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社區體育會資助計劃 香港品牌 政府資訊中心 簡体版 英文版 [mainbar5b.gif] [shim.gif] [shim.gif] 搜尋 ____________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mainbar9.gif] 返回社區體育會計劃 引言 申請資格 資助水平 評審準則 申請程序 接受資助的條件 商業贊助 發放資助款項 帳目結算表 查詢 下載表格 返回康文署 * 社區體育會資助計劃 * 帳目結算表 [spacer.gif] [spacer.gif] 社區體育會申請發還資助款項時,須遵守下列條件: * 在受資助活動完成後一個月內,向所屬體育總會提交活動的收支結算表和活動 評估報告,並一併付上參加者的出席名單、所有收據正本及有關活動的照片和宣 傳資料。如未能遵守這項規定,社區體育會可能會喪失獲批的資助; * 使用資助款項時,不得超過經「核准的活動開支」就每個支出項目所訂明的最 高限額; * 帳目結算表須蓋上機構印章,並經社區體育會的主席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