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对人们日常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对于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一个新的国家主权。为了捍卫网络主权以及更加有效地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我国越来越需要加强互联网络的监管。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是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我国目前已颁布涉及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信息传播规范、信息安全保障等主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互联网用户等行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规定;此外,必须以技术手段作为支撑,这就为网络内容与行为监管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中国行业咨询网(www.china-consulting.cn)研究表明,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上内容传播形式不断翻新,即时通信、网页、论坛、博客以及微博的出现,为信息的沟通创造了便利,同时使得不良信息和谣言的传播更为方便,如果不能对这些新的网络应用进行有效监管,将直接影响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安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应建立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阻止各类违法信息的传播。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中国行业咨询网(www.china-consulting.cn)研究表明,现阶段中国互联网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发现和控制不良和违规信息内容的传播以及网上不良行为的溯源,如网上色情、赌博、毒品等;发现和打击网上非法视听节目的传播。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互联网的应用催生了电信增值、网络内容服务等一系列属于数字内容产业范畴的产品和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的表现形式包括动画、网络游戏、电信增值、网络内容、数字教育、数字出版等。在网络环境下,数字版权侵权更加容易,而保护却比一般的知识产权难度更大,数字版权保护的落后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壮大。我国政府鼓励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十分重视对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及其互联网传播的监管。数字内容产业的互联网管理职能分散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工信部、中宣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文化部自2003 年起相继发布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内容审查制度为核心,制定和实施了对数字化的网络音像、动漫、游戏、音乐等相关管理的规定。文化部已建设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中央监管平台对网络文化内容进行监控。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数字出版方面,相关管理部门的政策多集中在对网络出版的管理方面。200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审批、出版内容的审查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同时鉴于网络环境下的版权对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国家版权局正在计划构建网络反盗版技术平台,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另外,国家版权局颁布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数字内容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国家广电总局早在2004 年就开始关注互联网上视听节目的传播问题,开始探索有效的管理技术,并于2007 年开始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产品市场加大投入并启动了该市场的发展。广电业务需求主要集中于国家广电总局和省级广电部门,虽然目前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产品市场容量有限,但随着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丰富、视听用户规模以及网络视频服务市场的高速增长,广电部门具有持续的监管产品升级、改造需求,因此广电部门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存在。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中国行业咨询网(www.china-consulting.cn)研究表明,为了在不断发展的网络世界里有效地落实管理职能,各政府监管部门均存在建设监管系统的潜在需求,随着其需求的释放,中国政府机构互联网监管市场将以较快速度成长。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在国家加大互联网内容治理力度因素的影响下,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被赋予了监管的职责。工信部2005 年颁布的《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要求,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做到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工信部2009 年发布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跨省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CNCERT/CC、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信息监测机制,提高监测能力,自主监测涉及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信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是目前中国互联网的基础运营服务提供商,随着互联网各类应用的飞速发展,对网络内容与行为的监管迫切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和管理,打击网上低俗信息和手机色情信息的传播,对IDC 的有效备案管理和网站域名备案等要求都是政府针对运营商的基础工作而提出的。中国运营商作为网络信息的关键节点,必须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起确保网络内容合法的责任,这要求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平台对互联网内容传播和网上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近几年运营商加大了对互联网监管产品的投资,其对互联网监管产品的需求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除了相关政府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外,行业自律和行业协同管理也逐渐成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的重要力量。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许多监管职能将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音像协会等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来承担。xAA中国行业咨询网_行业报告_行业分析_市场调研_第三方市场数据和调查报告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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