序之类的问题,并不是废除死刑就能解决的吧,想通过废除死刑来保证那些人的人权,感觉还是有点天真了…… 最后还有一点个人觉得也很重要,就是如果不废除死刑的话就会导致私自解决了,我记得看过一个案件,一个孩子被杀,杀人犯没有被判死刑,孩子的父亲去杀了 罪犯一家,我想如果废除死刑,会有越来越多的这样案件发生了吧,人的生命是不是更不值钱了? 们考虑自己的犯罪成本,如果杀人之后可以免除死刑,那么犯罪成本太低了吧,同情杀人犯的生命的时候,可曾想过躺在地下看着你的冤魂?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排名第一的问题不允许回答,我不得已在这里回复下。我反对取消死刑,现在人很多时候只考虑到受害者的权利,有考虑过受害者和家属的权利和心情么?你的亲 更多时候他会在不太老的时候就回归社会(比如那个在瑞典杀害上百名儿童的新纳粹分子,我后来没关注,但是瑞典无死刑,而且监狱里条件很好,之前据说他可 能十多年出狱)。我坚决赞同保留死刑,最后只想用夫子一句话结尾,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总结:中国目前不应该废除死刑。 作为法律从业者在知乎上看所谓的“法学生”回答问题很多时候真觉得挺悲哀的。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 我支持废除死刑,但不是在现在的中国。但是高票三个回答缺乏必要常识。先纠正一下明显的错误。希望知乎的有关法律的问题能够在以后稍微严谨一点。 @牛继业的是逻辑错误。在存在死刑的情况下,有冤假错案需要的是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学过法学的应该知道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几乎所有的冤案都存在证据不充 相信知乎上读过法学的人不少,国内大多数有经验的法学人都人会在现阶段的中国废除死刑的时机并不成熟。 死刑对于犯罪没有足够的威慑力,更有可能导致犯罪者无所顾忌导致更多的罪行,这点已经成为公论。有些知友对此有所怀疑,我们不妨随便举一个例子, 在有过死刑执行案件的1970年到1973年,每年都会有38人左右的严重罪行犯人,但是在几乎没有死刑执行案件的1974年到1976年,受到 死刑判决的犯人大概为30人。从1998年开始的8年期间,在韩国虽然没有执行死刑,但是没有证据能够显示这一期间反人伦罪有急剧的增加。 《韩国死刑制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韩]徐一泰 这个例子实在是没有说明性。一个人在中国念法学的说死刑没有威慑作用的,我实在是不敢相信。 中国的死刑适用比其他国家多了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每年中国都有新闻,对外籍毒贩处以死刑。大家随意百度一下就有。死刑在遏制毒品犯罪上有着非常大的威慑作用。相关报道请有兴趣的自行百度。 1、死刑并不能震慑恶性犯罪,反而在某些情况下会助长恶性犯罪。 我支持废除死刑,因为这是法律发展的趋势。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对暴力犯罪废除死刑,是不可能的。 @牛继业。你是个很有辩才的人,你很巧妙的转移了关注点。下面评论里还真有人附和。呵呵。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 ,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你… 显示全部 你列举了很多冤杀的案子,你认为死刑让司法机关没了改正的机会,这是废除死刑的原因? 是不是说废除了死刑,司法机关就随便抓人了,大不了放了,反正没枪毙?? 你说的案子,每一起都人命关天,但是司法机关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把人枪毙了,这不是死刑的错,这是司法程序的错,按你的说法,是不是也该废除了? 坚定的支持死刑!招远案该怎么判?宽恕是无底线的么?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因为有冤案就废除 死刑是什么逻辑?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申诉的方向应该是规范公检法… 显示全部 坚定的支持死刑! 明明问的是死刑的存废问题,结果冒出来一大票嚷嚷着冤假错案的人,真是不知所谓! 因为有冤案就废除死刑是什么逻辑? 造成冤假错案是公检法办案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本身的问题。 死刑从来都不是用来教化人警示人或是复仇的,法律的目的更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它就是用来惩罚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恶魔的。 你们可以保护罪犯在死刑之前的人权,但是请不要混淆被审判剥离的人权。 题目改了,我站的队伍是支持~==========================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 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比如药家鑫,(有关药家鑫案,有朋友提出嫌疑… 显示全部 高票答案作者列出了这么多冤假案例,得出结论要废除死刑,那么罪有应得的罪犯怎么不列一下?真可谓是一叶障目。假如犯任何罪都不会被判死刑会有何影响? 废除死刑的意见。原因同理,可以说是舆论错误,是民智的错,是二代横行的环境的错,但不是死刑的错。为避免此类事件,最该做的是提高媒体的水平,减少煽 比如周克华(依法击毙了,假如活捉了不杀社会上会怎样反应?),比如袭警逃狱的重犯(最近又发生了),比如毒枭……这些人不判死刑,有更多的人铤而走险 居然有因为法制不健全应该废除死刑的论调,风马牛不相及。 还有死刑主要是为了复仇的论调,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引用一个法律专业知友的话,法律的主要作用不是惩戒,而是引导。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 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为什么我觉得只需要把死刑改为一种特殊的“无期徒刑”,不允许减刑,不允许缓刑等等,禁止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就行了呢。 我一直认为低质量的生存是比死刑更好的惩罚方法。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这个问题再被提出来,就是因为前几天被爆出的内蒙小伙呼格吉勒图被误 首先说说立场,我反对废除死刑,即使是这次削减适用死刑的罪名数量都让我感到遗憾。 知乎上讨论该不该废死刑也有很多次了,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很多人还是想保留死刑的,所以死刑短时间内不能被废除。而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悲剧新闻,情怀 就来了,就想借几个特例来废除死刑,不知这逻辑从何而来。这些冤假错案仔细查查,绝大部分都是在最高法下放死刑复核权的时期的。自2007年1月1日起 ,死刑核准权被最高法收回之后,杀错的情况少之又少了。现在很多人还借着杀错人的一些悲剧事件来攻击死刑制度,即不合时宜,也站不住脚。 我国的一些法律工作者,觉得废死刑了才够档次,逼格够高,才跟上国际潮流,才够标新立异,殊不知法律应该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当代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 天,多数中国人可以原谅那些犯重罪的人,觉得他们即使杀了人,伤了人,强X,虐待,贩毒等等,他们依然享有生命权且不能被随意剥夺,那也许中国废除死刑 的时机就到了。而在当下,甚至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多数中国人都不可能原谅这些重刑犯,甚至当这些罪行发生在支持废除死刑的人身上,他们能讲出“ 现在教育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平均素质是得到提高了,可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就是一些高级知识分子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妄图要废死刑,对这些人,我只想说,你 前些天开大会刚决定要削减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这几天马上就爆出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妄图诱导舆论,给立法部门施压,你们这目的也太明显了点吧。知乎还有 最后,无论法律怎么变,我绝对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我或者我家人的死刑犯,法律不给他们一个死刑,咱自己动手,还要拉上几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垫背。 美国执行死刑创“25年最低” Image copyright Image caption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最新数字显示,2015年美国执行死刑处死囚犯人数是25年来最少的。 根据死刑信息中心(DPIC)公布的数字,迄今共有28人被执行死刑。 死刑信息中心是美国一个反对死刑并记录死刑执行情况的压力组织。 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也比历史新低的去年又下降了33%。2015年共有49人被判处死刑。 美国监狱中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人数自1995年以来第一次降到了3000人以下。 2015年全美只有6个州执行了死刑,其中13名犯人都是在德克萨斯州被处死的。 德克萨斯、密苏里和乔治亚三个州执行的死刑数量占了全美国2015年处死囚犯总数的86%。 死刑信息中心说,过去15年来,美国的死刑一直处于“稳定的下降趋势”。 * 争议七年加美输油管道项目被判“死刑” * 美国联邦药物管理部门扣押死刑使用药物 * 美俄克拉何马州无限期推迟执行三个死刑 [jh.gif] 梦见死刑 [icon_13.gif] 收藏 梦见死刑:   梦见自己被判死刑,预示着梦者会得到有关健康方面的好消息;   梦见别人被判死刑,意味着梦者虽然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所进行的事情是能   “睡梦中,我好像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判死刑,我的内心特别痛苦, 以下是梦见死刑的心理学解释:   梦见死刑,梦中的死刑,是健康与成功的象征。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宣判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杀人越狱 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死刑 杀人 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原标题:法媒:香港大毒枭在印度尼西亚被判死刑 李德意】据法新社11月14日消息,一印度尼西亚法庭当地时间13日晚些时间宣判一香港大毒枭死刑,因其在今年向印尼走私860千克甲基安非他命。 文章关键词: 死刑 香港 印度尼西亚 大毒枭 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原标题:延寿县暴动越狱案一审宣判三被告二死刑一无期 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高玉伦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大民犯暴动越狱罪、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李海伟犯暴动越狱罪、故意杀人罪,数罪 文章关键词: 重伤 越狱 暴动 死刑 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原标题:美上诉法院裁决加州维持死刑惩罚 推翻下级法院裁决 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于当地时间12日推翻一家低级法院对加州死刑惩罚不合宪法的裁决。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禁止该低级法院   报道称,联邦地区法官卡尼去年裁决,由于不可预测的推迟导致任意性和罕见的执行,加州的死刑是个空洞承诺。   据悉,自从1978年以来,加州超过900人被判死刑,只有13人被执行。   那家上诉法院说,它不考虑一名谋杀犯被列入死刑名单二十多年的那种说法是否有效,因为那家低级法院应当在他被定罪时采用联邦法律而不是一种新颖的宪   法官格雷博写道,许多人都认为加州的死刑惩罚制度功能不良,加州判决和推迟执行的间隔非同寻常。但是,联邦人身保护权的目的是保证各州定罪在终审时   而赞成死刑惩罚的一组人说,死刑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自从2006年另一名联邦法官下令加州改革注射毒针程序以来,加州还没有执行过死刑。 文章关键词: 法院 死刑 加州 裁决 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跨省运送3公斤毒品的罪犯陈静执行死刑。 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 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武汉中年男子猥亵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被执行死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公布消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15日上午对猥亵邻居5岁幼女并杀人抛尸的罪犯李帮明执行死刑。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警察强奸女子致死其夫坐冤狱17年 二审获死刑   ●2015年5月15日,芜湖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武钦元不服提起上诉。 杀害6名山村留守老人罪犯被执行注射死刑 本报讯(记者张红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11日在商洛市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犯陈军注射执行死刑。据悉,陈军在商南、 埃及: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埃及官方媒体11月14日报道说,埃及最高刑事法院当天判处7名极端分子死刑。 药家鑫案:死刑的报应与报复 药家鑫案为中国社会进一步思考死刑问题提供了又一绝佳机遇。与聂树彬、佘祥 及与是否应当对药家鑫适用死刑这一直接问题相表里的死刑存废这一根本性问题 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涉及对死刑功能的认识。死刑的两大功能一是报应,二是 预防。但其他刑罚同样具有此等功能,因此要证明死刑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就必 须证明死刑具有其他刑罚所不具的特殊的报应与预防功能。反之亦然。 就前者而言,除非“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式的亡命之徒,死刑对绝大 多数人的预防作用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死刑是否具有终身监禁、长期徒刑等其 个很难证实也很难证伪的问题。因此纠缠于死刑的特有预防功能,对死刑存废论 双方而言均缺乏说服力。至于后者,即死刑是否具有报应功能,答案也是肯定的 刑这一特殊报应手段,就需要关注死刑所特有的长期为报应功能所涵盖并掩盖的 只在死刑中保留下来。但并非所有死刑都具有报复功能。死刑的报复功能只存在 国家安全、贩毒等犯罪中,因为不存在被害人,因而死刑只是一种报应,不是报 为今之计,国家需要在死刑问题上恰当处理民众报复情感与刑罚文明的平衡关系 。在死刑存废决策过程中,不能过分迁就被害人和社会大众的报复心理,但也不 推行废除死刑政策,很可能会因被害方复仇心理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私力救济 的重现。因此,要减少甚至废除死刑,应当从民众的报复心理着手。 在死刑配置上,国家可能更多关注于死刑的预防功能,而被害人和社会大众则更 罚即可达到预防效果,但从报复功能角度而言,可能非死刑无以满足被害方的复 仇心理。可以预见,在我国进一步废除死刑的名单上,对于那些没有被害人的严 调查显示,增设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死刑替代刑,并适当延长有期徒刑的刑期, 的赔偿也是减少死刑判决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兼顾 了国家废除死刑的目标与民众报复心理的满足。满意的民事赔偿则化解了被害人 人的杀人案件中是否适用死刑,被害方的报复诉求应当成为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 偿,并不要求对被告人处以死刑的,可不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那些杀人动 机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被害人家属不予谅解的案件,应当适用死刑,以 综上,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环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核准死刑判决是恰当的 尽早出台死刑的替代刑,以减少死刑的适用,并为最终废除死刑奠定基础。 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原标题:一批涉猥亵儿童等罪的死刑犯 在武汉被依法执行死刑 张政)1月15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猥亵儿童、 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   在商谈结婚事宜时发生矛盾,男子邬某某竟将未婚妻杀害。昨日,此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一审时,被告邬某某被判处死刑。在二 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山东首例快递员入户抢劫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今天,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今日将罪犯修乃桥、胡向阳、刘富财、刘德磊、弭现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修乃桥山东首例快 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于是该院以抢劫罪,判处修乃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导语:湖南商人曾成杰因犯集资诈骗罪,于7月12日突然被执行死刑,家属并未得到通知,也未见上最后一面。其女儿微博抗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 博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一微博被网友斥责为“冷血、无情”,但更令人担忧的是,为什么在有明文规定 的情况下,死刑犯会见亲属还这么难?[详细][网友评论] 分享按钮 “刑前会见权”是死刑犯的基本人权 对于一个死刑犯来说,其首先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人的这种社会性很大程度上是以与家庭成员的密切联系为特征的,无论死刑犯的主观恶性有多深,其社会危 害性有多大,都不可能割裂与其家庭成员的亲情关系,与其家庭成员的联系是其基本的需要。因此,临行前会见亲属是死刑犯的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23条明确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 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死刑犯可以与亲属临终告别;腐朽没落、四分五裂的国民政府时期,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也可以实现。而偏偏在我们如此进步的司法体制 下,死刑犯与亲属临终告别咋就这么难? 。“循天理,顺人情”,一直是中国古代法律的要求,也是一直指导着中国古代司法实践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表现就是关于死刑犯与其亲属的临终 1949年后受到苏联法律制度影响,死刑犯大多失去了这项基本权利 由于1949年之后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和受苏联法律制度的深远影响,加之主要领导人的思想局限,之后的刑事立法,始终没有摆脱左倾的暗影。死刑执行的报复 中国的死刑犯的执行一直在两个极端上跳转:要么游街示众,杀一儆百;要么神秘主义,秘密行刑。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离现实一直很遥远。在长期的刑事执行中 ,没有关于死刑犯临终告别的法律规定。把死刑犯临终告别这一最具人性化的司法措施长期拒之门外。所有被行刑的死刑犯几乎都没能享有和亲属告别的机会。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一个“可以”,使得司法机关“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规定如此暧昧,法院为减少麻烦多不予批准。死刑犯和家属的临终会见权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将死刑犯及其近 亲属的临终告别权明确为一项完整的法定权利。《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 然而,在现实中,很多死刑犯还是“难得一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犯真正能和亲属会见的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执行法院在执行前根本不通知家属执行时间,致使死刑犯家属无法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只 有既有能力,又有影响的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才有可能通过特殊途径获取执行信息,及时提出会见申请。即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批准会见的几率也不足三分之一。 法院多以不方便安排或领导不同意安排等原因搪塞。死刑犯的临终会见仍然多是镜中花水中月。 对于死刑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临刑会见程序,公安机关往往基于安全和监管等因素考虑,在执行前不准许死刑犯与亲属相互会见。 最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但对于罪犯而言,即便提出了,如不转告,目前也无法监督;执行 死刑现场虽有检察官监督,但那时不可能为了等家属来推迟死刑的执行。对于家属而言,因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核准死刑应当通知,所以往往不知道被核准死 既然依法告知死刑犯有权会见亲属是法院的责任,那么长沙中院就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其三,刑场验明正身时 关于执行前死刑犯与其亲属想会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3月11日,多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 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规定死刑犯可以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近亲属也可以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而且这些要求和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例实施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可见,死刑犯会见亲属的批准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于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的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的规定难以得到执行。 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由此视死刑犯会见亲属权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弹性权利,一旦准许会见,似乎给死刑犯及其亲属以一种特殊照顾的感觉。对此不禁要反思,当一 即便曾成杰本身的死刑判决,是刑罚相当的公正判决,但在死刑执行过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属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强词夺理、自相矛盾的辩解在后, 在国外,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死刑犯还是会被安排与亲属见面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呼声一片,多数发达国家先后废除了死刑,这些国家不存在死刑犯临终告别问题。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因死刑的临终告别属伦理、 道德、和人权问题,刑法典大多未作规定。但资料显示,多数适用死刑的国家,尊重死刑犯的临终告别权是由来已久的。 在美国,多数州废除了死刑(或备而不用)。保留死刑的州,死刑犯一般允许与亲属、朋友和律师通电话,也允许其亲属、朋友定期探视。在接到处决某个死刑犯 人的命令后,死刑犯被从普通牢房转移到死刑犯房,在那里可以与家人度过最后的十二个小时。近亲属、罪犯律师及获得监狱局同意的其他人可与死刑犯见面,并 与死刑犯共进最后一顿告别餐。有时死刑犯甚至可以与配偶临终同居。 法律如何对待罪犯乃至死刑犯,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曾成杰的死刑执行遭遇,应该说是大多数死刑犯的共同经历。即便是按照最新的最高法司法解释,措辞依旧闪烁的“最后会见权”,如果像长沙中院一样不严格执 曾成杰案死刑执行中的那些不人道、不人性做法,社会公众变得难以接受,由此可窥世道人心。法律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罪犯乃至死刑犯,能否保障他们的最基 执法者蔑视法律、挑战人伦底线的行为,对民众法治期望的扼杀,与死刑一样不可挽回。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导语:阳光之下并无新事,从药家鑫到李昌奎再到今天再次引起社会争议的东莞理工大学命案,死缓与死刑的争议在继续,舆论与司法的角力在继续,重复的剧情 不只普通公众和大众媒体,包括一些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对此加以批评。网上强烈要求改判死刑和处罚法官的呼声四起。 从被害人家属披露的判决书可以看到,判决书原文记载的法院作出死缓判决理由是:鉴于被告敖翔有自首情节,归罪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 一位网友在反驳要求重判死刑的网友意见时这样说: 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控辩双方的精彩辩论,在排除合理怀疑后,经过反复讨论出来了最终的宣判结果,你是根据什么轻易的给人判了个死刑还是立即执行? [相关专题:观念进步 质疑死刑] [相关专题:破除死刑迷信] 死缓也是死刑 死缓并不是一个独立刑种,死缓也是死刑。只不过无须立即执行,判死缓实质就是判死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很多网友这样评价,是不了解中国控制死刑的状况和必要性,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杀人案的轻重,不了解死刑的适用。” 阮其林教授说,从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相关文件以来,司法界一直在试图控制、减少死刑宣判。在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死缓实际执行的刑 其是喊叫,害怕被人知晓抓获而掐死被害人,表明并非预谋蓄意杀人。之后又惶恐不安而投案,表明良心、良知未泯,所以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如果这个普通的杀人案再判死刑,对我国减控死刑是很不利的。我们的法律和人民应当尊敬生命,不能把自己降到与犯人同等的程度。” 综上可知,死刑的严格限制,不仅是司法文明的大势所趋(刑罚修正案八就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也是通过在实践中严格综合考量案情细节来掌握的。 担心刑罚不公而主张死刑的观点自相矛盾 错杀错放轻重分不清 这种观点认为现实中刑罚执行往往不公,腐败导致很多被判处长期监禁者早早逃出生天。与其这样不公平不如直接适用死刑。 这里面存在一个矛盾,认为现实司法不公,存在刑罚执行的不公平,那么主张适用死刑就一定公平吗? 非法律业内人或非案件相关人经常存在着一种虚幻的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平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觉。 如果现实司法本身充满了不公,那么死刑的适用又如何避免不公?错杀和错放,哪一个更严重,哪一个更不可接受?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 所以,慎刑恤刑的传统,严格适用死刑的法律精神,被告存在的可从轻减轻情节,统统都被无视,甚至对于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的案件,都可以重新拿出来判死刑。 舆论对不同事件中的死刑待决犯,态度完全不同。 试问,如果这样的情形仍然不免死刑,那么自首的设置意义何在?悔罪的意义何在?案件情节要不要综合考虑?这样的刑罚是在鼓励什么? 更糟糕的,它们成了衡量死刑与否的经典案例,也成了“人民感觉”有力量的鲜活标本。我们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的证明。 谁能否认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与张显在网络舆论中的长袖善舞之间的关联?今天,曾经代表弱势和正义一方的张显所揭露的所谓真相,你能确定的是哪些? 曾经义正词严要求死刑的人们请扪心自问,你是否能清楚描述你对两案事实和证据的了解,你是否了解今天刑法的精神,你是否做到了在生命面前应有的敬畏和审 死刑犯会见亲属为何这么难? 刘仰:查理惨案之后,还要废除死刑吗? 关键字: 法国巴黎枪击案巴黎杂志空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正当防卫血亲复仇律师 我在社交媒体的朋友圈表示,法国警方很可能采取当场击毙的做法。为什么?因为法国已经废除了死刑。杀害12条生命的恐怖分子已成为全法国乃至全世界的公 废除死刑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理由,听起来很高尚:反对杀人偿命,反对以暴制暴,反对以剥夺生命的惩罚来威慑犯罪,认为这种威慑根本没用。然而,这种人道主 当场击毙,几乎可以看成是废除死刑后杀人偿命这一古老规则的顽强复活。我认为,在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趋势很有可能会逐渐清晰地放大。在其他普通杀人案 中,即便警方不当场击毙,受害者的亲属也很有可能继承血亲复仇的古老基因——自己谋杀凶手,反正不会被判死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说,法律规定只能由国家 最高权力依法执行死刑,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斩断世世代代血亲复仇的链条,它仿佛是一声断喝:血亲复仇杀人到此为止!然而,废除死刑很可能会打开血亲复仇被 从世界各国的现有法律来说,当场击毙类似正当防卫,都被法律有条件地认可。这种认可本身就与废除死刑自相矛盾。一旦废除死刑,当场击毙或正当防卫成为唯 现场,不知道人质的伤亡是否真的无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做一个猜测:因为废除了死刑,警方心照不宣地暗自决定,必须击毙,不给恐怖分子一丝活命的机会。这 打击恐怖犯罪绝不手软,这已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废除死刑给打击恐怖主义开了一个后门。于是,当场击毙成为执行死刑的唯一合法手段。一方面它有 端暴力恐怖袭击的频发,很可能会使人们反思废除死刑的法律真正的利弊何在。假以时日,如果某个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重新恢复死刑,我不会觉得奇怪。 标签 >> 法国法国枪击案巴黎巴黎杂志社恐袭查理周刊废除死刑 死刑,是不可触摸的痛? 田成有)【背景】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的刑罚措施,也是一种当今社会争议最大的刑罚制度,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在世界刑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备受争议的问题。近 年来,学界的研究热情和废除死刑的呼声持续高涨。死刑问题不仅是刑法学界以及法学界长期以来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还同时是一个上至最高领导层,下至普通 百姓,以至于国际社会所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从小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刑法学问题;从大处来说,死刑问题是一个关乎国际名声和国际形象的国际问题。怎   在当下中国,重刑主义、死刑主义还有着深重的群众基础。谈论死刑问题,是一个敏感问题,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谈不好,会触   没有死刑是不行的。中国不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当杀必杀这是基本的常理,完全废除死刑在中国还行不通。这些年来,法院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严格控制 死刑,在杀与不杀的问题上,往往更偏重于考虑不杀的情节,而忽视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对于一些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犯罪,忽视了应当判处死立 刑的各种因素;在司法理性和公众感受之间往往重视司法理性,忽视公众感受。从而使得我们的死刑政策与公众的感受之间产生巨大的反差。   死刑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政策、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关系,要对法律与政策、国情与民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准确的把握与拿捏。判决不 仁道。就中国目前而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只能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要提出以杀止杀、严刑峻法,其立意不是寻求人道而是实现公   当然,废除死刑是人类历史的必然趋势,这一趋势,中国得慢慢适应,慢慢推进。 判处死刑的人数在不断下降,死刑的减少并没有给我国的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状况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加注重犯罪的治本之策,更加   死刑裁判不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而应该是法官根据每个具体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等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权衡判断。用舆   一边是民众对死刑犯“杀人偿命”、“以命抵命”的朴素正义观;一边是民众“慎重对待死刑”、“认真对待生之权利”这样更加宽容和开放的声音。面对 化的因素综合考虑死刑的法律适用,要弥合传统观念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冲突,消除职业化思维与民众期待之间的鸿沟。 死刑案件,既要综合考量、权衡判断好案件的起因、主观恶性、政策形势、社情民意、传统认识和国情现状,也要学会从整体上考虑如何让法律给社会带来持久、 + [ ] 死刑 法学专家解读周永康为何没被判死刑 原标题:独家网首发:法学专家吴法天解读周永康为何没判死刑 2.独家网:周永康为何没有判死刑? 受贿罪,最高刑期确实可以到死刑。但是这里面有几个法律规定或者酌情的情节,比如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以及新闻提到的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 吴法天:我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死刑时数罪并罚采取吸收的原则,就本案来说,受贿罪无期、滥用职权罪七年、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四年,因为有一个无期徒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2月9日,刘汉、刘维等5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被执行死刑。20多年来,他们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主持人: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今天,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 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20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11起违法行为 解说:2015年2月9号早上,刘汉、刘维等5人在湖北咸宁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让远在千里外的四川广汉露天茶铺的女老板王艳颇为感慨。至今她还无法 014年5月23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黑社会组织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4人被判无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 徒刑。宣判后多人提起上诉,经过再次审理,8月7号,湖北省高院在咸宁二审宣判,依法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等人的死刑判决。在法律威严面前,案犯终于伏法 标签:刘汉 死刑 刘汉等5人被执行死刑 首都机场被抓现场曝光 某婚恋网站承认“贩卖儿童判死刑”系“营销”:员工擅自启动 近日,微信、微博被“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的图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众多,几乎席卷网络。 不少网友按照格式复制后在传播,称“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判死刑”。帖子图片上显示的接力人数已有数十万。 “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帖子图片中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 他质疑这是珍爱网的推广手段,甚至还计算出这个推广帮助珍爱网节省了推广费用12.5万元,“你在朋友圈接力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那只是 对于近日有舆论指出我公司利用“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进行商业行为一事,我司现就此事做出声明: 关于“支持贩卖儿童应判死刑”的热点传播,珍爱网员工也保持了积极参与和关注,个别员工因为自身对话题的热忱,未经批准擅自启动了营销行 关键词 >> 拐卖妇女儿童 死刑 珍爱网 “于英生之妻被害案”真凶武钦元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史上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年龄最小的死刑犯是谁? 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 最“年轻”的死刑犯 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 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 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事迹甚至被改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 [3] 《美国未成年人死刑制度——对伦奎斯特法院刑罚观的法律思考》[J]王战军,《湖南高等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p57 这个问题必然是很有争议的。其实我个人认为14岁以上,犯案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考虑死刑的。比如日本那位。。。。 虽然从内心讲不支持死刑,但中国的现状还是没办法啊 我的看法是对罪大恶极的人,反而不适宜用死刑……罪与罚在这个时候无法相当…… 天朝貌似比死刑还严重的是剥夺政治权利。。。 就所作所为来看,太残忍了,支持死刑。 中国刑法再次修正取消9个死刑罪名 中国周六(8月29日)宣布新的刑法修正案,取消9个死刑罪名,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最新被取消死刑的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 中国媒体援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称,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但郎胜表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 他表示,中国上一次刑法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 但他说,仍需要保留一些适用于严重犯罪的严重刑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犯罪的死刑。 这是中国在4年里第二次做出刑法修正减少死刑。 反死刑人士认为,中国每年处死的囚犯人数比全世界其它国家处决死囚人数加起来还要多。 * 上海宝山枪杀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 台湾枪决六名死囚 死刑存废争议再起 * 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废除死刑 +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并未消除亚洲毒品犯罪 文章 通过 FIDH & World Coalition 出版 2015-10-10 亚洲毒品犯罪被判处死刑:国际人权联盟(FIDH)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10月10日发布报告对这一不合法做法的大量使用予以揭露 + 国际组织:处决毒品犯罪人员违反国际法 世界反对死刑日 参与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的数个国际组织表示其反对死刑这一残酷做法的立场。联合国、欧盟及美洲国家间人权委员会一起指出死刑并非 中国将死刑罪名降至46个,但仍保留毒品犯罪 中国取消了其刑法中九项适用死刑的罪名,该九项罪名为非暴力犯罪,较少使用死刑。 +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出版 + 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 第五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 出版 2013-03-06 +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出版 2015-06-10 +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臺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翁國彥律師說明台灣死刑辯護的困難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興善研究所滕彪律師說明中國死刑辯護的困境以及為什麼需要《死刑辯護最佳手冊》 * 世界反对死刑日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第十三届世界反对死刑日: 死刑無法嚇阻毒品犯罪 2015年10月10日,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呼吁人们关注针对毒品犯罪的死刑,以期减少其使用。 * 第二任择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展开活动支持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世界反对死刑联盟的工作旨在促使所有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批准国际和地区性废除死刑议定书。 * 暂停死刑执行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共同努力,让世界暂停执行死刑 2014年12月19日,联合国大会第五次通过了名为“暂停执行死刑”的决议,前四次决议分别于2007、2008、2010和2012年通过 *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联系我们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惑众罪九个死刑罪名。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门槛。 法工委:严控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今日就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九个死刑罪名指出,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严格控 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首先,在刑法修正案(八)的时候减了13个死刑罪名,实际上慎用死刑、减少死刑是党的一贯的主张,这个主张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 ,和维护社会安全的不同的需求,在死刑政策上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针对这些新的情况不断增加一些罪名,加大对有些犯罪的处罚,同时也增加了一些死刑。 从1997年全面修改刑法以后,一直到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这段时间没有再增加死刑罪名,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减少死刑罪名,第一次减少了13个,这 郎胜指出,总的看,只能说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一贯坚持的刑事政策,减少死刑要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情况的变化和当时的社会环境来决定。但是可以肯定 的是,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是中国刑法的方向。 郎胜表示,当然,在减少死刑的过程当中,有些人会有这样那样的担忧,会不会由于减少死刑了对某些反犯罪会不会出现放纵,会不会在某些方面出现了引起社会 不安的情形和情况,这在减少死刑过程中立法机关反复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调取了大量数据,研究了大量案件,非常审慎地提出减少死刑的方案。 郎胜明确表示,对每一个罪名都做过研究,目前减少的这些死刑罪名都是近些年来比较少发生,有些甚至在近年来很少适用,或者有些甚至没有适用过死刑的一些 当然,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了特别严重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实际上在刑法里还有一些规定。比如虽然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死刑,但是还保留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的死刑,真有需要的时候对一些严重的犯罪,还是能够适用比较严重的刑罚的。 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 取消9个死刑罪名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1/33)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 古代的“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与砍头不同的是,割喉之后,头颅和身躯没有分离。它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甚至被称为“罗马刑”,但在古罗马时期,它不是主要的死刑手段,而是一 种简易手段,因为它很难成为众人狂欢的节日。古罗马死刑的主要手段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节日性的、观赏性的、动物性的手段。割喉的工具主要是匕首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 古今中外死刑大观 令人发指的杀人创意 死刑是人类社会早已存在的现象。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历史上都有不同的死刑方式。经常看到有人说,中国古代不讲人道,非常残忍。有人还举例说中国古代的“ 炮烙”、“凌迟”等手段是酷刑之最,好像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残忍的爱好,因此,特地整理一些资料,罗列一下自古至今世界各地的死刑方式。 关键词: 死刑 古今 中外 发指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戏做了删改 得遵守游戏规则 ——死刑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原本是一个长镜头 凤凰娱乐:最后还有这个死刑的一场(戏)这个部分,这个部分就是也有刻意的去简短吗? 我们(注射死刑)扎了几次全部都是(扎偏),原来拍摄一个镜头大概得有三个多分钟,从扎进去开始一直到他的脸到回来,到那个一管子、两管子,我们对正常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湖。”谈及狱中经历,他称:“那时就是弱肉强食,不能认怂。我见过非常坏的人,就想揍他。”节目中,他首度披露了看死刑犯的经历:“看死号待了三个月, >>>实录4 臧天朔:在狱中看了三个月死刑犯 看一天减一天刑 邓超谈夺影帝:死刑戏永生难忘 激情戏没让孙俪看到过 拍完死刑那场戏,导演抱着我痛哭 新京报:最后一场死刑戏对你是不是也有很大影响? 邓超:死刑的戏我自己永生难忘。因为拍的是长镜头,是用真实的针注射了葡萄糖,静脉注射特别疼,是我从未尝试过的疼,当时我还在想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非暴力犯罪中的死刑刑罚。如果草案能够得以通过,那将是中国立法上的又一个进步,死刑 当前的世界潮流,都是在废除死刑。联合国200多个会员国,已经有100多个废除了死刑。死刑由多到少,从有到无,是一个大趋势,是人类社会的历史潮流 ,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体现。“贪官免死”这样看似跑题偏题的争论,反映的是当下公众的现实焦虑,更反映死刑在中国深厚的“民意基础”,公众对死刑功 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完善死刑法律规定,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调整死刑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间的结构关系是这次刑法修 改的重点。但最牵动社会神经的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讨论中,有不少委员认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 不用猜,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对贪官免死论做出抨击:有死刑,贪官污吏尚且为所欲为,取消死刑还不更加肆无忌惮。而时评人也对此提出了诸多质疑。有人评论说 评论人王琳认为:“死刑的威慑力不容否认,反对废除贪官死刑的民意压力也不可漠视。为何废除贪官死刑问题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出,其真正的原因也许并 非那些我们已耳熟能详的“人道、文明、国际惯例”等口号。而更在于实用主义的考量。”“对贪官保留死刑必要,对贪官适用死刑也必要。如果空有死刑的刑责 设计,却束之高阁不愿动用,刑罚对贪腐官员的威慑力也就大大减弱了。以死刑没有威慑力,作为废除贪官死刑的理由,说不过去。贪官并不是哲学家,能将生死 “刑法修正讨论建议中根本没有涉及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9月1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储槐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所谓刑法修正 草案取消贪污和贿赂罪死刑的说法是误解,“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储槐植参与过草案起草征集意见阶段的专家研讨会,他告诉记者,上述 这一解释使本就显得特别的贪官免死话题得以澄清。但是却也产生了另一个疑问。“贪污、贿赂罪死刑在30年内都不会取消”是如何算出的?恐怕还是对民意暂 1.你是否支持对贪官免除死刑? 2.你是否支持废除死刑? ( ) 反对,死刑不能废除 3.你更倾向认为当前在中国死刑是一个什么问题? 汹涌的民意背后是社会对死刑的迷信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更是对生命可以剥夺的暗示 学者萧瀚认为,从法理上说,死刑是一种将国家暴力杀人合法化的制度,即国家意志认为,某些国民因其特殊的罪行而应当被有计划有目的地杀死。然而,这一制 度设计与其制度总体目的是背道而驰的——任何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反对杀人,死刑却杀人。法律虽然反对谋杀,但它无法阻止人类中部分人不尊重生命,即使死刑 也无法阻止。非制度性的个体谋杀是非理性的,制度却是理性地杀人。因此,死刑远比个体谋杀更具有暴力示范效应。 死刑的特点使得冤案无从救济 萧瀚说,人类制度的不可能完美性,决定了任何司法,再完善的程序都无法避免冤案,而死刑的冤案具有不可逆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被冤枉执行,便无可 挽回。因此,这通常会成为反对死刑的最有力论据,惟一能避免错误死刑的办法就是废除死刑。 “奈何朝杀而暮犯”:死刑的实际效果 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曾经大开杀戒,杀得血流成河,杀得花样百出,但是他自己也感叹:“吾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萧瀚说,认为死刑具有最高效力的 震慑力其实是人们的错觉。迄今没有任何权威的研究结果表明死刑能够有效地降低犯罪率、防范恶性暴力犯罪;相反,倒是有研究表明中国历次“严打”过后往往 死刑本身是暴力的示范。 破除死刑迷信需要厘清的问题 死刑的民意基础与同样残酷的现实 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刑法学界,已经逐渐形成底线共识:逐步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部分学人认为应彻底无条件地废除死刑。但是调查显示这与民意背 道而驰。萧瀚认为,国内死刑的民意基础主要包括:传统“一命抵一命”的陈旧观念;1949年之后整整30年间,没有成文的刑法典,并且和平时期缺乏法治 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而非法律业内人或非相关人却存在着虚幻安全感,这种虚幻的安全感使得许多人误以为死刑不可能降临自己,导致自己不可能被冤枉的错 觉;同时,严重的贪腐现象也使得许多人误将震慑腐败的希望寄托于刑罚尤其是死刑,却遗忘了一个常识:弱势者在司法领域也是弱势,强势者在司法中也是强势 中国当下的讨论中,死刑的存废更多的聚集于司法公正、监督公权的问题,而不是死刑是否作为一种残酷肉刑本身。这是当下中国民意焦虑的重点。时评人沈彬说 :“遏制腐败问题不能依赖死刑,而是要依靠制度制约、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等;反过来说,在这些制度目前还无法令人满意的条件下,先对贪官废止死刑,自然 正视人权保障的必由之路:废除死刑 如萧瀚所言,现实是“法意与民意的剪刀差中,死刑存废之讨论变得极度尴尬甚至困难,即使是减少死刑罪名、严格限制死刑适用都会面临民意的压力。越是司法 独立、注重程序正义的国度,死刑受限越严格,甚至彻底废除;越是没有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不力的国家,人们越热爱死刑。”但是必须看到,废除死 2009年底,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浙江“民间金融业者”吴英死刑。一审判决之后,法学界内外对此 案反响甚大。经济性犯罪中规定有死刑,其实隐含着某种物质利益高于人的生命价值的法律判断,这背离现代刑事司法文明。 法学家贝卡利亚曾有名言,刑罚的威慑力不在其严酷性而在其不可避免性。死刑的废除必定有漫漫长路要走,但是今天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那就是促进司法公 正,严格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