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s. JETRO 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 * Sitemap * Worldwide * Japanes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earch * Home * Investing in Japan * Cool Japan * Business Opportunities * Reports and Statistics * About Us * Home * 对日投资 * 如何在日本设立网点 * 设立网点的指导手册 * 税收制度 * 3.4 所得税的源泉课征 对日投资 如何在日本设立网点 设立网点的指导手册 第三章 税收制度 3.4 所得税的源泉课征 所得税的课征方法分为申报课征和源泉课征。申报课征是针对个人的课税,而源泉课征则不论个人或法人,在支付一定的应税所得时予以课征。源泉课征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根据该项所得的收取人的分类而定。 3.4.1 源泉征收与手续 属于源泉课征的所得,由支付人在支付该项所得后的次月10日以前向税务署缴纳代扣的税额。但是,如支付人在我国拥有住所或经营场所、支付对象为在国外的非居民或外国法人时,其代扣税款可在支付后的次月末以前缴纳。关于向居民支付薪水等的所得税代扣代缴,仅限于支付对象不到10名的小规模经营者,允许其选择每年2次(7月10日以前和1月10日以前(特殊情况下为20日以前))分别缴纳前6个月代扣的所得税。) 3.4.2 针对居民的源泉课征 在日本国内向居民支付的项目中,以下收入属于源泉课税征的对象: * 利息(包括特定的贴现债券的偿付收益) * 红利 * 工资、薪水、奖金以及其他类似的报酬 * 离职补贴 * 向雇员以外的人员所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报酬、费用等 ※应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支付的根据匿名合伙合同所分得的利润,仅限于有10名以上匿名合伙人的情况。 3.4.3 针对国内法人的源泉课征 在日本国内向国内法人所支付的项目中,以下收入属于源泉课征的对象∶ * 利息(包括特定的贴现债券的偿付收益) * 股息红利 * 马主获得的赛马奖金 * 根据匿名合伙合同所分得的利润 3.4.4 针对非居民和外国法人的源泉课征 对非居民和外国法人支付前述3.2“来源于国内的所得”的1至16以及19项所列的所得,且其支付发生在日本国内时,或尽管由国外所支付,但是支付人在日本国内拥有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实行源泉课征。其中,关于根据非居民以及外国法人的分类所确定的一定的所得,收取该项所得的非居民或外国法人在日本国内拥有持久性设施时,只要向支付人提交税务所出具的证明,说明该项所得归属于该持久性设施,将计入经营所得一并申报纳税,就可免除所得税的源泉课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1 有关对日投资的日本税收制度的概要 * 3.2 来源于国内的所得 * 3.3 课征法人所得税的概要(法人税、法人居民税、事业税) * 3.4 所得税的源泉课征 * 3.5 租税条约 * 3.6 消费税的概要 * 3.7 自然人的税收制度的概要 * 3.8 其他的主要税收 * 3.9 其他涉及国际交易的税制 (参考) * 向专家咨询有关会计、税务方面的事宜 Print Return to PAGETOP * 对日投资 * 支援和服务 * 为何选择日本? * 各地区投资环境指南 * 成功案例 * 如何在日本设立网点 * 设立网点的指导手册 * 注册成立 * 签证 * 税收制度 * 人事和劳动制度 * 商标和外观设计的制度 * 成本估算指南 * 有魅力的行业领域 * 商务名录(英语) * 选择语言 * English * Deutsch * Français * Chinese Traditional * Korean * Japanese 请直接提交咨询或评论 咨询表格 中国国内的JETRO代表 * Privacy Policy * Terms of Use * FAQs/Contact Us * Links Copyright (C) 1995-2011 Japan External Trade Organization(JETRO). All rights reserved.