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同废除死刑 花了点时间看了两篇论点相反的文章,我还是赞同“不能废除死刑”的观点。除 了赵达功先生谈过的理由外,我补充几点我的看法: 1.不能因为死刑可能错杀人 而废除死刑。 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讨论的是制度设计问题而不是制度操作问题 ,就像一个人不可能因为怕噎死就不吃饭一样,死刑是否应当设立不能取决于它 是否可能错杀人。 2.死刑是否一定就意味着专制? 到现在我还看不明白,那篇 文章下的“凡是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是民主国家”定论,因为我找不到死刑和民主 文明之间的必然因果关系。民主应当体现在社会秩序的稳定上,而死刑只是国家 的手段更不人道时,民主也就不复存在。 3.死刑是最有效的震慑暴力犯罪的手段 。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我国的刑法,除了极少数非暴力犯罪外,大部分死刑 也是我所说的死刑具有不可替代性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