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谷歌事件一度引发公众、媒体和网民对网络监管的关注与争论。鉴于网络社会的现实需要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地位,政府对网络社会的监管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网络监管在我国政府管理中尚属于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网络监管制度由此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因此,政府应当理性反思谷歌事件,遵循网络技术发展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网络监管,从而建立一个既有利于保障网络自由,又有利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科学化监管模式。 |
【分 类】 | 【政治、法律】 > 中国政治 > 国家行政管理 >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
【关键词】 | 网络社会 政府监管 网络自由 正当性 改进 |
【出 处】 |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 第3期 6 页 43-48页 |
【收 录】 |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